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ngbow2:即日開始收案處理。請注意組務對你的提問及版主的回應。 01/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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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oliceLive板主 charmer153
時間: Wed Jan 14 20:17:42 2009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原文於police live 6788篇中,本人發言以下三句被charmer153處以永久水桶
: 經申訴後,認為他還是一直站在特定立場上處理版務,並未秉公處理、有失偏
: 頗。
: franktassone 版規三、四 永久水桶
: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
: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
: 這在此版常常發生鄉民與警察有意見不合情事,但版主卻經常一味的袒護其警
: 察同仁,只要是一般民眾就說是引戰,只要是警察意見就說他覺得很合理,我
: 是說出事實,這應該是ptt上的警察版吧,不是警察的ptt吧?
: 既然如此,就會有民眾不滿的情緒,但引戰與否全由版主喜惡而定,真的是有
: 失偏頗,為此,我舉出一些內容,他的回答全是偏頗一方:
: 下是他回我的申訴信內容:
: : 噓 hellkite:自己違規在先就不要牽拖~~
: 人民沒有不法平等權。
: : 噓 Mollyh:又不是他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阿扁說藍綠都有拿他拿就沒
: 不是對方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 : 噓 chakichaki:如果你是被放走那個 不曉得你還會不會發文抗議執法不一
: 沒錯阿原PO都會抗議自己被開,其他人當然也會。
: : 噓 Mollyh:這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刁民抗議為什麼只開我違停 啊就烙人來
: : → Mollyh:把一排全部開完 這樣你比較高興嗎?如果今天是在家裡附近
: : → Mollyh:一排鄰居一起被開單 看你以後怎麼做人 有錯被罰應該好嗎?
: Mollyh說的是對的阿,要警察開還是不開?開了被民眾罵不能通融,
: 不開還是被民眾罵,都不做事,建議你投書警政署指導大家該怎麼做。
: : 噓 themartyr24:叭叭~我要申訴警察執法不一,只罰前面那個不罰我~
: 這個有犯規嗎?我看不出來。
: : 噓 antibailan:這叫活該
: 由於你不是遭出言過當傷害的受害者,請當事人自行來信追究責任。
: 引不引戰、犯不犯規全憑他的喜惡,完全偏頗!
: → franktassone: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 但我只就目前社會上可受公議之事發言,不然高市議長夫人被搶,怎麼會
: 馬上成立專案小組,還馬上破案?這個叫引戰?
: 他定這條是我恥笑原po,但經我詢問原po得到以下回答:
: 回答:不會
: 我再跟版主說,得下以下不同的答復:
: 這是ptt 上的警察版,不是你自己的警察版,恥不恥笑是你自己來訂論?
: 所以我判你討戰阿,還是要我舉辦個公投看該不該判你討戰,你意下如何?
: 不管他認不認為是恥笑,我判的都是,討戰,
: 前後處理理由不同,還硬拗?
: 最後還要辦公投?
: 如果只准警察同仁進來,請直接在開版明文規定,不要一般民眾表達意見,
: 看不爽就定"引戰",警察言論就替人家解釋?
: 知道我詢問原po後,馬上更改水桶理由?
: 再次提出申訴,謝謝!
