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hc0723:推一個~~05/11 16:14
→ keithking:愛咪辛苦了05/11 16:18
推 lsp33:推XDD,我也覺得名辭很不必要,口袋的錢比較重要05/11 16:26
推 thismy:我寫的那篇根本就不是名辭討論 寫半死就這樣一刪.....05/11 17:22
推 thismy:板務不是這樣管的吧.. 請問違反哪一條板規了.....05/11 17:27
推 lsp33:樓上,沒刪阿,是已經收錄精華區了,因為已經是精華了....05/11 17:37
→ AMYHUANG:T大 你們的文章沒有違反版規 我只是先收進精華區內05/11 17:38
推 thismy:才不到一天耶 這不合板務管理吧 並沒有合理違規事件05/11 17:38
→ thismy:但才不到一天耶 若是我的板這樣 早就被人投訴到組務板了05/11 17:38
推 lsp33:大概是因為太精華!!!T大您就體量一下版主吧..總不能只留您的05/11 17:53
→ thismy:正常的做法是 把戰的文章刪了 沒戰的留下 這才合理05/11 17:53
推 blurry: 我看到完全刪除也一整個傻眼,本來還想來做懶人包的說05/11 17:55
→ lsp33:那這樣又會戰了....戰的人都不會說自己戰阿....05/11 17:55
推 thismy:畢竟 板務就跟著板規來執行 挑釁的就處置 沒挑釁的不能處置05/11 17:56
→ thismy:所以要舉證啊 有沒挑釁或戰 不是一個人說了就算05/11 17:58
→ thismy:都在創業了 應該明白 law by law 吧05/11 17:58
→ keithking:這沒有什麼吧 不是收入精華區了?可以按z去看啊05/11 19:28
→ AMYHUANG:版友們如果覺得我的處理方式不當 歡迎到組務申訴05/11 22:41
推 a959254:愛咪辛苦了05/11 23:24
→ keithking:愛咪辛苦~05/1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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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實:
【申訴二】
第二次無預警的刪掉所有討論串 (不超過一天的文)
這次的題目是 「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
但這一次沒有公告,也沒有解釋
刪完也沒有交代,正板主說是副板主刪的,副板主也沒有po公告說明....
公開板面不是個人板吧,板友們的文章不是想刪就刪的吧``有違規才刪吧?
相關證據:
作者 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 看板 toberich
標題 Re: [閒聊] 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
時間 Wed May 12 17:46: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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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xygenwong (oxygenwong)》之銘言:
為什麼這個討論串也會被刪掉?
記得有很多篇阿? 還是我眼花了?
: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 作者: oxygenwong (oxygenwong) 站內: MenTalk
: 標題: Re: [閒聊] 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
: 時間: Wed May 12 09:15:15 2010
: 原文恕刪
: 發表一點小小意見,請諸板友不吝指教。
: 我家也是做生意的,從小的教養是
: “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永遠的敵人”
: 商場是利益導向的,其實 大致的應變方法都被討論過了
: 而我只是表達 小小意見,僅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80.99
推 blurry:從做事討論到做人,做人是做生意的根本,不錯啊,為何被刪05/12 18:43
→ Attui:話說 letts 有出現過嗎..XD05/12 18:51
→ AMYHUANG:文章是L大刪的 我想 他應該有他的考量吧!05/12 20:33
→ thismy:要發公告解釋一下吧 不能想刪就刪吧05/12 22:38
推 lsp33:可是我的也被刪了耶...05/12 23:07
→ Silywuns:被刪+1,那有人要去投訴嗎?05/12 23:36
