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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 mulkcs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 / neoikki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是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1.撤銷本人的水桶 2.版主必須為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改正並道歉 3.版主必須承認不依照版規執法並道歉,並承諾以後不再發生。 4.版主為偏頗的判罰道歉 案件事實: #19KrFvw4 (WorkinChina) [ptt.cc] [請益] 請問廣州落地簽 本人po文問廣州落地簽證是否會很久,短短幾分鐘內有四個版友噓文。由於覺得不被尊重 並且認為噓文不符合版規六,要求版友推回。過後,大批版友加入噓文。而此文並沒有開 放噓文聊天。 (版規 6. 平常噓文者請指出噓文理由,開放噓文聊天者例外。 違規者:初次警告,累犯者--活殺留聲(水桶一天) ) #19L7L3ja (WorkinChina) [ptt.cc] Re: [請益] 請問廣州落地? 隔天版主鎖文,且發文覺得本人的發文不謹慎,此點我從來不否認。但版主的發文並無提 及我所認為的不尊重版友的亂噓文。於是我私下請版主針對此點處理,版主說會看看。 #19LExxjJ (WorkinChina) [ptt.cc] [提議] 檢舉 當日晚上我不滿版主依然沒有就亂噓文做處理,提出檢舉。檢舉文中認為雖然發文欠佳, 但不該受到違反版規六的待遇。故po文以版規六檢舉(需三位"合格版友"附議)在第一篇噓 文的版友。 我的立場是 1.符合鄉民資格 2.沒違反版規一(有意義的三行文),列舉諸多無意義之聊天文 3.沒違反版規三(與WIC相關之議題),版上有九篇文章討論落地簽證 4.遭受版友以違反版規六待之。 此文經過大概一天版主均無做出處理。後來版主解釋是等待版友的意見,包含推文與噓文 。但這點版規上從來沒寫,而我也第一次遇到原來檢舉可以因為反對的人多而被否定。更 不用說當篇檢舉文下面一堆無聊且謾罵嘲諷的噓文。此篇噓文版友大約13位。附議者七位 ,符合"合格版友"資格三位。合格版友就是要有自介過的才算。但版主以其中一位先附議 再自介而否定其附議的資格。 後來版主解釋其處理的立場,認為 #19LUVVI5 (WorkinChina) [ptt.cc] [隨便] 為什麼我不砍文?... 1.噓文聊天是本版特色 2.此版是家族風格的公開版 3.此版對於爭議以版友意見為主。 4.版主處理事情不受他者影響。 5.檢舉文章的內容推噓文,版主不予以干預。對於檢舉文,計算方式是一人一票。 6.未來將更改定位與走向。 但,依照版規六噓文聊天需要版主開放才算。且以版友意見為主的處理方式是否構成箝制 言論自由本人質疑。依照憲法,投票制不可以用在非政治性事務。 #19LX3z7B (WorkinChina) [ptt.cc] [隨便] 教育訓練:WIC版的... 1.採合議制 2.贊成、反對、沒意見 分別是 推、噓、箭頭 3.守則中噓文給理由是指"個人理由","我不爽"也可作理由之一種。 4.版主角色是庭長,負責執行。但違反議事規則會遭處分。 5.版主遇爭議採議事。只要給出個人理由,版主不干預是為了暢所欲言考量。 6.議事時只要不要流於謾罵人身攻擊、原PO沒有出面要求制止的話, 版主只會從事資料收集的動作 7.不服此地的處置還可以繼續向上反映,議事規則也可討論。 此文中更舉出版主所謂的合議制,基本上就是投票制。而所謂的"我不爽"也可以作為理由 之一,足見版主強詞奪理。版主指出不流於謾罵人身攻擊的話,版主旨會收集資料。於是 我依照版規五,檢舉謾罵人身攻擊者。 #19Lhngqc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教育訓練:WIC.... 我提出檢舉違反版規五(謾罵、人身攻擊)者。此檢舉只要合格版友即可。其中檢舉違反版 規五的版友(bobobian,SaraET,iamyou,winniemi,luj2)。此文依然飽受噓文待遇。 噓 bobobian:果然正蠢材......我再噓!見一個噓一個! 12/26 23:28 噓 SaraET:幾歲了啊!一被罵就找媽媽?你是死老百姓嗎?