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ngbow2:收案審核中。組務先會詢問板主溝通情況~ 04/09 21:41
推 longbow2:申訴人亦可將溝通信件寄給我。 04/09 21:42
推 alenwei:看到第四點我不爭氣的笑了 XD 小白要禁止別人叫他小白耶 04/10 01:56
→ alenwei:只有一句話~小組長辛苦了~要處理這種閒人的鬼打牆 04/10 01:58
推 longbow2:已受理。 04/10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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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lkcs (mulkcs)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申訴] 修改申訴 #19tF2gy3
時間: Fri Apr 10 12:34:58 2009
小組長你好,
針對#19tF2gy3申訴文,第一點我做修改。
1)indigowaltz 水桶,求輕判。
理由是i版友已經公開道歉。詳見workinchina #19tgAqNB。況且造成衝突不是我檢舉的
目的。儘管如此,我認為回到基本的秩序與尊重還是必要的。
麻煩小組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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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4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12.4.234 (04/10 12:48)
推 indigowaltz:其實 我是在酸你 = = 04/10 13:56
→ indigowaltz:還有酸一些人 = = 你要看懂啦 吼 咩咩 04/10 13:56
→ indigowaltz:怎麼這樣都看不懂阿 = =你還真的把這裡當你哭哭的地 04/10 13:57
→ indigowaltz:方喔 = = 唉 一堆佛心人勸你都沒用 04/10 13:58
→ indigowaltz:怎麼那麼容易就滿足阿 = = ... 04/10 13:58
→ nixon:這段也可以做為小組長判決的參考嗎?? 04/10 14:01
推 indigowaltz:樓上 = = 唉 04/10 14:02
→ indigowaltz:如果判我水桶可以讓你們感到舒爽 那我願意當佛劍 04/10 14:03
推 indigowaltz:風度跟雅量阿 一覽無遺 我等學海中人 的確跟尊駕二 04/10 14:05
→ indigowaltz:位 唉 無法像臥佛跟鳳凰鳴一樣 唉 哀哀哀哀哀哀 04/10 14:05
→ nixon:我只關心侮辱人得不得到懲罰,其他你要怎麼想, 是閣下的自由 04/10 14:06
推 snowwolflake:白目的人被叫小白哪裡算汙辱了?我到覺得太仁慈 04/10 14:07
推 indigowaltz:唉 當正義魔人不會很累嘛 而且還是大亂入那種 04/10 14:08
→ snowwolflake:還有, m先生根本不符合WIC版的合格版友資格 04/10 14:09
→ snowwolflake:不過我看n先生你可能從來也搞不清楚狀況吧 04/10 14:09
→ snowwolflake:還是你其實是親友團?科科 04/10 14:09
→ nixon:反對你公開侮辱版友, 就是正義魔人??很好笑 04/10 14:09
→ nixon:workinchina 是公開版, 不是個人版 04/10 14:10
推 indigowaltz:= = 對於在那裡回應 不是學生了 對不對還需要被小組 04/10 14:11
推 snowwolflake:版規寫得很清楚 你看不懂中文的話 砍掉重練吧 科科 04/10 14:11
→ indigowaltz:長認定 自己沒法認定這件事 你不覺得 很難過嘛?? 04/10 14:12
→ nixon:抱歉, 小組長已收案審核中, 不便再公開評論 04/10 14:12
→ indigowaltz:小組長是站僕 你要他去決議這些東西 那你有看到板主 04/10 14:12
→ snowwolflake:講不過別人就放大絕了嗎?你開心就好~哈 04/10 14:13
→ indigowaltz:回應嘛 沒阿 只是覺得 這種事真的很好玩... 04/10 14:13
→ qibusini:呵呵,法律人的思維方式:) 04/10 14:13
→ indigowaltz:喂還有小組長 小白兩個字 不是你在定義的嘿... 04/10 14:16
→ indigowaltz:不要讓那些鬧的有恃無恐... 04/10 14:16
→ indigowaltz:好好把前因後果都看好 才寫下你的回應 04/10 14:17
推 indigowaltz:你是在服務的 不是在縱容的 請看清楚後再回任何你的文 04/10 14:19
推 indigowaltz:小組長 還有我偷偷當抓爬仔跟你說喔 我不會跟他們兩 04/10 14:23
→ indigowaltz:一樣打那麼多漂亮的格式 但是 你不可以因為我不會打 04/10 14:24
→ indigowaltz:漂亮格式就把我當壞人喔 我不是壞人 嗚嗚嗚嗚嗚嗚 04/10 14:24
推 indigowaltz:我等著看小組長大大怎樣來明察秋毫.. 斬業非斬人 04/10 14:36
→ indigowaltz:辛苦小組長大大了 04/1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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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受理 qibusini、mulkcs 申訴案
時間: Fri Apr 10 23:53:45 2009
經 neoikki 板主於板主隱板表示,
板主與 qibusini 、 mulkcs 之申訴案,
均願意交付本板處理。
組務即日起受理二申訴案。
但由於 neoikki 板主近日生活似乎非常忙碌,
且一位板主應對二申訴案,
負載非常重,
故拉長審理時間,
讓板主有時間可以發文陳述。
二申訴案之討論期限皆定為 98/4/22 23:59:59 前,
板主與二位申訴人,
皆可於期限內儘量發表意見。
原則上超過此期限之發言,
不列入裁決考量範圍。
若當事人皆表示已陳述完畢、沒有其他意見,
則期限將視情況提前。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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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41.82
→ iamyou:組務要查的是,是誰及為何造成板上這麼多的不愉快,不是嗎 04/10 23:56
→ SaraET:組務沒有這麼多閒工夫(我們也沒有) 04/10 23:57
→ iamyou:今天有人亂版,然後受處罰的是版眾跟版主? 這真的費解 04/10 23:57
→ SaraET:只能說。知道一個背景『不單純』。一個非台勞就好。 04/10 23:57
→ iamyou:非台勞跑來管 台牢的事情,還真是奇怪... 04/10 23:58
推 SaraET:樓上前版主大人...(拍拍)別太傷心難過啊 04/10 23:59
→ iamyou:難過傷心啊,我本來好歡樂的版,弄成這樣....還硬說我錯 04/11 00:01
→ longbow2:案件尚未審理完畢,請前板主不須要先下定論。 04/11 00:02
→ SaraET:您也為了小咩咩進過水桶捏(拍拍) 04/11 00:02
→ iamyou:不是說 組務說我錯啦...是說 小咩咩硬說我們錯了.... 04/11 00:03
→ iamyou:真的,為了平息之前的風波,還進水桶...結果,得寸進尺 04/11 00:04
→ iamyou:今天真的很簡單,有人管太多...無關的人硬要管...太闲 04/11 00:05
推 mulkcs:嗯 謝謝小組長 04/11 00:31
推 JimAbbott:真會抱 04/11 00:34
推 SaraET: (逼逼) <--消音 04/11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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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lago (What's up)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申訴] 申請取消mulkcs的申訴 文章代碼#19tF2gy3
時間: Sat Apr 11 00:43:51 2009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
Chilago
申訴看版/版主:
L_Life job/Longbow2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目前正發文溝通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取消mulkcs的申訴案 文章代碼:#19tF2gy3
案件事實:
mulkcs自認無小白行為者,被稱做小白是屬無故謾罵。
mulkcs身屬台灣研究所學生,並無在中國大陸工作,相關經驗甚低,
又不認同WIC該版在陸工作者們的文章風氣,對多數WIC板眾而言是製造亂因。
(最近的例子就是#19tF2gy3申訴文中要求板上不得對特定板友使用426)
今天在中國並沒有中國人因為罵台灣人台巴子而受到相關懲處,
如果我們在陸工作者連稱呼行為有問題的人為426都不獲允許的話,
未免過於矯枉過正、沒事找事。
mulkcs其自身情況相當符合網路上戲稱小白的定義(經驗低又搗亂)。
故不能因其自認無小白行為而認定他人"無故"謾罵。
相關證據:
瞎子:今天稱呼一個盲人瞎子並不會構成謾罵條件,
但若稱呼眼睛健全的人瞎子即是無故謾罵。
腦袋裝屎:今天沒有人腦袋真的裝屎,這可直接判定無故謾罵。
由於本文可能不符本版規定,請板主多加裁示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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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82.122.227
噓 liouink:這可不可以劣文啊?? 04/11 00:52
→ qibusini:好奇:對小組長的申訴不在這兒吧? 以及,我怎麼覺得這個 04/11 00:54
→ qibusini:申訴好像是說,我申請二審法官馬上撤銷一審法官已經受理 04/11 00:54
→ qibusini:但尚未下判的案子。。。。 04/1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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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申請取消mulkcs的申訴 文章代碼#19tF2gy3
時間: Sat Apr 11 00:54:04 2009
案件一經受理,
審查終結的原因只有以下兩種:
(1)申訴人撤回申訴。
(2)案件審查結束,
組務駁回申訴或是同意申訴人請求。
Chilago 您非申訴人,
無法要求撤回申訴,
而該案件組務亦尚未審理完畢,
也無法作出裁決。
故您的請求恕難辦理。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Chilago (What's up)》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
: Chilago
: 申訴看版/版主:
: L_Life job/Longbow2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 目前正發文溝通
: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 取消mulkcs的申訴案 文章代碼:#19tF2gy3
: 案件事實:
: mulkcs自認無小白行為者,被稱做小白是屬無故謾罵。
: mulkcs身屬台灣研究所學生,並無在中國大陸工作,相關經驗甚低,
: 又不認同WIC該版在陸工作者們的文章風氣,對多數WIC板眾而言是製造亂因。
: (最近的例子就是#19tF2gy3申訴文中要求板上不得對特定板友使用426)
: 今天在中國並沒有中國人因為罵台灣人台巴子而受到相關懲處,
: 如果我們在陸工作者連稱呼行為有問題的人為426都不獲允許的話,
: 未免過於矯枉過正、沒事找事。
: mulkcs其自身情況相當符合網路上戲稱小白的定義(經驗低又搗亂)。
: 故不能因其自認無小白行為而認定他人"無故"謾罵。
: 相關證據:
: 瞎子:今天稱呼一個盲人瞎子並不會構成謾罵條件,
: 但若稱呼眼睛健全的人瞎子即是無故謾罵。
: 腦袋裝屎:今天沒有人腦袋真的裝屎,這可直接判定無故謾罵。
:
: 由於本文可能不符本版規定,請板主多加裁示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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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41.82
推 Chilago:抱歉 對BBS版務操作我等同文盲,但文盲也有心聲 04/11 00:56
推 JimAbbott:乖,回來吧,你太黑了。 04/11 00:57
→ Chilago:我也盡力作申訴文了 造成板主困擾在此道歉 04/11 00:57
→ JimAbbott:走辣,沒關係辣,回去罰寫辣。(拖走) 04/11 00:58
→ Chilago:把我的文章當旁證也行...WIC板主為維持板上合諧盡了心血 04/11 00:58
→ Chilago:還被當作涉嫌包庇未過太過分 04/11 00:59
→ JimAbbott:乖辣,他們不懂辣,我們懂辣。 04/11 00:59
推 greenblue:拜託有點法律素養好嗎? 這樣一堆人都可以撤銷阿扁的案子 04/11 01:04
→ greenblue:組務算是腦筋很清楚的 04/11 01:07
推 liouink:這不是BBS版務操作...這是法律問題... 04/11 01:15
推 Chilago:所以你們把這裡當法院來看了... 04/11 06:53
推 liouink:不使用法律...會不會讓人有包庇的感覺.....??? 04/11 09:29
推 ddfgida:沒辦法!該版的風格就是如此~版主的認知也明顯有偏袒 04/11 14:15
