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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buda21 申訴看版/版主: petwork / hyochon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是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 取消劣文 並回復文章 案件事實: 10/23本人於petwork版PO徵人啟事 原文如下 誠徵獸醫師 家福動物醫院徵獸醫師 有無執照均可,經驗不拘,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台北縣 薪資:面議 聯絡方式:0928-527-797 陳小姐 當天版主即列為劣文 相關證據: 本人(buda21)發現徵人啟事被劣退後 寫信給版主如下 --------------------------------------------------- 版主 您劣退我的文章之前 是否應該先詢問詳情呢? 我個人是今年畢業的獸醫師 已經取得獸醫師資格(專技高考合格) 正在等待防疫檢疫局發給獸醫師執照中 在這家醫院工作近兩個月 目前還在做助理工作 尚未看診 之所以使用"獸醫師"是因為希望是獸醫系的畢業生來應徵 您應該可以理解 徵獸醫師 跟真正上線看診不是同一回事 請回復我的文章 並將劣文取消 謝謝 --------------------------------------------------- 版主hyochon 於 10/24日回覆 ################################################### 您好 使用"獸醫師"徵求 就是應該有獸醫執照 這相信是一般大眾的共識 您是在等待發照 跟 無照是不同的情況吧 因此我不認為此文被劣退有不合理的部份 就此放行的話 是否也等於以後在版上徵求"無照" 的獸醫師也是可以的呢? 如果您對劣文有不認同 可以向上申訴 由組長來裁定 謝謝! ################################################### 本人buda21 於10/24回覆 --------------------------------------------------- 版主 醫院在徵人時 當然都會希望有執照的人來應徵 刻意徵求無照的獸醫系畢業生是很奇怪的事 我對您的劣文處分不認同 我會上訴 -------------------------------------------------- 版主hyochon在劣退時 於標題註明 "無照執業是違法行為" 即使我解釋徵人並不代表"執業" 連有獸醫師資格的我 都還在做助理工作 不具獸醫師執照的人 還能執業嘛? 所以癥結點在於hyochon有先入為主的觀點 他認為徵無照的獸醫 就是要讓他看診的 所以是無照執業 但這是個未審先判的的錯誤觀點 而且他沒有考慮到今年的畢業生 由於要等待防疫檢疫局的發照 目前並不一定有執照 所以版主會有不符合實情的判斷 這也是本人認為版主應該瞭解詳情後再處分的原因 此外版主認為他的處分無不當之處 故本人於此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3.45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對寵物工作版petwork 版主之劣文處分不服 時間: Sun Oct 25 03:25:36 2009 信件是節錄的, 我無法判斷真偽, 故無法判斷究竟與版主完成溝通了沒。 請申訴人將信件轉至本板, 組務閱讀判斷後會刪除。 或轉至本人信箱中。 hyochon 板主亦可於本板表達是否將案件交付本板的意見。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8.59
buda21:信件已轉至LONGBOW2信箱 謝謝 10/25 14:40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Sun Oct 25 15:42:50 2009 因為板主來信表示願意直接將案件交付本板, 故申訴人轉來之信件組務就不看了, 案件即日起在本板處理。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討論期限至 98/10/28 23:59:59。 經所有當事人同意可提前結束。 2.對於本案, 申訴人、 hyochon 板主可發文表示意見。 (直接回覆申訴文即可) 3.有其他相關證人須發言由申訴人或 hyochon 板主申請獲准即可。 4.