(說明)
一、
● 4 m 210/08 franktassone □ [心得] 警察人員之任官、任職及升等發展之情形
┌─────────────────────────────────────┐
│ 文章代碼(AID): #18x5Evow (PoliceLive) [ptt.cc] [心得] 警察人員之任官、任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eLive/M.1223447481.A.CBA.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5 m 710/08 franktassone □ [心得] 三等、四等特考的專業分發問題
┌─────────────────────────────────────┐
│ 文章代碼(AID): #18x5J9FZ (PoliceLive) [ptt.cc] [心得] 三等、四等特考的專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eLive/M.1223447753.A.3E3.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在本版民眾或警察只要是好文都給M,franktassone版友之前有兩篇文章被我M,
只要不觸及版規,本人不會亂給水桶。
本版鄉民與警察有意見不合情事,皆屬正常現象,只要不違反版規,
任何議題歡迎和平討論。
以下被水桶推文:
● 6785 9 1/08 ALLSTAR01 □ [閒聊] 檢察官
┌─────────────────────────────────────┐
│ 文章代碼(AID): #19PXFLjj (PoliceLive) [ptt.cc] [閒聊] 檢察官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eLive/M.1231426517.A.B6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9 銀 │
└─────────────────────────────────────┘
推 GanKer:真佩服警察版~><"~才問檢察官是不是很威~!? 上面就亂成這樣01/09 09:29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01/09 09:47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01/09 09:48
● 6788 1 1/09 setfree □ [問題] 投訴
┌─────────────────────────────────────┐
│ 文章代碼(AID): #19PfStmG (PoliceLive) [ptt.cc] [問題] 投訴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eLive/M.1231460151.A.C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6 銀 │
└─────────────────────────────────────┘
→ franktassone: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01/09 09:46
針對以上推文,反諷、挑釁又討戰,
franktassone所使用文字,在PoliceLive版對警察的尊重在哪裡,
警察生活版,不是批判版,警察同仁不需為負面的新聞事件或
版友生活上遭遇不公情事被羅織罪名以及受到不雅文字辱罵。
同仁文字觸犯版規,本人皆依版規處置。
為維護版面和諧,本人不分民眾或是同仁一律依規處理。
依據版規給予處分:
三、禁止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與族群歧視等語詞。(包含暱稱及簽名檔、
侮辱性ID) 違者直接刪除文章劣退,並永久紅牌出場。
凡初犯者得易服勞役,其服務範圍視看板需求由版主公開指定,若不
願意易服勞役者,均維持原判永久水桶。
四、禁止討戰文。
違者原文劣文退回並永久紅牌出場。
以下這篇"官官相護"推文,討戰、挑釁之詞,沒加入公告內文,是本人疏失,
franktassone版友挑釁文字挑起戰端,特此說明。
● 6789 9 1/09 Alexxxxxxx R: [問題] 投訴
┌─────────────────────────────────────┐
│ 文章代碼(AID): #19PgBJ19 (PoliceLive) [ptt.cc] Re: [問題] 投訴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eLive/M.1231463123.A.0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9 銀 │
└─────────────────────────────────────┘
→ franktassone:果然是官官相護。原來法律前人人平等也只是句"口號"01/09 09:44
→ franktassone:你栽量權也是根據法律給予的不是?別不懂裝懂!01/09 09:53
→ franktassone:那你認為何謂法律前人人平等的真意?沒料的是你吧!01/09 09:54
二、
以下檢附往來信件證明franktassone版友已承認挑釁。
franktassone版友申訴文章對於本人回信內容截長取短,特此舉出全部事由。
作者 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標題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Mon Jan 12 08:17:50 2009
───────────────────────────────────────
附件:
另位版主charmer153無故水桶,我說的以下都是事實,也是目前社會上可議之事。
如: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01/09 09:47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 01/09 09:48
這在貴版不是事實嗎?如果貴版不容人家噓文,請關閉噓文功能。而且,請版主自
己看看,既然不容許人家討論。那請在版規上言明不可討論不利警察事務情事。
→ franktassone: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01/09 09:46
這非事實嗎?可以去看目前高市議長被搶案。
這也是一般民眾認知,如果這不能說,那為什麼民眾會有些觀感。
請你檢討,另外我也有寄另封檢舉信,你如果視而不見,我會轉交別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本人回信:
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標題 Re: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Tue Jan 13 22:46:16 2009
───────────────────────────────────────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附件:
: 另位版主charmer153無故水桶,我說的以下都是事實,也是目前社會上可議之事。
: 如:
: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01/09 09:47
: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 01/09 09:48
: 這在貴版不是事實嗎?如果貴版不容人家噓文,請關閉噓文功能。而且,請版主自
: 己看看,既然不容許人家討論。那請在版規上言明不可討論不利警察事務情事。
反串推文、挑釁又挑戰的版友,
言論給人引戰的感覺,容易挑起本版版面之戰端。
如果你的用辭客氣一些,板上爭議就會少很多,
只要有個引爆點,板上馬上開始大戰。
: → franktassone: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01/09 09:46
: 這非事實嗎?可以去看目前高市議長被搶案。
: 這也是一般民眾認知,如果這不能說,那為什麼民眾會有些觀感。
: 請你檢討,另外我也有寄另封檢舉信,你如果視而不見,我會轉交別處處理!
