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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TOOYA 申訴看版/版主:PoliceLive/PPbaby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無法溝通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盼能解除永久水桶之懲處 案件事實: 我在警生版的精華區裡是97(2008)/09/10 的水桶 我去找過9/10之前幾天的文章(沒記錯我應該是當場被水桶的 所以應該不會差到一天) 都沒有看到當初被水桶那篇文章 我簡略的敘述當時事發經過 ---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 當時是有一個鄉民轉了一篇文章進入警生版(不知道是從八卦還是哪裡)被版主刪掉 原因是"非自己經驗" 還有"未經過發文者同意" 之後就有另一個鄉民反串本來那篇文章 以第一人稱口吻將事發經過敘述一遍 (偽裝成自己經驗) 當時的版主PPbaby看了不太高興吧 他就在下面發表了好幾行的意見 但是因為他是版主 所以推噓文沒有時間限制 他就一行一噓硬生生的把那篇文章噓到X 我看了覺得即使是版主的意見也不應該以連續噓文將別人文章噓到X 就推文問版主(PPbaby)這樣連續噓文是否有濫權的嫌疑 他的回應是PTT下站再上站本來就可以連續噓推文 我想要的話下站再上站一樣可以連續推文 如果我看不過去就去投訴他 (重點是:當時沒有組務 他根本是仗著沒辦法投訴) 我有回了他一句 警察好大的官威 之後我就掉進水桶裡了 相關證據: 精華區裡我是[09/10/08]被桶的 z-19 跟 z-20-11 我都找不到當時那篇文章 這裡我提不出相關證據 還麻煩小組長是否能跟站方取得當時的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7.82
longbow2:已閱讀受理。 03/09 02:14
> -------------------------------------------------------------------------- < 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警生版永久水桶 時間: Sun Mar 8 03:33:11 2009 ※ 引述《TOOYA (在草地等流星)》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我看了覺得即使是版主的意見也不應該以連續噓文將別人文章噓到X : 就推文問版主(PPbaby)這樣連續噓文是否有濫權的嫌疑 : 他的回應是PTT下站再上站本來就可以連續噓推文 : 我想要的話下站再上站一樣可以連續推文 如果我看不過去就去投訴他 : (重點是:當時沒有組務 他根本是仗著沒辦法投訴) : 我有回了他一句 警察好大的官威 之後我就掉進水桶裡了
TOOYA:哈哈 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你去檢舉我好了" 有牌流氓09/08 18:06
TOOYA:我怎樣? 版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被指正就:你檢舉啊!09/08 18:13
TOOYA:好大的官威09/08 18:13
: 相關證據: : 精華區裡我是[09/10/08]被桶的 : z-19 跟 z-20-11 我都找不到當時那篇文章 : 這裡我提不出相關證據 還麻煩小組長是否能跟站方取得當時的資料 z-3 128. ◇ [公告] TOOYA 請打水戰去 charmer153 [09/10/08] 不是一句話被水桶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0.185
Britishgirl:嗯 三句話 有差嘛? 板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03/08 04:24
moonligirl:本篇文有那裡提到噓爆嗎...糾正實際句數而已唄^^|| 03/08 08:31
amaranth94:這樣就永久桶?pl版是警總版喔??????????? 03/08 08:43
Alexxxxxxx:問題是出在第一句吧? 03/08 09:19
amaranth94:問題是第一句就永久桶?那你們罵我們"X八刁民"呢???? 03/08 09:21
