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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 scott0202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已寄信給板主neoikki,板主尚未回信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1)alenwei 水桶二月(累犯) 3)yuken 水桶一月 3)neoikki 涉嫌包庇非第一次,若屬實理應下台。 4)a4944202 水桶一月 案件事實: 本人於 workinchian 文章中推文後,遭到前兩位被告者不當謾罵。 ┌─────────────────────────────────────┐ │ 文章代碼(AID): #19zlrdl8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這是怎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40923495.A.BC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3 銀 │ └─────────────────────────────────────┘ 本人推文內容是 推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 04/28 21:18 →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 04/28 21:19 →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 04/28 21:19 →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 04/28 21:20 其他文章已經被 neoikki 全數砍掉,而且爭議文章故意不存底 然後惡意判決我永久水桶,這種行為就是故意,故意,故意 但版主neoikki以奇怪理由回之。(#19suy-3V) 原因很簡單:沒自介,就是鬧版,第二次補了更怪的理由,我挑戰版規 1. 本人只是單純贊成他人的言論,做出的推文,自介在2008就貼過 板主在四月份的文章自己開放大家砍掉自介,砍掉自介了,在下面 板主卻要跑來叫大家一定要自介,規定前後不一,亂七八糟 ┌─────────────────────────────────────┐ │ 文章代碼(AID): #19wBRw01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自介解M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39987962.A.0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銀 │ └─────────────────────────────────────┘ 2. 如果發言沒有自由,只是表達一些反對意見,就叫挑戰版規,然後永久水桶 處罰過重,根本是個人的情感惡意判決 這和文字獄沒兩樣 3.本人發言講了,『你爸爸我』,明言人都知道是開玩笑之語 板主竟然說叫做人身攻擊,我講我自己,我攻擊了誰?? 但是別人卻可以發言辱罵我,直接就開罵了,台灣的國罵 "幹" 板主卻故意視而不見,而且當板友檢舉有此不當言論時,板主卻偏袒板友修改推文 把 "幹" 的推文改掉 版主職責是客觀中立。我不曉得為什麼我要求抗議,我的檢舉就不是抗議? 相關證據: 已經全部被板主惡意砍掉,但我有多名網友人證,願意出庭作證 tidalwave, ddfgida, mulk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93
mulkcs:提醒你,需要跟版主通過後才能上訴喔 04/30 14:09
mulkcs: ^溝 04/30 14:09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4/30 14:17)
deva:刪文,板主有公告說明全部備份。這個不用誇張說什麼亂刪文, 04/30 14:37
deva:ptt規矩大家都有在走。事情起因 s 板友想推銷 vpn 代理生意 04/30 14:37
deva:因wic 板眾 vpn 一定熟悉度。加上大陸保守不宜公開 , 04/30 14:37
deva:s板友推銷不成開始爆走,用打模糊戰方式,板上多位板友引起 04/30 14:38
deva:爭議。拉大戰線。s板友出言人身攻擊板主。板主把 s 永久水桶 04/30 14:38
我可以在加一條 deva 污賴,硬加罪名在別人身上嘛 這件事從頭到尾和VPN無關,本人根本不賣VPN 公司就有免費VPN可以使用 VPN 是純粹看某人發言不爽,才出言制止,雖然有多人聲援 寡不敵眾,顏色不對 導致現在就被惡意水桶, deva 還落井下石
mulkcs:這次申訴應該和vpn無關 版主判決也沒提到vpn 04/30 14:45
qibusini:恩,人身攻擊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要懂法明禮謙讓,哈哈 04/30 14:49
deva:一案一申訴,此案無說到VPN之事,乃是VPN之果. 語畢. TKS. 04/30 14:50
Chilago:有時候過於爆衝的人是需要板主制止... 04/30 15:21
Chilago:板面這樣一直有靠腰東靠腰西的人...大家都沒好處 04/30 15:23
Chilago:另外像原PO這樣跳針的程度真的很糟糕...強一點好嗎? 04/30 15:25
Chilago 你們除了"跳針"兩個字之外,有沒有別的中文 真虛,加油好嘛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4/30 18:19)
Chilago:跳Tone 04/30 18:44
Chilago:走音 04/30 18:46
Chilago:另外別說啥我們你們...這是我第一次跟你對話 04/30 18:47
Chilago:VPN是導火線......啥從頭到尾跟VPN無關.... 04/30 18:49
c0c0nIng:該版版規可以容許版友對沒自介ID謾罵??? 04/30 18:54
Chilago: 樓上你哪隻眼看到相關訊息....... 04/30 19:08
Chilago:這原PO明顯自行曲解板主的意思刻意引戰..... 04/30 19:10
trinity1103:你對板主自稱"你爸爸我"~ 請教一下這是啥意思? 04/30 19:13
c0c0nIng:我只能確定他的第一點沒錯 版主開放大家砍自介..... 04/30 19:18
Chilago:請樓上去看n板主在WIC最後一篇...不要跳X (啊~想不到了) 04/30 19:22
c0c0nIng:我放大絕好了 ptt是公開版面 要搞合格版友請去p2 XDDD 04/30 19:31
Chilago: 等等...為何要做合格板友這種認定 樓上不知道就別靠么 04/30 19:45
Chilago: 我也放大絕 汝不悅勿來 04/30 19:46
Chilago:另外合格板友並非有特權,請不要誤解 04/30 19:49
Chilago:板上也沒禁止非合格板友發文推文 04/30 19:51
Chilago:感覺很多人都有被迫害妄想症... 04/30 19:57
bobobian:我只想問個問題,你跟板主同姓嗎?不然怎麼自稱你爸爸我? 04/30 20:36
c0c0nIng:重點是... 合格版友的酸文警告標準一樣? 大家都有在看 04/30 20:40
longbow2:程序問題駁回。 04/30 22:20
> -------------------------------------------------------------------------- < 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Thu Apr 30 21:03:27 2009 我在此一一回應該員之檢舉內容。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 scott0202 :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已寄信給板主neoikki,板主尚未回信 該員僅將此檢舉轉信寄給我而已,無溝通;不過我不在意這個,交由小組長認定即可。 : 案件事實: : 本人於 workinchian 文章中推文後,遭到前兩位被告者不當謾罵。 : ┌─────────────────────────────────────┐ : │ 文章代碼(AID): #19zlrdl8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這是怎樣...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40923495.A.BC8.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23 銀 │ : └─────────────────────────────────────┘ : 本人推文內容是 : 推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 04/28 21:18 : →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 04/28 21:19 : →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 04/28 21:19 : →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 04/28 21:20 : 其他文章已經被 neoikki 全數砍掉,而且爭議文章故意不存底 : 然後惡意判決我永久水桶,這種行為就是故意,故意,故意 : 但版主neoikki以奇怪理由回之。(#19suy-3V) 從其推文內容即可看出,該員的回應相當具有攻擊性。 我通常不太希望拿用字遣詞作為判決理由,但是此次事件的引爆點與他的攻擊言語有關。 : 原因很簡單:沒自介,就是鬧版,第二次補了更怪的理由,我挑戰版規 : 1. 本人只是單純贊成他人的言論,做出的推文,自介在2008就貼過 : 板主在四月份的文章自己開放大家砍掉自介,砍掉自介了,在下面 : 板主卻要跑來叫大家一定要自介,規定前後不一,亂七八糟 該員聲稱在2008年11月~12月間左右自介,這日期在我未公告暫停自介之前;此外,該員 在今年4月初的文章尚可在WorkinChina查得,顯見該員已在我公告暫停自介之前即已參與 討論。雖然該員是否自介過尚須認定,但從第二項證據可知該員須符合之前自介規定。暫 停自介的公告未說朔及既往,且在WorkinChina刪除自介代表不想擁有合格版友身份,因 此沒有什麼雙重標準問題。 另外在隱藏的精華區、自介資料中未查得該員自介紀錄,正尋求管道查證中。 自介文的規定是明文規定在版內規章,屬版內各版眾應共尊守的規則,且在新版規章成立 之初,即有徵詢多方意見並請組務協助查看是否有何不妥。該員若在去年即參與 WorkinChina討論,何以在新版本版規草案之初沒有提出任何意見、卻在事後公開挑戰此 一規定?在我發文指明「對於版規有異議,可以站內信討論」,該員仍然沒有任何詢問或 討論動作,一昧在版上公共空間挑戰此一規定,挑釁意味明顯。 雖然該員查無自介資料,但是我們仍讓該員能在版上自由發言推噓文,因此我們也沒有所 謂的「箝制言論自由」此一問題;版上仍有他人表達對於版內其他問題的不滿與質疑,顯 見我也沒有惡意消除他們異見的行為。但是未經討論及公開挑戰規章,實屬不該。 : ┌─────────────────────────────────────┐ : │ 文章代碼(AID): #19wBRw01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自介解M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39987962.A.001.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3 銀 │ : └─────────────────────────────────────┘ : 2. 如果發言沒有自由,只是表達一些反對意見,就叫挑戰版規,然後永久水桶 : 處罰過重,根本是個人的情感惡意判決 : 這和文字獄沒兩樣 我一向在回應各網友的回覆中很注意自身的論述依據,盡量避免情緒化的判決產生;但是 該員持續在版內公開場合使用具攻擊性的言語來挑戰既有規則,沒有討論、沒有詢問,在 其推文之中說出「不自介就該死」、「鄉愿」等讓人看了就不舒服的詞句;在要求其提出 自介證明時,竟然發出了非常虛偽隨便的回應,蔑視版內守則到了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 從其回應可以看出此人不願退讓、不聽他人勸說,考量到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因此施行版 主裁量權,予以永久水桶。 : 3.本人發言講了,『你爸爸我』,明言人都知道是開玩笑之語 : 板主竟然說叫做人身攻擊,我講我自己,我攻擊了誰?? : 但是別人卻可以發言辱罵我,直接就開罵了,台灣的國罵 "幹" : 板主卻故意視而不見,而且當板友檢舉有此不當言論時,板主卻偏袒板友修改推文 : 把 "幹" 的推文改掉 : 版主職責是客觀中立。我不曉得為什麼我要求抗議,我的檢舉就不是抗議? 我不覺得此言是在開玩笑。這已經涉及對方家人,而且我也非常確定該員不是我父親。 這樣話語我不需要對方提出「他是我爸爸」的行為認證,我直接詢問我父親即可。 他說他是我爸爸,那麼我媽媽是他妻子?我是他兒子?我尚可容忍一定程度上別人對我本 身的指責,但是砲火延燒到我家人身上,我不能忍受。 如果該員覺得這是無傷大雅的玩笑,那我稍後會至違規檢舉中心提出檢舉,交由第三方來 認定此言是否可當作一般玩笑話看待。 另外,我還不知道我可以任意修改他人文章的推文哩。這真的是無的放矢。 : 相關證據: : 已經全部被板主惡意砍掉,但我有多名網友人證,願意出庭作證 : tidalwave, ddfgida, mulkcs 由此可以得知該員完全沒有詳讀敝人之判決公告。我已經在公告內容中說明「相關文章除 了原公告之外在精華區備份後刪除。」因此在精華區之中可以查得此次判決相關證據。 相關文章在本版精華區第17項、scott0202專區之中。警告文系列文章眾多因此做了合併, 但是內容完全沒有更動。 對於此案的判決理由,是因為檢舉人在版上未經詢問、不想討論、不聽他人勸說而持續在 版上公開場合挑戰已公告之版規,且無意退讓,經警告而不聽,視版規於無物;考量繼續 放任下去,則版內秩序難以維護,版內規章的約束力將蕩然無存,認為有水桶之必要。該 員完全無意與包含版主在內的他人討論,因此時間為永久。 By Neoikki 2009.04.30 --           ╔╮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bbbing:不想推在他文章下被修。看得出是活該被桶的 05/01 00:24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Thu Apr 30 22:20:04 2009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我在此一一回應該員之檢舉內容。 :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 scott0202 : :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已寄信給板主neoikki,板主尚未回信 : 該員僅將此檢舉轉信寄給我而已,無溝通;不過我不在意這個,交由小組長認定即可。 ~~~~~~~~~~~~~~~~~~~~~~~~~~~~~~~~~~~~~ ~~~~~~~~~~~~~~~~ 不能不在意,請板主多勞心。 程序不完備, 本案予已駁回。 請雙方儘量溝通, 若實在沒有共識, 再將案件交付組務板。 組務認為, 使用者欲申訴, 應與板主完成溝通。 看板的主要管理者是板主, 申訴是一個冗長的過程, 即使組務有決定, 通常也在一周之後, 並且通常都會交給板主去執行。 相反的, 如果板主自行願意更改決定, 常常只需要一個念頭, 立刻就可執行。 因此跟板主溝通才是一個好辦法。 請板主與使用者再多多溝通, 雙方也儘量保持冷靜理性。 板主跟申訴人的陳述組務都沒有閱讀, 案件交回給板主。 申訴人與板主溝通後, 若仍欲申訴, 請將信件轉寄給組務認定。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48.10
scott0202:本人目前寄了兩封信給板主,如果板主回應的還是亂七八糟 04/30 23:41
scott0202:本人還是會申訴到底...板主的藉口都太爛... 04/30 23:41
bbbing:話說申訴方無證據的話應該可以算抹黑文劣退 05/01 00:56
scott0202:什麼沒證據,對方罵幹,板主無視,證據都檢舉備份了 05/01 01:01
OutOfHome:持續溝通 直到板主沒有回應 懂嗎 加油 05/01 01:03
bbbing:那上面申訴文的相關證據怎麼跟沒有一樣.__. 05/01 09:50
bbbing:順便抓一下錯字,是"予以駁回"吧 05/01 10:57
> -------------------------------------------------------------------------- < 作者: 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Thu Apr 30 23:37:46 2009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該員僅將此檢舉轉信寄給我而已,無溝通;不過我不在意這個,交由小組長認定即可。 溝通,怎麼溝通,你擺明就不想溝通,少來藉口一堆 第一,你擺明偏心與私心,罵人的板友與你有見面,所以當然不可能水桶他 我沒和你見過面,水桶一千萬遍也沒差 第二,你告訴我,哪個版面會只講了一句 "你,爸爸,我" 這四個字 就會終身水桶的,你找出那個版面,我給你跪著爬 我只是斷句斷的不好,你就要想到別人說你的爸爸媽媽去 會不會太誇張 你可以說,別人是發語詞,你爸爸我,本來也就是發語詞無義 福建語就常講,你杯,你杯.... 你不是在文章中講嘛,這個南部人習慣就是這樣講 福建話講太多了,當然會講,你杯,你杯,翻成普通話就是你爸爸我 那是發語詞 另外,別的網友講 "幹,你的自介勒?" 這一句就是對我嚴重的誣辱,你卻幫他講一堆藉口 還把證據刪掉,偏袒到這樣真是超誇張,其他文章更多證據被你刪掉 我講了,你要把"幹"這個字當發語詞無義,是可以 例如,我自己跌倒,我對著天空大喊,"幹,真倒楣" 可是別人把我絆倒,我對著他喊 "幹,你絆倒我" 這兩個意思差太多了吧 第三,我的自介句句屬實,奇怪,你如何判斷我在敷衍?? 我現在在烏魯木齊,沒有工作,自介也是抄其他網友的 如果我的不對,那別人的自介一樣有問題,不要雙重標準 請你舉證你所講的事實,否則請道歉,污衊他人 你之前就是犯罪過,偏心,任意亂處罰 這次是因為文章都被你砍光光了,否則我舉的例子就不會那麼少 犯過罪的果然不一樣,高招高招,砍自己與別人犯罪的文章 請你與站長申請調出來,那些你砍掉的文章 裡面有多少推文是推文引戰 有見你處罰過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93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5/01 00:27) > -------------------------------------------------------------------------- < 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Fri May 1 10:08:27 2009 謹呈小組長: 今日收到檢舉人之來信,但是內容僅流於指責攻擊,無溝通之誠意。(其中一篇如同版上 新文,請參考) 如有必要,敝人可將來信內容轉寄給您。 請問在此狀況下,敝人應該如何處理?可以想見地,敝人的任何回覆對方都不會接受。 By Neoikki 2009.05.01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程序不完備, : 本案予已駁回。 : 請雙方儘量溝通, : 若實在沒有共識, : 再將案件交付組務板。 --           ╔╮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bbbing:簡單回覆拒絕它的要求,讓它來這給小組長打臉 05/01 10:47
> -------------------------------------------------------------------------- < 作者: 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Fri May 1 13:14:18 2009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謹呈小組長: : 今日收到檢舉人之來信,但是內容僅流於指責攻擊,無溝通之誠意。(其中一篇如同版上 : 新文,請參考) : 如有必要,敝人可將來信內容轉寄給您。 : 請問在此狀況下,敝人應該如何處理?可以想見地,敝人的任何回覆對方都不會接受。 : By Neoikki : 2009.05.01 第一,你沒回,就說我不會接受,這真是可笑 你個人的溝通誠意在哪,你說說看啊,豆漿為什麼那麼濃 第二,我不接受的原因當然很簡單 你的判決有問題,別人罵我"幹",版上有人檢舉,你視而不見 你寫了快一千字幫他脫罪,說那是習慣用語,還砍掉證據 你爸爸我寫了 "你爸爸我" 明明也是我的習慣用語 你卻判決我叫 故意挑戰板主權威,"永久水桶" 因為四個字,"你爸爸我",永久水桶 你問在場所有的組長啦,這種判決有人可以接受嘛 切,講別人前,先想一下自己做事有沒有做錯啦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有任何其他ID上網亂版 你想想為什麼那麼多人對此版不滿,因為你偏袒的太明顯 還望組長明察秋毫,此人前面已經有犯罪前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93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5/01 13:17)
c0c0nIng:請問可以公佈信件內容嗎?? 05/01 19:56