該篇時間為1/09早上的新聞,"投訴"文章下推文和1/10日下午發生該搶案無關,
被處份事件請勿牽扯其他事項。
"警察永遠不會有錯!" 警察一樣也會犯錯,大錯小錯嚴重的錯。
公開版面以這句話挑釁眾多版友,除恥笑原PO沒有靠山外,
還挑釁"警察"族群不會犯錯的言論,挑起版面戰端。
之後你的推文討論我都能接受,說法很中肯,但之前的文字用詞已觸犯版規,
版主依板規開罰。
你以下的言詞和大家做交流討論是OK的,在版面上雙方和平討論我都接受。:
→ franktassone:是不該,但如果你是民眾你的想法是什麼?作為一個執01/09 10:07
→ franktassone:法者,如果你換個角度,你會怎麼想?如果你的思維還01/09 10:07
→ franktassone:一直這樣,警民關係永遠不會好,別忘了你沒穿制服時01/09 10:08
→ franktassone:也是民眾。01/09 10:08
版主不會沒事水桶版友,只要你不觸犯版規。
對於版友的來信更不會漠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9.165
作者 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標題 Re: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Tue Jan 13 23:08:45 2009
───────────────────────────────────────
一、我沒恥笑,你猜測我的言論,不代表那是我的意思。
沒靠山是真實存在台灣社會,並不代表不存在,不然那些被搶的議長、部
長老婆,為什麼那麼容易破案。
再說一次:這叫事實,我沒恥笑原po
你要公正可以,但不要"假公正"
二、請你去看推文,很多人不是在噓原po,你怎麼不覺得他們在恥笑他呢?
因為,你並不是站在民眾的立場。
你很重視,是真的嗎?還是只是重視你的那些警察同仁?
這是ptt 上的警察版,不是你自己的警察版,恥不恥笑是你自己來訂論?
我會去信詢問原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本人回信:
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標題 Re: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Wed Jan 14 00:39:08 2009
───────────────────────────────────────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一、我沒恥笑,你猜測我的言論,不代表那是我的意思。
: 沒靠山是真實存在台灣社會,並不代表不存在,不然那些被搶的議長、部
: 長老婆,為什麼那麼容易破案。
你要說你沒恥笑可以,但是我判你的是討戰挑釁,在這裡掃翻一船的警察。
: 再說一次:這叫事實,我沒恥笑原po
: 你要公正可以,但不要"假公正"
: 二、請你去看推文,很多人不是在噓原po,你怎麼不覺得他們在恥笑他呢?
所以我不是判你恥笑,是判你討戰。
: 因為,你並不是站在民眾的立場。
這是你的想法。
: 你很重視,是真的嗎?還是只是重視你的那些警察同仁?
不違規的話請抬頭看一下這裡是警察生活版。
: 這是ptt 上的警察版,不是你自己的警察版,恥不恥笑是你自己來訂論?
所以我判你討戰阿,還是要我舉辦個公投看該不該判你討戰,你意下如何?
: 我會去信詢問原po
不管他認不認為是恥笑,我判的都是,討戰,
那句推文全文為:
franktassone: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推文為討戰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9.165
franktassone版友承認反諷文字信件。
作者 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標題 Re: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Tue Jan 13 23:29:40 2009
───────────────────────────────────────
※ 引述《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之銘言:
: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 附件:
: 另位版主charmer153無故水桶,我說的以下都是事實,也是目前社會上可議之事
: : 如:
: :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
: :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
: : 這在貴版不是事實嗎?如果貴版不容人家噓文,請關閉噓文功能。而且,請版主自
: : 己看看,既然不容許人家討論。那請在版規上言明不可討論不利警察事務情事。
: 反串推文、挑釁又挑戰的版友,
: "警察永遠不會有錯!" 警察一樣也會犯錯,大錯小錯嚴重的錯。
: 公開版面以這句話挑釁眾多版友,除恥笑原PO沒有靠山外,
: 還挑釁"警察"族群不會犯錯的言論,挑起版面戰端。
這句我想明眼人都知我在反諷這個版的警察同仁很喜歡戰民眾,你我說挑釁?