噓 ahan9008:我也被刪除了...05/13 00:18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80.99 (05/13 00: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2.126
→ AMYHUANG:我認為這組討論串已經失焦偏離本版討論範疇 故以收錄精 05/14 20:30
→ AMYHUANG:華區的方式處理 本版會將收錄精華區的文章刪除 除M文外 05/14 20:31
→ AMYHUANG:故這樣的處理方式我認為並沒有不妥 且我已收錄精華區 05/14 20:33
→ AMYHUANG:並不是全數刪除 連備份都沒有會不會太誇張了呢? 05/14 20:33
→ AMYHUANG:以上是我的說明 至於L版主刪的文章 只能請他自己來說明 05/14 20:52
→ thismy:只有某幾篇失焦 你應該刪那幾篇 其他的認真討論文 我覺得 05/14 23:13
→ thismy:不隨意該刪掉 畢竟別人沒有失焦 而也沒違規 卻被刪何其無辜 05/14 23:14
→ thismy:我看到討論名辭的 就只有那幾篇而已 其他根本沒有討論名辭 05/14 23:15
→ thismy:或者你可以舉證一下哪裡失焦而非自由心證 這會比較有說服力 05/14 23:16
→ thismy:不過第二次的刪文才誇張 連理由也沒有 就全刪了 05/14 23:17
→ thismy:先聲明一下 把文章刪了丟進精華區 也算刪文喔 因為不到一天 05/14 23:17
推 reiwang:案例一:刪文收入精華區 讓我覺得是有點太急了 05/15 20:42
→ reiwang:擔心離題可以提醒,不用直接全部刪掉吧,收精華區也不該刪 05/15 20:43
→ reiwang:讓一兩週內來面板的人都可以參與討論,這才是討論版功能 05/15 20:44
→ reiwang:案例二就更扯了,L直接刪掉,的確非常不尊重人 05/15 20:45
→ AMYHUANG:樓上是? 05/16 19:22
→ Silywuns:那個L到現在都不聞不問,敢刪不敢出面! 05/16 23:42
→ thismy:小組長....現在結論是? 05/17 07:44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4.86 (05/17 07:52)
推 reiwang:我是長期看創業板的人。 另推AMY版主其實超級熱心又負責 05/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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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han9008 (通行證是我的)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toberich 板主亂刪文
時間: Fri May 14 23:28:10 2010
不好意思 不知道在組務的文章是否可以回覆
我也是被刪除文章的受害者之一
申訴一 已經有在精華區中找到
申訴二 這個比較誇張...
文章莫名奇妙被刪除..也沒有人承認到底是誰刪除的...
沒有把原文退作者...
感覺很不負責任...的確在公開的討論版應該不允許發生這樣的情形
就算刪了就刪了...哪怕只要給個理由說本版不希望不允許這樣的文章亦可
而不是全部版主都置之不理...敢砍又沒人敢負責任
誰會知道版主會莫名奇妙亂砍文章
是故沒有備份到被砍的文章
※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
: 申訴人ID:thismy
: 申訴看版/版主:AMYHUANG/letts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申訴一 已向板主溝通,板主叫我來組務板。
: 申訴二 已在板上詢問板主,板主沒有給予交代(沒回應)。
: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依小組長主持公道。
: 被刪的文要再討回來我想應該是不可能的了,也許能從備份區中討回來?
: 事已成舟,我們也沒時光機,所以請小組長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 板主不認為刪文是錯的,若未來仍是這樣自由刪文將造成使用者困擾,
: 畢竟這是公開板,不是個人板。
: 我希望能有一個警告,這個申訴能使得板主執行板務時,更有規條,
: 如:一、沒有違規的文章,不該被刪除。若覺得這種文章不適合,應該明例在板規中。
: 二、刪文前要公告,若不小心先刪了,刪了之後也要公告交代一下,
: 這樣我們可以看出,你到底這樣刪文對不對,違反哪個板規,
: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經過了使用者的詢問,也不受理。
: 三、若某種文章不適合在板上討論,請例入板規,自由心證方面不能無限擴張。
: 案件事實:
: 【申訴一】
: 板主在管板時,是 否可以直覺性的覺得某討論串不適合,就斷然禁止討論,並刪光?
: 如,在toberich,板主認為大家在為名辭辯論,於是全部刪文。
: 討論串題目是「[經驗] 有關微型創業」
: 這一切都在沒涉及板規的情況下啊,我是認為違反板規的才能制止吧?