→ winniemi:樓上 那是大多人意見 跟偏袒無關 04/11 17:37
→ winniemi:少數得服從多數的不是嗎?還是有人來鬧為了不偏袒繼續 04/11 17:37
→ winniemi:讓人來惹毛板上大多數人?(還是你想當版主?) 04/11 17:38
推 ddfgida:當多數人不講法理只講求舉手人數時~不就變成多數暴力了? 04/12 01:08
→ ddfgida:或許我是少數~但這是我的看法! 04/12 01:10
→ wtula:在板主默許明許之下~ 有群人大概以為自己永遠不會錯~ 04/12 03:39
推 liouink:怎麼跟某個唯讀沒版主的版好像?? 04/13 01:16
推 Chilago:在某些亂版份子的腦殘思維下 也不會以為自己是錯的 04/1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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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答辯] 針對qibusini、mulkcs 申訴案的解說
時間: Sat Apr 11 01:53:24 2009
首先針對 mulkcs 申訴案部份:
m網友的檢舉為i網友謾罵,但是我這邊認定i網友並無謾罵行為。
小白一詞雖為負面詞語,但就一般論之被稱為「小白」必先有所謂的「小白行為」。此等
語句就我個人認知是偏向對某人行為的不認同、並劃分成一特定行為人士看待處之。
換句話說,我認為i網友認為m網友有所謂的「小白行為」,因此稱m網友為小白。
小白一詞並非幹XX或者豬狗不如、狗娘養的這類明顯的人身攻擊語句,加上i網友當時是
以類似戲謔的方式推文表達之,我並沒有感覺到i網友有任何對m網友謾罵的行為發生。
因此我認定檢舉不成立。除此之外,我亦建議m網友可針對i網友為何認為其為小白加以瞭
解,可要求i網友解釋;若i網友無法合理解釋,則才可以視為無端人身攻擊處理。但是就
我所知,m網友無意探究。
另外,針對 qibusini 網友重新申訴與另外申訴一案:
首先,針對其指責我「此前已在本版以#18Di0O2o文于May 23 21:01:11 2008于本版提出
過申訴,並已抄送版主neoikki信箱,但一直未得到其回復。」此一部份加以回應。
在組務版上的申訴我早已答辯完成(請見 #18DmlbQd),因此該網友指責與事實不符。
該文現在仍可在本版上找到,包含其牽涉網友在當時也有相對應的處理,請查閱。
另外針對其延伸檢舉部份進行回應:
1. 請求小組長審查workinchina版現行版規關于合格版友的界定,及只有合格版友才能發
文和推噓文的規定是否符合一般bbs的公序良俗及ptt站的立站原意。
若不符合,請求小組長判決撤銷其中不合規部分的版規,並要求該版版主重新擬定。
在WorkinChina版上並沒有阻止未自介、非合格版友的發言、推噓文權利。事實上,有眾
多版友們發文前並未自介或認證,比如說,相當數量的問卷文。版友們自介與否牽涉到的
是其發言的可信度,以及引戰時的處理方式而已。
要求版友們自介有其理由。有資歷的版友們都知道工作在對岸,做什麼事情都要小心。在
北京與上海都有事件顯示 WIC版上發言很有可能對其生活造成困擾;另外,有很多問題在
回應時都要先知道原PO的個人背景才能給出適當地建議。在 WIC創版之初,本沒有自介的
要求,但日後發覺上述問題接連發生,為求眾網友安全起見,因此加入自介條款。未自介
網友一樣有發言權利,但是在引戰時有可能被大家認定其為鬧版人士而永久水桶,這也在
新版本的版規上特別提醒。至於當初要求自介的條文新增,乃眾版友討論表決後的決定,
並非版主一人之獨斷行為。
至於未自介引戰即永久水桶,主要為針對蓄意鬧版引戰或別有用心人員處理之作法,個人
並不覺有何不妥。並非所有未自介版友一貼文被噓我就如此處理,實際上仍會斟酌其情況
處理之。
如同組長所言,敝人近日私事繁雜,因此無法頻繁上線確認其後續狀況;但我想我個人的
說明已相當清楚,因此為節省時間,若組長認為雙方答辯資料已足夠充分,則可逕按原規
定時限結案處理;另外若我個人覺得無其他需另外延伸討論之必要,其後續我亦不再回應
,以此次說明為主,請組長知悉。
By Neoikki
200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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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36.187
推 longbow2:已閱讀。 04/11 02:05
→ greenblue:寫的落落長~看無 意思就是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罵人對吧 04/11 02:24
→ greenblue:根據台灣刑法公然侮辱之購成要件 04/11 02:25
→ greenblue:其構成要件為抽象事實, 或意見表示, 價值判斷之表示 04/11 02:26
→ greenblue:侮辱理由並不足以作為行為事實之支持 04/11 02:27
→ greenblue:訴訟階段 以法論法 以上 04/11 02:27
→ JimAbbott:請 好像也沒要你看吧 還以上咧 版主都已閱讀了 莫名 04/11 02:54
→ claireyan:在大陸呆著不爽,請滾回台灣,好嗎? 04/11 03:45
→ Chilago:樓上你以為每個Wicer是心甘情願的在中國當台勞嗎? 04/11 06:54
→ Chilago:greenblue 你所說的汙辱理由並不足以作為行為事實之支持 04/11 06:55
→ Chilago:.....理由相當足以認為行為事實的支持.... 04/11 06:57
→ Chilago:看看我的文章就可以知道為何他會被認定有足夠行為支持 04/11 06:58
→ Chilago:另外 我們是被公司派駐大陸的員工居多,今天是勞力需求 04/11 07:00
→ Chilago:主導的勞工市場,我們並沒有太多的選擇機會,請勿用不爽 04/11 07:01
→ Chilago:滾回台灣這些字眼來評斷我等。 04/11 07:02
推 tonyni:greenblue: 事實上小白在現實刑法中也很難告得成,所以 04/11 09:12
→ tonyni:m 先生也只能在站上鬧鬧。如果他真要搞到法院這麼大 04/11 09:13
→ tonyni:我想他之前用信件對另一位板友的騷擾和公然侮辱該板友 04/11 09:14
→ tonyni:將會使用其追訴權 04/11 09:14
推 tonyni:我保證該案件絕對會比「小白」易成立及判決 04/11 09:17
推 tonyni:該事件那時在 wic 板友私底下鬧得湯湯沸沸。m 先生在板上 04/11 09:31
→ tonyni:如此不受歡迎這也是原因之一 04/11 09:31
→ nixon:私下信件就不符合公開要件了 04/11 10:09
→ winniemi:就算是私下信件 也可以允許m先生侮辱人嗎? 04/11 11:09
→ winniemi:請樓上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喔 啾咪 04/11 11:09
→ greenblue:給tonyni 歡迎交換彼此對法律的見解 04/11 11:12
→ greenblue:根據一告一罪之原則 你們所說當事人其他之公然侮辱嫌疑 04/11 11:13
→ greenblue:請另案討論 04/11 11:13
→ greenblue:請各位分清楚公然侮辱罪和毀謗的區別 04/11 11:14
→ greenblue:前者須在「公然」的情形下有「侮辱」之行為時才可以成立 04/11 11:14
→ greenblue:只要足以使被害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或不快 04/11 11:15
→ greenblue:的可能,便符合侮辱的要件。 04/11 11:15
→ greenblue:而且該侮辱行為所表達之內容,無關是否與事實相符, 04/11 11:16
→ greenblue:只要能使他人在社會上、倫理上或道德上的價值, 04/11 11:16
→ greenblue:受到侵害或貶損,便是侮辱行為。 04/11 11:16
→ greenblue:因公然侮辱被起訴的常見用語包括 04/11 11:18
推 mulkcs:端看tonyni之詞真是片面。我有犯錯我承認。但也並非像你 04/11 11:21
→ mulkcs:所說那樣。 04/11 11:21
→ greenblue:腦殘,東施,鄉巴佬,瘋女人,社區敗類,機車,警察有什麼屌的 04/11 11:23
→ greenblue:是的 你沒看錯 只是機車兩個字也構成公然侮辱 04/11 11:24
→ greenblue:很多事可大可小 端看當事人要不要去觸發這個條款罷了 04/11 11:24
→ nixon:私底下侮辱人就只是水準問題了 04/11 13:29
→ nixon:另外PTTLAW版也接受水球或郵件的私下侮辱事件申訴 04/11 17:47
推 isaacc:樓上解讀有錯啦~mulkcs是在p2罵我【是狗屎/人渣】啦~ 04/12 03:33
→ isaacc:我就這樣直說大家也就不用再猜啦~ 04/12 03:34
推 mulkcs:樓上做賊喊捉賊 何不先說你毀謗在先? 04/12 03:35
→ mulkcs: 誹 04/12 03:37
推 isaacc:妳要不要也說說我毀謗你甚麼? 呵呵 04/12 03:39
→ isaacc:另外mulkcs你發表了錯誤訊息真的有修改為正確的嗎? 04/12 03:41
→ isaacc:除了不斷的凹之外,錯誤的訊息仍依直放在板上誤導人不是嗎? 04/12 03:41
→ isaacc:拿最近的換匯文來說,隔了一個多月才修改,然後仍然錯誤 04/12 03:42
→ mulkcs:"很不好意思有這種丟臉的僑生學地讓大家見笑摟~" 04/12 03:42
→ isaacc:還強詞奪理說"你暗示網友看了後自己去找黑市】,這說得通? 04/12 03:42
→ isaacc:網友自有公評,原先我還一直不知道你在說啥~ 04/12 03:44
→ isaacc:中國政府管制外匯十分嚴格,相關法令嚴峻,你不清楚別隨便 04/12 03:44
推 mulkcs:不只唷 你公佈說我的成績未滿多少分 是需要保護的 你沒忘吧 04/12 03:44
→ isaacc:發表錯誤的言論害到網友,這麼簡單的概念您為什麼還不理解? 04/12 03:45
→ mulkcs:我想這是屬於私德 你法律比我清楚 這是不是誹謗 04/12 03:45
→ isaacc:多次勸告你修改那篇文章,是為了這點,但到現在都沒改喔 04/12 03:45
→ isaacc:毀謗真的不是這麼用的,真的不是喔...但錯誤資訊請不要再流 04/12 03:47
→ mulkcs:你說得我有註明還是要參考中國法律。 04/12 03:47
→ isaacc:錯誤的東西留在板上,於你無損,但是害人。真的是害人。 04/12 03:47
→ isaacc:明顯違反中國金融監管法律與要求的建議,真的不是好建議 04/12 03:48
推 mulkcs:那些不是建議,是可能的方法。黑市的風險大家還是要自己評 04/12 03:49
→ mulkcs:估阿。 04/12 03:49
推 isaacc:1.請問【建議】跟【是可能的方法】有甚麼差別? 04/12 03:51
→ isaacc:2.妳真的講黑市嗎?還是語焉不詳現在托詞黑市? 04/12 03:51
→ isaacc:3.你發出錯誤的文章還有機會修改,但是錯誤的推文呢? 04/12 03:52
推 mulkcs:其實會發那篇文,主要是有版友在問匯兌匯差的關係。如果你 04/12 03:52
→ mulkcs:記得的話。我那篇主要是回應匯差會怎麼變化,而我是怎麼考 04/12 03:53
→ isaacc:其他話題不談,講到最近的聯想文,請問你是想幫忙還是添亂? 04/12 03:53
→ mulkcs:慮匯差與手續費的事宜。方法不是我討論的重點。當然你們的 04/12 03:53
→ mulkcs:指責也沒錯。所以我修改了我原先的資訊,可能要注意法律的 04/12 03:53
→ isaacc:1.我覺得你是想幫忙,這點很明顯,沒有要戰你這個 04/12 03:54
→ mulkcs:問題。但至於黑市或者私下匯兌,這是屬於違法的。不方便講 04/12 03:54
→ mulkcs:明。但明白說,中小企業很多時候,常常有這些問題。也有非 04/12 03:54
→ isaacc:2.人家問在廣州天河區怎麼買比較合適,但你推文講台灣狀況? 04/12 03:54
→ mulkcs:得黑市的時候。 04/12 03:55
→ isaacc:3.接著你講聯想在台灣的機種與價格,這些對網友有幫助嗎? 04/12 03:55
→ mulkcs:聯想文,我已經說過了,原po是可以在台灣買電腦的。如果有 04/12 03:56
→ mulkcs:看電蝦的文。而我會回文主因是原po把Y系列當成和ibm的think 04/12 03:57
→ mulkcs:pad有關系。 這是我回文的主要角度。 因為我比較熟台灣的 04/12 03:57
→ mulkcs:行情。所以在舉例Y系列與thinkpad不同時,我舉台灣的例子 04/12 03:57
→ isaacc:這種事發生多了,就算你真心想幫忙,還是會覺得你是來亂的 04/12 03:58
→ isaacc:問題是原PO要在台灣買電腦的話,他會去NB-shopping問 04/12 03:59
→ mulkcs:其實給大家添亂我也不願意,capik在wic所說得多看多聽 04/12 03:59
→ mulkcs:我會改進的 04/12 03:59
→ isaacc:會在WIC問,就是單純縮小範圍談廣州天河區的狀況 04/12 03:59
→ isaacc:你很熱心推文,但是給了不是很清楚的混淆訊息,但這沒法改 04/12 03:59
→ mulkcs:主要就是他把y系列當成與ibm有關 我才會回文 04/12 04:00
→ isaacc:你聽下去了會改進我就也不多說了,晚安,我繼續加班... 04/12 04:00
→ isaacc:不過我也要跟妳說,thinkpad目前的品質已經跟y系列看齊了 04/12 04:00
→ mulkcs:加油吧 xD 04/12 04:00
→ isaacc:我公司幾千台用下來,加上我手上現在打的這台的送修次數 04/12 04:01
→ mulkcs:你寫倒反了吧 XD 04/12 04:01
→ mulkcs:阿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哈哈 真幽默 04/12 04:01
→ isaacc:你不是當事人,真的很難體會...本周才又換了一次風扇... 04/12 04:01
→ mulkcs:我家三台thinkpad 目前無狀況。 最久的用兩年了 04/12 04:02
→ isaacc:到手九個月的x61,換了兩次電池兩次風扇,機構也鬆動...唉 04/12 04:02
→ mulkcs:但是韌體常有問題就是了 04/12 04:02
→ mulkcs:機殼不穩我這台也會,這似乎無解 蠻困惑的 經常有怪聲 04/12 04:03
→ isaacc:我司去年夏秋大規模數千台換t4X/x3x到x61,使用心得:慘~ 04/12 04:03
推 mulkcs:哈 那我先去睡了 你加油 04/12 04:04
