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板主處分妥適,
駁回申訴人之請求。
檢附理由
板主處理板務,可依板規兼依主客觀判斷。
使用者Yuma38的確曾述:我一定會到現場嗆那些愚蠢 迂腐 自私自利的垃圾狗官
依照板規第十七條(如附)
使用者Yuma38明顯已觸犯PublicServan板規,板主判決並無不妥。
使用者shiva999如對板主言行有任何不滿,請自行備其證據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節錄 PublicServan板規***
第十七條 貼、回、推或噓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違者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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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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