: 若板主可以這樣禁止,那麼是否,該有關涉及名辭討論的文章被刪就好。
: 比如說,只刪名辭討論文,其他不是名辭討論的認真文不應該被刪吧?
: 相關證據:
: 作者 AMYHUANG (原來如此) 看板 toberich
: 標題 [公告] 有關微型創業一文之討論串已收錄精華區
: 時間 Tue May 11 16:05:39 2010
: ───────────────────────────────────────
: 有關微型創業 一文 之討論串
: 因討論偏向名詞解釋
: 故已經收錄精華區
: 本版是創業版
: 設在生活群組中
: 不是國家研究院的群組
: 謝謝大家支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93.101.223
※ 編輯: ahan9008 來自: 114.93.101.223 (05/14 23:29)
→ AMYHUANG:如果是我砍的 我已經說明了 L版主砍的 也有在精華區 05/14 23:29
→ AMYHUANG:我不知道大家對負責的定義是什麼 我有去信給L版主了 05/14 23:30
→ AMYHUANG:至於我的部分 我已經公告說明原因了 至於刪文收精的標準 05/14 23:31
→ AMYHUANG:我覺得我符合站規的規定 大家不滿只好請小組長裁示 05/14 23:38
→ AMYHUANG:如果這樣還是沒有版主負責任 那我可以再發一篇公告 05/14 23:39
推 thismy:很簡單 沒有違規 你刪了文就放精華區? 那也是刪文啊 05/14 23:47
→ thismy:該不是 只要有放入精華區 別人一PO 你就可以刪了吧 05/14 23:48
→ thismy:文章才剛貼的 不到一天喔 05/14 23:48
→ thismy:刪文要交代 該篇文章哪裡有問題吧? 這是公開板呀 05/14 23:49
→ AMYHUANG:我想 應該是劣文退回才要一篇篇交带吧!我已經新開目錄放 05/14 23:55
→ AMYHUANG:在精華區 就表示我很重視大家寫的文 難道要M起來才行嗎? 05/14 23:56
→ AMYHUANG:我知道這是公開版 我如果要把他隱版 會跟大家說的 05/14 23:56
推 thismy:不需要m 但你「一天不到」就刪了 請問原因何在 05/15 00:01
→ thismy:刪過去的文 與刪一天內的文 意義可是不同 勿混為一談 05/15 00:01
→ thismy:並不是只有劣文才要交代 無故刪文也是要交代的 05/15 00:02
→ thismy:重點根本不在精華區 而是板主大量刪了「一天不到」的許多文 05/15 00:03
→ ahan9008: 「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 這誰砍的 05/15 00:23
→ ahan9008:因為這個我在精華區找不到 故並非收錄而是單純砍文 05/15 00:23
→ ahan9008:出現了..一_一 05/15 00:24
→ ahan9008:前一個申訴中有交代勿為了名詞爭論 05/15 00:25
→ ahan9008:後面的申訴二 並無..所以還是要請砍文章的l版主解釋一下 05/15 00:25
推 thismy:有很多「沒有為名詞爭論」的文章被刪了`~~~ 05/15 00:29
→ thismy:比如說 我的那篇文 若認為我在為名辭爭論的話~~ 05/15 00:30
→ thismy:我願把文章貼出來,請大家公評............. 05/1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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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ze (風靈)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toberich 板主亂刪文
時間: Mon May 17 10:08:34 2010
所有申訴案相關者請特別注意2005年版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以下為節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b. 水桶處份權: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4) 精華區整理權:
板主有權整理該板之精華區以供板友閱讀及回憶。
簡單說,板主在有合理理由之下,有絕對的權利及義務左右看板走向
這點是PTT開站以來即賦予板主之權利義務,也是板主權力之一
至於微型創業討論串,板主已將其相關文章全數存於討論區中
板主將此討論串移除之原因也相當合理
實未見任何可責之處
以上於此終結,如需上訴請至About_Life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P.S.若所有發表文章均不希望瞬間無蹤,建議使用者於發表時亦自留備份