→ isaacc:機構/mechanical是台灣NB代工強項,組裝不好真的很悲哀 04/12 04:05
→ isaacc:這邊就看得出來品質的好壞與優劣... 04/12 04:05
→ greenblue:依n板主說明 只要m當事人可提出某人為狗屎及人渣之理由 04/12 10:52
→ greenblue:既然那麼多人支持n板主這種邏輯 以上作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04/12 10:53
→ greenblue:建議m當事人好好參考wic板規 並沿用至其個人板 04/12 10:54
→ greenblue:以後法律上有什麼問題 大家都處於同一位階 誰也不吃虧 04/12 10:54
→ greenblue:另外提供一個關於公然侮辱的案例 04/12 10:57
→ greenblue:有人因在病房內被罵畜生提起公然侮辱 此案不成立 04/12 10:58
→ greenblue:因為病房不是公共場所 不構成公然之條件 04/12 10:58
→ greenblue:根據ptt規則 wic是公開板 與m當事人之個人板定位上不同 04/12 11:00
→ greenblue:當然 日後若進入訴訟程序 法官有其自由心證之權力 04/12 11:01
→ greenblue:由於個人板案非關本案 請雙方當事人另外提案處裡 04/12 11:05
推 Chilago:真搞不懂他怎麼有臉再說那些容易損害他人的訊息... 04/13 14:47
→ Chilago:不懂硬愛裝懂,反正這種人就自以為自己沒錯就是了。 04/13 14:47
推 Chilago:不懂大陸用藥狀況,就自以為懂的亂講,想害死人嗎? 04/13 14:50
推 mulkcs:該文是一位版友,因腹瀉大陸醫生給抗生素。版友發現後,改 04/13 15:03
→ mulkcs:吃台灣帶的藥。我提醒,吃抗生素需要服完療程,否則會有抗 04/13 15:03
→ mulkcs:藥性的問題。a版友說,大陸醫生通常不講療程,都是自行停藥 04/13 15:04
→ mulkcs:。於是我建議,可以找專業的問問看,是要繼續服用,如何服 04/13 15:04
推 mulkcs:用,哪時停止。 04/13 15:14
→ mulkcs:但該版版友堅持直接停藥。理由,不敢吃就不要吃。醫生亂開 04/13 15:15
推 Chilago:你別想裝不知情 你叫他要服完該抗生藥物以完成療程 04/13 15:16
→ mulkcs:藥,所以不是自行停藥云云。但抗生素是吃了以後,如果不把 04/13 15:16
→ Chilago:你對該抗生藥物有多了解 你憑什麼叫人要吃完 04/13 15:16
→ mulkcs:細菌殺了,就有可能有抗藥性。雖然我不是專家,但我提醒用 04/13 15:17
→ Chilago:你看文章就叫人要把那種藥吃完 你有沒有良心啊 04/13 15:17
→ mulkcs:藥是有其要住意的地方,該版版友說我危言聳聽,胡亂說錯誤 04/13 15:17
→ mulkcs:訊息。 04/13 15:17
→ Chilago:你對大陸用藥不熟悉就不要亂提供這些建議 04/13 15:18
→ Chilago:今天哪個天才醫生看人PO文就知道要怎樣做嗎? 04/13 15:19
→ Chilago:你就最厲害就是了 黑傑克都沒你行啦 04/13 15:19
推 Chilago:最好你只是提醒用藥有要注意的地方...叫人吃完的是你!!! 04/13 15:51
推 Chilago: → mulkcs:記得要服完喔~ 否則害人害己 04/13 15:54
推 Chilago:一個機場急救員開的抗生素藥物 你叫他要服完. 04/13 15:57
→ Chilago:你是怎樣,還自以為沒錯嗎? 04/13 15:58
推 bobobian:mulkcs:散播錯誤用藥資訊,我正在想藥事法又沒有辦法罰你! 04/13 17:06
推 ddfgida:果然是一個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版!立場選錯邊的人講的都是 04/13 21:43
→ ddfgida:錯的!立場選對邊的連屎都是香香的粉紅色~~ 04/13 21:44
推 Chilago:樓上你閉嘴...看事情只看自己想看的是你 04/13 22:24
→ winniemi:樓上應該是親友團吧 重點可能都看不懂喔 04/13 23:33
推 Chilago:我!? 04/13 23:43
推 ddfgida:我沒被禁言呀!這就是該版不容許其他意見的版風? 04/13 23:58
→ ddfgida:公開版~遇到不合自己意見的人可以叫人閉嘴不准發言?版風? 04/14 00:01
→ ddfgida:或許我是少數~但我有權表達我的看法!後續口舌之爭就免了吧 04/14 00:06
推 winniemi:C大.....我指的是小d啦 XDDDDDD 04/14 00:53
→ greenblue:Chilago:你對該抗生藥物有多了解 你憑什麼叫人要吃完 04/14 08:20
→ greenblue:結果當事人跳出來說m的資訊其實是沒有錯的 04/14 08:20
→ greenblue:狠狠賞了這群見獵心喜的人一巴掌 04/14 08:21
→ greenblue:很抱歉 我不認識m 也不是什麼親友團 04/14 08:22
→ greenblue:網路上看不慣你們這群"真正親友團"行為的潛水網友 04/14 08:23
→ greenblue:其實是存在的 或許平常不會參加無聊的推噓文聊天 04/14 08:24
→ greenblue:但是 不要天真的以為所有人的立場都是一致的 04/14 08:25
→ greenblue:再說了 這篇用藥資訊的爭議 跟組務要審核的案件 04/14 08:31
→ greenblue:有什麼關係呢? 04/14 08:31
→ greenblue:把該爭議轉來這邊是想證明什麼? 04/14 08:32
→ greenblue:以上群起攻之的現象 或許組務也可以參考之 04/14 08:35
推 Chilago:樓上妳也是看自己想看的 04/14 08:46
→ Chilago:請看清楚我的言論 04/14 08:47
→ Chilago:沒有人說抗生素療程中止或不中止是對或錯的 04/14 08:48
→ Chilago:你們都看自己想看的地方 妄亂下定論... 04/14 08:48
→ Chilago:重點是一個急救員開的抗生素他一開頭就叫人吃完 04/14 08:49
→ Chilago:抗生素療程是經由醫生判定才使用的療程 04/14 08:50
→ Chilago:何時該停是醫生判斷...他依開始就叫Jacklo吃完 04/14 08:50
→ Chilago:他立論基礎沒錯,但它應用在錯的地方 你的腦袋懂嗎? 04/14 08:51
→ Chilago:這麻艱深的邏輯我想你永遠也不會懂的 可悲 04/14 08:51
→ Chilago:他後面還說要別人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04/14 08:52
→ Chilago:下一句就說吃完或不吃完,我不知道。 04/14 08:53
→ Chilago:另外把這些是攤在這裡...就是要讓大家知道他是個沒責任感 04/14 08:53
→ Chilago:又亂講話的傢伙 04/14 08:54
→ Chilago:這也是眾多Wicer群起而攻之的原因所在 04/14 08:54
推 Chilago:唉 抱歉我說話衝了 在此先道歉,對不起。 04/14 08:59
推 ddfgida:推g大說的"真正親友團"..他們不會相信有版友看不慣他們啦! 04/14 11:27
推 ddfgida:當遇到不同意見時:怎麼可能!一定是親友團~你們沒資格發言! 04/14 11:36
推 Chilago:別把我算再內 我從未說親友團三字...也相信你們是不同 04/14 11:37
→ Chilago:個體....我就事論事...mulkcs不可信 這是我的見解 04/14 11:38
→ ddfgida:不同意見出現就群起攻之~最後該版就變一言堂了! 04/14 11:42
推 Chilago:ddfgida你就說立場選錯就是錯...那你能指出我對mulkcs的 04/14 11:42
→ Chilago:批評錯了嗎? 04/14 11:43
→ Chilago:這些文章Wic板上可以去找看看 04/14 11:44
推 Chilago:今天他錯了 又死不認錯 只要有一個人盲從他... 04/14 11:46
→ Chilago:他就認為自己沒有錯 04/14 11:46
→ Chilago:惟此人難養也 惟此人難養也 不可養之 04/14 11:48
推 ddfgida:說實在話~我認為你說的還算言之有物!但這討論串早就失焦了 04/14 11:50
推 Chilago:這的確跟LJ板判決也沒關係了,我只是想揭露mulkcs的劣根 04/14 11:53
→ Chilago:性...... 04/14 11:53
→ ddfgida:你跟m要表達的重點都被各自解讀~~再爭下去真的沒有意義了 04/14 11:53
→ Chilago:他都跳針 當然不可能講贏他... 04/14 11:54
→ Chilago:但是若可以讓更多人知道他的缺點...對新進Wicer的權益 04/14 11:55
→ Chilago:也可維護 避免新Wicer被誤導做出錯事 04/14 11:55
→ ddfgida:其實你也有跳針呀!(抱歉!我直說!)發現跳針就停止爭論吧~~ 04/14 11:57
推 Chilago:他還沒跟我爭論過... 04/14 11:58
→ Chilago:唉 吃飽飯在想想..... 04/14 11:59
推 ddfgida:你靜下心看~你會發現你表達的"重點"部分沒人說你不對呀! 04/14 12:07
推 ddfgida:只是後來失焦了~~最後淪為跳針..吃飽好好午休~別想了啦! 04/14 12:11
→ ddfgida:我表達自己看法沒針對性~只是個在該版被定義為少數的意見 04/14 12:19
推 mulkcs:你說抗生素是醫生開的療程才可以服完,但實際上,抗生素一 04/14 13:49
→ mulkcs:旦服用,就得按一定療程服完。否則細菌會有抗藥性。這件事 04/14 13:50
→ mulkcs:有個癥結點,救護員是否可以開抗生素,如果可以那該不該提 04/14 13:51
→ mulkcs:療程。如果沒提供療程,是有過失的。但站在病患的立場,服 04/14 13:52
→ mulkcs:用抗生素就有一定的療程,和誰開得藥無關,重點是那個藥就 04/14 13:52
→ mulkcs:是針對某種細菌,且要把細菌殺死才行。這是我說要服完療程 04/14 13:53
→ mulkcs:的原因。簡單的說,就算開藥的不是醫生,沒提供療程,不代 04/14 13:53
→ mulkcs:服用該藥沒有療程。這樣希望你聽得懂。 04/14 13:54
推 mulkcs:而且其實原poJ大是知道這件事的,一般療程通常三到七天。 04/14 13:56
→ mulkcs:可原poJ大服用一天後,就已經停藥了 04/14 13:57
推 mulkcs:而且不是我不回答你,是我已經重複很多次同樣的話了 04/14 14:01
→ mulkcs:或許你會問,那這樣還需要醫生開療程?這是因為醫生是最知 04/14 14:02
→ mulkcs:道病患的情況,也最知道該抗生素的用法,所以都是由醫生開 04/14 14:02
→ mulkcs:療程。但並不是你所說,醫生沒開療程就不該服完療程,急救 04/14 14:03
→ mulkcs:員不是醫生服用該藥就沒有療程。 04/14 14:04
推 Chilago:首先,用抗生素是否該服完...不管是急救員或醫生開的 04/14 14:10
→ Chilago:你的意見是須繼續服完藥物...問題是今天他肚子裡面有沒有 04/14 14:10
→ Chilago:必要用到抗生素,或者是否該使用該藥物有人診斷過嗎? 04/14 14:11
→ Chilago:今天沒有人確定他肚子的疾病問題...你就要他吃完抗生素 04/14 14:12
→ Chilago:你的建議不覺得過於魯莽嗎???? 04/14 14:12
→ Chilago:在台灣除非必要 醫生也盡量避免使用抗生素 04/14 14:13
→ Chilago:你連他肚子是啥病菌感染都不清楚 就以抗生素療程理論 04/14 14:14
→ Chilago:以偏概全認定有吃了就要吃完...這是很魯莽的行為你知道嗎? 04/14 14:15
→ Chilago:我也沒說"醫生沒開療程就不該服完療程" 04/14 14:15
推 mulkcs:你說得問題是醫生問的,我只是提醒服用抗生素就要服完否則 04/14 14:16
→ mulkcs:會有抗藥性問題。照你的講法,所有給建議的都該考慮所有問 04/14 14:16
→ Chilago:提醒 你看看你說什麼 "記得要服完,否則害人害己" 04/14 14:16
→ mulkcs:題的話。其他說要立即停藥的版友你怎麼不去指責呢? 04/14 14:17
→ mulkcs:如果立即停藥產生抗藥性云云,不就是害人害己?那其他版友 04/14 14:17
→ mulkcs:不見你的嚴厲指控。 04/14 14:18
→ mulkcs:還是什麼不敢吃就不要吃之類的錯誤觀念。 04/14 14:18
→ mulkcs:那句話本來就是一個提醒,背後的原因是不服完會有抗藥性 04/14 14:19
→ mulkcs:會有抗藥性的不只有發病的病原菌,還有其他在腸道內的細菌 04/14 14:20
推 Chilago:重頭到尾是你自己跳出來要原PO乖乖吃抗生素... 04/14 14:20
→ Chilago:也沒人要原PO停藥... 04/14 14:21
推 mulkcs:kalen: 原 PO 都說不敢吃了 還要按什麼療程服完.... (疑問) 04/14 14:21
→ mulkcs: alenwei:第一:原po沒有自行停藥, 只是改吃自己從台灣帶 04/14 14:22
→ Chilago:他是疑問 沒有像你"肯定"要吃完 04/14 14:22
→ Chilago:alenwei並沒有建議原PO停藥 04/14 14:23
→ mulkcs:的藥。 04/14 14:23
→ mulkcs:推 iamyou:重點是:不敢吃不能亂吃,而不是已經吃了要繼續吃~ 04/14 14:23
→ Chilago:今天沒有人像你一樣不懂裝懂要原PO吃完或不吃完 04/14 14:23
→ mulkcs:說真的你很無聊,我已經懶得說了,我是提醒我不是命令 04/14 14:24
推 SaraET:說真的你很無聊,我已經懶得說了,我是提醒我不是命令 04/14 14:24
→ mulkcs:alenwei說不是停藥,是改吃台灣帶的藥。 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04/14 14:25
→ Chilago:iamyou他有說錯嗎? 04/14 14:25
→ Chilago:他描述原PO的行為 你有沒有看清楚啊 04/14 14:25
→ Chilago:alenwei是描述原PO的行為解釋給你聽..... 04/14 14:26
→ mulkcs:抱歉 iamyou的是我舉錯例子 04/14 14:26
推 yuken: 說真的你很無聊,我已經懶得說了,我是提醒我不是命令 XDD 04/14 14:27
推 Chilago:今天難道是我有偏袒嗎? 04/14 14:29
→ Chilago:你都把別人拖下水...他們哪裡有像你一樣? 04/14 14:29