^^^^^^^^^^^^^^^^^^^^^^^^^^^^^^^^^^^^^^^^^^^^^^^^^^^^^^
請你自己看看下面這些你的同仁,有沒有挑釁民眾,你又作了什麼?
這版只准警察噓民眾嗎?
噓 hellkite:自己違規在先就不要牽拖~~
噓 Mollyh:又不是他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阿扁說藍綠都有拿他拿就沒
噓 chakichaki:如果你是被放走那個 不曉得你還會不會發文抗議執法不一
噓 Mollyh:這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刁民抗議為什麼只開我違停 啊就烙人來
→ Mollyh:把一排全部開完 這樣你比較高興嗎?如果今天是在家裡附近
→ Mollyh:一排鄰居一起被開單 看你以後怎麼做人 有錯被罰應該好嗎?
噓 themartyr24:叭叭~我要申訴警察執法不一,只罰前面那個不罰我~
噓 antibailan:這叫活該
再者,版規是發文並不是推文水桶,請你說明一下!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本人回信:
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標題 Re: 檢舉charmer153
時間 Wed Jan 14 00:47:54 2009
───────────────────────────────────────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 引述《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之銘言:
: : 另位版主charmer153無故水桶,我說的以下都是事實,也是目前社會上可議之事
: : 反串推文、挑釁又挑戰的版友,
: : "警察永遠不會有錯!" 警察一樣也會犯錯,大錯小錯嚴重的錯。
: : 公開版面以這句話挑釁眾多版友,除恥笑原PO沒有靠山外,
: : 還挑釁"警察"族群不會犯錯的言論,挑起版面戰端。
: 這句我想明眼人都知我在反諷這個版的警察同仁很喜歡戰民眾,你我說挑釁?
你都說你是在挑釁了我判的當然沒錯=__=
反諷就是挑釁。
: 請你自己看看下面這些你的同仁,有沒有挑釁民眾,你又作了什麼?
: 這版只准警察噓民眾嗎?
實際上本來原PO就作錯事情了,人民沒有不法平等權,請詳閱憲法。
: 噓 hellkite:自己違規在先就不要牽拖~~
人民沒有不法平等權。
: 噓 Mollyh:又不是他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阿扁說藍綠都有拿他拿就沒
不是對方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 噓 chakichaki:如果你是被放走那個 不曉得你還會不會發文抗議執法不一
沒錯阿原PO都會抗議自己被開,其他人當然也會。
: 噓 Mollyh:這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刁民抗議為什麼只開我違停 啊就烙人來
: → Mollyh:把一排全部開完 這樣你比較高興嗎?如果今天是在家裡附近
: → Mollyh:一排鄰居一起被開單 看你以後怎麼做人 有錯被罰應該好嗎?
Mollyh說的是對的阿,要警察開還是不開?開了被民眾罵不能通融,
不開還是被民眾罵,都不做事,建議你投書警政署指導大家該怎麼做。
: 噓 themartyr24:叭叭~我要申訴警察執法不一,只罰前面那個不罰我~
這個有犯規嗎?我看不出來。
: 噓 antibailan:這叫活該
由於你不是遭出言過當傷害的受害者,請當事人自行來信追究責任。
(版規有寫請自行查閱)
: 再者,版規是發文並不是推文水桶,請你說明一下!X
發文、推文為視同發表,自始皆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9.165
以上為往來信件,請組務明察。
該版友沒有觸及版規前,本人也曾給予肯定M文,
本人不因franktassone是否為警察或民眾而給予肯定優文。
版友有推噓文的權利,不觸犯版規,逛任何版皆然,
不是版主說關閉噓文就關閉,更無不容許討論情事,
請組方明察。
以下回覆franktassone 來信詢問:
作者 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標題 申訴版主對版規解釋不公
時間 Wed Jan 14 12:01:22 2009
───────────────────────────────────────
違者原文劣文退回並永久紅牌出場。
發文、推文為視同發表,自始皆然。
請問自始皆然從那開始?請提出證據好嗎?
