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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bica (^^)》之銘言: : : 一、發文毫無挑釁目的  : 一開始PPbaby於該板引用法諺,誤導大家的法律常識,本人身為法律學子, 法律學子又怎樣? : 不能漠視錯誤的觀念存在,且竟然沒有任何人提出反駁,更誇張的,在PTT堂堂 : 警察板上,有多少人是來學習警政法律常識,如果默許錯誤觀念流傳,以訛傳訛 : 後果不堪設想。 有多少人是來學習警政法律常識???又想拿自己擴充為立板理由的非理由來說了嗎?? 警察生活板並不包含學習警察法規警察常識。 : 本人於文章中已傳達出「民事法律的權利才是要自己積極爭取,而刑事上的權利縱 : 使人民不知爭取,執法機關如檢警單位也有義務幫人民考量」這樣的觀念。可惜該 : 板板眾無法理解,甚至連板主亦無法體會箇中道理,更誤以為本文係基於挑釁之意, : 其實,如果要挑釁的話,只要用一堆謾罵的言語波文即可,沒有必要還附上例子說明 : 給他們聽,可惜板主一心只為袒護,絲毫不能有任何批評,竟率爾將本人苦心之文冠 : 上挑釁用,令人瞠目結舌。 你說的是宣讀米蘭達警告耶,當然是不用宣告,給錯誤觀念的到底是誰?? 拿著明朝的劍在清朝耀武揚威的又是誰??? : 本文通篇用語或許些許激烈,但此為乍見謬論下一時稍嫌激動之反應,並無其他非理 : 性之用語,相較之下,下面數篇回文均毫無意義的回應,比本文有著更強烈的挑釁意 : 圖,回文推文中,更有顯然對本人人身攻擊者,亦未見板主有絲毫處置,袒護意味明 : 顯至極,卻率爾將本人冠上挑釁之名,難以服人。 所以激烈就可以罵人狗屁? 所以激烈就可以罵人只會推卸,無恥? 所以激烈就可以罵人繼續自慰吧波力士大人? 好個激烈。 : : 二、該板淪為少數人禁臠 : 該板名為警察生活板,近來警察風紀問題層出不窮,不可避免的會有很多人湧入表 : 示意見。然警察名為人民保母,國家公僕,坐領乾薪,四處違法亂紀不說。竟然在 ^^^^^^^^^^^^^^^^^^^^^^^^^^^^^^^^^^^^^^^^^^^^^^^^^^ 光你直接去警察板說警察是這樣就該永久水桶了,一竿子掃一船。 : 言論自由最為開放的PTT領土上,不容許任何一點批評公僕的聲音,這樣的保母,抗 : 壓性何在?在PTT這塊淨土上,豈能容許這群結黨取暖之輩,霸佔珍貴網路資源,遏 ^^^^^^^^^^^^^^^^^^^^^^^^^^^^^^^^^^^^^^^^^^^ 所以你又多偉大了呢?? : 止一切使其不悅的聲音?如果在公開的版上卻不允許各種意見存在,這板有何意義? 警察生活版的立板宗旨精華區都還找得到。 1.給警察同仁一個可以發表感想的地方(包含警校生、水警、警消) 2.提供警察眷屬發表警眷生涯甘苦談 3.讓大家更瞭解生活週遭的警察分層負責之工作 : 甚至嚴重動搖PTT的核心價值!該板管理風格一再發生問題,可見已不是少數使用者 : 的問題,而是板主及板主默許的偏激警員,在該板建立起警察國家風氣,一再與崇尚 : 自由的PTT產生杆格,若不再予矯正,該板早已成為PTT內風格最獨裁且最特異的畸形 : 地,長久下來,對警察的形象,恐怕弊遠大於利。 所以板規有沒有在管呢??有吧,不然你怎麼會被劣退?? : 本人波文一向謹慎,縱使無法字字珠璣,也絕對思考再三,劣文對本人絕對是重大 謹慎得罵人狗屁、推卸無恥,繼續自慰?我笑了。 : 的羞辱,好心提點板眾正確的法律常識,卻遭如此羞辱,深感不值,但劣文事小, ""劣文對本人絕對是重大的羞辱"" ""劣文事小"" 巴掌賞好快。 還有 你提共的法律常識是錯的。 : PTT自由之風不能動搖,懇請正視該板板風亂象的嚴重性,切勿讓其無限自我膨脹, : 否則,該等警員永遠沒有反省的能力,人民權益總有受到戕害的一天。 自由是隨意謾罵? 自由是提供錯誤訊息? 自由是? 自由在你眼中還真是無止盡的擴張的自由呢。 : → rebica:看吧 該板板眾猖狂至極 連申訴都要來鬧 02/17 01:52 : → rebica:無疑坐實了本人對該板的質疑 02/17 01:52 哈哈哈。 -- ◢ ***~***~***~***~***~***~*****~** _ˍ ▉ 。 ▏ ▏ ▃▄ ◢◣ ▏ ▏   ◤◤◣ ▇▇n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4.193
PPdady:"光你直接去...就該永久水桶了" 還不知道為啥會被罷免嗎? 02/17 03:39
PPdady:真是可憐 都被兩個看板罷免那麼久了 還學不乖 02/17 03:40
ilovewc:哪兩個?? 02/18 01:38
PPdady:我怎會沒噓到這篇? 該來補個刀 03/18 00:49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不服PoliceLive 板主劣退處分一事 時間: Tue Feb 17 03:37:43 2009 ※ 引述《rebica (^^)》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rebica : 申訴看版/版主:asita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已寄信表達對該板管理風氣猖獗之不滿 ~~~~~~~~~~~~~~~~~~~~~~~~~~~~~~~~~~~ 這樣的溝通尚不足以將案件申訴到本板來, 暫將案子退回, 請跟板主作過完整溝通後, 無法達到共識, 或者板主已認為溝通完畢請您到組務來, 您再提出申請吧。 若您與板主兩造對溝通完結與否有不同看法, 在下次申訴文發表過後, 將溝通歷程寄站內信來給我。 您的申訴案本文我都沒看, 目前以程序駁回您, 如果您想刪文也請自便。 職場甘苦談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9.234
aova:好大的官威!! 02/17 20:51
aova:靠 沒選到2 哭哭!! 02/17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