> -------------------------------------------------------------------------- < 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Fri May 1 14:09:08 2009 現將我對於scott0202的回應另外張貼在此。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第一,你沒回,就說我不會接受,這真是可笑 : 你個人的溝通誠意在哪,你說說看啊,豆漿為什麼那麼濃 我想你的攻擊次數這麼多,我回的字、解釋的東西有多少,可以看出溝通的誠意在哪裡。 我不只一次強調您不應該在未經詢問、討論的情況之下公然挑戰一個版上已經制定、正式 施行的規章制度。您無視於我的勸戒,持續此一行為,是你最後被永久水桶的原因。 : 第二,我不接受的原因當然很簡單 這邊你說你不接受,那我說話不就是白講? : 你的判決有問題,別人罵我"幹",版上有人檢舉,你視而不見 : 你寫了快一千字幫他脫罪,說那是習慣用語,還砍掉證據 : 你爸爸我寫了 "你爸爸我" 明明也是我的習慣用語 : 你卻判決我叫 故意挑戰板主權威,"永久水桶" : 因為四個字,"你爸爸我",永久水桶 : 你問在場所有的組長啦,這種判決有人可以接受嘛 : 切,講別人前,先想一下自己做事有沒有做錯啦 :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有任何其他ID上網亂版 : 你想想為什麼那麼多人對此版不滿,因為你偏袒的太明顯 : 還望組長明察秋毫,此人前面已經有犯罪前科 上面敘述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您有將其他地方的判決混淆到這邊來嗎? 您的水桶原因我在上面說了,是因為你在未經詢問、討論的情況之下公然挑戰一個版上已 經制定、正式施行的規章制度,且無視於身為版主的我的勸戒。 我沒說你挑戰版主權威,因為你挑戰的是整個版上的規章制度。 「你爸爸我」這幾個字,只有在當時那句回文中出現過。事後你的狡辯都無法讓人信服, 但是這不是你被永久水桶的主要原因。 然後又說我蓄意砍文不留證據,如果我跟你說所有證據都在精華區且在公告中都有說明, 你又要如何對你這樣的無的放矢解釋? 如果您還要持續溝通,請提出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論點,不要流於攻擊謾罵;隨意指責一個 人有犯罪前科是非常嚴重的侮辱。 此篇回應會在稍後公佈在組務版,提供小組長備查。如還有需要溝通,請再度來信指教, 但請注意您的說話語氣,我個人覺得您開始有謾罵的行為。 此外,scott0202在稍早之前的來信我也回覆完畢,請組長知悉;如需查閱,將轉信給您。 By Neoikki 2009.05.01 --           ╔╮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 -------------------------------------------------------------------------- < 作者: 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at May 2 00:00:44 2009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現將我對於scott0202的回應另外張貼在此。 :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 第一,你沒回,就說我不會接受,這真是可笑 : : 你個人的溝通誠意在哪,你說說看啊,豆漿為什麼那麼濃 : 我想你的攻擊次數這麼多,我回的字、解釋的東西有多少,可以看出溝通的誠意在哪裡。 : 我不只一次強調您不應該在未經詢問、討論的情況之下公然挑戰一個版上已經制定、正式 : 施行的規章制度。您無視於我的勸戒,持續此一行為,是你最後被永久水桶的原因。 你回的最多的字,是幫那個罵我 "幹" 的那個人脫罪 根本沒回我什麼東西‧ 你給我感受的誠意是零,你無視網上那麼多網友對你的不滿 大家感受不到,為什麼罵幹的人沒水桶,你還把證據刪掉,又寫了一堆幫他脫罪 我講了一樣是發語詞,你爸爸我,就是永久水桶 這是你應該下台的原因 : : 第二,我不接受的原因當然很簡單 : 這邊你說你不接受,那我說話不就是白講? 那我講那麼多,一樣是白講 : : 你的判決有問題,別人罵我"幹",版上有人檢舉,你視而不見 : : 你寫了快一千字幫他脫罪,說那是習慣用語,還砍掉證據 : : 你爸爸我寫了 "你爸爸我" 明明也是我的習慣用語 : : 你卻判決我叫 故意挑戰板主權威,"永久水桶" : : 因為四個字,"你爸爸我",永久水桶 : : 你問在場所有的組長啦,這種判決有人可以接受嘛 : : 切,講別人前,先想一下自己做事有沒有做錯啦 : :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有任何其他ID上網亂版 : : 你想想為什麼那麼多人對此版不滿,因為你偏袒的太明顯 : : 還望組長明察秋毫,此人前面已經有犯罪前科 : 上面敘述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您有將其他地方的判決混淆到這邊來嗎? : 您的水桶原因我在上面說了,是因為你在未經詢問、討論的情況之下公然挑戰一個版上已 : 經制定、正式施行的規章制度,且無視於身為版主的我的勸戒。 是不是公然挑戰,我留給小組長去判決,我懶得和你吵 這根本是欲家之罪,何患無詞 你的偏心已經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請你多參考別的版的板主是怎麼處理的 我隨便舉吧,之前八卦版有很多人反對不能使用政治用語 例如蛆蛆或是吱吱,大家抗議啊,也是吵成一團 板主就把很多使用此類用語的的人水桶 但是後來就變成投票表決,大家贊成可以使用此類用語 反而水桶是不對的 版規不是 100% 不能挑戰的,版規會隨著時代使用者而演進 再說你忘了前面一次的判決嘛 2.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若欲另採會員制,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 我沒說你挑戰版主權威,因為你挑戰的是整個版上的規章制度。 : 「你爸爸我」這幾個字,只有在當時那句回文中出現過。事後你的狡辯都無法讓人信服, : 但是這不是你被永久水桶的主要原因。 現在又變不是主要原因?? 凹的好硬喔 一開始先把別人講 "你爸爸我" 講的好嚴重,說有誣辱到你家人 我就說那是發語詞無義,就如同你幫別人辯護是一樣的邏輯 你卻說我是在狡辯....我還真無言 我日常生活就是真的很愛講 你杯,你杯,你杯... 對天發誓 你可以接受別人罵我"幹" 卻不能接受我口頭禪講 "你杯哇" 你現在說這又變成不是主因 好,我們回到起點 我問的問題你始終閃躲,你四月初開放大家砍自介 我的自介砍掉了,為什麼就變成你口中的不合格板友 ?? 法律原則是,你要說別人犯罪,你要找出證據 你先找出證據我前面沒有自介,是不合格板友 你找到了嘛?? 沒有啊 我只是舉了反對的理由,你也說 "反對是可以的" 現在演變成叫 "挑戰版規" 都留給你講好了,一下可以,一下是不行 反正尺都在你心裡,你是皇上,我們只是草民,賤民 你開心就永久水桶 不開心就幫別人講髒話的寫三四頁辯解 請你記得組長給你的判決 2.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若欲另採會員制,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 然後又說我蓄意砍文不留證據,如果我跟你說所有證據都在精華區且在公告中都有說明, : 你又要如何對你這樣的無的放矢解釋? : 如果您還要持續溝通,請提出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論點,不要流於攻擊謾罵;隨意指責一個 : 人有犯罪前科是非常嚴重的侮辱。 : 此篇回應會在稍後公佈在組務版,提供小組長備查。如還有需要溝通,請再度來信指教, : 但請注意您的說話語氣,我個人覺得您開始有謾罵的行為。 : 此外,scott0202在稍早之前的來信我也回覆完畢,請組長知悉;如需查閱,將轉信給您。 : By Neoikki : 2009.05.01 我所指的是前面組長判決的犯罪前科 文章還在前面 犯罪是犯了PTT的法律,只是比喻,這年頭連比喻都不行了?? 就像組長會用 "判決" 這些字眼,這也是法律專有名詞 那你怎麼不去和組長抗議,他不能用專用名詞講 "判決" 這也是嚴重的污辱 我們在PTT 使用的都是仿照真實世界一樣,當然把她比喻成前科,又沒錯 PttLaws 本站 Σ批踢踢法務部 PttPolice 檢舉 ◎批踢踢看板警察局 PttLaw 申訴 ◎Ptt法院 本來就是把 PTT 上的帳號擬人化,你前面被組長處罰過 是PTT法院的判決啊,比喻成前科沒錯啊 我也請你不要流於形式,隨便回應別人,然後就說自己回應的誠意十足 結果是專挑別人的小毛病猛打 例如我講前科這件事,明眼人都知道你根本是無病呻吟 這樣的比喻明明就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我也請你注意你講話的口氣 因為我講話很有水準,都用請,謝謝,對不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93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5/02 00:03)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at May 2 00:36:32 2009 這個案子組務已經駁回了, 前面也說的很清楚, 如果要再申訴, 在與板主溝通無效後, 把信件寄給我, 再申訴。 我不了解為什麼兩造在組務板就這樣實質討論起來? scott0202 請注意, 看板的主要管理者是板主, 組務必須尊重板主對案件的管理、溝通權限, 既然前文已經被我駁回, 如果您堅持要申訴, 請重新發表申訴文(可複製前文), 並說明溝通情況, 以及附上溝通的證據(信件可以用私下轉給我的方式), 一定要有這篇文章我才會受理案子。 板主請注意, 若板主認為已無須溝通, 可以在本文下方推文, 或是在該申訴人新的申訴文下推文表示。 若兩造對溝通完成(或無須溝通)與否有不同想法, 組務會參照申訴人給我的資料作判斷。 如果受理申訴後, 也會裁定討論期間以及可以發文的使用者為哪些。 兩造都各有各的想法, 申訴人認為很明確, 板主也認為處理沒有不當, 如果希望把案件交給組務判斷, 組務希望有個討論期限, 有一點秩序, 並且希望可以清楚地告訴我雙方最主要的主張是什麼。 兩方直接就吵起來了, 我沒辦法判斷。 以上。請板主跟申訴人見諒。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48.10
neoikki:個人覺得溝通完全失敗,對方已經流於跳針謾罵形式,請小 05/02 03:38
neoikki:到申訴人申訴後進行裁決吧,有需要我可將近日往來信件轉寄 05/02 03:38
scott0202:組長因為你之前喪失組長權力,判決失效,駁回也連帶失效 05/02 14:25
scott0202:以上.. 05/02 14:25
JimAbbott:喪失權力?判決失效?駁回失效?小組長都公告了,就是這 05/02 14:36
JimAbbott:種態度才會溝通失敗吧 05/02 14:36
scott0202:樓上的,關你啥事..去搞清楚時間與判決順序在來.. 05/02 14:42
JimAbbott:你去看一下618篇公告,小組長追認了,你在來..... 05/02 14:44
bbbing:反正申訴結果應該每個人應該都可以想像到了 05/02 14:49
scott0202:你去看清楚618和我619張貼時間,是完全同一時間.. 05/02 14:50
scott0202:618 還沒貼之前,因為我619打字比較慢...貼出來比較慢 05/02 14:50
scott0202:bbbing 未審先判真棒... 05/02 14:51
bbbing:我也有審判權啦\( .__.)/ 05/02 14:51
scott0202:你有嘴砲權,慢慢嘴砲,加油,好嘛 05/02 14:55
bbbing:我是真心在期待小組長還你公道的說,怎麼這樣說人呢 05/02 15:01