推 mulkcs:我重申一次好了 "抗生素要服完療程,否則害人害己" 這根本 04/14 14:30
推 yuken:有沒有說錯又要硬凹的八卦阿??(筆記) 04/14 14:30
→ Chilago:你的立論沒錯 但你用法錯了你還不懂嗎 04/14 14:30
→ mulkcs:沒錯的。如果要考慮沒有細菌云云,或許該不該開抗生素 04/14 14:31
→ mulkcs:是醫生的職責。可是一旦吃下去,就得將療程服完,否則會有 04/14 14:31
→ mulkcs:抗藥性。會有抗藥性的不只是害菌,連本來腸道內的細菌也是 04/14 14:32
→ yuken:小M咩咩:或許 也許 可能 你自己判斷...(大絕) 04/14 14:32
→ Chilago:一但吃下去...我請問你 你能確定他有必要用到抗生素嗎? 04/14 14:32
→ mulkcs:有可能的 04/14 14:32
→ Chilago:今天腸道菌有多少益菌是人體必需的你知道嗎? 04/14 14:33
→ mulkcs:你說的是醫生該考慮的事情。不是你自己當醫生,判定急救員 04/14 14:33
→ mulkcs:或者給藥者的判斷錯誤。所以我也說了,如果沒提供療程 04/14 14:33
→ mulkcs:就去詢問專員。我不懂這樣還有什麼不滿的 04/14 14:33
推 yuken:C大 別再對牛談情啦(誤) 他一直跳針表示他真的不懂(認真) 04/14 14:34
→ Chilago:別想跳針 今天你跟原PO說:記得要吃完,否則害人害己... 04/14 14:35
→ mulkcs:如果知道急救員判斷錯誤或者是亂給藥,正確是去就醫,而不 04/14 14:35
→ mulkcs:是自行停藥。 04/14 14:35
→ Chilago:你事後被批評才轉變語氣....... 04/14 14:35
→ yuken:跳針跳很大 跳不用錢 04/14 14:35
→ mulkcs:....... 04/14 14:35
→ Chilago:也不會是你建議要"吃完" 04/14 14:36
→ Chilago:今天你要他"吃完"....... 04/14 14:36
→ Chilago:不就跟你的正確是去就醫,而不是自行停藥(也不是吃完吧) 04/14 14:37
→ mulkcs:原po該文中,你還沒推文,該立場我就已經說過了喔 04/14 14:37
→ mulkcs:→ mulkcs:如果不是,何不去問問醫生?也可以ptt上的專業人 04/14 14:37
→ mulkcs:該立場我很早就澄清了 你還有什麼不滿呢? 04/14 14:38
→ Chilago:這干我推文時間有啥屁事..... 04/14 14:38
推 yuken:噗~~C大 走我們去喝下午茶 04/14 14:38
→ Chilago:你澄清....吃完、不吃完,我不知道。 04/14 14:38
→ Chilago:可見你是個多麼不負責任的人 04/14 14:39
→ mulkcs:我的意思是 在你加入討論之前 我就已經是那個立場了 04/14 14:39
→ Chilago:那你的立場還真是會因應局勢啊....(不屑的笑) 04/14 14:40
→ Chilago:那我問你 你認為你要原PO吃完 否則害人害己有沒有問題 04/14 14:40
→ Chilago:唉...你連錯誤都不敢承認嗎? 04/14 14:41
推 sfishes:真是人見人愛阿 04/14 14:42
推 yuken:大家都好喜歡小咩咩喔(揉) 04/14 14:43
推 SaraET: (揉) 04/14 14:50
推 longbow2:由前兩行推文已知脫離討論,本文予以鎖文。 04/14 17:54
> -------------------------------------------------------------------------- <
作者: qibusini (qibusini)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答辯] 針對qibusini、mulkcs 申訴案的解說
時間: Sat Apr 11 12:55:39 2009
謝謝neoikki版主的回復。
就n版主提到的#18DmlbQd文之相關答辯,謹慎補充提交証據及理由如下:
1)再次強調本人並未有引戰之嫌疑或事實,提請小組長可參看workinchina版如下文章:
#18AiVZnF(WorkinChina),#18DMXTKz(WorkinChina),#18DNpd4L(WorkinChina),
#18DbBm16(WorkinChina),#18DOROns(WorkinChina),#18DP8H5T(WorkinChina),
#18DXxsd4(WorkinChina)。
上述文章的原文及推文可以証明的事實是,我在使用workinchina這一公開版面時,
已經深刻體認到該版面的特殊屬性,因此始終謹慎小心的發言,未有任何蓄意引戰的
表現(n版主在將我永久水桶的公告中也未說明究竟是我的哪篇文章或者推文蓄意引
戰了)。 相反,workinchina版的部分使用者卻在上述文章中肆意噓文及挑舋,而
我即使對辱及我的先輩的挑舋,也始終未惡語回擊。我實在無從知道,為何neoikki
版主判定的是我“蓄意引戰”,而不是workinchina相關版友“蓄意引戰”。
2)neoikki對本人永久水桶之#18DcyHLW (WorkinChina)判決,是基于#18Dat15p
(WorkinChina)文之檢舉。
查當時之workinchina版版規(#17yZjl7p (WorkinChina)),只有違反
版規“10. 違規情節嚴重、甚至犯眾怒者,祖龍一炬伺候!(永久水桶)”,
方處以永久水桶之處分。但neoikki在判決中未指出我違反的“基準條”(相對
于“該違規情節嚴重”的“加重條”)為何條,似應視為判決在程序上的明顯缺陷。
若我未“違規”,何談“ 違規情節嚴重”?還是說只要大部分版友不高興,就是違
規情節嚴重?
另外,查當時之版規,如果我有違規情節,似只能套用(不代表我承認違規)
版規“3. 請勿發白目文、或看不出來哪點跟WIC有關的。(依眾鄉民認定,版主不
獨斷)”或
版規7“7. 蓄意鬧版。(連續無意義推文,亂發奇怪、貌似WIC卻一點都不WIC的,第
三條版規列到的情況而且一看就很故意者以及其他族繁不及備載會引起版友反感
者皆屬之)”
而其他違規條款則明顯不適用。而此二條,都將判決建立在“眾鄉民認定”的基礎
上,而此種裁決方式似已為本版申訴裁決文#19VL4-zB [0;37m(L_LifeJob)之判決
理由一否定。並且,這種認定方式,是否排除了版主自身的思考,是否只要多數
人不喜歡,哪怕回復再切題和符合版面討論內容,都可以因為“大部分版友不喜歡”
,就應該被處以永久水桶之最嚴厲之處分,這與多數人的暴政何異?作為一個公開
版面,是否意味著以大部分人不喜歡而可以拒絕小眾或者少數派的聲音?
3) neoikki雖曾以#18DP8H5T(Workinchina)文提醒本人要小心“犯眾怒”,但這是否
意味著此提醒後我不能參與該版任何正常的辯論?是否只要參與辯論,就意味著
我不識相,就是”犯眾怒”,就是“蓄意引戰”?
另,我也重新review了一下在n版大發過公告後我的推文和發文,不外乎幾個內容:
1)以推文方式參與n版大提議修改版規的討論;
2)對涉嫌人身攻擊我的人依版規提出檢舉;
3)就版面上有人咨詢的PRC繼承法問題繼續發表純技術性知識性的觀點。
上述三種中,前兩種應該都是一個版版友正常應有的權利,在未被水桶之前。
第三種也是純粹知識性的,知識是沒有預設立場的。
這三種內容的發文,我不知道怎麼構成“蓄意引戰”了。
4) neoikki執法顯失公平。相對于#18DP8H5T(workinchina)和#18DcyHLW(workinchina)
中對針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者的處理,個人認為本人的永久水桶處分明顯偏重。肆意
罵我的,最多水桶7天;而我未還一口,只是循正常管道檢舉投訴,卻被視為犯眾怒
永久水桶?這種執法,個人認為顯示公平。
5) 本人于本版的申訴文中“請求為小組長判決為”之二,系陳請小組長就neokki版主
未處理之“蓄意挑舋並刻意制造紛爭”的違反ptt站規的行為進行處理。
此前,neoikki並未對這種違規情節作出處理,僅對我投訴的“人身攻擊”的情節
進行了處理(如對march72僅水桶1天,個人認為明顯偏輕)。
6) 同時,請小組長參考#18DnBvCT(L_LifeJob)中本人對neoikki答辯之回復,該文中
已詳述之其他內容(除與本文闡述不同者以本文作為本人最後之立場外),不再
贅述。
7) neoikki在最新答辯#19tuUNmm (L_LifeJob)中指稱未禁止未自介非台勞/台幹的版友
的發文及推噓文權利。不過,如果這種發文及推噓文,隨時可能因為被合格戰友檢舉
及附議成為"蓄意引戰”行為(如現在正在發生的,參見#19tqp08c (WorkinChina))
,這種做法和禁止非合格版友的發文,在實質上又有何種區別呢?
以及,之所以本人提請小組長審核workinchina版版規是否合適,也就在于版規規定
了該版的合格版友(合格版友的認定是基于身份,而非發文數上站次數等客觀標準)
可以藉由檢舉及附議的方式,合乎版規的排除其他所謂的非合格版友的發文權利,
只要所發帖子不符合多數人的感覺。
而,重要的是,WorkinChina版是一個公開版面,而非封閉或者團體版面。在一個公
開版面上,只允許一部分人對另外一部分人發表評論,但卻不允許另外一部分受到相
關評論影響的人加以反駁,這是否符合言論平衡的原則呢?
一個簡單的比方,你說我不好,大家都能看到;但是我卻不能反駁說我沒有不好,
否則就可能被視為“蓄意引戰”,“犯眾怒”,這種做法合適嗎?
8) 另外一點小的說明,本人未指責neoikki版主未在版面上回復本人此前的申訴。本人
想表達的只是,neoikki版主應無意于本人再私下溝通解決此事。
這是基于小組長要求在申訴前要先于版主溝通,以免浪費申訴資源,形成濫訴的考慮
所做的說明。如果我的表達有歧義,本人對neoikki版友謹表遺憾。
最後,鑒于neoikki版主表示不再回應,本人亦基此不再做進一步的回應。
若小組長因此提前裁決,本人無任何異議。
以上,呈小組長。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首先針對 mulkcs 申訴案部份:
: m網友的檢舉為i網友謾罵,但是我這邊認定i網友並無謾罵行為。
: 小白一詞雖為負面詞語,但就一般論之被稱為「小白」必先有所謂的「小白行為」。此等
: 語句就我個人認知是偏向對某人行為的不認同、並劃分成一特定行為人士看待處之。
: 換句話說,我認為i網友認為m網友有所謂的「小白行為」,因此稱m網友為小白。
: 小白一詞並非幹XX或者豬狗不如、狗娘養的這類明顯的人身攻擊語句,加上i網友當時是
: 以類似戲謔的方式推文表達之,我並沒有感覺到i網友有任何對m網友謾罵的行為發生。
: 因此我認定檢舉不成立。除此之外,我亦建議m網友可針對i網友為何認為其為小白加以瞭
: 解,可要求i網友解釋;若i網友無法合理解釋,則才可以視為無端人身攻擊處理。但是就
: 我所知,m網友無意探究。
: 另外,針對 qibusini 網友重新申訴與另外申訴一案:
: 首先,針對其指責我「此前已在本版以#18Di0O2o文于May 23 21:01:11 2008于本版提出
: 過申訴,並已抄送版主neoikki信箱,但一直未得到其回復。」此一部份加以回應。
: 在組務版上的申訴我早已答辯完成(請見 #18DmlbQd),因此該網友指責與事實不符。
: 該文現在仍可在本版上找到,包含其牽涉網友在當時也有相對應的處理,請查閱。
: 另外針對其延伸檢舉部份進行回應:
:
: 1. 請求小組長審查workinchina版現行版規關于合格版友的界定,及只有合格版友才能發
: 文和推噓文的規定是否符合一般bbs的公序良俗及ptt站的立站原意。
: 若不符合,請求小組長判決撤銷其中不合規部分的版規,並要求該版版主重新擬定。
:
: 在WorkinChina版上並沒有阻止未自介、非合格版友的發言、推噓文權利。事實上,有眾
: 多版友們發文前並未自介或認證,比如說,相當數量的問卷文。版友們自介與否牽涉到的
: 是其發言的可信度,以及引戰時的處理方式而已。
: 要求版友們自介有其理由。有資歷的版友們都知道工作在對岸,做什麼事情都要小心。在
: 北京與上海都有事件顯示 WIC版上發言很有可能對其生活造成困擾;另外,有很多問題在
: 回應時都要先知道原PO的個人背景才能給出適當地建議。在 WIC創版之初,本沒有自介的
: 要求,但日後發覺上述問題接連發生,為求眾網友安全起見,因此加入自介條款。未自介
: 網友一樣有發言權利,但是在引戰時有可能被大家認定其為鬧版人士而永久水桶,這也在
: 新版本的版規上特別提醒。至於當初要求自介的條文新增,乃眾版友討論表決後的決定,
: 並非版主一人之獨斷行為。
: 至於未自介引戰即永久水桶,主要為針對蓄意鬧版引戰或別有用心人員處理之作法,個人
: 並不覺有何不妥。並非所有未自介版友一貼文被噓我就如此處理,實際上仍會斟酌其情況
: 處理之。
: 如同組長所言,敝人近日私事繁雜,因此無法頻繁上線確認其後續狀況;但我想我個人的
: 說明已相當清楚,因此為節省時間,若組長認為雙方答辯資料已足夠充分,則可逕按原規
: 定時限結案處理;另外若我個人覺得無其他需另外延伸討論之必要,其後續我亦不再回應
: ,以此次說明為主,請組長知悉。
: By Neoikki
: 200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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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67.214.41
※ 編輯: qibusini 來自: 120.67.214.41 (04/11 13:08)
推 longbow2:已閱讀。 04/11 17:42
→ qibusini:謝謝 04/1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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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lkcs (mulkcs)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答辯] 針對qibusini、mulkcs 申訴案的解說
時間: Sat Apr 11 15:19:37 2009
: 首先針對 mulkcs 申訴案部份:
: m網友的檢舉為i網友謾罵,但是我這邊認定i網友並無謾罵行為。
: 小白一詞雖為負面詞語,但就一般論之被稱為「小白」必先有所謂的「小白行為」。此等
: 語句就我個人認知是偏向對某人行為的不認同、並劃分成一特定行為人士看待處之。
: 換句話說,我認為i網友認為m網友有所謂的「小白行為」,因此稱m網友為小白。
: 小白一詞並非幹XX或者豬狗不如、狗娘養的這類明顯的人身攻擊語句,加上i網友當時是
: 以類似戲謔的方式推文表達之,我並沒有感覺到i網友有任何對m網友謾罵的行為發生。
: 因此我認定檢舉不成立。除此之外,我亦建議m網友可針對i網友為何認為其為小白加以瞭
: 解,可要求i網友解釋;若i網友無法合理解釋,則才可以視為無端人身攻擊處理。但是就
: 我所知,m網友無意探究。
小白是代表什麼?