(指) 12/26 23:37 → iamyou:白癡又白目的假426最讓人討厭了 好討厭喔!!!!!!!!!!!! 12/27 00:21 → winniemi:找那些被噓到不行的大白小白一起來附議,只有被取笑而已 12/27 10:40 → winniemi:會噓你絕對單純是因為你自己違反版規又不思檢討太機車 12/27 13:35 → luj2:比盧盧翰還盧啦 從昨晚到現在 原來研究生這麼閒(做筆記) 12/27 13:45 → bobobian:反正學生有耍蠢的權力,至少再怎麼蠢也只是被笑而已 12/27 13:56 噓 bobobian:我也得預設你有腦,不然我總不好點破你跟本就是個天缺吧? 12/27 14:49 噓 bobobian:啊你是耍蠢耍夠了沒啊? 12/28 01:57 #19Liesau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教育訓練:WIC... 版主再次針對檢舉回應。 1.認為我mulkcs忽略蓄意二字,並認定達到「蓄意」引戰、犯眾怒的標準。 2.事情一開始有版友自請水桶也有要求水桶mulkcs,因為認為是蓄意挑釁。 但版主都認為不必要。 3.此為最後一次說明,並帶有警告性質。版主認為已經有充分解釋,mulkcs若繼續要求 版主會認定蓄意成立。並有相關處置。 版主對於謾罵及人身攻擊者無視,實在令人費解。 最後,由於我多次質疑版主是否有回應檢舉。而遭到版主水桶處理。版主的理由是我蓄意 引戰,然而我只是就我該有的權益提出質疑而已。言語中完全沒有引戰得意思。 推 mulkcs:我同意你第一段 但版大根本沒處理喔 12/30 23:31 反之,bobobian的"[生活] Bae chee?"、"[幹譙] 啊你是鬧夠了沒啊?"、"[幹譙] 你是哭 完了沒?"等三文卻未被列為引戰,難道只是政治正確?難道這不夠偏頗嗎? 而後版主浸了謾罵者的水桶,並也自請水桶,認為是疏忽。但本人已經遭受水桶待遇了, 我要求版主解除水桶,但版主認為我的水桶和他對於人身攻擊者的疏忽並無關係。而除此 以外版主的水桶,並不含括我依照版規五所列舉者,我質疑版主是想將我的檢舉與他的疏 失脫勾。 故我認為版主失當: 1.箝制言論自由 版主以合議制來處理爭議問題與檢舉文章是極度不妥的。合議制在版主的定義下採取一 人一票制,這種等同投票性質的作法,處理檢舉與發文是否適當等的非政治性事務,大 法官解釋364號以說明其違憲(pttLaw z-2-12)。故版主以合議制處理,實已經構成箝制 言論自由。最後因本人質疑版主未處理本人之檢舉,而遭到水桶處分。此水桶正是版主 箝制言論自由之鐵證。 2.縱容版眾惡意發言(謾罵、人身攻擊) 第一篇檢舉文中,版主將推噓文視為檢舉文章之討論,而正確的作法更應該鎖文等待附 議者。在經過第二次檢舉後,明顯謾罵與人身攻擊者,版主視而不見,此為包庇亂版之 行。版主如此包庇之行為,也無視附議之七位版友。甚至有意將原檢舉者列為蓄意引戰 者,我只是就我所擁有之權利提出檢舉而已,檢舉標準達到版規之規定,並有版友附議 ,何來引戰之理?。況且本人言論並沒有蓄意挑釁的言語。倒是版友將本人ID視為蓄意 挑釁,實在是對人不對事,然這些版友謾罵、酸文、人身攻擊又不見版主稱為引戰?足 見版主判罰之偏頗。 3.藐視版規,不依版規執法。 a.經版友檢舉後,依版規規定,版主需要以公告處理,而版主僅以回文處理。顯然版主 並未尊重過版規,也不知道如何處理爭議。 b.依照版規六,噓文者除非開放噓文否則要給予理由。但版主的解釋("我不爽"也可作 理由之一種)的理由太過隨意且無內容。如果此種理由可以成為理由的話,不需開放 噓文誰都可以噓文。那麼版規六的存在意義為何?此版主的解釋可謂強詞奪理。 除此之外,不遵守版規的版主,甚至說不惜修改版規六。 → neoikki:另外,我的處理方式一直都是這樣,如果真的要我把版規六 12/27 18:43 → neoikki:取下,我會取下。不過我還是會傾向讓版友舉報來決定此條生 12/27 18:44 c.經版友舉證檢舉版友違反版規五,版主未予以處理,只說明在檢舉文中討論版主 不會干預。但是版規中並無允許此例外條件。在本人一再要求回應下,最後版主將 本人浸水桶,原因是眾多版友檢舉,試問依照版規爭取權利何來引戰?版主至始並 未依照版規處理本人的問題,也並未表示遭到檢舉的言論是否適當,反以已經違法 的合議庭搪塞。試問眾多公開版中,哪一個版在處理謾罵與人身攻擊時有例外條件 ?儘管,最後版主有執法,本人卻已經被浸水桶,請問版主的處理方式真的有保障 到我的權益嗎? 在版主不依版規,又時時提出版規上沒有之論點,更有甚者和版規相抵,難道不是藐 視版規?而如此要版友如何服從版主之判罰? 