發文和推文又同?那裡有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版規四討戰文推發同列,除非是特別規定的,例如,劣文只有發文才會有,推文不會有。
又或者,推文規定最多五行,但發文不限。
又譬如,發文規定要超過20字,但推文並不在此限。
所以這是特別針對的規定。
三、
franktassone表達意見若為和平理性使用文字,
我拿他也無可奈何,更不會做出此判決。
要舉辦公投撤除他的水桶,是為他好,看他是否接受本人此一提議,
說不定版友同意franktassone撤除永久水桶。畢竟,版主不能拿版規開玩笑,
否則,本人又淪為不公者。
以上說明
請組方直接裁示本人判決是否妥當,本人不再回覆franktassone申訴文。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9.165
※ 編輯: charmer153 來自: 219.91.69.165 (01/14 21:15)
> -------------------------------------------------------------------------- <
作者: 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oliceLive板主 charmer153
時間: Thu Jan 15 10:29:24 2009
補充:setfree回覆信件~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我因為在你於policelive版上的一篇文章"申訴"中
: 推文提到:因為你沒靠山被開單<~請問這句你覺得有恥笑到你嗎?
不會阿
: 我只是想點出,這個社會存在的"真實現象"
這種現象司空見慣了
: 因為我被版主水桶,所以請你儘快回復我。謝謝!
可知,不只是我會覺得這種現象由來己久。
再說一句:我反諷叫挑釁,警察同仁反諷叫討論。這即是charmer153的見解。
尊重版上處理,靜候消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 itsyu:(插嘴) 完整信件 @@? 自己貼的我也會寫耶~ 01/15 15:06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oliceLive板主 charmer153
時間: Thu Jan 22 16:46:05 2009
《組務提問》
請問申訴人 franktassone :
你於 PoliceLive 版發表了
(1)這是警察版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
(2)誰叫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的言論,
發表前有沒有預期到,
在這個警察人數眾多的版發表,
會引起論戰及攻訐?
另外,
由於組務剛接手本案,
若有相關主張、證據未提出,
可儘快提出。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3.123
→ franktassone:感謝大大的說明,不過我直到今日才看到。還是謝謝 02/16 13:42
→ franktassone:我說的這在警生版是大家都知的事實。說事實為何會引 02/16 13:43
→ franktassone:起論戰呢?不懂我也沒去猜測這問題! 02/16 13:43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oliceLive板主 charmer153
時間: Mon Feb 2 00:01:40 2009
雙方在組務通知後,
並無新的證據與意見討論。
因此辯論終結,
請靜待組務判決。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franktassone (no politics)》之銘言:
: 原文於police live 6788篇中,本人發言以下三句被charmer153處以永久水桶
: 經申訴後,認為他還是一直站在特定立場上處理版務,並未秉公處理、有失偏
: 頗。
: franktassone 版規三、四 永久水桶
: → franktassone:樓上,這是警察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
: → franktassone: 插入"警察版"
: 這在此版常常發生鄉民與警察有意見不合情事,但版主卻經常一味的袒護其警
: 察同仁,只要是一般民眾就說是引戰,只要是警察意見就說他覺得很合理,我
: 是說出事實,這應該是ptt上的警察版吧,不是警察的ptt吧?
: 既然如此,就會有民眾不滿的情緒,但引戰與否全由版主喜惡而定,真的是有
: 失偏頗,為此,我舉出一些內容,他的回答全是偏頗一方:
: 下是他回我的申訴信內容:
: : 噓 hellkite:自己違規在先就不要牽拖~~
: 人民沒有不法平等權。
: : 噓 Mollyh:又不是他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阿扁說藍綠都有拿他拿就沒
: 不是對方也有違規你違規就沒有錯。
: : 噓 chakichaki:如果你是被放走那個 不曉得你還會不會發文抗議執法不一
: 沒錯阿原PO都會抗議自己被開,其他人當然也會。
: : 噓 Mollyh:這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刁民抗議為什麼只開我違停 啊就烙人來
: : → Mollyh:把一排全部開完 這樣你比較高興嗎?如果今天是在家裡附近
: : → Mollyh:一排鄰居一起被開單 看你以後怎麼做人 有錯被罰應該好嗎?