> -------------------------------------------------------------------------- < 作者: 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at May 2 14:41:03 2009 申訴人ID: scott0202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neoikki 皇上說他公務繁忙,要事在身,所以不回信給草民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1)alenwei 水桶二月(累犯) 3)yuken 水桶一月 3)neoikki 涉嫌包庇非第一次,若屬實理應下台。 4)a4944202 水桶兩個月 (推文中出現不雅人身攻擊字眼) 案件事實: 本人於 workinchian 文章中推文後,遭到前兩位被告者不當謾罵。 ┌─────────────────────────────────────┐ │ 文章代碼(AID): #19zlrdl8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這是怎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40923495.A.BC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3 銀 │ └─────────────────────────────────────┘ 本人推文內容是 推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 04/28 21:18 →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 04/28 21:19 →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 04/28 21:19 →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 04/28 21:20 其他文章已經被 neoikki 全數砍掉,而且爭議文章故意不存底 然後惡意判決我永久水桶,這種行為就是故意,故意,故意偏袒式的判決 接下來版主neoikki以奇怪理由回之。(#19suy-3V) 原因很簡單:沒自介,就是鬧版,第二次補了更怪的理由,我挑戰版規 1. 本人只是單純贊成他人的言論,做出的推文,自介在2008就貼過 板主在四月份的文章自己開放大家砍掉自介,砍掉自介了,在下面 板主卻要跑來叫大家一定要自介,規定標準前後不一,亂七八糟 ┌─────────────────────────────────────┐ │ 文章代碼(AID): #19wBRw01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自介解M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39987962.A.0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銀 │ └─────────────────────────────────────┘ 到底有沒有自介在這個版是什麼樣的規定? 上次的組長的判決 neoikki 板主都無視?? 2. 如果發言沒有自由,只是表達一些反對意見,就叫挑戰版規,然後永久水桶 個人覺得處罰過重,根本是板主個人主觀的情感惡意判決 這和文字獄沒兩樣 就連longbow2 前一次對板主的判決中都講的很清楚 這個版不能因為沒有自介就不准他人發言,我有沒有自介 與我挑戰此版規,根本是於法有據,請neoikki 不要回信狂跳針 ┌─────────────────────────────────────┐ │ 文章代碼(AID): #19w2xfcU (L_LifeJob) [ptt.cc] [判決] 4/10 WorkinChina板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239953129.A.99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銀 │ └─────────────────────────────────────┘ longbow2 say: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若欲另採會員制,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3.本人發言講了,『你爸爸我』,明言人都知道是開玩笑之語 板主竟然說叫做人身攻擊,我講我自己,我攻擊了誰?? 好,就算我講了髒話,被水桶我接受 請板主的標準一視同仁 板主又犯了上次 小白 426 事件一樣的邏輯,標準不一 就是他認識的人,就不處罰,他不認識的人就亂處罰 但是別人卻可以發言辱罵我,直接就開罵了,台灣的國罵 "幹" 板主卻故意視而不見,而且當板友檢舉有此不當言論時,板主卻偏袒板友. 修改推文,把 "幹" 的推文改掉 ※※※※※※※※※※※※※※※※※※※※※※※※※※※※※※※※※ 黃色部分就是網友罵我幹的推文,板主卻把推文刪掉 ※※※※※※※※※※※※※※※※※※※※※※※※※※※※※※※※※ → neoikki:蓄意挑釁,實行版主裁量權;前次回文我覺得有公然侮辱 04/30 10:24 → neoikki:不服可以上訴組務,我剛剛已經先跟組長報備了 04/30 10:25 ※ 編輯: neoikki 來自: 218.32.232.144 (04/30 10:27) 推 tidalwave:沒收功就罵髒話~直接水桶無異議~版主我敢檢舉了~ 04/30 10:26 推 greenblue:喲~板主也覺得公然侮辱 有進步有進步 ---------------------------------------------------------------- 還好底下有板友存檔 作者 tidalwave (keep the secret~) 看板 WorkinChina 標題 [檢舉] a4944202版友~ 推文髒話 時間 Thu Apr 30 10:42:46 2009 因為太沒種了所以第一次寫檢舉文 寫得不好請見諒喔 檢舉使用者 a4944202 於本板 #19pg2yR4 對本版使用人使用不雅字眼 爭議字眼如下: 推 a4944202:幹 你是有自借過嗎~? -------------------------------------------------------------- 其他相關證據: 已經全部被板主惡意砍掉,但我有多名網友人證,願意出庭作證 tidalwave, ddfgida, mulk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93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71.93 (05/02 14:48)
longbow2:已受理。 05/02 18:22
yuken:我的文章應該沒有涉及謾罵部份,請SCOTT提出具體事証。 05/02 21:06
longbow2:已閱讀。 05/03 00:30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scott0202 vs. neoikki 申訴案 時間: Sat May 2 18:17:44 2009 即日起受理, 相關注意事項如後: 1.scott0202、tidalwave、ddfgida、mulkcs、 alenwei、yuken、a4944202 以及 neoikki板主 可發文表達意見, 其他使用者請勿發文討論本案。 (當事人直接回覆申訴文即可) 2.討論期限至 98/5/10 23:59:59, 若當事人均同意者, 期限可提前結束。 原則上期限後之發言不列入考量。 3.請注意, 組務想看到的是證據、規定、事實、理性主張, 情緒性的字眼請儘量避免。 證據事實請貼上本板, 或至少清楚告訴組務在哪裡可查見。 證人發言組務僅考量其作證事項。 4.本案討論過程中, 若有違反板規者, 另案處置。 5.本案既已交付本板, 大陸工作板應恢復原本功能, neoikki 板主可視情況禁止該板討論本案, 若有違反板主公告者可酌情懲處, 組務將予以尊重。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94.243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14.42.194.243 (05/02 19:25)
capik:此案版上其他讀者亦是參與者(在該篇有推文),理應有作證權力 05/03 22:44
capik:組長是否應該考慮讓參與者作證,而不能只聽信片面之詞。 05/03 22:45
capik:畢竟有參與該篇文章的人,都有自己對該事件的觀點。 05/03 22:46
> -------------------------------------------------------------------------- < 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un May 3 00:11:23 2009 該案已浪費敝人太多時間,考量最近即將面臨考試,因此在此一次回應完畢,僅供小組長 判別。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申訴人ID: scott0202 :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neoikki 皇上說他公務繁忙,要事在身,所以不回信給草民 首先,以上所說完全與事實不符。 在敝人最後一次回信的結尾如下: 請問還有什麼需要進一步討論的東西嗎?一直在同樣(而且非重點)的話題上打轉,我好 像進入了無限迴圈一般。 以上可知敝人並沒有因為「公務繁忙」、「要事在身」而「不回信給草民」。不知道該檢 舉人捏造此一內容為何。 如有需要相關事證,敝人可將相關信件轉寄給組長您,以供判斷。 但是我個人也是覺得完全溝通失敗,因此在此邊已經先行推文說明願意小組長直接受理申 訴。 :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 1)alenwei 水桶二月(累犯) : 3)yuken 水桶一月 : 3)neoikki 涉嫌包庇非第一次,若屬實理應下台。 : 4)a4944202 水桶兩個月 (推文中出現不雅人身攻擊字眼) : 案件事實: : 本人於 workinchian 文章中推文後,遭到前兩位被告者不當謾罵。 : ┌─────────────────────────────────────┐ : │ 文章代碼(AID): #19zlrdl8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這是怎樣...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40923495.A.BC8.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23 銀 │ : └─────────────────────────────────────┘ : 本人推文內容是 : 推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 04/28 21:18 : →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 04/28 21:19 : →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 04/28 21:19 : →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 04/28 21:20 : 其他文章已經被 neoikki 全數砍掉,而且爭議文章故意不存底 : 然後惡意判決我永久水桶,這種行為就是故意,故意,故意偏袒式的判決 上面所言亦完全與事實不符。 有關於scott0202爭議文章,目前存放於本版精華區第17項,精華文未整理暫存區, scott0202子目錄之中。 