請注意, 組務想看到的是證據、規定、事實、理性主張, 情緒性的字眼請儘量避免。 證據事實請貼上本板, 或至少清楚告訴組務在哪裡可查見。 證人發言組務僅考量其作證事項。 5.本案討論過程中, 若有違反板規者, 另案處置。 6.本案既已交付本板, petwork 板應維持原本功能, 板主可視情況禁止該板討論本案, 若有違反板主公告者可酌情懲處, 組務將予以尊重。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8.108 > -------------------------------------------------------------------------- < 作者: buda21 (feline)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Sun Oct 25 16:56:00 2009 目前要成為獸醫師 唯一的途徑 取得獸醫學士學位-> 通過專技高考或者是高普考(取得獸醫師資格)->向防疫檢疫局 申請獸醫師執照,審核通過之後發給執照 通常應屆畢業生的專技高考通過率是7成多 也就是說除非你志不在此或者很混 大多都能取得 如果畢業生希望投入小動物臨床的工作 畢業之後就會去動物醫院面試 然而就算取得獸醫師執照 未必就有能力看診 所以就算進入了動物醫院 常常是由助理做起(類似人醫的住院醫師) 並沒有診療動物 所以對今年的大多數獸醫系畢業生 有沒有獸醫師資格------有 有沒有獸醫師執照------沒有ㄟ 防疫檢疫局還沒有發 因為Hyochon的觀點--徵無執照的獸醫師 就是違法執業 所以我PO的徵人啟事就被劣文了 個人覺得非常冤枉 感受到版主hyochon沒有試著先了解狀況 就做了懲罰 我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 就被敲了一棒 希望群組長能明察實情 取消劣文 回復文章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42.144
longbow2:已閱讀。 10/25 17:31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Sun Oct 25 17:58:38 2009 組務有部分不明, 請兩造說明一下。 1. 就組務閱讀申訴人的文章, 申訴人徵的是 不管有無執照 獸醫師 , 而板主認為違法給予劣文退回, 而申訴人覺得沒執照的獸醫師不執業即可, 沒有違法的問題, 這是爭點, 對嗎? 2. 兩造都是專業人士, 申訴人是合格獸醫師, 對於獸醫師法, 兩造一定都很了解。 本案在討論違法與否的問題, 組務想請問兩造, 除了執業之外 使用獸醫師名稱的違法問題。 請兩造對於獸醫師法 31 條的規定, 說明與本案的關係。 因為就組務閱讀該法, 似乎是沒有執照使用獸醫師的名稱, 就違法了。 執業與否只是違法程度的不同。 是這樣嗎?還是組務誤解該法了。 請兩造說明一下。 ※ 引述《buda21 (feline)》之銘言: : 目前要成為獸醫師 唯一的途徑 : 取得獸醫學士學位-> 通過專技高考或者是高普考(取得獸醫師資格)->向防疫檢疫局 : 申請獸醫師執照,審核通過之後發給執照 : 通常應屆畢業生的專技高考通過率是7成多 : 也就是說除非你志不在此或者很混 : 大多都能取得 : 如果畢業生希望投入小動物臨床的工作 : 畢業之後就會去動物醫院面試 : 然而就算取得獸醫師執照 : 未必就有能力看診 : 所以就算進入了動物醫院 : 常常是由助理做起(類似人醫的住院醫師) : 並沒有診療動物 : 所以對今年的大多數獸醫系畢業生 : 有沒有獸醫師資格------有 : 有沒有獸醫師執照------沒有ㄟ 防疫檢疫局還沒有發 : 因為Hyochon的觀點--徵無執照的獸醫師 就是違法執業 : 所以我PO的徵人啟事就被劣文了 : 個人覺得非常冤枉 : 感受到版主hyochon沒有試著先了解狀況 : 就做了懲罰 : 我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 : 就被敲了一棒 : 希望群組長能明察實情 : 取消劣文 : 回復文章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8.108 > -------------------------------------------------------------------------- < 作者: hyochon (事業運旺旺來)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Sun Oct 25 23:47:05 2009 您好 因為工作非常繁忙的關係 