: Mollyh說的是對的阿,要警察開還是不開?開了被民眾罵不能通融,
: 不開還是被民眾罵,都不做事,建議你投書警政署指導大家該怎麼做。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1.106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1/14 PoliceLive版 franktassone vs. charmer153
時間: Mon Feb 2 13:50:57 2009
判決主文
(1)駁回申訴人請求,
維持版主原判決。
(2)建議警生版設法減少永久水桶名單內人數。
(3)請版主多多宣導,
版友對於違犯版規之其他版友儘量冷處理。
判決理由
(1)
A.版規明確
警察生活版版規第三條:
禁止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與族群歧視等語詞。(包含暱稱及簽名檔、
侮辱性ID) 違者直接刪除文章劣退,並永久紅牌出場。
版規明確對於族群歧視及人身攻擊嚴格禁止,
並清楚規定將處以永久水桶。
可知該版對於社會上各階層、各職業之尊重,
乃是該版非常重視的價值,
此價值亦是本小組 - 職場甘苦談小組 - 最重視的價值。
職業不分貴賤,
任何合法職業都有其工作的尊嚴,
並且沒有容忍他人瞧不起、汙衊之義務。
本案申訴人曾以推文表示:
這是警察版不准說警察壞話也不能噓他們哦!切記~
以及:
原po沒靠山,別怪警察,警察永遠不會錯!
此端言論,
諷刺警察人員沒有度量接受批評,
譏弄警察執法分成"有無靠山"二類,
警察之工作尊嚴不被申訴人重視,
並且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如此行為不僅為警生版不歡迎,
更是不受"職場甘苦談"小組歡迎。
再者,
若此端言詞在例如"黑特版"的版面發表,
或許並無疑義。
但在警察人數眾多、專門討論警察甘苦的"警生版"發表,
申訴人必然引起論戰,
心裡理應有所準備。
這就好像在王建民版諷刺王建民,
必然被其粉絲攻訐一般,
造成論戰的可能性極高。
承上說明,
申訴人亦違犯警生版版規第四條:
禁止討戰文。
違者原文劣文退回並永久紅牌出場。
B.標準一致
查該版對於族群歧視之版規執行,
一向標準一致,
對於警察此行業之歧視與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行為,
皆如此執行,
標準向來相同。
只是該版版友較少在該版歧視其他行業,
因此大多處罰歧視警察同仁之版友
此部分當然可以理解。
<小結>
基於以上兩點,
組務認為 charmer153 版主此水桶裁定,
並無違誤,
組務予以肯認。
(2)
本站之水桶處分,
乃使不尊重版規之人無法發文之處分,
若行為為初犯,
或是情節未非常嚴重,
或許可以考慮水桶一月、三月、半年、八月、一年等等,
非不得已,
不宜有太多永久水桶的處分。
查警察生活版自 2008 年迄今,
約永久水桶 98 位版友,
人數眾多。
參照系統設定每一版面之永久水桶人數僅 256 人,
若如此永久水桶下去,
在兩年內貴版之水桶名單將滿載,
限制了接續上任之版主的永久水桶權。
組務建議貴版修正版規,
對於初犯或是情節未非常嚴重之版友,
予以類似三月或半年之水桶處分,
期限到即解除,
再犯方永久水桶,
或許可以讓人更加心服,
亦可使永久水桶名單瘦身。
版主或許有其他考量,
是否修改版規,
組務予以完全尊重。
(3)
建請貴版版主對於版友多加勸導,
對於違犯版規之版友,
減少辱罵,儘量冷處理,
並且提報版主。
若一版友違犯版規,
其他版友予以辱罵,
則版主左右為難,
增加執法之困難度。
還望版主多多勸導版上警察同仁及警眷,
如此,
本組務須受理之申訴案亦會相對減少許多,
在此先行感謝。
以上。若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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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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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0.162
推 charmer153:收到 已公告一星期內修改版規。 02/03 00:33
→ longbow2:辛苦了~ 02/03 14:38
噓 franktassone:今日看到:版規2008/12/15修訂<~是在騙小組長嗎? 02/16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