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ma38:明明就是看我推文不爽 故意找我舊文章麻煩 才會5.16才知悉 05/22 07:54
→ Yuma38:我那天到立法院公聽會一下就被趕出來了 我也根本沒發言機會 05/22 08:24
→ Yuma38:事實上我根本沒嗆到任何人 也就沒有罵到任何人 05/22 08:25
→ Yuma38:版上一堆罵官終 棺中的都沒事 只有我因指明altr不是之處05/22 08:27
→ Yuma38:馬上被水桶 這還不叫違反不當聯結禁止? 且altr把版主做小05/22 08:28
→ Yuma38:在很多篇文章下嗆shiva999兄初任九職等是幻想文05/22 08:31
→ Yuma38:如果真的初任九職等 就酸也不是考試及格 是軍職轉任05/22 08:32
→ Yuma38:酸完嗆完看情況不對就鎖文章並把我水桶05/22 08:34
→ Yuma38:請問站方,PTT版主的權力可以這樣惡搞嗎? 這樣不丟臉嗎?05/22 08:35
本人再次請教Yuma38
台端遭罰之文與shiva999究竟有何干係?
台端到立法院公聽會遭趕等等的與本人何干?
犯錯後之正確態度
應是檢討錯誤並請求原諒
台端卻自以為受害者
對本人及其他使用者斷章取義四處控訴
本人與shiva999之間究竟與台端犯規之文何干?
第二次編輯:
→ Yuma38:你再辯啊 你把那篇shiva999兄文章刪掉後 馬上就把我水桶 05/22 10:53
→ Yuma38:我根本還不及備份 而且我會PO那篇被水桶的文章 05/22 10:53
→ Yuma38:就是立法院要舉辦考績法的公聽會 我想到場抗議才PO的 05/22 10:54
→ Yuma38:你要處分我才應該證明我到底人身攻擊那位特定人了 05/22 10:54
→ Yuma38:罵"死棺中只會躲在後面爽~沒lp" 不叫人身攻擊 05/22 10:56
→ Yuma38:罵"只不過是一隻含著金湯匙出生的神豬"也不叫人身攻擊 05/22 10:56
→ Yuma38:我沒有針對特定人的罵濫改革假改革叫人身攻擊 05/22 10:57
→ Yuma38:你雙重標準還不明顯嗎? 還不叫公器私用很丟臉嗎? 05/22 10:58
→ Yuma38:我罵的如果是特定對象 你說是誰啊? 說啊? 05/22 10:59
請證明世界上有「棺中」此人
另台端所指乃是到立法院參加公聽會的官員
怎無特定對象
對了,請不要再以推文方式掩蓋掉台端2009年對本人推文嗆聲之證據
本人下午要出公差辦活動無暇再與台端做無謂之口舌爭辯
題外話:
實際案例中也有許多行為人亂丟垃圾遭罰
就向訴願會以自己得罪環保局、清潔隊而遭公報私仇等等理由提起訴願
也常引一堆自以為是證據的東西附在訴願書上
但本人實務上見到類似案件都是訴願遭駁回
本人鄭重呼籲PTT站方主持公道
不可開使用者自己觸犯板規
然後就以受害者之姿態四處揣測板主動機污衊之例
否則將來板主動輒得咎
原說明文如下:
---------------------------------------------------------
作者: altr (畢竟依(菜菜))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ublicServan版主altr亂浸水桶
時間: Sat May 22 07:46:53 2010
聲明:
Yuma38對本人之指控皆屬無理,請求申訴駁回。
Yuma38遭本人依站規處置之文非「政治文」而是「人身攻擊」
兼以用詞十分不並有引戰嫌疑
(如:我一定會到現場嗆那些愚蠢 迂腐 自私自利的垃圾狗官)
既然指明要到現場了怎會非指特定對象?
本人之所以會遲至5月16日才處置該文是因5月16日才知悉
因本人對Yuma38毫無印象
想瞭解其到底是什麼背景只好舊文回溯
赫然發現他3月13日的不當文章
為免造成不良影響自然必須秉公處理
而撇開網路規範
Yuma38在2007年1月任公職
當知公務員之懲處是以10年為期
就算不是公務員
行政罰法之規定亦是3年
Yuma38不檢討自己之言行
卻對本人做出污衊指控
另再舉其於2009年於PublicServan板之某文
本人一樣與其意見不同並遭其嗆聲
不但本人未對其有任何處置
倒是Yuma38要本人不可推文必須另行發文
可見Yuma38疑似「個人感覺十分良好」之使用者
另Yuma38均以自己之解讀來敘述本人與tinjunsei之意見
而非原文重現
還請站方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後續追蹤
另Yuma38所指之例並無出現十分激烈之不當言詞
Yuma38本人不止激烈,甚至要到現場「嗆」官員
現考績法初審亦已通過
相信Yuma38不是因為遷怒而來本板申訴
附帶說明:
本人浸Yuma38水桶,與shiva999有什麼關係?