我用wiki舉例,但wiki不具任何效力,只當作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D%E7%9B%AE&variant=zh-tw
裡面寫到"通常把「白目」與「白爛」合稱為小白"
小白行為:
* 洗板(即大量地重複張貼相同或相近內容信息)。
* 亦指現實生活中不考慮他人感覺的無常識行為。
o 例子:在宿舍內常常看色情片甚至做出不雅行為,此種造成室友不悅的行為。
* 蓄意散播無關所在討論區主題的信息,例如在不恰當的地方賣廣告,發佈政治信息
,發佈色情網址或圖文等非法信息等。
* 不負責任地挑起爭端,言論可能毫無憑據,語言中還可能帶有明顯的人身攻擊和挑
釁意味。
* 在討論中對別人的勸言充耳不聞,無視不利自己的問題,並利用偷換概念的詭辯技
巧,意圖將別人的意見打倒(俗稱「專門『死撐』」)。甚至有某些情形,在狀況對自己
不利時,採用發佈垃圾信息的方式進行洗板,將討論弄得一團糟。
* 無視版權條例,一而再再而三的轉貼受版權保護的文章。在經過勸諭及警告後還是
繼續犯。
* 濫用刪除投票機制。
* 使用匿名或分身帳號假造支持言論,或是假造行為模式非常討人厭的異見分子,以
減輕針對使用者本身的指責。
我想大致上會說對方為小白,還是不出這幾個範例。
我是小白嗎?
上面各個行為我皆沒犯過。也許之前風波阻礙了看板功能而被浸水桶,但我也不曾有過那
些行為。至於版友說我是"經驗低",這點我承認,我也在學習中。我提供過兩三次錯誤訊
息,那我都有做出修正。並非不是一個不能接受批評的人。
說人是小白是謾罵嗎?
那麼i版友指摘我是小白。版主也認定小白具有負面意義。對我來說也有攻擊性。
第一 既然我沒有那些行為,我為什麼要承擔這樣的名稱?
第二 i版友在說我是小白時,並沒有說出具體理由,顯然是針對我的人而非行為。
第三 版主要我提出抗議,並要求i版友解釋,才可以判定。而我覺得這是版主的判決時就
該考慮的。難道版主不去瞭解i版友就可以判決i版友不具謾罵意味?這是匪夷所思的
。
申訴第三點何來?
版主以非第一次涉嫌包庇,上次風波版主也是在謾罵隔了十幾日後,才做處理。這次,對
於小白指稱,版主以不認為罵人小白是情緒性攻擊字眼,且是指摘小白的行為的粗糙處理
方法,讓我持續受到版友以小白稱呼,甚至"洨白"稱呼都出現了。版主均無出面處理。
版主管版壓力大也很辛苦,在此先感謝n版主的付出。
申訴第四點何來?
在版上426和小白目前都是不禁止的語句,每個版有版風,既然大家都同意我也沒什麼意見
。但問題就出在如果使用該語句來稱呼某些特定版友,這就有問題了,畢竟這都是負面的
形容詞。在wic,426是指不負責怠惰卸責的大陸人,但並非每個大陸人都是426。所以一旦
拿426來形容別人,我想就構成了人身攻擊。這點我想小組長不一定會同意,但希望如果小
組長也同意,就提醒wic的各位,不要人身攻擊。
合格版友的問題,雖然我認同q版友所說,但不是我申訴之中,所以不表達意見。
麻煩小組長詳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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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0.141
推 ddfgida:我認同neoikki版主是個認真的版主~但立場是否偏袒跟認不認 04/11 15:29
→ ddfgida:真根本就是兩回事! 04/11 15:31
推 longbow2:已閱讀。 04/11 17:43
→ winniemi:樓上看來怨念很重 XDDDD 04/11 17:43
推 Chilago:洨白我發明的啊 我自亦都嚇得很清楚 沒有罵人意味 04/11 18:59
→ Chilago: 字義都下的很清楚 04/1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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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wwolflake (學友演唱會!!)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答辯] 針對qibusini、mulkcs 申訴案的解說
時間: Sun Apr 12 02:54:37 2009
: * 亦指現實生活中不考慮他人感覺的無常識行為。
: o 例子:在宿舍內常常看色情片甚至做出不雅行為,此種造成室友不悅的行為。
: * 蓄意散播無關所在討論區主題的信息,例如在不恰當的地方賣廣告,發佈政治信息
: ,發佈色情網址或圖文等非法信息等。
: * 不負責任地挑起爭端,言論可能毫無憑據,語言中還可能帶有明顯的人身攻擊和挑
: 釁意味。
: * 在討論中對別人的勸言充耳不聞,無視不利自己的問題,並利用偷換概念的詭辯技
: 巧,意圖將別人的意見打倒(俗稱「專門『死撐』」)。甚至有某些情形,在狀況對自己
: 不利時,採用發佈垃圾信息的方式進行洗板,將討論弄得一團糟。
: * 使用匿名或分身帳號假造支持言論,或是假造行為模式非常討人厭的異見分子,以
: 減輕針對使用者本身的指責。
真有趣~我看完文章怎麼覺得~m先生您還挺符合這些條件的?
1. 不考慮他人感覺的無常識行為
e.g. 非台勞身份多次在台勞版對"版面風氣"大放闕詞
2. 蓄意散播無關所在討論區主題的信息
e.g. 在別人詢問"在大陸買聯想"時提供台灣聯想相關訊息(而且還是錯的)
3. 不負責任地挑起爭端,言論可能毫無憑據
e.g. 可參考i版友在WIC版所貼的關於RMB匯回台灣的舊文, 言論毫無憑據且錯誤
4. 在討論中對別人的勸言充耳不聞,無視不利自己的問題
e.g. 這個...例子我都懶得舉了~信手拈來大概都是~有興趣自己爬文
5. 使用匿名或分身帳號假造支持言論
e.g. 這我不知道有沒有~但最近的走向讓我越來越懷疑有這種可能性
: 我想大致上會說對方為小白,還是不出這幾個範例。
: 我是小白嗎?
: 上面各個行為我皆沒犯過。也許之前風波阻礙了看板功能而被浸水桶,但我也不曾有過那
: 些行為。至於版友說我是"經驗低",這點我承認,我也在學習中。我提供過兩三次錯誤訊
: 息,那我都有做出修正。並非不是一個不能接受批評的人。
首先, 你是不是小白不是自己說了算的,
您自我感覺良好,不代表別人說的都不是事實。
小白一詞,就如同你說的,並沒有具體的定義。
但若單就您所提出的wiki定義看來,根據以上我的舉證,
我可以很清楚的回答您"我是小白嗎?"這個問題: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你真的是
: 說人是小白是謾罵嗎?
: 那麼i版友指摘我是小白。版主也認定小白具有負面意義。對我來說也有攻擊性。
: 第一 既然我沒有那些行為,我為什麼要承擔這樣的名稱?
從你邏輯架構的根本來看,既然我已經舉證你是小白,
你就要有被稱為小白的心理準備。
說實話,小組長要怎麼判版友的水桶與否我沒有興趣知道結果,
但我還是要告訴你,你的行為目前為止只讓我的腦子裡出現一句話: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判決是你贏或輸 對我來說一點差別都沒有
今天我如果指著陳水扁罵他無恥,他去告我公然侮辱,我可能還是會敗訴。
但是這不代表這個世界上的人不認同我的看法。
所以,你贏也好,你輸也好,我仍然要告訴你: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是小白
你的行為不改,你永遠在大家眼裡就是小白。
不要再讓你的國家馬來西亞和你的學校台灣大學背負十字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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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70.163.138
→ snowwolflake:btw, 我只是很熱心的回答你文中的問題"我是小白嗎?" 04/12 03:04
→ snowwolflake:如果要說是我人身攻擊~我會很困擾的~我只會說實話 04/12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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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qibusini、mulkcs、neoikki板主請注意!
時間: Wed Apr 15 10:07:56 2009
目前大陸工作板有二案件正進行中:
1. qibusini vs. neoikki 案部分:
neoikki 板主於 #19tuUNmm 文中已表示不再回應,
qibusini 申訴人亦於 #19u2BC6G 文中表示不再回應,
本案討論期限組務提前至 98/4/16 23:59:59。
兩造仍可於其期限前補充陳述,
但原則上超出此期限之發言組務將不列入考量。
2. mulkcs vs. neoikki 案部分:
mulkcs 申訴人所提之申訴案件,
兩造均可持續討論,
若 mulkcs 已無其他意見,
可於本公告下推文告知本組務,
組務對期限部分亦會另作考量。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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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3.97
推 qibusini:已收悉,謝謝。 04/15 10:48
推 mulkcs:無其他意見 謝謝組務 04/15 11:56
推 isaacc:樓上兩位都不是在大陸工作的台勞,感覺起來有種荒謬的喜感 04/15 20:32
→ isaacc:不過,這就是人生吧~ 04/15 20:33
推 ilovewc:這是公眾版 要私人性質 請洽P2 04/15 21:02
→ ilovewc:或是自己去架戰吧 04/15 21:02
→ yuken:噗 04/15 21:55
推 ilovewc:噗 快去架站吧 04/15 22:23
推 ddfgida:在公開版面揪眾佔山為王~私自訂下規矩~排除異己之意見!威~ 04/16 01:21
推 sfishes:揪不到人的就說別人佔山為王 這也挺猛的 04/16 10:12
→ isaacc:在公開版面拼命說自己被迫害~不斷發言卻說別人排除異己!威~ 04/16 17:30
→ isaacc:目前超過百萬人在大陸工作,最好這叫做私人性質啦 :) 04/16 17:31
→ isaacc:板規可討論,委屈可申訴,站方有站方立場,這是台灣的寶貴 04/16 17:32
→ isaacc:但這回申訴的一位是大陸朋友一位是在台灣唸書的僑生朋友 04/16 17:33
→ isaacc:我只是覺得這邊很有趣啦,這也展現了台灣的民主風範阿 04/16 17:33
→ isaacc:至於說討論中間看到許多很多意有所指的發言,也很有趣吧~ 04/16 17:33
推 mulkcs:那荒謬點在哪 我蠻好奇的 既然可貴何來荒謬阿 04/16 17:34
→ mulkcs:網路的本質不就如此嗎 XD 04/16 17:35
→ isaacc:目前超過百萬台灣人在大陸工作,然後抗議板規的都不是台勞 04/16 17:36
→ isaacc:我個人覺得這點很有趣阿,搞不好可以發展出一篇碩士論文 04/16 17:37
→ isaacc:至於台灣是否可貴,請問你敢去天涯抗議那邊歧視台灣人嗎? 04/16 17:38
→ isaacc:這就叫做台灣的可貴,請你多珍惜喔~ 04/16 17:38
推 mulkcs:台勞會上ptt有幾人? 這比較有趣吧 呵呵 04/16 17:39
推 isaacc:忘了你有沒有修統計學了,上面的推文代表你對樣本空間不熟~ 04/16 17:40
推 mulkcs:不過我想珍惜的不只有是言論自由耶 還有尊重 04/16 17:41
→ mulkcs:可能橘越淮而為枳吧 囧rz 04/16 17:42
→ mulkcs:是說幸好我家兩老沒有惡習 04/16 17:42
→ mulkcs:我寧願相信某些版友只是少數囉 04/16 17:44
推 isaacc:其實你推文也是火花四射啦~容易不知不覺就得罪人喔~ 04/16 18:12
→ isaacc:說惡言的確不是件好事,不過言詞彬彬有禮可不一定都講道理 04/16 18:13
→ isaacc:我覺得追求一個理性的討論空間時,可能也要反思自己的言行 04/16 18:13
→ isaacc:這句話不是針對妳,也是在針對我自己...我也每天都在修阿 04/16 18:14
→ isaacc:今天上午在天安門附近,馬路中間taxi司機就請我下車 04/16 18:14
推 mulkcs:你說得沒錯,我覺得我語氣有時蠻衝的 04/16 18:15
→ isaacc:因為她不想多轉一個彎靠邊停...我好希望有個組務板來申訴喔 04/16 18:15
→ isaacc:但還是秉持不跟豬打架的原則,乖乖下車跨越馬路... 04/16 18:15
→ mulkcs:當然我也會改進。我有說過,沒想到在抗生素的用藥問題 04/16 18:15
→ isaacc:這是我每天生活中的一個無奈的小節,不知道你是否能體會~ 04/16 18:16
→ mulkcs:又跟大家起衝突。 04/16 18:16
→ isaacc:抗生素那件事情,其實你還是不了解大陸的生態 04/16 18:16
→ isaacc:對我來說,大陸醫生的判斷,真的是僅供參考自求多福 04/16 18:17
→ isaacc:我絕對不會當成類似台灣醫囑的角度去遵循 04/16 18:17
→ mulkcs:可是其實該用藥法是教科書上有寫的,你可以參考pharmacy 04/16 18:17
→ isaacc:因此你的建議其實在台灣醫囑的狀況下是真理 04/16 18:17
→ isaacc:但是如果放在大陸,其實真的會害死人喔。真的是會害人。 04/16 18:18
→ mulkcs:版,我有po文問。也不能說該急救員是亂開藥。 04/16 18:18