若要探究遠因或者需要VPN事件的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版精華區第11項,這我不知怎麼說- -隨便文,「聊到最後變吵架」子目錄之中,「[請益] 在大陸要如何上PTT?」之整理。 另外,從檢舉人上方之推文可知,此人對於本版既有規章早已不滿,雖可透過討論協調處 理但該檢舉人卻無意於此,公然挑戰且不聽他人勸說,此為判定永久水桶之主因。 : 接下來版主neoikki以奇怪理由回之。(#19suy-3V) : 原因很簡單:沒自介,就是鬧版,第二次補了更怪的理由,我挑戰版規 : 1. 本人只是單純贊成他人的言論,做出的推文,自介在2008就貼過 : 板主在四月份的文章自己開放大家砍掉自介,砍掉自介了,在下面 : 板主卻要跑來叫大家一定要自介,規定標準前後不一,亂七八糟 此部份未免誤判,曾要求該檢舉人提出證據,但是該員聲稱在2008年11 - 12月自介,( 由於公告開放自介解M為四月中,估計在四月中旬之後砍文)經詢問站長查無自介資料。 站長回覆目前存在信箱之中,若有必要可轉寄組長審視。 : ┌─────────────────────────────────────┐ : │ 文章代碼(AID): #19wBRw01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自介解M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39987962.A.001.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3 銀 │ : └─────────────────────────────────────┘ : 到底有沒有自介在這個版是什麼樣的規定? : 上次的組長的判決 neoikki 板主都無視?? 在本版自介為取得合格版友的必要資格。 未自介版友們仍然可以發文及推噓文,但是若因此引戰或判定鬧版則有可能加重其處罰。 此一規定在於防制潛在的小白或蓄意鬧版人士對於本版的騷擾,非箝制言論自由之行為。 由該檢舉人之行為及事實經過可看出本版並無箝制其言論行為,甚至先警告、再要求自介 證明,最後逼不得已才處以水桶。就以往案例,該檢舉人在本版所能給的機會已是相當寬 裕,可惜該員並未珍惜。 : 2. 如果發言沒有自由,只是表達一些反對意見,就叫挑戰版規,然後永久水桶 : 個人覺得處罰過重,根本是板主個人主觀的情感惡意判決 : 這和文字獄沒兩樣 以上指控無法接受,原因如前述。 : 就連longbow2 前一次對板主的判決中都講的很清楚 : 這個版不能因為沒有自介就不准他人發言,我有沒有自介 : 與我挑戰此版規,根本是於法有據,請neoikki 不要回信狂跳針 此部份交由小組長認定。敝人深深覺得無因為沒有自介而限制他人發言之行為產生。 目前本版上有其他無自介人士發言批評本版版務,若如檢舉人所述則這些人早已水桶。 : ┌─────────────────────────────────────┐ : │ 文章代碼(AID): #19w2xfcU (L_LifeJob) [ptt.cc] [判決] 4/10 WorkinChina板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239953129.A.99E.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24 銀 │ : └─────────────────────────────────────┘ : longbow2 say: :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 若欲另採會員制, :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此部份也是與目前狀況相符。本版並非不公開之版面,也有許多此處所稱之「非會員」在 版上發言,檢舉人在此述說這些不知是何用意。 : 3.本人發言講了,『你爸爸我』,明言人都知道是開玩笑之語 : 板主竟然說叫做人身攻擊,我講我自己,我攻擊了誰?? : 好,就算我講了髒話,被水桶我接受 : 請板主的標準一視同仁 : 板主又犯了上次 小白 426 事件一樣的邏輯,標準不一 : 就是他認識的人,就不處罰,他不認識的人就亂處罰 : 但是別人卻可以發言辱罵我,直接就開罵了,台灣的國罵 "幹" : 板主卻故意視而不見,而且當板友檢舉有此不當言論時,板主卻偏袒板友. : 修改推文,把 "幹" 的推文改掉 我個人認為此為公然侮辱,但是目前尚未因此提告。 在該檢舉人說出這些話時,敝人的回應是要求該檢舉人「提出自介過的證明」。顯而易知 ,此次水桶判決主因不在此處。 目前在本版的情形,若我個人覺得有不妥情事,會先用勸戒或警告方式處理。在本版上允 許一定程度的髒話,這也是大家所熟知的事情。對於我的認定不服的版友們,我亦會建議 其至違規檢舉中心提出檢舉,並可附上我個人認定作為參考。 : ※※※※※※※※※※※※※※※※※※※※※※※※※※※※※※※※※ : 黃色部分就是網友罵我幹的推文,板主卻把推文刪掉 : ※※※※※※※※※※※※※※※※※※※※※※※※※※※※※※※※※ : → neoikki:蓄意挑釁,實行版主裁量權;前次回文我覺得有公然侮辱 04/30 10:24 : → neoikki:不服可以上訴組務,我剛剛已經先跟組長報備了 04/30 10:25 : ※ 編輯: neoikki 來自: 218.32.232.144 (04/30 10:27) 很遺憾地,公告的修文並非如檢舉人所述「修改他人推文」,而是敝人針對公告內容覺得 需要擴充的修改。 此份公告目前有二次的修改,之前的修改為補充相關文章備份至精華區後刪除的行為(在 砍文之前覺得有必要說明之故),之後是補充站長查詢的結果(在原始公告即有說明日後 會補充)。 而且此文已是判決公告,版面上那麼多人在罵「幹」,若我要偏袒他人不需要留下如此明 顯的證據。 另外,在此公告文之中,敝人推文上面的回應為nixon網友對於敝人判決的質疑;若我有 意偏袒、為何未將此質疑一併修改刪除? : 推 tidalwave:沒收功就罵髒話~直接水桶無異議~版主我敢檢舉了~ 04/30 10:26 : 推 greenblue:喲~板主也覺得公然侮辱 有進步有進步 : ---------------------------------------------------------------- : 還好底下有板友存檔 : 作者 tidalwave (keep the secret~) 看板 WorkinChina : 標題 [檢舉] a4944202版友~ 推文髒話 : 時間 Thu Apr 30 10:42:46 2009 : 因為太沒種了所以第一次寫檢舉文 : 寫得不好請見諒喔 : 檢舉使用者 a4944202 於本板 #19pg2yR4 對本版使用人使用不雅字眼 : 爭議字眼如下: 推 a4944202:幹 你是有自借過嗎~? 看到這邊才更好笑,此人的檢舉為3/29 本版一篇舊聞,根本就與此次事件無關。 目前此推文仍然可以在該文中找到。 而該網友的檢舉與疑慮我也已經在版上公開說明。目前該網友尚未有其他異議。 : -------------------------------------------------------------- : 其他相關證據: : 已經全部被板主惡意砍掉,但我有多名網友人證,願意出庭作證 : tidalwave, ddfgida, mulkcs 不知道檢舉人此時搬出這些人證做何用意? 所有事實證據皆無消失,在版上都找得到;要找人證我相信也可以找出更多,但是個人覺 得比人多並無意義。 敝人以此次回應作為最終答辯,在此請組長依據事實與相關事證處理,不勝感激。 By Neoikki 2009.05.02 --           ╔╮ ╒╖_______╟╡╮▁▁▁▁▁▁▁▁▁▁▁▁▁▁▁▁▁▁▁▁▁▁▁▁▁▁ ▉▉▉▉▉▉▉◢◣▉▉█████████████████████████ ▕▕▕▕▕▕▕◥◤▉▉ Neoikki ikki@ms1.hinet.ne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文字流貓尾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longbow2:已閱讀。 05/03 00:18
> -------------------------------------------------------------------------- < 作者: mulkcs (mulkcs)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un May 3 01:15:44 2009 其實,作為證人我不是很明白s版友要我對那一項作證。那我就我看到的事實呈訴。 1. s版友是否之前有過自介我不清楚。 2. n版主一開始浸s版友水桶,是用挑戰版規+未自介。 3. s版友所稱版主無備份資料而砍光不是事實,在精華區的確都有。 但n版主在砍文時無說明也是事實,如此一來要版友去找到精華區的某個角落的文章是 有困難的,會這麼說是因為我有兩三次試圖去找"VPN"的討論文卻沒找到。 4. n版主的確有開放解m讓版友砍掉自介,但是版主並沒說明砍掉自介等於不具有合格版友 身份,先姑且不論合格版友有什麼用。 5. s版友稱a版友罵國罵"幹"是事實,但版主所稱距離一個月也是事實。 --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s版友或n版主可以參考。 1. n版主你用挑戰版規+未自介為理由,水桶s版友且是永久水桶。 1.1 s版友所挑戰的"自介認定"制度,在版上以無跡可考,當初投票或者公告一篇都沒 留。以這樣的版規來禁止別人挑戰,是否有失公允。另外,如果照你把自介砍掉就 不是合格版友的邏輯,那麼無跡可考的投票是否有其效力,並且禁止挑戰? 1.2 當初解m允許砍掉自介時,你並未說明如此喪失合格板有的身份,如此又拿來當判 決參考,是否有點瑕疵? 2. 如果"你爸爸我"這詞彙具有攻擊性,以版主"小白案"的說法,不是應該要求s版友提出 解釋嗎?但n版主似乎沒經過這個程序。我不知道"你爸爸我的"攻擊性是否比小白還重 ,但是版主在程序上的確有瑕疵。 3. 關於雙重標準,版上有些人有挑釁言語被警告。依照你的處理方式是看他人的發言習慣 判斷是否有攻擊或謾罵意味。我在版上有提醒過你,這樣說難聽一點就是雙重標準了。 就算你拿捏的很好,也會有爭議性。爭議性在哪?你怎麼知道這個人的發文習慣如何? 要多久你才會熟悉發文習慣,跟你越親近你越理解,但如果不是很親近的呢? 在版上有兩位版友被你警告, 第一位,判決#19-bVqL8 另外,c0c0nIng請問您的自介在什麼地方?您平常說話就是這樣子嗎? 對於我所說的東西有異議可以討論,但是您的作法毫無建設性。 警告一次。 原因是未自介、和說話也許很衝。但你沒說哪一篇文章所以我猜是這篇。 噓 c0c0nIng:幹 你的標準竟然因人而異沒有統一 那怎麼服人? 05/01 00:10 噓 c0c0nIng:一個你認識且平常在罵髒話的人罵髒話是可以被接受的?? 05/01 00:13 → c0c0nIng:哩喜勒供三洨? 05/01 00:14 第二位,判決#19-dTKe4 推 greenblue:數字網友罵聲幹 板主寫了落落長的文章幫他脫罪 05/01 11:36 → greenblue:z網友說聲幹 馬上警告一次 你爸爸我(發語詞)很不爽~ 05/01 11:38 → greenblue:本人語氣常常就是這樣的 沒惡意啊 05/01 11:38 → greenblue:再說了 本版不是允許髒話的嗎? 05/01 11:39 → greenblue:操你媽的板規 不好意思啊 是針對板規 非針對人 05/01 11:43 → greenblue:我平常說話就操來幹去的 不勞板主費心說明 05/01 11:44 很抱歉,您之前的說話方式沒有這樣帶髒話的,這邊如此用語代表您的攻擊意圖。 greenblue沒有自介資料且使用上述語句推文,我覺得有挑釁找碴嫌疑。 警告一次,狀況不改善將水桶。 該版友不常在版上出現。所以沒自介又沒有發文習慣,所以被你警告,你說"無自介"有 沒有影響?"無發文習慣"有沒有影響?這樣真的公平嗎?就算是有發文習慣的酸文或髒 話就不會傷害到別人嗎? 4. 關於a版友謾罵的確t版友指的是一個月前。但版上一堆罵人的版主依照發言習慣來判 決。但是近期的呢?t版友該篇檢舉下方,a版友發言, 推 a4944202:E04SU3XL3G_ 04/30 21:01 會用中文鍵盤打注音的都知道a版友是在罵"幹你老師"。那這樣怎麼說。還是發言習慣 嗎? 我對於禁用髒話與否先不表態,但是要嘛全部禁,要嘛不禁。這樣的確讓人無 法適從。 5. 關於"自介認定",版主在多次判罰時,都會表明無自介認定。但這是什麼意思?如果是 因為無自介被罰,那麼明顯違反組務規定。但如果和自介無關,為什麼要寫上去?而且 版主從來沒有說明"有自介"會有什麼待遇,只說可以推噓文。這個自介與否的權利差別 可不可以請版主詳細說明清楚。 有自介遇到什麼情況,會怎麼處理。無自介遇到什麼情況,會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148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80.148 (05/03 01:40)