相關證據: 所有證據目前WorkinChina版,精華區z-17-3均有保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2.114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neoikki 時間: Sat Jan 24 13:46:08 2009 請 WorkinChina 版主前來組務說明。 相關討論, 兩造可以從過去的文章複製貼上於你們現在的文章中, 避免重新打字之苦。 然文句請通順讓組務清楚。 職場甘苦談 longbow2 ※ 引述《mulkcs (mulkcs)》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 mulkcs :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 / neoikki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是 :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 1.撤銷本人的水桶 : 2.版主必須為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改正並道歉 : 3.版主必須承認不依照版規執法並道歉,並承諾以後不再發生。 : 4.版主為偏頗的判罰道歉 : 案件事實: : #19KrFvw4 (WorkinChina) [ptt.cc] [請益] 請問廣州落地簽 : 本人po文問廣州落地簽證是否會很久,短短幾分鐘內有四個版友噓文。由於覺得不被尊重 : 並且認為噓文不符合版規六,要求版友推回。過後,大批版友加入噓文。而此文並沒有開 : 放噓文聊天。 : (版規 : 6. 平常噓文者請指出噓文理由,開放噓文聊天者例外。 : 違規者:初次警告,累犯者--活殺留聲(水桶一天) ) : #19L7L3ja (WorkinChina) [ptt.cc] Re: [請益] 請問廣州落地? : 隔天版主鎖文,且發文覺得本人的發文不謹慎,此點我從來不否認。但版主的發文並無提 : 及我所認為的不尊重版友的亂噓文。於是我私下請版主針對此點處理,版主說會看看。 : #19LExxjJ (WorkinChina) [ptt.cc] [提議] 檢舉 : 當日晚上我不滿版主依然沒有就亂噓文做處理,提出檢舉。檢舉文中認為雖然發文欠佳, : 但不該受到違反版規六的待遇。故po文以版規六檢舉(需三位"合格版友"附議)在第一篇噓 : 文的版友。 : 我的立場是 : 1.符合鄉民資格 : 2.沒違反版規一(有意義的三行文),列舉諸多無意義之聊天文 : 3.沒違反版規三(與WIC相關之議題),版上有九篇文章討論落地簽證 : 4.遭受版友以違反版規六待之。 : 此文經過大概一天版主均無做出處理。後來版主解釋是等待版友的意見,包含推文與噓文 : 。但這點版規上從來沒寫,而我也第一次遇到原來檢舉可以因為反對的人多而被否定。更 : 不用說當篇檢舉文下面一堆無聊且謾罵嘲諷的噓文。此篇噓文版友大約13位。附議者七位 : ,符合"合格版友"資格三位。合格版友就是要有自介過的才算。但版主以其中一位先附議 : 再自介而否定其附議的資格。 : 後來版主解釋其處理的立場,認為 : #19LUVVI5 (WorkinChina) [ptt.cc] [隨便] 為什麼我不砍文?... : 1.噓文聊天是本版特色 : 2.此版是家族風格的公開版 : 3.此版對於爭議以版友意見為主。 : 4.版主處理事情不受他者影響。 : 5.檢舉文章的內容推噓文,版主不予以干預。對於檢舉文,計算方式是一人一票。 : 6.未來將更改定位與走向。 : 但,依照版規六噓文聊天需要版主開放才算。且以版友意見為主的處理方式是否構成箝制 : 言論自由本人質疑。依照憲法,投票制不可以用在非政治性事務。 : #19LX3z7B (WorkinChina) [ptt.cc] [隨便] 教育訓練:WIC版的... : 1.採合議制 : 2.贊成、反對、沒意見 分別是 推、噓、箭頭 : 3.守則中噓文給理由是指"個人理由","我不爽"也可作理由之一種。 : 4.版主角色是庭長,負責執行。但違反議事規則會遭處分。 : 5.版主遇爭議採議事。只要給出個人理由,版主不干預是為了暢所欲言考量。 : 6.議事時只要不要流於謾罵人身攻擊、原PO沒有出面要求制止的話, : 版主只會從事資料收集的動作 : 7.不服此地的處置還可以繼續向上反映,議事規則也可討論。 : 此文中更舉出版主所謂的合議制,基本上就是投票制。而所謂的"我不爽"也可以作為理由 : 之一,足見版主強詞奪理。版主指出不流於謾罵人身攻擊的話,版主旨會收集資料。於是 : 我依照版規五,檢舉謾罵人身攻擊者。 : #19Lhngqc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教育訓練:WIC.... : 我提出檢舉違反版規五(謾罵、人身攻擊)者。此檢舉只要合格版友即可。其中檢舉違反版 : 規五的版友(bobobian,SaraET,iamyou,winniemi,luj2)。此文依然飽受噓文待遇。 : 噓 bobobian:果然正蠢材......我再噓!見一個噓一個! 12/26 23:28 : 噓 SaraET:幾歲了啊!一被罵就找媽媽?你是死老百姓嗎?(指) 12/26 23:37 : → iamyou:白癡又白目的假426最讓人討厭了 好討厭喔!!!!!!!!!!!! 12/27 00:21 : → winniemi:找那些被噓到不行的大白小白一起來附議,只有被取笑而已 12/27 10:40 : → winniemi:會噓你絕對單純是因為你自己違反版規又不思檢討太機車 12/27 13:35 : → luj2:比盧盧翰還盧啦 從昨晚到現在 原來研究生這麼閒(做筆記) 12/27 13:45 : → bobobian:反正學生有耍蠢的權力,至少再怎麼蠢也只是被笑而已 12/27 13:56 : 噓 bobobian:我也得預設你有腦,不然我總不好點破你跟本就是個天缺吧? 12/27 14:49 : 噓 bobobian:啊你是耍蠢耍夠了沒啊? 12/28 01:57 : #19Liesau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教育訓練:WIC... : 版主再次針對檢舉回應。 : 1.認為我mulkcs忽略蓄意二字,並認定達到「蓄意」引戰、犯眾怒的標準。 : 2.事情一開始有版友自請水桶也有要求水桶mulkcs,因為認為是蓄意挑釁。 : 但版主都認為不必要。 : 3.此為最後一次說明,並帶有警告性質。版主認為已經有充分解釋,mulkcs若繼續要求 : 版主會認定蓄意成立。並有相關處置。 : 版主對於謾罵及人身攻擊者無視,實在令人費解。 : 最後,由於我多次質疑版主是否有回應檢舉。而遭到版主水桶處理。版主的理由是我蓄意 : 引戰,然而我只是就我該有的權益提出質疑而已。言語中完全沒有引戰得意思。 : 推 mulkcs:我同意你第一段 但版大根本沒處理喔 12/30 23:31 : 反之,bobobian的"[生活] Bae chee?"、"[幹譙] 啊你是鬧夠了沒啊?"、"[幹譙] 你是哭 : 完了沒?"等三文卻未被列為引戰,難道只是政治正確?難道這不夠偏頗嗎? : 而後版主浸了謾罵者的水桶,並也自請水桶,認為是疏忽。但本人已經遭受水桶待遇了, : 我要求版主解除水桶,但版主認為我的水桶和他對於人身攻擊者的疏忽並無關係。而除此 : 以外版主的水桶,並不含括我依照版規五所列舉者,我質疑版主是想將我的檢舉與他的疏 : 失脫勾。 : 故我認為版主失當: : 1.箝制言論自由 : 版主以合議制來處理爭議問題與檢舉文章是極度不妥的。合議制在版主的定義下採取一 : 人一票制,這種等同投票性質的作法,處理檢舉與發文是否適當等的非政治性事務,大 : 法官解釋364號以說明其違憲(pttLaw z-2-12)。故版主以合議制處理,實已經構成箝制 : 言論自由。最後因本人質疑版主未處理本人之檢舉,而遭到水桶處分。此水桶正是版主 : 箝制言論自由之鐵證。 : 2.縱容版眾惡意發言(謾罵、人身攻擊) : 第一篇檢舉文中,版主將推噓文視為檢舉文章之討論,而正確的作法更應該鎖文等待附 : 議者。在經過第二次檢舉後,明顯謾罵與人身攻擊者,版主視而不見,此為包庇亂版之 : 行。版主如此包庇之行為,也無視附議之七位版友。甚至有意將原檢舉者列為蓄意引戰 : 者,我只是就我所擁有之權利提出檢舉而已,檢舉標準達到版規之規定,並有版友附議 : ,何來引戰之理?。況且本人言論並沒有蓄意挑釁的言語。倒是版友將本人ID視為蓄意 : 挑釁,實在是對人不對事,然這些版友謾罵、酸文、人身攻擊又不見版主稱為引戰?足 : 見版主判罰之偏頗。 : 3.藐視版規,不依版規執法。 : a.經版友檢舉後,依版規規定,版主需要以公告處理,而版主僅以回文處理。顯然版主 : 並未尊重過版規,也不知道如何處理爭議。 : b.依照版規六,噓文者除非開放噓文否則要給予理由。但版主的解釋("我不爽"也可作 : 理由之一種)的理由太過隨意且無內容。如果此種理由可以成為理由的話,不需開放 : 噓文誰都可以噓文。那麼版規六的存在意義為何?此版主的解釋可謂強詞奪理。 : 除此之外,不遵守版規的版主,甚至說不惜修改版規六。 : → neoikki:另外,我的處理方式一直都是這樣,如果真的要我把版規六 12/27 18:43 : → neoikki:取下,我會取下。