板主於管理看板時並無保留所有文章之義務
--
...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4.98
→ Silywuns:申訴二,沒給理由就亂刪也是正當權力?那誰以後還敢討論, 05/17 23:39
→ Silywuns:反正刪了就刪了,又不用給理由,然後還要正版主幫副版主擦 05/17 23:40
→ Silywuns:屁股.就可以不了了之. 05/17 23:41
→ Silywuns:不理之理謂之理,這就是所謂的合理理由! 05/1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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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toberich 板主亂刪文
時間: Mon May 17 10:36:31 2010
※ 引述《doze (風靈)》之銘言:
: 簡單說,板主在有合理理由之下,有絕對的權利及義務左右看板走向
: 這點是PTT開站以來即賦予板主之權利義務,也是板主權力之一
: 至於微型創業討論串,板主已將其相關文章全數存於討論區中
: 板主將此討論串移除之原因也相當合理
: 實未見任何可責之處
: 以上於此終結,如需上訴請至About_Life
: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 P.S.若所有發表文章均不希望瞬間無蹤,建議使用者於發表時亦自留備份
: 板主於管理看板時並無保留所有文章之義務
我就是要請教板主 交代那合理的理由。
如:【申訴二】
第二次無預警的刪掉所有討論串 (不超過一天的文)
這次的題目是 「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
但這一次沒有公告,也沒有解釋
刪完也沒有交代,正板主說是副板主刪的,副板主也沒有po公告說明....
公開板面不是個人板吧,板友們的文章不是想刪就刪的吧``有違規才刪吧。
板主有權利並非無限上鋼,有權利是在不違反板規指向的情況下。
請問 想刪就刪,這叫板主該有的權利嗎?
請板主交代,以什麼理由刪除了「成了商場上被談論引以為鑑案例的主角」討論串。
若沒有合理理由,就刪除,那不叫權利,那叫濫權。
因此,理由必須交代,而不是歸一句那是板主的權利就可。
另外,名辭討論的部份,我很贊同板主有權主導看板的走向,
因為該討論串有人的文章確實在討論名辭,
但還有很多篇是討論實務分享,請問為何刪了。
: P.S.若所有發表文章均不希望瞬間無蹤,建議使用者於發表時亦自留備份
: 板主於管理看板時並無保留所有文章之義務
^^^^^^^^^^^^^^^^^^^^^^^^^^^^^^^^^^^^^^^
沒有違反板規,也沒偏離板旨,一天不到的文也可隨意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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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4.86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4.86 (05/17 11:12)
推 ahan9008:而且砍的時候也未收錄 並非是收錄後砍文 05/17 18:09
→ ahan9008:是申訴後 精華區才趕緊跑出相關文章..明顯是自知不當 05/17 18:10
推 mandm:其實都有收錄 只是精華區太亂 大家沒找到 05/17 22:23
→ mandm:所以a版主才緊急把文放在顯眼的地方 05/17 22:23
→ thismy:收錄不是重點...... 一天不到的文可以隨便砍嗎? 05/17 23:09
→ thismy:有收錄就可亂刪 那只是亂砍了一下 留一份在精華區就沒事了 05/17 23:09
→ thismy:一天不到的文就被砍 為什麼別的又不砍 05/17 23:10
→ thismy:為什麼有人會覺得 收了精華區 就可以任意砍文了? 05/17 23:11
→ Silywuns:而且事後都這麼久了.L副版連個理由都掰不出來公告,也算正 05/17 23:42
→ Silywuns:當權力?不理之理謂之理?這就叫合理?那以後大家都推文就好 05/17 23:44
→ Silywuns:反正討論會被刪,被人抓包後,讓別人回復到精華區就沒事了! 05/17 23:45
→ Silywuns:我賭他看文草草了事,就想結案了. 05/17 23:52
推 ahan9008:沒錯L版主亂砍文 若是這樣為正當權力 那也無所謂了 05/18 19:32
→ Silywuns:刪文過了一個多禮拜,被申訴才公告是合理理由暨版主權力! 05/1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