OutOfHome:看完了 我先推了 05/03 01:45
longbow2:已閱讀。 05/03 01:51
a4944202:好笑耶 那只是亂碼阿~你要看成是髒話 那是你的問題 05/03 07:23
a4944202:再說 單一個字"幹"我沒加受詞阿~你對號入座麻~我也沒辦法 05/03 07:24
OutOfHome:我一直覺得這種狡辯心態是造成板上亂的原因 05/03 07:35
bbbing:事實上,光是貼0rz五碼也是違反著作權法的 05/03 09:50
bbbing:並不是你硬說是巧合就可以免責 05/03 09:50
tonyni:n 水桶 s 是因為多次未明究理挑戰板規+對n人身攻擊 05/03 10:22
tonyni:綜合裁量之下的結果。未自介並不構成水桶的因素 05/03 10:23
tonyni:未自介只是判刑加重 05/03 10:24
tonyni:文都還在板上,請仔細閱讀 05/03 10:24
tonyni:另,s板友希望你能協助提出被n砍除的其他相關證據 05/03 10:26
tonyni:這當然有點難,不知道你有沒有能夠提出的? 05/03 10:26
tonyni:我個人看是沒有啦。不是在板上就在精華區... 05/03 10:30
mulkcs:版主判決是#19-GLjux。我想tonyni是經過自己意見轉述的 05/03 10:50
mulkcs:畢竟版主也沒寫很詳細判決的理由 05/03 10:50
tonyni: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照字面的解讀會無意中加入自我意見 05/03 11:11
tonyni:請見諒。另,原po是否有其他能夠提出的相關證據?我對這個 05/03 11:12
tonyni:相當感興趣 05/03 11:12
a4944202:這並非狡辯阿~當做看抽象畫~學著去不同角度看世界 05/03 17:50
a4944202:orz是因為被商人註冊~就跟26國一樣~什麼都要搶先註冊 05/03 17:50
a4944202:還是老話一句"認真你就輸了" 別在字裡行間找洞鑽 05/03 17:54
c0c0nIng:媽的勒 這一篇有提到關於我的警告 那就讓我說說吧 05/03 18:47
c0c0nIng:警告我跟iamyou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在系列文章警告我? 05/03 18:51
neoikki:請大家讓小組長專心評判吧,我們只要等結果就好.. 05/03 20:31
capik:小組長應該省略本文底下,當事人的感想。畢竟他只是證人。 05/03 23:05
capik:並非事主,感想以及以前的仇恨都不應作為此次事件的證據。 05/03 23:06
capik:他只要負責提供證據即可,感想討論部分不應做為證據。 05/03 23:07
capik:這就是我在本版623篇,呼籲組長應該開放該文參與的其他人 05/03 23:07
capik:共同提出證據給組長參考,而非只是聽信被處罰過的人的片面 05/03 23:08
capik:畢竟上述證人中,有三人是曾經被處罰過的,心態絕對有影響 05/03 23:08
capik:在版上的人,對於S的言論,都明顯看出不服版規 05/03 23:10
capik:對於版主態度惡劣(他對版主用:你爸爸我....)等言論 05/03 23:11
capik:這顯然不是語助詞或玩笑話(因為當時他在版上已不受版眾歡迎 05/03 23:12
capik:他還用那種話講出來,絕不可能是玩笑話。而是擺明衝著版主來 05/03 23:12
capik:這種糟蹋版主的行為,身為組長,還不挺版主的話,實在說不過 05/03 23:13
capik:畢竟他這種言論、行為已經叫一個版的版主無法執法 05/03 23:15
capik:讓版規、版面無法運作,組長應該考量此種層面才是。 05/03 23:16
capik:相較於一個人的小利益,跟整個版順利運作的大利益 05/03 23:16
capik:組長應該要支持的是對多數人有利的作法。(即便犧牲少數人 05/03 23:17
capik:利益。)而非死板版的就法論法來判決。 05/03 23:17
capik:若一個版面只因為少數團體的反動,而影響大多數人 05/03 23:29
capik:則對於這些少數人(甚至說沒有大陸工作的人)的言論 05/03 23:30
capik:應該考慮加以忽略。(沒有同感的來此版發表風涼話?) 05/03 23:30
capik:這已經不是公開版、私人版的問題,而是版面性質問題 05/03 23:31
capik:大陸版的性質就是給大陸工作者宣洩的窗口。 05/03 23:31
capik:一些沒有在大陸工作的人硬要發表言論,並要他人屈就他們 05/03 23:32
capik:顯然已經違反該版成立的初衷。 05/03 23:32
capik:這跟沒有打棒球的人去棒球版說三道四是一樣意思的。 05/03 23:33
sausageL:樓上是26化了嗎?搞族群批鬥?要有同感才能發言??ptt本來就 05/05 02:49
sausageL:公開平台..要搞小團體自己去架個站不就得了. 05/05 02:49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un May 3 20:44:05 2009 板主回覆中有這段話: 經詢問站長查無自介資料。 站長回覆目前存在信箱之中,若有必要可轉寄組長審視。 請板主將站長回信寄給組務, 申訴人請稍加解釋一下這部分。 如果申訴人堅持曾經自介過, 是否有其他證據? 若無自介過, 那麼作如此表達的目的為何? 此部分未必為本案主要爭點, 但還請兩造稍微釐清此點, 萬分感謝。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88.101
neoikki:已經轉寄給您,請查收 :-) 05/03 20:48
longbow2:已收到。 05/03 20:58
> -------------------------------------------------------------------------- < 作者: alenwei (世界的兩端)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Mon May 4 01:30:39 2009 ※ 引述《scott0202 (史考特)》之銘言: : 申訴人ID: scott0202 : 申訴看版/版主: workinchina/neoikki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neoikki 皇上說他公務繁忙,要事在身,所以不回信給草民 :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 1)alenwei 水桶二月(累犯) : 3)yuken 水桶一月 : 3)neoikki 涉嫌包庇非第一次,若屬實理應下台。 : 4)a4944202 水桶兩個月 (推文中出現不雅人身攻擊字眼) : 案件事實: : 本人於 workinchian 文章中推文後,遭到前兩位被告者不當謾罵。 : ┌─────────────────────────────────────┐ : │ 文章代碼(AID): #19zlrdl8 (WorkinChina) [ptt.cc] Re: [隨便] 這是怎樣...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240923495.A.BC8.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23 銀 │ : └─────────────────────────────────────┘ : 本人推文內容是 : 推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 04/28 21:18 : →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 04/28 21:19 : →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 04/28 21:19 : →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 04/28 21:20 收到小組長的來信, 要求來此提出說明。 我看完申訴文之後實在不太了解到底為何會受理此申訴案。 首先, 申訴標題為:[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本人在WIC板上從未看過申訴人提出任何關於"不當謾罵"的檢舉, 不知何來包庇之說? 若檢舉是採取站內信方式, 可否具體提出所謂"不當謾罵"的事證? 從申訴人提出的那篇文章當中, 我實在找不到我說了什麼所謂謾罵。 在上述文章當中我只有一條推文: → alenwei:澳門...唉... 04/28 23:01 明顯並無上述所說的謾罵事實。 若無法提出具體事證, 本篇文章可視同最終答辯。 此外, 不知道所謂"累犯"一詞從何而來? 本人並未在WIC版因為任何相關的行為被判處任何懲罰。 另外對於申訴人文中所聲稱某版友罵他髒話的指控, 其舉證為另一位版友的文章, 節錄內容如下: 檢舉使用者 a4944202 於本板 #19pg2yR4 對本版使用人使用不雅字眼 爭議字眼如下: 推 a4944202:幹 你是有自借過嗎~? 文章#19pg2yR4是相當久之前的文章, 且原po和推文當中均無申訴人出現, 不知舉這篇文章為證是要證明什麼? 還是根本是看到版主有修文就趁機誣賴版主刪推文反正死無對證? 另外, 在此建議小組長能先對案情有初步了解再受理申訴, 連所謂的"不當謾罵"申訴人都並未舉出任何具體事證, 不知本案為何還會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70.172.183
longbow2:已閱讀。 05/04 01:45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Mon May 4 03:16:13 2009 除了組務板 627 篇的組務提問(自介部分)之外, 請申訴人注意, 您的申訴請求中, 有以下幾點: 1)alenwei 水桶二月(累犯) 3)yuken 水桶一月 4)a4944202 水桶兩個月 (推文中出現不雅人身攻擊字眼) 對此三位希望組務作懲處判決, 但申訴人並未描述其何發言需要處罰, 請申訴人稍加補充, 組務無法自行一篇篇尋找。 若未舉證, 組務的判決將不利於申訴人。 請多加注意, 感謝。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板主回覆中有這段話: : : 經詢問站長查無自介資料。 : 站長回覆目前存在信箱之中,若有必要可轉寄組長審視。 : 請板主將站長回信寄給組務, : 申訴人請稍加解釋一下這部分。 : 如果申訴人堅持曾經自介過, : 是否有其他證據? : 若無自介過, : 那麼作如此表達的目的為何? : 此部分未必為本案主要爭點, : 但還請兩造稍微釐清此點, : 萬分感謝。 :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2.68