不過我還是會傾向讓版友舉報來決定此條生 12/27 18:44 : c.經版友舉證檢舉版友違反版規五,版主未予以處理,只說明在檢舉文中討論版主 : 不會干預。但是版規中並無允許此例外條件。在本人一再要求回應下,最後版主將 : 本人浸水桶,原因是眾多版友檢舉,試問依照版規爭取權利何來引戰?版主至始並 : 未依照版規處理本人的問題,也並未表示遭到檢舉的言論是否適當,反以已經違法 : 的合議庭搪塞。試問眾多公開版中,哪一個版在處理謾罵與人身攻擊時有例外條件 : ?儘管,最後版主有執法,本人卻已經被浸水桶,請問版主的處理方式真的有保障 : 到我的權益嗎? : 在版主不依版規,又時時提出版規上沒有之論點,更有甚者和版規相抵,難道不是藐 : 視版規?而如此要版友如何服從版主之判罰? : 相關證據: : 所有證據目前WorkinChina版,精華區z-17-3均有保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97
mulkcs:好的 感謝 01/24 13:53
> -------------------------------------------------------------------------- < 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neoikki 時間: Sat Jan 24 22:45:36 2009 很遺憾地,原申訴人此次又「再度」遺忘通知敝人及相關版友。 在組長提醒後、申訴人承諾之後的現在 22:37,我並沒有接收到原申訴人的通知,加上前 次的遺忘,我個人真的懷疑申訴人的遺忘是否故意。 原本的申訴回覆,請見本版代號 #19NBgls_ 的文章: 254 1 1/01 neoikki R: [申訴] WorkinChina版主 neoikki 之後二次回應請見代號 #19NGVQQJ 的文章: 256 1 1/02 neoikki R: [申訴] WorkinChina版主 neoikki 由於方才查看原申訴人的申訴內容與上次申訴一致,因此不再另外說明。 至於後續本版補水桶的事情,我個人視為兩獨立事件,因此也不在此說明。 請恕敝人近日身體不適,無法再花時間一一重新回應,請組長諒解。 By Neoikki 2009.01.24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請 WorkinChina 版主前來組務說明。 : 相關討論, : 兩造可以從過去的文章複製貼上於你們現在的文章中, : 避免重新打字之苦。 : 然文句請通順讓組務清楚。 : 職場甘苦談 longbow2 --           ╔╮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mulkcs:請問"組長提醒,申訴人承諾是從何而來"? 我承諾了什麼了똠 01/25 00:16
mulkcs:如果重新申訴要提醒你,你當初查ID又何嘗提醒? 01/25 00:17
mulkcs:我此次申訴是針對WIC版主你的處理失當 不包含其他版友 01/25 00:18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neoikki 時間: Sun Jan 25 13:39:42 2009 如果兩造沒有意見, 我就爬文看之前在版上的文章, 以及調查 WIC 版的精華區, 依此為依據判決。 如果有新增的意見, 請儘快在組務說明。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97
longbow2:已收到兩造回信。 辯論終結,請靜待組務判決。 01/25 18:02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1/24 WorkinChina版 mulkcs vs. neoikki 時間: Mon Jan 26 13:59:23 2009 判決主文 (1)凍結 WorkinChina 版版規第六條 申訴方式(注意!非本文部分)。 限期版主於 98 / 2 / 9 零時 前, 依判決理由精神, 修正該方式並送交組務審核。 (2)版主 neoikki 依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7.1.0 版 第三條, 版主懲處方式第一項第一款, 處以(正式) 警告一次 。 (3)噓文合理與否部分、 版主認定無誤, 維持版主裁定。 (4)水桶期限部分, 版主認定無誤, 維持版主裁定。 (5)除以上四項強制執行, 未依本判決執行加計警告一次外, 建議版主修正版規, 將謾罵、侮辱部分加重罰則, 是否依組務建議由版主決定。 (6)申訴人要求道歉之請求, 予以駁回。 判決理由 (1) 本小組所開版面為公開版性質, 版主負管理之責, 組務有監督版主之權。 版友對於公開版面可自由進入閱讀、發文, (已申請通過發文限制之版面除外) 若權利遭受侵害, 版主應受理檢舉、申訴, 受理檢舉、申訴是版主的義務。 對於檢舉,版主認為無理由, 可依其管版權駁回, 版友可依版主裁定與版主溝通及上訴組務。 版主需對其裁定負責。 此裁定當然可以參酌版友意見, 但決定權仍屬於版主, 責任亦屬版主。 審視該版版規第六條之申訴方式, 版主"是否處理"檢舉, 竟由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 如此由誰負此裁定之是非對錯之責? 倘若將來處理失當, 難道要組務對於錯誤的裁定, 對所有曾經推文的板友予以裁罰? 此版規本身對於不合理噓文的裁罰精神乃為通理, 組務認同。 但受理規定(申訴方式)未將版主決定列入, (尤其應該是最主要的受理方式) 端賴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是否處理, 此規定匪夷所思, 自組務宣判後失其效力。 基於本組務對看板之監督權, 限期版主於兩週內修正該規定, 並送交本組務審核。 (2)經組務調查, WorkinChina 版於本案件發生時, 版友對申訴人之人身攻擊、侮辱, 相當嚴重。 但版主竟未立即處理, 此疏失至為明顯, 連版主亦自承疏失, 公告自行水桶。 WorkinChina 版版友彼此感情融洽, 組務可以體諒。 然並非資深版友即可任意污辱攻擊新版友。 版主既然判處申訴人一個月水桶, 卻於 11 天後才將嚴重謾罵之版友水桶禁言, 有偏頗之虞。 基於以上理由, 處以版主警告一次, 請版主多加勸導版上版友, 莫以自身的情緒陷版主於不義。 (3)噓文認定部分, 依版規第六條本文, 禁止無理由之噓文。 文章未充足之三行文, 遭版友噓文, 在本站眾多版面非常常見, 依常理來說可以理解, 且噓文中有版友清楚表示是因為充分之理由: 例:
capik: 1.問時間,跟問搭車一樣,假日人多就慢,平日人少就快12/25 18:18
capik: 2.所以你這問題不知道叫別人怎麼回答,只好用紅色回答。12/25 18:18
capik: 3.不是火氣大,應該是你發問的方式有問題。12/25 18:19
capik:4.最好給你答案:遇到特別日子人多時2小時也會有,人少10分鐘12/25 18:20
三行文遭噓, 申訴人應了解檢討自己的發文方式。 版主於其文章(精華區 18 - 3 - 5 )中, 其說法與認定, 組務予以肯認。 (4)版主於其文章中, 清楚表達其立場與處置, 申訴人既已清楚了解版主裁定, 不應拘泥於該決定是否以"公告"為發文文類方式。 應依正當程序申訴(與版主站內信溝通,於組務申訴), 在了解該版版主認定與大多數的意見情況下, 不應再於其版面發文、推文異議。 此作為沒有程序依據, 更沒有意義, 亦無正面效果, 只會造成版面混亂, 彼此攻擊情況更加嚴重, 兩方意見不同彼此筆戰, 版面的功能喪失。 申訴人的行為阻礙該看版功能, 達到類似鬧版的成效, 版主依版規處以水桶禁言一個月, 達到看板冷靜, 組務尊重版主的處理方式。 至於過慢處理他版友及有偏頗之虞, 已如(2)理由處以警告。 (5)查 WorkinChina 版風氣, 在本小組中由於版面性質特殊, 版友皆為辛苦遠赴外地工作之人, 故常發言攻擊性過強。 但畢竟該版為公開版, 在符合發文限制文章數及上線數情況下, 所有使用者皆可進入發文, 非採會員制, 亦非個人版。 版主應儘量控制版面風氣, 對於版面嚴重之謾罵風, 可採特定措施控制, 此部分組務予以尊重。 嚴刑峻罰未必可以達到控制之效, 但修正版規是可以參考的方向。 (6)版主為無給職, 乃自願服務看板之人, 對於處事有所不妥, 組務不欲要求版主道歉, 本案道歉與否乃版主個人自由, 組務儘依情事予以裁罰及要求。 (7)其他附帶說明: A.版主處理版務,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較為適當。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B.於組務申訴,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C.依帳號部公告, A.版主處理版務,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較為適當。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B.於組務申訴,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C.依帳號部公告, 版主申請查詢多重ID, 需寄信通知被檢舉人至組務說明。 以上。若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97