請容我簡單說明我的立場與想法 申訴者於該日 於本板 發表徵人文 其文中僅寫明 徵求獸醫師 有無執照均可 並未有更多的說明 立即遭到本板板友噓文 經我查看後 認為確有不妥 因此將此文刪除並劣退 我並不認為 台灣目前完全沒有無照獸醫在看診 可看寵物板 這兩年都還是有獸醫院曾被爆料其中有"助理"無照進行看診的情事 我不認識申訴者 也沒有聽過該醫院 僅從文章的表示來看 並無 徵求無照獸醫之 "不可能性" 申訴者的來信 他寫出自己的狀況 我也回應 我認為其目前情況應該稱之為等待發照 而不是無照 因為他是已經考上 只是在等待行政程序發照 我想這在一般大眾的思考當中都會認為跟"無照"是不同的情況吧 今天以獸醫師來稱呼 在獸醫院工作 身為只是一個網路上的板主 我要如何把關該院是否有讓"無照助理"來回應飼主問診? 因此至少在我管理的板上 我不能允許這樣的法律漏洞在本板上發生 以申訴者之論點來看 將來以同樣內容"徵獸醫師 有無照均可"來徵人的獸醫院 我是不是應該一律放行? 難道真正無照行醫的醫院就會在我詢問之後回答 "阿~我的確是在做無照行醫 很抱歉 請刪掉並劣退我的文章" 這樣嗎? 言至此 相信應該已經完全表達我立場與想法 工作如此繁忙之下 我還堅持盡可能維持寵物工作者板這塊天地 就是希望終有一天 我們的工作能越來越光明化 並且是受到把關的 使人們信任的 如果我放任徵求無照獸醫的文章在板上自由發表 我不知道要如何去面對大眾對寵物工作者可能產生的誤解 畢竟我們板眾都是如此熱愛此工作才努力到現在 讓他們被掛上這種誤會是否也很無辜呢? 我想我所能表達的大概就是這樣了 接下來 就勞煩組長來判定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1.145
longbow2:已閱讀 10/26 00:00
buda21:版主未有證據前 請勿回信說我們是黑心醫院 這樣很傷人 10/26 02:02
> -------------------------------------------------------------------------- < 作者: buda21 (feline)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Mon Oct 26 01:32:13 2009 回應組務的疑問 1. 就組務閱讀申訴人的文章, 申訴人徵的是 不管有無執照獸醫師 而板主認為違法給予劣文退回, 而申訴人覺得沒執照的獸醫師不執業即可, 沒有違法的問題, 這是爭點, 對嗎? 對 根據獸醫師法第一條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獸醫師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證書者,得充任獸醫師。 通過過專技高考就是獸醫師考試及格 領有獸醫師證書(就是防疫檢疫局所發給 對不 起之前名稱使用錯誤) 第五條 獸醫師執行業務,應具申請書,檢同獸醫師證書、照片及應繳費用 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 前項業務,係指診斷、治療、檢驗、填發診斷書、處方、開具證明文件及 其他依法令規定由獸醫師辦理之業務。 第五條所規範的是執業執照 要有執業執照後 才能進行獸醫師的業務 通常說執業 第三十條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 行獸醫師業務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 沒入之。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料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 獸醫師業務者,不在此限。 所以只要不執行業務(第五條所規定) 獸醫系畢業生協助獸醫師是合法的 2. 兩造都是專業人士, 申訴人是合格獸醫師, 對於獸醫師法, 兩造一定都很了解。 不敢說很瞭解 有上過課 聽老師解說過 本案在討論違法與否的問題, 組務想請問兩造, 除了執業之外 使用獸醫師名稱的違法問題。 通過資格考試 有獸醫師證書者 就可以自稱獸醫師 請兩造對於獸醫師法 31 條的規定, 說明與本案的關係。 沒有獸醫師證書的人 不可自稱獸醫師 之前的文章已解釋過 今年的畢業生專技高考通過者有獸醫師資格 但尚未取 得獸醫師證書 因為就組務閱讀該法, 似乎是沒有執照使用獸醫師的名稱, 就違法了。 是的 ( 但當年畢業生通過考試後 就會彼此恭賀彼此為獸醫師) 執業與否只是違法程度的不同。 未具獸醫師證書者 執行獸醫師業務 違反的是獸醫師法第30條 條文如前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3.45