capik:因為舉不出證據,只是看人不爽,就舉發。 05/04 07:07
capik:在真實世界的法院對於這種沒有實證的控告,都會反控的。 05/04 07:08
capik:因此若真的原申訴人拿不出證據,小組長這邊亦必須有反制措施 05/04 07:09
capik:否則組務只是流於少數人鬧版、洗版的場所,是笑話一場。 05/04 07:09
capik:另外n版主對於該案已經有判決,除非n版主出現重大程序瑕疵 05/04 07:22
capik:小組長應該給版主最大的裁量權,讓版務順利運作。 05/04 07:23
yuken:我覺得被誣告了說怎麼辦? 05/04 08:22
yuken:組長 誣告者可以處分嗎? 05/04 08:35
alenwei:我仍然認為程序上有蠻大的瑕疵。本文當中的問題應該在 05/04 11:56
alenwei:正式受理申訴之前就先釐清, 而非等到開庭之後才請他補充 05/04 11:57
alenwei:不然三不五時收到法院的通知要我出庭 我們豈不是會累死? 05/04 11:58
bbbing:但現在可以說還在同一個庭中,而且現在法官只有在問原告 05/04 12:30
qibusini:其實與法院的最大區別是,在這裡提起疑議沒有成本(律師 05/04 12:45
qibusini:費、訴訟費,etc) 05/04 12:45
capik:bbb版友,小組長在633篇公告,是允許其他證人經過同意而發文 05/04 17:02
capik:而推文,這邊也是公開版不是嗎?相關申訴案已經影響該版成員 05/04 17:03
capik:難道連推文說明相關事務都不被允許? 05/04 17:04
bbbing:我真的看不懂樓上想表達什麼...... 05/04 17:21
capik:你爬爬這幾篇文的推文,就知道我再表達什麼了 05/04 17:23
bbbing:不,我是說你這三行我看不懂你想支持或反對什麼... 05/04 17:25
bbbing:你可以直接講出你的主旨嗎.... 05/04 17:25
capik:那三行沒有任何支持或反對。 該說的都在上面下來幾篇的推文 05/04 17:25
capik:我的論點:一群人(版主、組長、被叫來作證的版眾) 05/04 17:26
capik:花了巨大的心力在另一群跟該版立版宗旨沒有直接相關人士 05/04 17:27
capik:的問題。(耗費過大社會成本) 05/04 17:27
capik:我的基本論點,在以上幾篇推文都是一長串連續 05/04 17:28
capik:應該表達的夠清楚了。 05/04 17:29
bbbing:那你可以考慮用[討論]標題,在推文發表長篇大論很難看 05/04 17:31
bbbing:不然看你文要東跑西跑,又不能上色標重點 05/04 17:32
bbbing:至少我現在想看也不知道從哪看起.... 05/04 17:33
capik:628 634 635是主要論點。沒辦法,組務版沒經過允許不能發文 05/04 17:35
capik:版主又只限定作證人員。(我在他公告推文中有要求開放 05/04 17:36
capik:其他相關版眾作證。(他說發文要經過允許) 05/04 17:36
capik:一來一回太慢了,直接推文表達。 05/04 17:36
capik:而我是原申訴人該篇發文中有推文的人,對該事件也都參與。 05/04 17:38
a4944202:大陸人可以滾回你的金盾後面嗎~ 05/05 00:17
> -------------------------------------------------------------------------- < 作者: tidalwave (keep the secret~)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Mon May 4 13:05:14 2009 (前文恕刪~) 組務管理與版主及各版友您好 由於組務來信希望提出相關說明 本人其實與整體案件相關甚小 所以僅針對本人先前所提出檢舉文提出個人看法 首先本人於4/30提出檢舉文 (#19-H0lTV) 是日又提出部份相關說明 (#19-Jtjml) 其中主要是本人認為 被檢舉人對該版其他使用者使用具攻擊意謂且有其針對性的字眼 (#19pg2yR4) 為免另起爭端 本人採取聽候版主回應的態度 希望版主能對版上的文句使用確立標準 期間許多版友給予推文 回文表示意見 包含被檢舉人也出面說明 (#19-QK2m4) 最後版主也給予相關說明 (#19-S4uJb) 本應感謝版主撥冗解決本人的問題 在此也一併謝過 就本人針對該檢舉案件所理解的部份如下 (若有錯誤請來信告知) 1.版主將以對版友的觀察來判斷對方的言語使用是否具針對性與攻擊性 2.僅文句所涉及的相關對象具檢舉資格 以上的說明某種程度上回答了我的疑問 如果就上述1.的情況來走 表示版主需要花更多時間在瞭解版眾 我也傾向於賦予版主更大的裁量權來管理版風 但上述2.的部份 私心希望某些一看就知道很明顯的文字遊戲 酸辱或攻訐 依然能開放版眾檢舉 另版主於組務版中相關說明文中指出 (#19_72lsE) 本人所檢舉的是3/29一篇舊文 (寫到這裡才發現跟本案無關 囧rz) 雖然版風不需要依照所有人的期望 但我也必須說其實3/29我看到時就想檢舉了 會拖到這個時候某種程度上也是對版風與相關規定的一種反饋 以上 謝謝各位撥冗閱讀 並感謝組務及版主對WorkinChina版所花的心力 若有需要相關說明敬請來信告知 (平常不會上這個版) 其他的部份我沒有什麼看法 也不打算為其他版友的申訴作證 謝謝 :) ~tidalwave 陳維彥 Wayne -- 昨天 不論它如何近 始終已成過去 今天 尚在眼前 美好無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37.245.171
longbow2:已閱讀。大意我都看到了,刪推噓文可,只要不要改推噓文 05/05 01:56
感謝 :) ※ 編輯: tidalwave 來自: 58.37.245.171 (05/05 09:29) > -------------------------------------------------------------------------- < 作者: 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workinchina版 版主涉嫌包庇不當謾罵 時間: Sat May 9 01:15:54 2009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該案已浪費敝人太多時間,考量最近即將面臨考試,因此在此一次回應完畢,僅供小組長 : 判別。 皇上吉祥!!! 草民我去 大不列顛國 出遊,所以一個禮拜沒辦法上網 祝皇上 CCNA 考試順利 : 有關於scott0202爭議文章,目前存放於本版精華區第17項,精華文未整理暫存區, : scott0202子目錄之中。 : 若要探究遠因或者需要VPN事件的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版精華區第11項,這我不知怎麼說- : -隨便文,「聊到最後變吵架」子目錄之中,「[請益] 在大陸要如何上PTT?」之整理。 皇上,這件事和 VPN 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們還要繼續抹黑我是賣VPN的鬼故事嘛 我賣那個屁玩意能賺多少錢啊,還不夠我在烏魯木齊吃一隻羊勒 : 另外,從檢舉人上方之推文可知,此人對於本版既有規章早已不滿,雖可透過討論協調處 : 理但該檢舉人卻無意於此,公然挑戰且不聽他人勸說,此為判定永久水桶之主因。 "公然挑戰" 的定義是什麼??什麼叫不聽他人勸說? --------------- 請問 你有聽過板主勸說嘛,板主都告訴你,PTT是公開版 不要搞自介這種小團體的東西,你有在聽嘛?? 別人只是建議妳 "履行" 組主的判決 妳卻說別人是挑戰版規 所以 neokki 的邏輯是說 板主的版規 >> 組長的組規 ?? 好大的官威啊 貼四行推文就永久水桶?? 妳告訴我,這種行為有構成到永久水桶?? 真是夠誇張的...無言 我知道你們PTT2被拒絕,要乖啦 : 此部份未免誤判,曾要求該檢舉人提出證據,但是該員聲稱在2008年11 - 12月自介,( : 由於公告開放自介解M為四月中,估計在四月中旬之後砍文)經詢問站長查無自介資料。 : 站長回覆目前存在信箱之中,若有必要可轉寄組長審視。 我那記得我哪時候貼的自介啊.... 請站長查2008年5月~~10月所有文章吧...把查詢的文章轉貼一下吧 不知道什麼 "掏天大罪",可以站長讓硬碟轉半天去撈出一篇文章 來,你記得你的自介日期嘛,不要作弊喔,現在馬上答 那我後面補上自介了,我住烏魯木齊,天天吃羊眉眉.. 可以還我貼文了嘛 : 在本版自介為取得合格版友的必要資格。 : 未自介版友們仍然可以發文及推噓文,但是若因此引戰或判定鬧版則有可能加重其處罰。 : 此一規定在於防制潛在的小白或蓄意鬧版人士對於本版的騷擾,非箝制言論自由之行為。 : 由該檢舉人之行為及事實經過可看出本版並無箝制其言論行為,甚至先警告、再要求自介 : 證明,最後逼不得已才處以水桶。就以往案例,該檢舉人在本版所能給的機會已是相當寬 : 裕,可惜該員並未珍惜。 別忘了,你一開始的理由就是我沒自介,你開放大家砍自介 可是你從來完全沒說過,砍完自介就等於放棄 "合格" 板友 這種牽強的理由實在.... : : 2. 如果發言沒有自由,只是表達一些反對意見,就叫挑戰版規,然後永久水桶 : : 個人覺得處罰過重,根本是板主個人主觀的情感惡意判決 : : 這和文字獄沒兩樣 : 以上指控無法接受,原因如前述。 本人也無法接受 : : longbow2 say: : : 請板主思索大陸工作板之管理方向, : : 目前看板管理之公開模式請儘量維持, : : 若欲另採會員制, : : 或許可以前往 PTT2 站方申請開板為宜。 : : (可以本板為對外窗口) : 此部份也是與目前狀況相符。本版並非不公開之版面,也有許多此處所稱之「非會員」在 : 版上發言,檢舉人在此述說這些不知是何用意。 別忘記你自己的發言,你說我水桶的理由就是沒自介 還連續兩篇說我沒自介是主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63.227 ※ 編輯: scott0202 來自: 123.204.163.227 (05/09 01:31)
longbow2:已閱讀。 05/09 01:51
sfishes:在版務還用這樣的稱呼 是幽默嗎? 05/09 12:10