SaraET:(拍拍)您辛苦了...大過年的還要處理組務... 01/26 19:13
ddfgida:小組長辛苦了!爭議可以解決就好! 01/28 14:42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判決] 1/24 WorkinChina版 mulkcs vs. neoikki 時間: Mon Feb 2 22:28:50 2009 已收到大陸工作版版主提供的新版規版本, 經溝通已符合判決精神。 期盼舊雨新知繼續支持該版。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判決主文 : (1)凍結 WorkinChina 版版規第六條之 申訴方式(注意!非本文部分)。 : 限期版主於 98 / 2 / 9 零時 前, : 依判決理由精神, : 修正該方式並送交組務審核。 : (2)版主 neoikki 依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7.1.0 版 第三條, : 版主懲處方式第一項第一款, : 處以(正式) 警告一次 。 : (3)噓文合理與否部分、 : 版主認定無誤, : 維持版主裁定。 : (4)水桶期限部分, : 版主認定無誤, : 維持版主裁定。 : (5)除以上四項強制執行, : 未依本判決執行加計警告一次外, : 建議版主修正版規, : 將謾罵、侮辱部分加重罰則, : 是否依組務建議由版主決定。 : (6)申訴人要求道歉之請求, : 予以駁回。 : 判決理由 : (1) 本小組所開版面為公開版性質, : 版主負管理之責, : 組務有監督版主之權。 : 版友對於公開版面可自由進入閱讀、發文, : (已申請通過發文限制之版面除外) : 若權利遭受侵害, : 版主應受理檢舉、申訴, : 受理檢舉、申訴是版主的義務。 : 對於檢舉,版主認為無理由, : 可依其管版權駁回, : 版友可依版主裁定與版主溝通及上訴組務。 : 版主需對其裁定負責。 : 此裁定當然可以參酌版友意見, : 但決定權仍屬於版主, : 責任亦屬版主。 : 審視該版版規第六條之申訴方式, : 版主"是否處理"檢舉, : 竟由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 : 如此由誰負此裁定之是非對錯之責? : 倘若將來處理失當, : 難道要組務對於錯誤的裁定, : 對所有曾經推文的板友予以裁罰? : 此版規本身對於不合理噓文的裁罰精神乃為通理, : 組務認同。 : 但受理規定(申訴方式)未將版主決定列入, : (尤其應該是最主要的受理方式) : 端賴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是否處理, : 此規定匪夷所思, : 自組務宣判後失其效力。 : 基於本組務對看板之監督權, : 限期版主於兩週內修正該規定, : 並送交本組務審核。 : : (2)經組務調查, : WorkinChina 版於本案件發生時, : 版友對申訴人之人身攻擊、侮辱, : 相當嚴重。 : 但版主竟未立即處理, : 此疏失至為明顯, : 連版主亦自承疏失, : 公告自行水桶。 : WorkinChina 版版友彼此感情融洽, : 組務可以體諒。 : 然並非資深版友即可任意污辱攻擊新版友。 : 版主既然判處申訴人一個月水桶, : 卻於 11 天後才將嚴重謾罵之版友水桶禁言, : 有偏頗之虞。 : 基於以上理由, : 處以版主警告一次, : 請版主多加勸導版上版友, : 莫以自身的情緒陷版主於不義。 : (3)噓文認定部分, : 依版規第六條本文, : 禁止無理由之噓文。 : 文章未充足之三行文, : 遭版友噓文, : 在本站眾多版面非常常見, : 依常理來說可以理解, : 且噓文中有版友清楚表示是因為充分之理由: : 例: : 噓 capik: 1.問時間,跟問搭車一樣,假日人多就慢,平日人少就快 12/25 18:18 : 噓 capik: 2.所以你這問題不知道叫別人怎麼回答,只好用紅色回答。 12/25 18:18 : 噓 capik: 3.不是火氣大,應該是你發問的方式有問題。 12/25 18:19 : → capik:4.