→ isaacc:身為不得不在大陸看病的台勞,勉強吃點大陸藥,那是冒死吃 04/16 18:18
→ isaacc:因為你不知道那個藥過期沒有,品質是否OK,還有劑量正確嗎? 04/16 18:19
→ isaacc:所以多半吃到覺得身體可以撐回台灣,就會馬上停藥 04/16 18:19
→ isaacc:你的建議,你的文章,內容都沒錯=>但完全不適用在大陸環境 04/16 18:20
→ isaacc:這樣平心靜氣的解釋,不知道你是否聽得下去。 04/16 18:20
→ isaacc:放個大絕,妳通通都沒錯啦,錯的是該死的得當台勞的我們~ 04/16 18:20
→ isaacc:去年奧運前韓國使節在北京暴斃,就是高級醫院用錯藥量...哀 04/16 18:22
推 mulkcs:不過就算是大陸醫療不好,以該例子來說,也不該是自行停藥 04/16 18:22
→ mulkcs:所以看到自行停藥,我才提醒J大。我認為多問人會好些,但 04/16 18:23
→ isaacc:j網友也是你大學長,如果你的建議害到他,妳心裡也不會好過 04/16 18:23
→ mulkcs:身體虛弱還要到處問,誰有那體力。 04/16 18:23
→ isaacc:因此我才說,建議妳以後用回文的方式表達你完整的建議 04/16 18:23
→ mulkcs:嗯 04/16 18:24
→ isaacc:否則你用語習慣與台灣人還是有差異,推文表達又不容易完整~ 04/16 18:24
→ isaacc:短推文容易讓人誤解啦~噓文更是會讓人激動啦 04/16 18:24
→ mulkcs:說真的,也有很多僑生是台灣人的 囧 04/16 18:25
→ isaacc:難怪乎不少站長很想廢掉推文與噓文功能啦...我是也贊成啦~ 04/16 18:25
→ mulkcs:中華民國法律是僑居八年以上,就是僑生了 04/16 18:25
→ isaacc:嗯,所以你是小時後出國然後因緣際會變成僑生的喔?呵呵 04/16 18:26
→ mulkcs:嗯 04/16 18:26
→ isaacc:八年中回過台灣就得重算嗎? 真的是不知道有這個規定 04/16 18:26
→ isaacc:我們以前數學系有很多僑生,不過都是國外【土生土長】的~ 04/16 18:27
→ mulkcs:不用重算,似乎一年有滯留期限。詳情不清楚 04/16 18:27
→ isaacc:嗯,不要搞到後來我自己小孩也突然變成僑生了...那就很囧了 04/16 18:28
→ mulkcs:的確是阿,但僑生也沒啥不好得 xD 04/16 18:28
推 yuken:其實我相信小m是一番好意想提供一些資訊,姑且不論資訊對錯 04/16 19:17
→ yuken:至少是一番好意。 04/16 19:17
→ yuken:像剛剛跟宅爸一像平心靜氣的聊天當朋友不是很好嗎?沒有人一 04/16 19:18
→ yuken:會無緣無故討厭一個人。我也相信你真的只是想跟大家分享也想 04/16 19:19
→ yuken:跟大家當好朋友。那就平心靜氣不要為了一些玩笑撕破臉不好嗎 04/16 19:20
推 yuken:至於其他 別人吃麵在一旁喊燒的捧油門WIC版多謝您的抬愛 04/16 19:23
推 qibusini:。。。。一個下午,居然多了這麼長的推文。。汗一下。。 04/16 19:29
推 Chilago:我能說什麼...這麼心平氣和的洽談...我要是再來戰就是白目 04/16 19:38
→ Chilago:了... 04/16 19:38
→ Chilago:我相信很多時候玩笑話變成謾罵會搞壞板上大家的心情 04/16 19:40
→ Chilago:這陣子我也戰了不少 相信很多人也看我很愛戰... 04/16 19:41
→ Chilago:在這裡道歉...破壞大家心情...以後會跟大家多分享心得新知 04/16 19:42
→ Chilago:彌補這段的戰火傷害 04/16 19:43
推 chinyi:推一下心平氣和的討論和虛心受教^^WIC本來就是溫馨可愛的 04/16 20:08
推 isaacc:樓上很多層的法學專精大陸網友,其實很感謝您某些法律建議 04/16 22:02
→ isaacc:只不過兩岸相關版面很多,在其他地方交流真的比較適合 04/16 22:03
→ isaacc:因我們人身在大陸,沒辦法也不具備平等無憂的地位跟您討論 04/16 22:03
→ isaacc:如果我不不在大陸,說真的我也很樂意跟您一起好好討論的 04/16 22:05
→ isaacc:因此,希望qibusini能理解拿台勞板討論大陸法律是很囧的啦~ 04/16 22:05
推 ddfgida:我推ch大的再戰就是白目..我自始自終都清楚我的意見是少數 04/16 22:30
→ ddfgida:我只是希望WIC可以再多接受其他不同的意見~即使是錯的 04/16 22:32
→ ddfgida:版上已經好幾次有不同意見的人就被圍剿.. 04/16 22:34
→ ddfgida:或者是指控別人沒"資格"發言~~或干涉別人的發言內容 04/16 22:35
→ ddfgida:這不應該是一個公開版面該有的生態.. 04/16 22:36
推 isaacc:在公開版面拼命說自己被迫害~不斷發言卻說別人排除異己!威~ 04/16 22:38
→ ddfgida:當然~~我認同版友工作環境與工作族群上的特殊情況 04/16 22:39
→ isaacc:說別人圍剿你之前,請想想你是不是老喜歡公親變事主引戰 04/16 22:40
→ ddfgida:我認為還是該有基本的尊重..而不是用多數來壓制其他聲音 04/16 22:40
→ isaacc:然後呢,發言都是指責別人,別人反駁後就跑走說不跟妳們吵 04/16 22:40
→ ddfgida:或許吧~但我只是發表自己的意見..說引戰太沉重 04/16 22:41
→ isaacc:今天其實板規跟站規都沒有少數跟多數的問題,這很清楚 04/16 22:41
→ isaacc:你從來沒有發表過生活心得,卻都只在戰文中出現,何必呢? 04/16 22:41
→ ddfgida:您的發言也大多在指責別人..也都很衝!這也是之前討論過的 04/16 22:42
→ isaacc:你發表你的心得,也沒人說不準阿。況且人家說不準有用嗎? 04/16 22:42
→ ddfgida:我現在沒有跟你吵的意思~有些時候誤會容易造成衝突 04/16 22:43
→ isaacc:我在WIC有幾百篇文章,你可以屬屬看何謂[大多在指責別人] 04/16 22:43
→ isaacc:希望你在指責別人的時候,同時也看看自己的言行舉止 04/16 22:43
→ isaacc:我每天檢討我自己,這篇推文我也檢討了自己,您呢? 04/16 22:43
→ ddfgida:上次跟你通信就已經稍微和緩一些了.你別誤解我現在在戰 04/16 22:44
→ isaacc:今天您推文開始就是說認同[再戰就是白目],但後來又繼續戰 04/16 22:44
→ ddfgida:我們一開始的過節不就是你還不了解我的文意就對我說教 04/16 22:45
→ ddfgida:然後我自己也沒了解你的好意~~就回嘴吵起來 04/16 22:45
→ isaacc:你也說每人都有發表意見的自由,那反對別人意見怎變"干涉"? 04/16 22:45
→ isaacc:我不是對妳說教,妳也沒付顧問費阿。我單純覺得你講的不對 04/16 22:46
→ ddfgida:那是因為我還沒打完你就推文啦~~我還沒講完押 04/16 22:46
→ isaacc:妳愛聽不聽隨便妳阿,我也沒辦法阿。不是嗎? 04/16 22:46
→ ddfgida:所以我才跟你說~~我沒要戰...我只是話還沒講完你就推了 04/16 22:47
→ isaacc:然後你很愛說別人組小團體,這種指控很有意義嗎?正就引戰。 04/16 22:47
→ isaacc:又不是小孩子玩家家酒,妳以為講話沒調理沒道理人家會支持? 04/16 22:47
→ isaacc:妳講理講不過別人就說別人圍剿妳組小團體,這正就是引戰 04/16 22:48
→ ddfgida:那是我個人的意見..我自己也說了~~我知道我是少數 04/16 22:49
→ isaacc:妳覺得"多數不該壓制其他聲音",這給別人冠上多大罪名? 04/16 22:49
→ ddfgida:這不是講理講不過的問題~~這樣推下去哪有辦法講理 04/16 22:50
→ isaacc:每個人講的話都是個人意見,我講的也是我個人意見 04/16 22:50
→ isaacc:妳覺得自己是少數,是因為你講的沒道理不受支持 04/16 22:50
→ ddfgida:算了~總之~我沒要戰的意思~我話也還沒打完... 04/16 22:51
→ isaacc:但你卻解讀為反對你意見的人都是搞小圈圈圍剿妳,這是引戰! 04/16 22:51
→ ddfgida:到時候愈偏愈多~愈扯愈多~焦點又要偏掉了 04/16 22:51
→ isaacc:我的話也沒打完一直被你打岔,但是我有抱怨嗎? 04/16 22:51
→ isaacc:為什麼妳覺得都是別人對不起妳,但是你做相同行為都是對的? 04/16 22:51
→ isaacc:今天推文的規則就是誰都可以推,我有不讓你推嗎? 04/16 22:52
→ ddfgida:如果讓你誤解成我要引戰或打岔到你的話..就抱歉了 04/16 22:52
→ isaacc:我今天就是要講清楚,沒有甚麼人想圍剿妳,不要幻想被迫害 04/16 22:53
→ ddfgida:我的話都是被你在解讀..我並沒有這麼說呀! 04/16 22:53
→ isaacc:大家工作都很辛苦,沒有人這麼無聊想跟妳戰 04/16 22:53
→ isaacc:所以也請不要老是在戰文出現時推幾句冷言冷語,何必呢? 04/16 22:54
→ isaacc:WIC板沒有說少數人意見就不能PO文,建議你多貼文少推文 04/16 22:54
→ ddfgida:推文都斷章取義~~愈推愈複雜~~願意的話站內信吧 04/16 22:55
→ isaacc:一來可以避免在別人的文章下面推些戰文 04/16 22:55
→ isaacc:另外也可以充分表達你的意見不要被打岔或扭曲 04/16 22:55
→ ddfgida:至少~我認為上次跟你通信溝通~氣氛就和緩很多了 04/16 22:55
→ isaacc:最後請不要來站內信,因為我覺得私下講都是白講,就公開講 04/16 22:55
→ isaacc:WIC的板規也沒有規定不可以討論板規,你可以申論"少數文"喔 04/16 22:56
→ ddfgida:上次講過了~公開講每人講一句..焦點一整個失焦 04/16 22:56
→ isaacc:上次寫完mail之後我也以為你不會叉空隙推戰文啦~我錯了... 04/16 22:57
→ ddfgida:回A一句B不了解的情況下又戰一句~最後C又加進來 04/16 22:57
→ isaacc:你講過別人就要聽嗎?我請你別推文多PO文妳怎麼也不聽? :) 04/16 22:57
→ isaacc:既然覺得推文講不清楚,那為何不自己開topic寫文章? 04/16 22:58
→ isaacc:老是在別人的文章下面偷偷推些引戰意味濃厚的推文,何苦? 04/16 22:58
→ ddfgida:上次也跟你說過了~我認為你言之有物才希望跟你溝通 04/16 22:59
→ isaacc:半小時也夠了,稽核職業病發作就是如此。我繼續審閱底稿去 04/16 22:59
→ ddfgida:你說的我聽進去了~包括上次我也聽進去了~我會好好檢討的 04/16 23:02
→ ddfgida:這次..我看到情緒語言結果自己也發情緒語言..我也會檢討 04/16 23:03
推 ddfgida:簡單來說:希望該版可以尊重多元社會的少數不同意見 04/16 23:08
→ ddfgida:至於我被灌上的引戰~~我會好好檢討..抱歉了! 04/16 23:09
→ ddfgida:i大你自行對我文意的解讀..我不認同但願意接受.就這樣吧~ 04/16 23:20
推 kalen: WIC 從來沒有不尊重少數不同意見 大家只針對資訊正確與否.. 04/16 23:34
→ kalen: ( 我無意戰文 只是請不要拿 426 這個來當少數意見的舉例) 04/16 23:36
→ neoikki:已經看過了,麻煩小組長囉 04/17 11:03
噓 ilovewc:置底的魔界都市是怎樣?? 04/1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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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mulkcs vs. neoikki 案討論期限
時間: Wed Apr 15 22:35:17 2009
因申訴人亦表示無其他意見,
故討論期限亦提前至至 98/4/16 23:59:59。
原則上超過此期限之發言不列入考量。
職場甘苦談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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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4/09 WorkinChina板 mulkcs vs. neoikki
時間: Fri Apr 17 15:20:07 2009
判決主文
1.
申訴人之請求予以駁回。
2.
請板主對於
(1)是否可用小白、426指摘不特定人
(2)是否可用小白、426指摘特定人
二者在裁處上採取統一標準。
(請注意,板主不可被板友影響,
此二者是不相同的情況)
檢附理由
1.
職場甘苦談小組共有 52 個看板,
每一個看板都有其特性、有其甘苦,
並各有不同的管理風格。
這些不同的特色,
常因為被討論的工作不同所導致。
於教學類看板:TUTOR、CS_TEACHER 等等,
或許板風較為嚴謹,
特別要求彼此尊重,
尤其身為人師必須謹言慎行。
故常可見板主告知板友注意言行,
並要求彼此更加尊重。
但於其他看板,
則未必均為如此。
身為職場甘苦談之實習小組長,
雖然有引導小組發展之職責與權力,
但並非組務要將所有看板的特色統一,
相反的,
組務應當尊重每個看板每位板主在引導板風之權力,
保持各看板的風格,
並予以尊重。
2.