longbow2:已閱讀。 10/26 02:57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Mon Oct 26 02:57:15 2009 ※ 引述《buda21 (feline)》之銘言: : 請兩造對於獸醫師法 31 條的規定, : 說明與本案的關係。 : 沒有獸醫師證書的人 不可自稱獸醫師 : 之前的文章已解釋過 今年的畢業生專技高考通過者有獸醫師資格 但尚未取 : 得獸醫師證書 : 因為就組務閱讀該法, : 似乎是沒有執照使用獸醫師的名稱, : 就違法了。 : 是的 ( 但當年畢業生通過考試後 就會彼此恭賀彼此為獸醫師) ~~~~ !!! 那麼, 申訴人的獸醫院, 徵 獸醫師 。 然後說有無執照皆可。 但是依照獸醫師法第 31 條, 沒有執照的根本不能自稱或被稱為獸醫師, 不就根本不能被以獸醫師任用(參照第 1 條)? 那貴獸醫院為何、如何徵選沒有執照的獸醫師? 依照獸醫師法第 31 條, 如果一所獸醫院明文徵選聘雇獸醫師, 無論該獸醫師是否執業實施醫療行為, 若錄取者(變成該院的獸醫師了)並無獸醫師執照, 不就已經違反了獸醫師法第 31 條了嗎? 還是申訴人認為, 即使一所獸醫院應徵無照的獸醫師, 若一位無照的人士前往該院應徵獸醫師, 並不違反獸醫師法第 31 條? 畢業生彼此之恭維組務覺得與公開徵選給予正式任用不同, 組務見申訴人之回答, 似乎已經承認了申訴人的徵人廣告違法, 或有陷他人違法之虞 (一位未領有執照之人因貴廣告前往貴院應徵獸醫師, 錄取的同時立刻違反獸醫師法 第 31 條 )。 請申訴人對於此爭點多加解釋。 因為申訴人主張所刊登廣告未違法, 卻又肯認獸醫師法第 31 條的規定意旨, 讓組務覺得似乎矛盾了。 麻煩申訴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1.139 > -------------------------------------------------------------------------- < 作者: buda21 (feline)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公告] buda21 vs. hyochon 申訴案 時間: Mon Oct 26 17:37:16 2009 那麼, 申訴人的獸醫院, 徵獸醫師 然後說有無執照皆可 標題寫徵獸醫師 是因為也希望97年度以前,已取得獸醫師證書的畢業生來應徵 有獨立執業能力者也很歡迎 但是依照獸醫師法第 31 條, 沒有執照的根本不能自稱或被稱為獸醫師, 不就根本不能被以獸醫師任用(參照第 1 條)? 那貴獸醫院為何、如何徵選沒有執照的獸醫師? 本年度畢業生尚未拿到獸醫師證書 但本院也希望新血加入 在這段空窗時期 自稱獸醫師者 請問會有主管機關想要抓嗎? 不嫌浪費司法資源? 還是申訴人認為, 即使一所獸醫院應徵無照的獸醫師, 若一位無照的人士前往該院應徵獸醫師, 並不違反獸醫師法第 31 條? 您覺得只要有人過來應徵 本院會照單全收 不加過濾? 說起來很殘酷 獸醫系的學生都知道 即使你辛辛苦苦唸完5年繁重的課業 但如果沒有考上獸醫師 就是一個屁(抱歉我說粗話) 畢業生彼此之恭維組務覺得與公開徵選給予正式任用不同, 組務見申訴人之回答, 似乎已經承認了申訴人的徵人廣告違法, 或有陷他人違法之虞 一位未領有執照之人因貴廣告前往貴院應徵獸醫師, 錄取的同時立刻違反獸醫師法 第 31 條 請問您如何能未卜先知 知道本院一定會錄取沒有通過獸醫師專技高考的人 請申訴人對於此爭點多加解釋。 兩位板主似乎都認為 本院"一定"會錄取沒有通過獸醫師專技高考的人 hyochan更是未經查證就直接說本院為黑心醫院 兩位都未審先判了 是的 我想是有醫院會違法 讓沒有獸醫師執照的人看診 但更多的是奉公守法的獸醫師 在崗位上兢兢業業的服務 就像社會上有犯罪的人 然而守法的人佔大多數 要不然社會秩序就沒辦法維持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42.144
longbow2:已閱讀。 10/26 17:40
bbbing:我看的感覺是,何不一開始就講明要獸醫師或相關科系畢業生 10/26 22:32
bbbing:而強硬要求板主去揣測你這條件背後隱含的意義 10/26 22:33
bbbing:而這不能說"板主問了就會懂",因為文章不是只有板主在看 10/26 22:38
bbbing:舉例來說,我糊里糊塗跑過去,那就會被你標註不清的部分打 10/26 22:40
bbbing:回票,那也是你標註不清而造成我的損失 10/26 22:41
buda21:獸醫這個群體 就是四個學校組成的 10/27 01:13
