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ngbow2:已閱讀受理。 03/09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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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mer153 (☆愛在無聲中滋長☆)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警生版永久水桶
時間: Sun Mar 8 03:33:11 2009
※ 引述《TOOYA (在草地等流星)》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我看了覺得即使是版主的意見也不應該以連續噓文將別人文章噓到X
: 就推文問版主(PPbaby)這樣連續噓文是否有濫權的嫌疑
: 他的回應是PTT下站再上站本來就可以連續噓推文
: 我想要的話下站再上站一樣可以連續推文 如果我看不過去就去投訴他
: (重點是:當時沒有組務 他根本是仗著沒辦法投訴)
: 我有回了他一句 警察好大的官威 之後我就掉進水桶裡了
→ TOOYA:哈哈 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你去檢舉我好了" 有牌流氓09/08 18:06
推 TOOYA:我怎樣? 版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被指正就:你檢舉啊!09/08 18:13
→ TOOYA:好大的官威09/08 18:13
: 相關證據:
: 精華區裡我是[09/10/08]被桶的
: z-19 跟 z-20-11 我都找不到當時那篇文章
: 這裡我提不出相關證據 還麻煩小組長是否能跟站方取得當時的資料
z-3
128. ◇ [公告] TOOYA 請打水戰去 charmer153 [09/10/08]
不是一句話被水桶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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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0.185
推 Britishgirl:嗯 三句話 有差嘛? 板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03/08 04:24
推 moonligirl:本篇文有那裡提到噓爆嗎...糾正實際句數而已唄^^|| 03/08 08:31
→ amaranth94:這樣就永久桶?pl版是警總版喔??????????? 03/08 08:43
推 Alexxxxxxx:問題是出在第一句吧? 03/08 09:19
→ amaranth94:問題是第一句就永久桶?那你們罵我們"X八刁民"呢???? 03/08 09:21
→ Alexxxxxxx:我只是質疑問題不是在噓爆而是在第一句,拜託別那麼愛 03/08 09:25
→ Alexxxxxxx:擴張解釋別人的話好嗎。 = = 03/08 09:26
推 TOOYA:事件經過就是版主看不過的文就濫權狂噓 被質疑後回:檢舉我啊 03/08 10:19
→ TOOYA:而且在一個沒有辦法投訴你們的時間點這樣對版友講 我不收回 03/08 10:23
→ TOOYA:對你們"流氓"行為的描述 我認為非常貼切 03/08 10:23
推 TOOYA:但是事後知道PPbaby不是警察 我願意對"有牌"道歉並接受懲處 03/08 10:28
推 TOOYA:另外 是否能提供當時的整篇推噓文 我相信不難讓版友知道當時 03/08 10:30
→ TOOYA:版主噓文中的囂張程度 不是單方面擷取我的片段 03/08 10:32
推 phonelin:現在條子板的是在裝死吧 相關推文跟文章都沒有完整保留 03/08 11:06
→ phonelin:用這種片段的東西就想搞定被水桶的 你們是以為別人看不 03/08 11:06
→ phonelin:懂你們在玩什麼嗎? 少來這一套了拉 03/08 11:07
→ franktassone:其實,我當初有來組務申訴,請大家別忘了自己的權利 03/08 11:11
推 TOOYA:最後 我並沒有說我是因為一句話而被桶的 前面敘述這麼長都不 03/08 11:20
→ TOOYA:是在說明事發經過嗎?? "不是一句話被水桶的喔。" 我完全看不 03/08 11:21
→ TOOYA:出來你這句話想表達什麼意思 而我也確實是在"好大的官威"之 03/08 11:22
→ TOOYA:後被水桶的 我的敘述有任何不實還是想誤導的意思嗎?? 03/08 11:23
噓 PPdady:看一次 噓一次 03/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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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0308 TOOYA vs. policelive
時間: Tue Mar 10 02:33:58 2009
判決主文
解除 TOOYA 於警生板之水桶處分。
檢附理由
1.
申訴人 TOOYA 之主張,
有二點組務不清或必須審查:
(1)前板主 PPbaby 是否連續噓文。
(2)TOOYA 噓文之嚴重性。
2.
該被噓文之文章,
已無從翻找,
組務僅能自 TOOYA 之主張敘述,
與,
站方提供組務之公告備份加以判斷。
3.
據該懲處公告,
申訴人被水桶之理由為噓文:
→ TOOYA:哈哈 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你去檢舉我好了" 有牌流氓09/08 18:06
推 TOOYA:我怎樣? 版主看不過去就可以噓爆? 被指正就:你檢舉啊!09/08 18:13
→ TOOYA:好大的官威09/08 18:13
當時板主 PPbaby 公告則曾提及:
官威在哪裡?你重新上站之後也可以一直噓文阿
由此對照,
可知當時有使用者連續噓文,
經過檢舉後,
PPbaby 的認定是:
只要有重新上站,
其噓文便非連續噓文。
但究竟是不是 PPbaby 親自噓文,
由此線索無法判斷。
4.
PPbaby 曾於該公告中提及:
你對我的做法不滿意去申訴本來就是常規阿。
此部分的確如此,
雖然當時本小組並無小組長,
但 PPbaby 此番言論仍然符合站方程序。
5.
申訴人之噓文有二者需要判斷:
(1)警察就是這樣的嘴臉
(2)有牌流氓
此部分對於警察同仁來說,
尤其"有牌流氓"一詞,
有辱罵之嫌。
但組務翻找過去前板主之公告,
曾有一使用者噓文: 沒差啦 你講再多狗還是聽不懂
此類噓文只有警告一次。
對於申訴人之噓文予以永久水桶,
相比之下,
確實輕重失衡。
因此援用本次申訴規定,
改以"辱罵"處以六個月水桶。
6.
即使認為本案條件不清、線索未明,
也仍應依申訴規定予以水桶六個月為宜。
申訴人自 97/9/8 起被水桶,
迄今已滿六個月,
應予解除水桶。
7.
附帶補充,
警生板未來之板主,
只要裁處標準一致或不要失衡,
類似的推噓文處以永久水桶,
組務將不置喙。
以上。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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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4.205
推 amaranth94:小組長辛苦了 03/10 09:21
推 POWE:小組長真是異常辛苦 = =" 03/10 14:15
推 alen0110:推推推~認真的小組長! 03/10 14:49
推 TOOYA:真是太認真了 辛苦你了 03/1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