Alexxxxxxx:我只是質疑問題不是在噓爆而是在第一句,拜託別那麼愛 03/08 09:25
Alexxxxxxx:擴張解釋別人的話好嗎。 = = 03/08 09:26
TOOYA:事件經過就是版主看不過的文就濫權狂噓 被質疑後回:檢舉我啊 03/08 10:19
TOOYA:而且在一個沒有辦法投訴你們的時間點這樣對版友講 我不收回 03/08 10:23
TOOYA:對你們"流氓"行為的描述 我認為非常貼切 03/08 10:23
TOOYA:但是事後知道PPbaby不是警察 我願意對"有牌"道歉並接受懲處 03/08 10:28
TOOYA:另外 是否能提供當時的整篇推噓文 我相信不難讓版友知道當時 03/08 10:30
TOOYA:版主噓文中的囂張程度 不是單方面擷取我的片段 03/08 10:32
phonelin:現在條子板的是在裝死吧 相關推文跟文章都沒有完整保留 03/08 11:06
phonelin:用這種片段的東西就想搞定被水桶的 你們是以為別人看不 03/08 11:06
phonelin:懂你們在玩什麼嗎? 少來這一套了拉  03/08 11:07
franktassone:其實,我當初有來組務申訴,請大家別忘了自己的權利 03/08 11:11
TOOYA:最後 我並沒有說我是因為一句話而被桶的 前面敘述這麼長都不 03/08 11:20
TOOYA:是在說明事發經過嗎?? "不是一句話被水桶的喔。" 我完全看不 03/08 11:21
TOOYA:出來你這句話想表達什麼意思 而我也確實是在"好大的官威"之 03/08 11:22
TOOYA:後被水桶的 我的敘述有任何不實還是想誤導的意思嗎?? 03/08 11:23
PPdady:看一次 噓一次 03/20 17:33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0308 TOOYA vs. policelive 時間: Tue Mar 10 02:33:58 2009 判決主文 解除 TOOYA 於警生板之水桶處分。 檢附理由 1. 申訴人 TOOYA 之主張, 有二點組務不清或必須審查: (1)前板主 PPbaby 是否連續噓文。 (2)TOOYA 噓文之嚴重性。 2. 該被噓文之文章, 已無從翻找, 組務僅能自 TOOYA 之主張敘述, 與, 站方提供組務之公告備份加以判斷。 3. 據該懲處公告, 申訴人被水桶之理由為噓文:
TOOYA:哈哈 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你去檢舉我好了" 有牌流氓09/08 18:06
TOOYA:我怎樣? 版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被指正就:你檢舉啊!09/08 18:13
TOOYA:好大的官威09/08 18:13
當時板主 PPbaby 公告則曾提及: 官威在哪裡?你重新上站之後也可以一直噓文阿 由此對照, 可知當時有使用者連續噓文, 經過檢舉後, PPbaby 的認定是: 只要有重新上站, 其噓文便非連續噓文。 但究竟是不是 PPbaby 親自噓文, 由此線索無法判斷。 4. PPbaby 曾於該公告中提及: 你對我的做法不滿意去申訴本來就是常規阿。 此部分的確如此, 雖然當時本小組並無小組長, 但 PPbaby 此番言論仍然符合站方程序。 5. 申訴人之噓文有二者需要判斷: (1)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2)有牌流氓 此部分對於警察同仁來說, 尤其"有牌流氓"一詞, 有辱罵之嫌。 但組務翻找過去前板主之公告, 曾有一使用者噓文: 沒差啦 你講再多狗還是聽不懂 此類噓文只有警告一次。 對於申訴人之噓文予以永久水桶, 相比之下, 確實輕重失衡。 因此援用本次申訴規定, 改以"辱罵"處以六個月水桶。 6. 即使認為本案條件不清、線索未明, 也仍應依申訴規定予以水桶六個月為宜。 申訴人自 97/9/8 起被水桶, 迄今已滿六個月, 應予解除水桶。 7. 附帶補充, 警生板未來之板主, 只要裁處標準一致或不要失衡, 類似的推噓文處以永久水桶, 組務將不置喙。 以上。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4.205
amaranth94:小組長辛苦了 03/10 09:21
POWE:小組長真是異常辛苦 = =" 03/10 14:15
alen0110:推推推~認真的小組長! 03/10 14:49
TOOYA:真是太認真了 辛苦你了 03/1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