bbbing:用這種語調回應並不會給自己的立場帶來任何益處 05/09 21:18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5/2 WIC 板 scott0202 vs. neoikki 時間: Wed May 13 09:24:21 2009 判決主文 1. 對於 alenwei、yuken、a4944202 三位使用者之水桶處分請求, 予以駁回。 2. 對於申訴人之水桶期限, 組務於本案討論過程中認為可修正。 發交大陸工作板板主, 請板主重新審查本案, 並作成 四個月(含)以下 之水桶處分。 (確定期限由板主決定) 3. 對於將 neoikki 板主解職之請求, 予以駁回。 4. neoikki 板主制定新板規時, 或許可參照本案申訴人之相關主張意旨。 檢附理由 1. 申訴人雖於本案要求大陸工作板水桶 alenwei、yuken、a4944202 , 但申訴人自己本身卻未於申訴討論過程中, 提出三位使用者在大陸工作板的違規事證。 組務不了解申訴人請求大陸工作板裁處此三位使用者的哪些發文, 既然無由得知, 故請求無理由, 予以駁回。 2. 經組務查閱本案經過, 發生本案自申訴人於該板所推的第一則推噓文, 到後續的討論, 組務發現, 申訴人其間並未發表與"大陸工作"有關的言論。 本案中, 申訴人在大陸工作板發表意見, 目的相當的明顯, 就是"挑戰關於自介的板規"。 此乃組務判決的第一個考量點。 大陸工作板是一個討論大陸工作的職場看板, 其功能性是重要的。 使用者如果正常在使用這個看板, 而認為自己明明是正常使用, 卻被限制使用權利, 一旦提起申訴, 組務就應多多在意使用者使用的權利。 但如果發文推噓文的目的, 就是挑戰看板板規, 就是討論板務, 在這個部分, 組務便必須注意使用者的動機。 組務如此考量, 並非限制使用者依站規於看板討論板務, 只是, 組務考量了"使用者使用看板分類主旨功能受阻而申訴"以及 "使用者專為挑戰板規而發文而申訴", 二者動機的不同。 3. 大陸工作板的板規, 是經過組務糾正審核的。 過去組務曾在 #19VL4-zB 判決中, 凍結過去板規的申訴方式。 也曾經再三與板主言明, PTT 的制度是以板主為管理主體的, 板主自己必須為管理負責。 必須明白一件事, 組務對於"自介制度", 並沒有特殊的感覺。 自介制度, 對組務來說, 就僅僅是板主的管理措施中, 一個參考的依據。 板主對於自介採怎麼樣的見解, 是板主的自由。 在某些看板中, 自介根本不代表什麼, 只是板友使用看板時, 希望其他使用者認識自己的文章。 但如果板主很重視這個, 那就是板主的權力。  只要不過度失衡,  板主或許認為這是量處水桶期限加重或減輕的參考。 舉例說, A 板主管理一看板, B 板友長期使用看板,並曾自介過, C 板友未曾自介。 當 B、C 板友以雷同情事違犯板規時, 板主會考量違反板規的情事。 此時, A 板主或許裁處 B 板友水桶一個月, 但裁處 C 板友 水桶兩個月。 當組務收到申訴, C 板友抗議自己多了一個月, A 板主可主張 B 使用者曾自介, B 是長期使用看板的使用者, 不會刻意鬧板。 而 C 使用者從未自介, 是一個未曾自介的使用者, 板主無法衡量其背景及用意, 就情事甚至認為該使用者可能是刻意至該板鬧板的, 因此予以水桶兩個月。 板主如果有如此主張, 是 類似援用了刑法 57 條的判斷方式,  對於相雷同的案件,  在非過度不平衡的範圍內, 考量了使用者的動機。 板主長期管理看板, 長期注意板務動態, 組務僅是受理申訴案方才調查案件, 當然必須尊重板主對於使用者違反板規"動機"的認定。 對組務來說, 就算板主在板上辦理投票, 就算僅以曾經自介者為投票名單, 組務都會尊重。 舉重以明輕, 板主對於板務管理的事務可以主導(板主權利義務規範賦予 20 項權力), 甚至對於接任的板主可以自行指名決定(本組群組規第二大項)。 板主對於板上違規事項, 有一定的裁量權。 當板主作出一個決策時, 他到底考量了誰的意見? 組務根本不會置喙。 板主可能就是參考板上所謂"合格板友"的意見, 這些組務根本會視若無睹。 板主為什麼作哪樣的決定, 過程比較參考誰的意見, 比較忽略誰的意見, 組務在所不論, 一概認為是板主的決策。 只有在某些情況, 板主的決策違反組規、站規、法律, 例如禁止未自介者發文 (發文限制由群組長決定,是群組長的權限, 須經過板主申請,小組審核,群組認可)。 或是主張看板為團體看板(生活群組不設置團體看板) 那麼組務在意什麼?審核什麼? 組務在意的是, 客觀上板主是否讓標準不一致。 重點根本不在合格板友這部分, 這部分是板主形成處分決策的過程, 甚至是面臨申訴時的一個證據, 當板主主張類似刑法 57 條判斷違反板規動機時, 當板主的裁定沒有過分時, 組務予以尊重。 4. 就前述 1 、 2, 組務的意思就在於, "合格板友"的部分無須挑戰。 這部分組務的立場十分鮮明, 根本不把合格板友這件事當成違反組規站規的層次, 僅把它當作板主的管理方式其中之一, 是一個管理的細節。 組務是 52 個看板的小組長, 組務要看的僅是大方向, 組務要檢討, 會直接針對板主的管理。 只有板主, 才是直接對組務負責的人。 板主必須為整體的看板為組務負責, 如此即可。 5. 申訴人或許並不了解職場甘苦談小組。 職場甘苦談小組是一個板主特別辛苦的小組, 因為組務經常糾正板主的管理, 板主也常在組務板敗訴。 組務曾在 #19VL4-zB 判決中宣告大陸工作板的某板規失效, 組務曾在 #19X7qvsl 判決中宣告薪水板的某板規失效, 職場甘苦談所轄看板, 如果板規有問題, 可以先跟板主理性溝通, 如果涉及自己的權利, 可以來組務板申訴, 並不需要去再三地挑釁。 對於有問題的板規, 組務在受理申訴, 聽過理性論辯後, 就會用判決來糾正。 如果再三挑釁, 就會使得看板原始的功能喪失, 如果組務一方面對板主責難, 動輒宣告板規失效, 也開放組務板討論事務, 另一方面又容許使用者在各看板中挑釁, 究竟還有誰願意擔任本小組的板主? 本案, 申訴人第一次推文:
scott0202:我推你啦~~這邊某個人就是這樣啊,他老大定規矩要自介04/28 21:18
scott0202:搞的全世界都要遵照他的意思,不自介就該死...04/28 21:19
scott0202:然後其他人因為常常見面揪團嘛,也只好附和一起鄉愿...04/28 21:19
scott0202: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這個版的多數暴力了...04/28 21:20
是發表對自介的板規規定不滿, 並攻擊板上風氣。 但申訴人並不瞭解此版規經過投票, 經過組務判決糾正, 新板規經過審核, 並且組務再三注意實施情況。 申訴人並不了解這些, 便在板上發起攻擊。 這是非常可惜的。 接下來經過板主警告後, 又是一連串情緒化的發言, 造成板面的論戰(甚至可以說是引戰), 組務也認為很沒有必要。 6. 申訴人或許問, 那組務希望申訴人如何申論板規的不正呢? 組務認為, 大陸工作板主要的功能是討論大陸工作, 並提供相關從業人員交流。 申訴人可以依此使用此看板。 若, 申訴人在使用該看板時, 已閱讀板規, 正常使用看板。 例如發表了一篇與大陸工作有關的文章, 卻遭板主水桶。 申訴人可以與板主溝通後。 來組務板申訴。 當然, 站規賦予使用者於板上申訴的權利, 但使用者不應利用此申訴, 造成板面的爭吵。 尤其去挑釁板規、板友, 對板主發出不禮貌的言語, 此部分有濫用於板面申訴權的嫌疑。 相反的, 組務板的功能就在於討論板務、組務, 只要該事件有傷害到自己的權益, 與板主溝通失效後, 來組務板即可。 組務會審核板規是否合宜? 組務會審核板主作為是否適用板規? 對於錯誤的板規組務會予以凍結、建議更改, 對於過當的判決予以更正糾正。 (可查閱過去判決,組務更正板主的判決在所多有) 職場甘苦談是一個工作職場群組, 不是一個心情群組, 其功能性是重要的, 跟心情群組黑特板不同, 跟聊天群組八卦板不同, 不是用衝撞的便能達到目的。 如果組務讓使用者非理性的衝撞, 那麼, 職場甘苦談小組, 重要的"功能性"特性便消卻, 成了心情群組、聊天群組了。 7. 承 4、5, 本案, 使用者未能弄清板規的訂立經過投票、組務判決糾正、組務審核, 便於大陸工作板上發文攻擊, 其言語引起他人不悅, 也使得不同兩方的人各以不同意見互相攻訐, 使板上失去秩序。 板主為了維護板務上之風氣以及功能性, 予以水桶,達到看板冷靜, 乃基於板主權利義務規範的責任與義務, 更是權力, 組務決定予以尊重。 8. 在板主水桶申訴人的用意組務予以肯認後, 便必須審核板主水桶期限的適當性。 組務認為, 板主於管理看板時, 向來採取相當寬鬆的方式。 前案歷歷在目, 大陸工作板的使用者使用髒話, 隱射性言語但無法確認用意時, 板主予以警告, 某些違反板規的文章,攻擊性過重, 予以七天或一個月的水桶。 板主對於言論控管較寬鬆, 常用(並且未被組務更正)的水桶是七天以及一個月, 因此, 組務認為, 對於申訴人的裁罰也應儘量寬鬆。 本案以一個月為基期, 組務認為或許可加重的原因在於: (1)本案經過警告而未改善。 (2)本案"你爸爸我"的用語對象, 不是針對一般使用者, 是針對大陸工作板的唯一的一位確定的板主本人。 (3)申訴人提及自己曾自介但砍除, 並指定去年十一月到十二月的時間讓板主透過站務系統調查。 板主也與站長申請調查資料。 但經站長協助, 並未查到申訴人的自介。 組務依此過程, 故認定申訴人是未自介但佯稱自介。 對照過去案件, 大陸工作板的寬鬆模式, 組務認為採取永久水桶手段過於嚴格, 採一個月水桶加重三個月, 四個月以下的水桶期限較為妥適。 但究竟是四個月以下的何期限? 組務發交板主決定。 9. 承前所述, 組務認為, 板主對於申訴人之懲處期限或許過重, 但其懲處原因本身並無太大問題, 再加上板主已於組務板表示將會修改板規, 並將板面轉型, 值得組務協助與期待。 故認為無將板主解職之必要。 10. 大陸工作板是職場甘苦談小組中, 非常有特色的一個看板, 功能性相當強, 足供需要參考相關資料之使用者進板查閱。 然近幾個月, 相關申訴案數量不少, 板主亦相當辛苦。 可以了解的, 大陸工作板板主職位並非一個輕鬆可勝任的職位, 故未有資格符合之使用者於該板競選板主。 造成申訴案的原因相當多, 或許有惡意的使用者, 也或許是該板特殊性使然, 當然也有可能是板規與認定上有些許漏洞。 組務懇請板主, 不以人廢言。 近一個月來的申訴案件, 對板主造成莫大的困擾, 組務可以了解。 但對於申訴人的意見, 或許說的方式不甚禮貌, 還請板主去蕪存菁, 予以酌參, 對於大陸工作板的轉型與新板規的制定, 或許都能更順利、更適當。 以上。如有不服逕行上訴至群組務板。 職場甘苦談 小組長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6.240
isaacc:你辛苦了...有件事情補充跟組務說明,關於5中S網友的部分 05/13 09:31
isaacc:其實他攻擊的是我,不是板主。基本上我在WIC板只是一個板友 05/13 09:31
isaacc:但S網友多次認定我行使主導板主權限與行為,多次推文批判 05/13 09:32
isaacc:這邊跟組務說明一下,因個人覺得這件事情只是開始還有續集~ 05/13 09:33
qibusini:根據wic版的版規,我的理解是非“台籍且在大陸工作”的人 05/13 10:08
ddfgida:因為樓上的講話"語氣"時常讓人不悅呀..容易讓人有這種感覺 05/13 10:08
qibusini:士是無權自介的(或者說自介以後也不被認可是合格版友) 05/13 10:08
isaacc:ddf網友太容易不悅沒辦法啦!推"這篇文章跟WIC有關?"都被罵~ 05/13 10:10
isaacc:其實ddf網友批評別人的文章都蠻適合自己自省的耶,呵呵 05/13 10:11
ddfgida:我是指i版友~但n版主有說過您有在修正了..就看之後囉 05/13 10:11
qibusini:而不是個人想不想自介後發文的問題。 05/13 10:11
ddfgida:又不是只有我..已經有多少版友對I版友語氣表達不滿了? 05/13 10:14
ddfgida:期待新版規出來+版主標準一致..之後就再看看囉.. 05/13 10:15
tonyni:寫得落落長,真是辛苦了 05/13 10:51
bobobian:問題是就有些人看不懂版規啊...Big5碼有那麼難嗎? 05/13 12:15
yuken:看不懂的永遠都看不懂,就像時間多的總是在嫌時間少一樣 05/13 12:20
yuken:還有指著別人說很多人對你很不滿的也不知道很多人對他也很 05/13 12:24
yuken:不滿 05/13 12:25
yuken:至少I版友會修正語氣,可是有的人永遠只會指著別人罵好玩 05/13 12:26
yuken:從頭到尾只會說人多數暴力小團體,可是你真的有試著了解融入 05/13 12:27
yuken:過嗎????沒有,因為跟你不同的標準永遠都不算標準 05/13 12:27
mulkcs:小組長辛苦了 05/13 14:26
bobobian:樓上的高瞻遠矚,見解獨到! 05/13 16:18
neoikki:已修正水桶時間為三個月,起算時間不變,感謝組長辛勞 05/13 20:46
longbow2:板主辛苦了。 05/13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