與本案相關,
板主於管理看板時,
對於明確謾罵,
板主應立刻制止,
例如針對特定人謾罵三字經國罵,
對特定人謾罵賤貨等等,
此為明確之謾罵,
板主若不處置或予以包庇,
乃板主濫權、瀆職之行為,
若經申訴受理、審查屬實,
組務必當予以更改判決,
嚴重者將懲處,
甚至予以免職。
更嚴重者,
將該板申請唯讀,
甚至將該板申請廢板。
但,
若在看板中,
對於不特定人謾罵,
是否懲處就全交由板主認定。
某些看板規定不可在文章中出現髒話,
否則水桶,
組務會予以尊重。
某些看板不限制如此,
組務也會予以尊重。
而居其中嚴重性者,
便是,
在看板中對於特定人,
以不明確之語言予以攻擊。
如此作為如何處置,
便成本案爭點。
3.
查 426 此詞,
用以攻擊特定人,
是否應予限制?
有討論空間。
426 此詞如果意思為很糟糕之人(大陸人?),
等同於在文章中指摘特定人:你很糟糕耶!
如此之攻擊,
組務認為不限制當然合理,
畢竟尊重網路上之言論自由。
426 此詞如果意思為犯賤下三濫之人(大陸人?)
等同於在文章中指摘特定人:你是個賤貨!
如此之攻擊,
組務認為應該加以限制,
甚至遭謾罵之人應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但 426 此詞究竟是何程度?
目前組務並無定論,
在此情況下,
應該交由各板板主認定。
在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在本組務任內,板主為本組務,
組務會予以水桶五天。
但在大陸工作板,
這個許多台灣人至大陸工作者的板面,
是否處置?
該如何處置?
以何標準處置?
應分別交由板主認定,
並由板主以相同標準處理。
4.
小白 此詞亦同,
攻擊他人的目的很清楚,
但攻擊的程度,
究竟是"你真的很不守規矩耶!"的程度,
或者是"你是個白爛的白癡!"的程度,
組務認為有模糊空間,
應交由各板主認定。
同樣的,
於本組務板會有懲處規定,
於大陸工作板則必須由板主統一處理。
5.
大陸工作板的某些使用者,
看待本申訴案時,
經常故意忽略重點,
而予以攻擊。
本案,
申訴人爭執的是"不可對特定人罵 426、小白!"
但,
大陸工作板某些使用者卻認定申訴人爭執的是
"在大陸工作板不可使用 426、小白等詞!"
須知二者之情況是不同的。
再怎麼嚴重的謾罵,
若未針對特定人,
都很難被懲處。
但只要是針對特定人,
有時在我國法院,
一些看似不嚴重之攻擊都會被認定為公然侮辱。
二者十分不同,
大陸工作板之板主應瞭解其區分,
若干使用者僅為了攻擊而攻擊,
故意模糊焦點,
將二者混為一談,
此或許是使用者的言論自由,
但懇請板主不隨板眾起舞,
而應分別確定其標準。
6.
在意義模糊之情況下,
組務對轄下板主之要求,
最重要的是;標準一致、公平。
組務懇請 neoikki 板主,
對於此事,
對板上使用者採用相同標準,
如果有處罰,
請板主也儘量客觀。
另外,
組務有一建議,
建議板主不要因為申訴人曾違反板規被水桶,
便認為大陸工作板使用者攻擊其為小白是合理的。
否則,
本組務曾經自己向群組長自請警告一次處分,
那麼,本組務也是小白小組長。
板主曾經在 #19VL4-zB 判決中,
遭本組務處以警告一次,
那板主是否也是小白板主?
組務認為本組務是否為小白小組長或有疑義,
但板主致力為板面服務,
絕非一個小白板主。
組務請板主多加思索,
對於二項不同情事之標準應如何?
但,
無論板主是否接受組務的建議,
此二詞於貴板之使用標準,
組務由於無從判斷其攻擊嚴重性,
故將個案認定的權力,
回歸交由各板板主認定。
7.
基於以上理由,
組務對申訴人之請求予以全數駁回。
若使用者對判決無法滿意,
或許提出上訴,
或許於現實生活中提出訴訟,
而得到與本組務不同之結論,
也未可知。
以上。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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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33.135
推 mulkcs:小組長辛苦了 04/17 20:46
推 mulkcs:儘管我不同意這篇 04/17 21:36
→ mulkcs:試想允許互相攻訐的版會是什麼情況。不過以成定局 04/17 21:37
→ mulkcs:我尊重小組長的判決 04/17 21:37
推 bobobian:不同意喔 再告啊! 那是你的專業 04/17 22:27
推 ilovewc:請尊重專業 OK ? 04/17 22:54
推 Chilago:樓上你說啥鬼啊?有人說不尊重專業嗎? 04/17 23:17
→ Chilago:你腦袋的邏輯真是令人費解,真懷疑你腦子裝啥? 04/17 23:18
→ Chilago:看不懂人說啥就來嗆聲,自己的料在哪裡先找出來吧! 04/1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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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4/10 WorkinChina板 qibusini vs.neoikki
時間: Fri Apr 17 15:25:26 2009
判決主文
1.
WorkinChina 板應解除申訴人 qibusini 之水桶。
2.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若欲另採會員制,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3.
附帶申訴部分(板規審核),
予以駁回。
4.
對於藉本案故意前往大陸工作板鬧板之使用者,
板主可視情況裁罰,
組務將予以尊重。
檢附理由
1.
PTT 生活娛樂館 群組之看板,
依公告均為公開板,
即使過去有開設團體看板之 活動中心 群組,
現已公告不新開設一般站民團體板面,
而欲開設一般團體板者,
理應前往 PTT2 站台開板。
在 PTT 系統中,
"公開板"與"家族板"、"個板"、"團體板"之差別為何?
組務認為,
在於管理方式不同。
個板中,板主擁有絕對權力,
可以不問任何理由刪除文章、水桶板友,
而不須接受小組長監督。
而公開板面中,
板主必須尊重使用者之權利,
懲處板友須有依據,
必須依規定辦理,
並且,
板主懲處板友之依據,
必不得牴觸更上級的規範,
否則該依據無效,
該懲處當然也會無效。
板主對於使用者,
尤其在"懲處"上,
必須基於相同標準。
不可以"會員制"之方式管板,
不可因為大多數使用者均不喜歡一位板友,
便將其水桶。
其水桶與否,
必須客觀審查其行為,
尤其必須客觀審查那位被水桶的使用者的行為,
特別是,
當水桶之期限非常長的時候,
其審核就應該更客觀、更嚴謹,
不可專依大多數使用者之意見處理。
另外,
不得因為使用者的國籍、身分,
而有不同之處理。
其他使用者並不擁有權力,
對於某位使用者是否喜歡是各自的權利,
但板主不同,
板主並非一般使用者,
尤其當板主行使水桶權力之時,
其更非為一般使用者,
必須小心行使權力,
儘量客觀判斷。
基於此,
neoikki 板主在 #18DmlbQd 文中之陳述:
「不追求立場的中立」、「以台幹觀點為主」
的說明組務認為不妥。
如此管理方針應為家族板、團體板、個板等看板之原則,
不應為職場甘苦談小組所轄看板之原則,
組務要求板主應儘量追求立場之中立,
立場中立即使難以達成,
但也應該儘量達成、儘量客觀,
而不應該開宗明義予以放棄。
2.
審查本案事實,
申訴人於遭水桶前之發文組務詳加閱讀,
組務認為其被永久水桶的處置不甚妥當。
說明如下:
(1)申訴人發表文章 #18DNpd4L
65 8 5/22 qibusini R: [請益] 父親在大陸的遺產該如何繼承
此為關於大陸遺產繼承之文章,
內容有不動產過戶程序、大陸人民法院之訴訟辦法。
組務認為,
本文有其專業參考之價值,
其內容完全完全沒有引戰的意味。
或有使用者稱:大陸工作板非法律板,此文不妥。
但,
此討論串之發起人為 mdshusband,
而非申訴人 qibusini,
申訴人僅為回覆此問題而已,
其並非主動,
無法得知其有引戰之目的。
退萬步言,
此文即使應該發表於法律板,
不應發表於大陸工作板,
則刪文即可,
不應據此論其引戰,
予以永久水桶。
(2)以下說明與此條站規有關: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查本案,
申訴人發表文章 #18DNpd4L、#18DbBm16
4953 !X2 5/22 qibusini □ 征合格鄉民附議我對ciaogibye和luj2噓我的異議
4969 !X1 5/23 qibusini □ [檢舉]march72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此二篇文章為依照板規之檢舉文章。
其實,
先不論板規,
PTT 站規中,
對於違規行為之檢舉明白規定可於板面發表。
可知申訴人與板面發表檢舉文是根據站規賦予的權利,
且組務審查,
其並未濫用權利。
二檢舉文章,
第一篇為檢舉 ciaogibye、luj2 之無理由噓文,
依當時板規,
無理由之噓文須受板規處置,
但受理方式部分,
大陸工作板曾由本組務糾正,
不可以使用者投票決定是否受理噓文檢舉,
而應以板主基於其權力裁定。
(本板 #19VL4-zB 判決)
板主駁回此檢舉之理由為附議之合格使用者未達標準,
既然為本組 #19VL4-zB 判決前之處理,
組務不願苛責。
但,
該連續噓文真適合嗎?
申訴人之檢舉真的完全無理由嗎?
第二篇文章,
其檢舉 使用者對其噓文:
你這種行為照歹玩郎的講法較白爛白目頭卡爹賽
此噓文遭到板主以情緒字眼水桶一天。
表示板主亦認為使用者噓文失當,
須接受處分。
但公告此水桶一天的同文章,
申訴人同時被水桶永久。
此永久水桶之處分組務認為不妥。
申訴、檢舉是使用者之權利,
如果使用者完全沒有理由亂申訴、亂檢舉,
或是一篇檢舉文檢舉多次,
或許可以鬧板繩之,
但使用者之檢舉,
板主亦認為有理由,
並且加以水桶一天,
則可得知此檢舉並非亂板之行為,
是一個合理之檢舉。
既然為一個合理之檢舉,
試問為何一合理檢舉之使用者會被永久水桶?
即使板主認為其非為合理之檢舉,
僅須予以駁回即可,
若使用者繼續發表同一檢舉案,
而不願私下信與板主討論,
或許可以稍加予以懲處,
但本案卻非如此處理。
申訴人依照站規、板規於板面上檢舉,
而且是被板主接受的檢舉內容,
卻遭永久水桶,
若如此處理,
申訴制度、檢舉制度將無法維持。
就如同一位民眾遭眾人毆打,
民眾向警察機關報案,
警察機關除將毆打此民眾之人予以逮捕移送之外,
亦認為受害民眾報案行為更討打予以逮捕移送,
如此似乎邏輯上使人無法接受。
回歸本案,
此過程中,
組務僅見其他使用者對申訴人不斷攻擊,
攻擊到最後,
板主便以申訴人"犯眾怒"為由,
將其永久水桶。
一位使用者,
發表一專業之法律文章,
遭板友噓文,
於是發表二檢舉文,
此二檢舉文有些已由板主受理,
懲處不當噓文之使用者,
但,
此使用者卻因此三篇文章,
遭到永久水桶。
板主以有使用者猛烈攻擊申訴人為由,
判決申訴人犯眾怒,
組務認為,
此為家族板、團體板、個板之管理方式,
非為本小組看板之管理方式。
檢舉他人的確會使人不悅,
但也是一位使用者於 PTT 之權利,
尤其若此檢舉言之有理,
且非濫用其權利,
則更不應予以永久水桶裁罰。
3.
承 2.
組務認為,
申訴人遭到如此待遇之原因,
有很大的可能是:申訴人為大陸人民。
大陸人民在 PTT 之權利是否不受保護?
目前組務並沒有受到站方、群組方之指示,
故審理依照一般使用者方式處理。
若板主認為大陸人民在 PTT 之權利須受限制,
請與站方建議,
組務受到相關指示或公告,
必將更改判決。
4.
綜合以上所述,
判決大陸工作板應將申訴人之水桶解除。
但大陸工作板之性質較為不同,
其工作之嚴峻與辛苦非外人可知,
若板主欲以會員制、家族板之方式經營,
或許可以考慮前往 PTT2 開板為宜。
亦可以保留本看板為對外窗口,
並前往 PTT2 開設一專屬看板。
5.
申訴人附帶申訴大陸工作板板規,
認為其限制非合格板友發文、推噓文,
經組務審查,
認為該板並無此情事,
非合格板友於該板發文並未受阻,
故此部分申訴予以駁回。
6.
