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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解除 amaranth94 於警生板之水桶。 檢附理由 (1)案件事實: 申訴人 amaranth94 於警生板某文下噓文: amaranth94:感謝個屁啊.....他們是沒領薪水是嗎? 遭警生板板主以討戰為由處以永久水桶。 (2)查該板於當時, 類似之推噓文, 板主卻僅裁處警告, 比例衡量過於懸殊, 組務予以重新裁量。 (3)組務認為, 警生板乃討論警察工作之板面, 警察同仁於該板閱讀者眾, 於該板推噓文確實應該多多尊重此一行業。 尤其該板板主群於引導板風, 亦導向尊重警察的方向討論, 此乃板主職權, 組務予以尊重。 然僅噓此行文字, 相比於其他僅處以警告之處分, 裁處永久水桶似乎過重, 比例失衡。 故依本組務職權, 改認定本噓文至多僅屬"攻擊性語言", (見裁處標準分級) 處以水桶三個月已足以警告, 也足以停止論戰。 (4)經組務調查, 申訴人 amaranth94, 自 97/9/8 起遭警生板水桶, 迄今已超過三個月, 故予以解除水桶。 (5)附帶補充, 警生板未來之板主, 只要裁處標準一致或不要失衡, 類似的推噓文處以永久水桶, 組務將不置喙。 以上。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4.102
WeberKast:不看前因後果,只是假公正。假公正不會讓警生板變好。 03/08 09:05
longbow2:文章看過了~ 下面C板主有引,那篇文我也看過了~ 03/08 09:11
phonelin:請問組務,相關推文你看過了嗎? 03/08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