buda21:在每個學校我都貼一樣的東西 是這個群體內的人 10/27 01:13
buda21:因為知道狀況 所以不用多解釋 我會貼在petwork版 10/27 01:14
buda21:只是希望增加能見度 10/27 01:15
bbbing:你沒有解釋,是因為你也知道標示不清是你的錯嗎? 10/27 09:04
bbbing:PetWork並沒有限定只有相關獸醫系的可以去找工作吧 10/27 09:05
buda21:你應該很清楚你自己不是獸醫吧 你承受的起可能影響 10/27 18:27
buda21:一個生命存亡與否的責任 10/27 18:29
buda21: ? 10/27 18:30
buda21:曾經有一位屏科大的教授到我們學校演講 10/27 18:31
buda21:他說了一句讓我印象很深刻的話 每一個獸醫師頭上都有冤魂 10/27 18:32
buda21:即使有冤魂 我也希望數量減到最少 你也想頭上飄冤魂嗎? 10/27 18:34
bbbing:那就看小組長認不認為這是你的錯了(跑) 10/27 22:47
> --------------------------------------------------------------------------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10/25 petwork 板 buda21 vs. hyochon 時間: Thu Oct 29 01:57:57 2009 判決主文 板主處分妥適, 申訴人之請求予以駁回。 判決理由 職場甘苦談小組中, 最引起政府各主管機關注意的, 即屬徵人廣告。 PTT 使用者眾, 以本站作為徵才、尋覓工作之管道者非常多, 站方提供一個平台供使用者使用, 而使用者文責自負, 表面看來似乎未有任何責任。 但主管機關常來函告知, 希望本站本組多注意徵人廣告, 是否涉及不法、是否有違法之虞, 不適切的文章應該予以刪除杜絕。 舉例來說, 本組內各徵人廣告, 關於性別偏好之附註, 就多次收到台北市勞工局來函溝通。 刊登廣告者未必有性別歧視, 附有性別偏好附註者之雇主, 未必對於非目標性別的使用者就不會錄取, 且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對象是雇主非本站本組。 但即使如此, 本站本組卻仍被主管機關注意。 本案亦同。 根據獸醫師法第一條, 未領有執照者不得充任獸醫師(該條文反面解釋)。 同法第三十一條, 未領有執照者不得稱獸醫師, 同法第三十條, 未領有執照者不得實施醫療行為。 (有合法獸醫指導者除外) 法律的意涵, 對於"獸醫師"三字之規範, 不同於"助理"、"老師"等名稱, 約束各業者應依循法律, 不得濫用名稱雇用。 依此, 組務認為, 寵物工作板板主將申訴人之徵人廣告劣退, 因該廣告徵選無論有無執照的獸醫師, 此處分是妥適的。 組務並不認為申訴人所屬獸醫院就會雇用不合格的獸醫師, 並正式充任該院獸醫師, 就如同組務並不認為, 在本組刊登有性別偏好徵人廣告之雇主, 就一定僅錄取該性別, 或對於性別具有歧視。 組務也不認為, 申訴人所屬之獸醫院, 會讓不合格之獸醫師對寵物實施醫療行為。 申訴人對於生命的尊重, 對於所屬獸醫院理念之闡揚, 組務都願意相信。 但, 管控此些有違法之虞的文章, 可稱為本組板主某些時候, 無法逃避之責任。 (除真的無法管控外) 再者, 必須了解, PTT 板面之板主, 控管的就是板面文章, 處理的就是文義。 真的違反獸醫師法三十一條, 是交由現實生活中的國家機關處理的。 現實生活中不會錄用不合格者, 堅持醫德者, 若發文文義不適切, 板主就可以依照該不適切的發文作處理。 這是不同的領域。 不須混為一談, 否則, 若各板板主在管理板面時, 都須認真審查現實生活的情況, 一來無法辦到(板主現實生活並無實權), 二來實在板務過重。 此無關未審先判, 申訴人主張板主未審先判的意見, 組務未予認同。 此乃因為板主無審查現實生活的權力與責任。 一板的板主, 其權力僅限於本站虛擬空間之看板。 故本案, 基於獸醫師法, 基於政府機關對本站本組之要求, 組務認為板主之處分適切, 駁回申訴人之請求。 以上。如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板。 職場甘苦談 小組長 longbow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3.170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218.161.33.170 (10/29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