最好給你答案:遇到特別日子人多時2小時也會有,人少10分鐘 12/25 18:20 : 三行文遭噓, : 申訴人應了解檢討自己的發文方式。 : 版主於其文章(精華區 18 - 3 - 5 )中, : 其說法與認定, : 組務予以肯認。 : (4)版主於其文章中, : 清楚表達其立場與處置, : 申訴人既已清楚了解版主裁定, : 不應拘泥於該決定是否以"公告"為發文文類方式。 : 應依正當程序申訴(與版主站內信溝通,於組務申訴), : 在了解該版版主認定與大多數的意見情況下, : 不應再於其版面發文、推文異議。 : 此作為沒有程序依據, : 更沒有意義, : 亦無正面效果, : 只會造成版面混亂, : 彼此攻擊情況更加嚴重, : 兩方意見不同彼此筆戰, : 版面的功能喪失。 : 申訴人的行為阻礙該看版功能, : 達到類似鬧版的成效, : 版主依版規處以水桶禁言一個月, : 達到看板冷靜, : 組務尊重版主的處理方式。 : 至於過慢處理他版友及有偏頗之虞, : 已如(2)理由處以警告。 : (5)查 WorkinChina 版風氣, : 在本小組中由於版面性質特殊, : 版友皆為辛苦遠赴外地工作之人, : 故常發言攻擊性過強。 : 但畢竟該版為公開版, : 在符合發文限制文章數及上線數情況下, : 所有使用者皆可進入發文, : 非採會員制, : 亦非個人版。 : 版主應儘量控制版面風氣, : 對於版面嚴重之謾罵風, : 可採特定措施控制, : 此部分組務予以尊重。 : 嚴刑峻罰未必可以達到控制之效, : 但修正版規是可以參考的方向。 : (6)版主為無給職, : 乃自願服務看板之人, : 對於處事有所不妥, : 組務不欲要求版主道歉, : 本案道歉與否乃版主個人自由, : 組務儘依情事予以裁罰及要求。 : (7)其他附帶說明: : A.版主處理版務, :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 較為適當。 :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 B.於組務申訴, :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 C.依帳號部公告, : : A.版主處理版務, :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 較為適當。 :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 B.於組務申訴, :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 C.依帳號部公告, : 版主申請查詢多重ID, : 需寄信通知被檢舉人至組務說明。 : 以上。若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 職場甘苦談 : 實習小組長 :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0.162 > -------------------------------------------------------------------------- < 作者: mulkcs (mulkcs)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判決] 1/24 WorkinChina版 mulkcs vs. neoikki 時間: Wed Feb 4 02:10:50 2009 小組長你好,以下是新版規中的一段。為了避免斷章取義,所以將整段列出。 版主擁有違規判定的最終裁量權,亦受理合格版友的檢舉。處分不服者請於72小時內提出 申訴,申訴文張貼後24小時,依照噓文與附議之合格版眾數量決定檢舉是否有效。不服版 主裁決處分並申訴無效者,可至上一層組務版依規定進行二次申訴。 我認為新的版規和你判罰之中的理由一有衝突。請小組長詳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61.103
longbow2:我有告訴版主,未來的判決都是他的判決,版眾的只是參考 02/04 05:33
longbow2:在版主隱版中有留備份,而你的案子的判決也會留在版上, 02/04 05:34
longbow2:所以將來版主的駁回檢舉都會有理由,不會儘是因為版眾 02/04 05:35
longbow2:投票結果的。 02/04 05:35
longbow2:你這個文章我也會留著。 02/04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