本人又沒浸shiva999水桶,
以及Yuma38被處置的文中根本沒有shiva999,
Yuma38請你記得,這才叫做「不當連結」!
以上,祈賜為聲明之判決。
altr
2010.5.22
作者 Yuma38 (Asami)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Re: 一生的污點?
時間 Fri May 8 17:48:47 2009
───────────────────────────────────────
※ 引述《markingpen (...)》之銘言:
: 因家人外調所以需調機關
: 在現行機關長官的協助下 來到目前的職位
^^^^^^^^^^^^^^^^^^^^^^ ^^^^^^^^^^^^^^
欠了一個人情
: 服務半年多 新人照例拿了一個乙
: 現行機關的職務內容蠻吃重的
: 但小主管體諒我的有孕在身的需求而調整職務內容
: 請假時也不會為難
又欠了一個人情
: 小主管算是個好人
: 但因公文量及公文時效的關係
: 需要加班
: 也需要把工作帶回家完成
: 也就順帶把工作上的情緒帶回家
: 今年生了小孩 我希望工作可以單純一點
: 回家時帶著一顆空空的腦袋
: 休假時也不用一直想著有什麼工作沒做完 有哪些工作要怎麼開始
: 跟家人在一起時就專心照顧家庭
: 就應徵了另一個缺,錄取了。
: 那個職缺的工作量、升遷可能及薪資 都比目前的職位要好
: 在商調函來之前
: 我向小主管報告這件事並告知欲調職的原由
: 小主管卻給了我很大的壓力
: 他說我這麼做沒有道義、對他們不仁、不厚道、會是一生的污點
: 我與我的小寶寶沒有辦法在大家的祝福下離開
: 而且我們這個機關的人員流動很頻繁
: 長官不開心這樣的現象 也不同意讓我走
: 所以他這個小主管對長官有道義上的責任 必須扮演壞人
: 因此他會壓公文、不批簽呈
: 原先我就覺得對機關長官、同仁 很不好意思
: 才來服務半年多且休完產假就要走人
: 讓同事根本沒有休假的機會
^^^^^^^^^^^^^^^^^^^^^^^^
可能欠很多個人情
: 所以心裡很過意不去
: 也對於協助我來這裡的長官、及先前很照顧我的小主管感到很抱歉
: 他這麼一說 我心裡就更難過了…精神壓力很大
: 我成了一個見利忘義的傢伙。
: 對於小主管的話 我非常在意
: 這樣的調職真的會成為我職涯裡的污點嗎?
: 長官、同仁真的沒辦法諒解嗎?
個人覺得那位小主管話說得稍微狠了一點
不過原po都沒有考慮欠別人人情要還的道理嗎?
沒有道義、對他們不仁、不厚道、會是一生的污點
或許話說得太重 但對某些人而言
可能是真實的心情 真實的感受
我不贊同那位小主管不顧下屬尊嚴 罵這麼重的話
但我個人真的覺得
商調到新機關 請完產假沒多久就走人
的確會讓人有過河拆橋 翻臉不認人的感覺
欠人情 難免要還的
除非原po打定終生不會再跟這機關做任何交道
成為黑名單也無所謂 被其他同事鄙視也無所謂
反正為了家庭 升遷可能及薪資
背負罵名 也無所謂
那就去吧
只是 我真的覺得那些辛苦代理的同事
那些因而不能休假的同事 很無辜
原po因為個人利害考量
才來服務半年多且休完產假就要走人
因而被罵 被其他同事怨恨
沒什麼好同情的
雖然小孩也很無辜
但誰家沒小孩
誰家又活該沒休假又得幫人代理工作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5.138
→ Yuma38:至少待一定時間 比較不會被說閒話61.228.35.138 05/08 19:34
→ Yuma38:而且如果真的是大家都不喜歡的爛缺61.228.35.138 05/08 19:35
→ Yuma38:又沒有欠什麼人情 走人也沒什麼 別太擔心61.228.35.138 05/08 19:36
推 guast:啥人情不人情?自己生存得好才最實際61.228.196.205 05/08 21:53
→ Yuma38:都不管別人想法 能過得多好?61.228.35.138 05/08 22:04
推 altr:在意別人的想法也不會過得比較好且軟土深掘118.233.161.203 05/08 22:27
→ Yuma38:請一堆假又只來半年可以拿甲 其他人拿乙61.228.35.138 05/08 23:36
→ Yuma38:那拿乙卻很辛苦工作的同事一定會幹在心裡61.228.35.138 05/08 23:37
推 guast:我沒說「都不管」別人,但原po太在意了61.228.196.205 05/09 00:44
→ Yuma38:我是針對具體個案回應 明顯虧欠別人的案例61.228.35.138 05/09 01:03
→ Yuma38:要我接受一堆好意 別處有好缺馬上走人61.228.35.138 05/09 01:04
→ Yuma38:我真的沒那個臉面對同事 良心也會過意不去61.228.35.138 05/09 01:04
→ Yuma38:是我的話 至少也會待個一兩年 還完人情再說61.228.35.138 05/09 01:05
→ Yuma38:像現在我回去原單位 快快樂樂面對原同事61.228.35.138 05/09 01:07
→ Yuma38:大家好聚好散 還是朋友 不是很好嗎?61.228.35.138 05/09 01:07
推 altr:只要讓別人多做是就是得罪人了啦 好聚好散?118.233.161.203 05/09 06:33
→ Yuma38:你可以覺得那是你應得的權益 有假盡量請61.228.35.138 05/09 07:59