本案審查為個案審查,
或許板主在此案之處分是有些許失當的,
但並非表示整個大陸工作板的管理全然錯誤。
目前為止,
大陸工作板仍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板面,
並且並未限制板友發文、推文,
基本上是相當符合公開板模式。
若有使用者藉此案前往大陸工作板鬧板,
或糾眾欲使板面失控,
板主酌予水桶裁罰,
組務必然尊重。
以上。 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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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3.135
推 ilovewc:請到p2開版 04/17 15:27
推 qibusini:已收悉,感謝longbow2小組長。 04/17 16:35
推 keku:組長辛苦了!身為本組群板主 致上10萬分敬意 04/17 20:22
推 isaacc:站方的立場清晰而堅定。但沒考慮到中國法令的現實。 04/17 22:56
→ isaacc:中國政府可以因為某些理由限制到台勞無法連上ptt 04/17 22:56
→ isaacc:但ptt站方卻要大公無私地認為大陸網友可獲得超國民待遇 04/17 22:56
→ isaacc:這邊呢,也是有種荒謬的感覺。而且非常無奈。 04/17 22:56
→ isaacc:學法律的大陸網友,可以請您當義工協助受難台商爭取權益嗎? 04/17 22:57
→ isaacc:可以請您發揮引響力讓中國的院檢調可以不再被人民OOXX嗎? 04/17 22:57
→ isaacc:而不是,在台灣的ppt上,要求享受跟台灣人一樣的民主自由 04/17 22:57
→ isaacc:感覺起來,就是覺得非常的荒謬而後現代... 04/17 22:57
推 ilovewc:PTT架在台灣 就這樣 04/17 23:00
推 mulkcs:四樓說得如果和"自由之身卻去中國戴上枷鎖"衝擊性會更強 04/17 23:05
→ mulkcs:而人生在追求得是什麼?真的是自由嗎?可貴的東西真的擁有 04/17 23:06
→ mulkcs:有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迷惘的點。以上純粹有感而發。 04/17 23:07
→ mulkcs:也許減少這種衝擊性的方式就是溝通與交流吧。 04/17 23:10
推 Chilago: 溝通...交流,有必要嗎? 對牛彈琴 04/17 23:12
→ Chilago:每個人都想自己是對的...如果溝通有屁用, 04/17 23:13
→ Chilago: 現在有必要鬧到這裡嗎 04/17 23:13
推 isaacc:小m阿,我昨天也講過,如果我人在台灣,我會跟妳好好交流 04/17 23:26
→ isaacc:但是我在大陸工作,我看到WIC有很多奇怪IP的大陸人亂逛 04/17 23:27
→ isaacc:那種感覺,呵呵,要怎麼說你才能明白呢?嗯... 04/17 23:27
推 Chilago:這種感覺就是一群大陸人跑來你家上廁所...... 04/17 23:32
→ Chilago:還嫌你家廁所不夠乾淨、先進。 04/17 23:32
→ Chilago:當然我並非把板當私有物...一種心態比喻罷了 04/17 23:34
→ Chilago:板上大多是Wicer互相交流、放鬆、安慰的地方, 04/17 23:34
→ Chilago:也是最接近台灣的地方。思鄉情怯,自然有家的感覺... 04/17 23:36
→ chinyi:所以按小組長的想法,婚姻版的不歡迎未婚者的發言,棒球版的 04/18 00:10
→ chinyi:噓支持韓國隊的發言...etc.這些都不合理囉????!!!! 04/18 00:11
→ chinyi:因為這都是"因為使用者的國籍、身分, 04/18 00:12
→ chinyi:而有不同之處理。"是這樣子的嗎? 04/18 00:13
推 CCPIGGY:婚姻板只會刪未婚的文,不像你們板會把人永久水桶 04/18 00:18
推 Chilago:你這上站148次的小鬼哪冒出來的啊...... 04/18 00:20
→ Chilago:拜託不要再拿新ID來玩了...讓人看不起而已... 04/18 00:21
推 isaacc:所以CCPIGGY贊成顯然非台勞網友跟大陸網友的文章殺無赦? 04/18 00:22
→ Chilago:每次都要跟這些新來鬧的解釋緣由,煩都煩死了 04/18 00:22
→ Chilago:i大 你提出了一個很棒的Idea 04/18 00:23
推 bobobian:好像不錯!非台勞以及大陸網友 皆殺之! 04/18 00:37
推 winniemi:很好的提議 所以chilago是說wic可以刪非台勞的文囉? 04/18 00:39
→ winniemi:不水桶其實也沒問題的 04/18 00:39
推 Chilago: 要感謝CCPIGGY提出了重點...宅爸發現...我附議XDDD 04/18 00:41
推 bobobian:只是怕到時候又一堆看不懂繁體中文的來亂就是了 04/18 00:41
→ Chilago:沒關係就砍文 鬧版推文引戰就水桶...一次清乾淨 04/18 00:42
→ bobobian:畢其功於一役 好招 好招 04/18 00:42
→ Chilago:CCPIGGY你的意見我很認同.....XDDD 04/18 00:43
→ Chilago:反正那些人也很習慣這樣的統治方法... 04/18 00:45
推 iamyou:那台勞版就台勞可以發言,非常好的辦法! 大推 04/18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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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busini (qibusini)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重新申訴] WorkinChina版版主neoikki執法不當
時間: Fri Apr 10 09:48:26 2009
據本版#19U1tKca文重新提出申訴:
個人認為workinchina版版主neoikki對本人永久水桶之處分,依然存在。因此,本申訴
若能得直,申訴之實益存在。
為此,再次申請小組長受理如下申訴。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
qibusini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此前已在本版以#18Di0O2o文于May 23 21:01:11 2008于本版提出過申訴,並已抄送
版主neoikki信箱,但一直未得到其回復。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1)取消neoikki對本人永久水桶(祖龍一炬)之處分,並公告于workinchina版。
2)對#18DMXTKz推文中ciaogibye、#18DNpd4L推文中luj2/Sailinnya、#18DbBm16推文中
march72的“蓄意挑舋並刻意制造紛爭”的行為依站規進行處理。
案件事實:
WorkinChina版版主neoikki以#18DcyHLW文對本人作出如下認定與處理:
-----------------------------------------------------------------------
1. 現在狀況發展,我個人判定qibusini 蓄意引戰。
判定:
祖龍一炬:qibusini
-----------------------------------------------------------------------
就此,本人有如下異議:
1、n版大所認定的結論與所作的處罰沒有提供具體的我的po文或者推/
噓文作為証據支撐。本人認為,對于永久水桶這樣的嚴重判罰,只是憑借上
述不到30個字就決定了,似偏于草率。我遭受這樣的判罰,卻到現在都
不知道到底我的哪篇文章或者推文是"蓄意引戰"的。這就好像一個人被判了
死刑,他的判決書上只寫著他有故意殺人行為以及判處死刑這兩句話,但是沒
有提供具體的証據一樣草率",顯失程序正義。
2、從情節上看,我在WorkinChina版#18DMXTKz,#18DNpd4L,#18DbBm16文的原po、在
5381文和5365文中的推文(此二篇文號我找不到了,當時不了解怎麼查詢文章編號)
均反復遭到WorkinChina版部分版友"蓄意挑舋
和刻意制造紛爭"(具體証據見本申訴文後隨附証據,這3種行為本已為ptt
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之第一款第(五)項明文
禁止。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本人基于寬容之心一直並未檢舉,同時也始終
保持克制不反唇相譏,而是一直保持最大的克制和文明語言進行討論,即使對
辱罵我的長輩的版友也始終未發一聲惡語(辱罵我的長輩的版友業經處理,見
n版大#18DcyHLW和#18DP8H5T處理)。一方面是部分版友對我一直進行人身攻擊或
挑舋,另一方面是我一直保持最大的克制,我不知道n版大如何得出我蓄意引戰,而
不是那些惡意攻擊我的版友蓄意引戰的結論。我認為n版大的判罰顯失公平。
3、 即使退一步說,我的某些文可能構成"蓄意引戰"的行為,考慮到永
久水桶是本版的最嚴重處罰,我覺得我的"犯罪"情節也不至于嚴重到不經
任何警告而需要直接被處以最嚴重處罰的程度。我認為n版大的判罰違反了
"罪行"應該和"刑罰"相適應的基本判罰原則,特別是n版大的處罰是麼于
"蓄意引戰"這樣非常自由心証的理由,並且何謂"蓄意引戰"此前並未明確
定義過。作為在WorkinChina的發貼者,在發帖時根本就無從知道是否有可能
是"蓄意引戰",但是卻面臨著可能直接"永久水桶"的風險。
綜上,我認為n版大的判罰沒有提供証據作為支撐,並且顯失公平,而且
Y使我構成蓄意引戰,從情節上說也不至于應該不經任何警告或其他處罰而直
接給予最嚴重的處罰。我對n版大的處理決定表示不服。
相關證據:
在如下文中我一直遭到"蓄意挑舋和刻意制造紛爭"的証據,旨在証明蓄意引戰的
不是我而是其他人,我一直是保持最大克制來發言的。具體的証據副本如下,証
據原本載于WorkinChina版
a.#18DMXTKz文的推/噓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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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iaogibye:我其實時間多到可以一個一個噓 狗咩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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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ciaogibyeb該篇推文中至少發了超過200行的無意義圖符來幹擾正常推
文,進行刻意挑舋。
b. #18DNpd4L文推/噓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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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j2:我聊我的天 幹你屁事啊 我知道 你今天屁屁沒有洗 哼~~~
luj2:我沒有噓喔 怕你啊 有種來當台幹 再來自介啊 我知D你辦不到
Sailinnya:先去查"廬山不動一劍痕"是誰用的再來哭爸吧
Sailinnya:對了...你聽得懂哭爸嗎?腦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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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ciaogibye以無關內容接近2個屏幕推文或加引文,幹擾討論並進行刻意
挑舋。
c.#18DbBm16文的推/噓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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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72:幹,咬我ㄚ,反正我也都看看而已,老子就是要幹你怎樣 05/23 13:30
噓 march72:林北透早就被你們426氣ㄍㄚ□龜爛趴火剛好沒地方發泄 05/23 13:34
→ march72:剛好白木又基八的你來墊檔,感恩阿,Q426 05/2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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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原編號為5381文的推/噓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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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72:你這種行為照歹Y郎的講法較白爛白目頭卡爹賽 05/23 13:06
推 payu-n:幹!426滾回去啦!幹拎娘!靠北殺小啦!幹!糙機掰!塞拎娘!幹! 05/23 15:50
推 toddcai:附議啊...26趕快滾好不好~用滾的 05/2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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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原編號為5365文的推/噓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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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myou:隨便啦 你愛來就來 臭屁股你要聞 隨便A 幹幹幹□幹幹幹 05/23 00:02
→ Sailinnya:幹你媽的.誰叫你-看表面的結局?不懂別裝懂!! 05/23 00:11
推 Sailinnya:別恞辱狗...狗識相多了 05/2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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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申訴呈請組長受理及作出復核決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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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60.2.33
※ 編輯: qibusini 來自: 59.60.2.33 (04/10 09:51)
→ indigowaltz:426都已經開放阿六來台旅遊了 你還要鬧是不是 唉 04/10 14:15
→ indigowaltz: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426 04/10 14:15
→ qibusini:沒開放自由行呢。。看來台灣是比美國西歐都先進的政治 04/10 14:16
→ qibusini:實體,現在發達國家裡面就剩下日本不開放PRC國民自由行了 04/10 14:16
→ qibusini:順便,我是否可以投訴樓上使用426這一顯具貶義的詞匯對我 04/10 14:19
→ qibusini:進行挑舋和人身攻擊?呵呵 04/10 14:20
→ indigowaltz:= = 真好笑 = = 是不是你要叫小組長也發篇聞說 04/10 14:20
→ indigowaltz:網路上426代表啥意思 跟小白代表啥意思一樣.... 04/10 14:21
→ chinyi:樓上現在是在搶位子坐???!!!! 04/10 14:21
→ indigowaltz:你們阿六仔真的很愛鬥爭耶 04/10 14:21
→ chinyi:我說三樓啦>/////< 04/10 14:21
→ winniemi:不好意思喔 這位大陸同胞 版規有規定 要是「台籍」人士 04/10 14:56
→ winniemi:並要證明自己是台灣人、證明你是合格的台勞才行的喔 04/10 14:57
→ winniemi:請問你有什麼資格申訴這些? 04/10 14:57
→ qibusini:依當時的版規,是沒有這個規定的,版規不具溯及力吧? 04/10 14:57
→ qibusini:我是申訴依據當時的版規,不應對我永久水桶,並要求撤銷 04/10 14:59
→ qibusini:以及,本申訴中提及的腿文中的那些酸文,部分應該是涉及 04/10 14:59
→ qibusini:對特定人士的“公然侮辱”了吧,這個ptt站規就不允許了 04/10 15:00
→ qibusini:站規的效力應該在版規之上吧,呵呵。 04/10 15:00
→ winniemi:您是大陸同胞,板上多數在那邊也都受過氣,又刻意討戰 04/10 15:01
→ winniemi:不管在哪個版刻意討戰被戰被酸都挺難免的喔 科科 04/10 15:01
→ winniemi:請尊重WIC版成立以及存在的意義 感恩喔 04/10 15:02
→ qibusini:恩,依據現行版規,我再踏入workinchina可能就真的申訴無 04/10 15:04
→ qibusini:門了,不過我想要的只是撤銷永久水桶的決定罷了。總感覺 04/10 15:04
→ qibusini:這好像是一個“污點”在那兒啊,我在bbs上一向都是謹言慎 04/10 15:04
→ qibusini:行字斟句酌並且保持最大克制的,實在看不出我哪裡蓄意挑 04/10 15:05
→ qibusini:舋了。我覺得當時我做的都是符合版規的,挑舋的不是我. 04/10 15:05
→ winniemi:這我沒權利說些什麼 但是真的對岸捧由來發言的立場比較 04/10 15:06
→ winniemi:容易造成一些困擾... 04/10 15:07
→ qibusini:恩,不過我覺得程序正義也是要的吧,如果有自己的傾向, 04/10 15:11
→ qibusini:通過規則限制,而非自身的好惡限制,才是正途? 04/10 15:12
→ qibusini:zB是什麼版呢? 04/10 15:17
→ qibusini:貌似是個站長,不過似乎我找不到#19vl4這篇文章:( 04/10 15:19
→ qibusini:看到了,謝謝樓上. 04/10 15:20
→ winniemi:並不是只准台灣人發言 但是你進來很容易成為被攻擊的對象 04/10 15:22
→ winniemi:就像有人嫁不掉然後又在婚姻版大放厥詞會被罵到死一樣 04/10 15:24
→ qibusini:只要攻擊不違反法律違反ptt使用者規定,那大家都是在規矩 04/10 15:24
→ qibusini:內玩這個遊戲,我想誰都可以接受吧? 04/10 15:24
→ qibusini:但是一些酸文至少是有公然侮辱的嫌疑,似就不該了 04/10 15:25
→ winniemi:有的版酸文也很恐怖滴.........XDDDDDDD 04/10 15:29
推 longbow2:已受理。 04/10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