→ Yuma38:有好缺就立刻走人 需要別人幫忙時再求人 61.228.35.138 05/09 07:59
→ Yuma38:但自己被別人幫忙後 不覺得欠別人61.228.35.138 05/09 08:00
→ Yuma38:反正自己過得好就好 良心過得去就行61.228.35.138 05/09 08:00
→ Yuma38:但常做這種事 遲早名聲會傳出去的61.228.35.138 05/09 08:02
→ Yuma38:真的這樣會對自己好嗎? 短期可以得到利益61.228.35.138 05/09 08:03
→ Yuma38:但公務圈有時候很小的 有可能大家還會遇到61.228.35.138 05/09 08:04
→ Yuma38:altr版主大人 覺得原PO沒錯 請PO文指教61.228.35.138 05/09 09:32
→ Yuma38:一個版一定會有不同意見的61.228.35.138 05/09 09:32
→ Yuma38:不要只是在推文中質疑別人這質疑別人那61.228.35.138 05/0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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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新筆名「畢竟依」,奇幻新書「見習愛神」在銘顯文化(冒險者天堂)出版囉,
請多加支持愛護我,還有kuso新書「百鬼旅行團」(明日工作室便利書)將上市,
我的個人部落格在http://blog.pixnet.net/altr (痞客部落格)
這裡還有占星、心測、紫微、測字等文章,以及一堆有的沒的小說,
越多人催稿阿菜就會寫的越起勁,Come 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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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ltr 來自: 116.59.185.100 (05/22 11:05)
→ Yuma38:笑話 你可以質疑別人東質疑別人西 我就不能回話 05/22 11:08
→ Yuma38:你高興可以亂推文 甚至看不爽別人推文就用水桶或鎖文 05/22 11:08
→ Yuma38:別人就不能在你文章下面推文 你可以做別人就不能做 05/22 11:09
→ Yuma38:當版主要客觀中立 要引導一個版良善的討論風氣 05/22 11:10
→ Yuma38:那有像你這樣恣意藐視貶低版友 還不思自我檢討 可恥! 05/22 11:14
→ Yuma38:站方讓altr勝訴 就等於認同PTT縱容版主引戰 亂嗆亂酸版友 05/22 11:40
→ Yuma38:如果版友有不同意見 濫用公權力鎖文刪文水桶就好啦 05/22 11:41
→ Yuma38:反正版主做什麼都沒關係 從寬認定 不同意見活該被處分 05/22 11:42
→ Yuma38:這樣有天理嗎? 公務員版百分之九十幾以上反對考績法假改革 05/22 11:43
→ Yuma38:所有罵考績法 所有情緒用詞都沒關係 只有altr不爽的人該罰 05/2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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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ze (風靈)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0521 PublicServan板 Yuma38 vs altr (#1BzTWIV5)
時間: Mon Jul 5 12:01:32 2010
判決主文
板主處分妥適,
駁回申訴人之請求。
檢附理由
板主處理板務,可依板規兼依主客觀判斷。
使用者Yuma38的確曾述:我一定會到現場嗆那些愚蠢 迂腐 自私自利的垃圾狗官
依照板規第十七條(如附)
使用者Yuma38明顯已觸犯PublicServan板規,板主判決並無不妥。
使用者shiva999如對板主言行有任何不滿,請自行備其證據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節錄 PublicServan板規***
第十七條 貼、回、推或噓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違者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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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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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19.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