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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Feuerbach 申訴看版/版主:lawyer板 / VVax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無回應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解水桶 案件事實: 胡亂水桶 未說明水桶依據 亦無任何處分期間 形同永久水桶 純憑個人好惡予以水桶 相關證據: 文章代碼 #1C2uOVt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6.110
doze:已請板主回應 06/07 22:42
> -------------------------------------------------------------------------- < 作者: VVax (超黑心事務所)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lawyer版主VVax胡亂水桶 時間: Tue Jun 8 22:36:03 2010 水桶理由 一、在本板1139篇,起於Feuerbach噓文挑釁Matsui,經Matsui刪除噓文,F再噓, Matsui再刪除,F再噓,一刪再刪一噓再噓,形同鬧劇,三歲小孩或覺有趣,但對 稍有年紀的理性成年人,恐怕都難以接受難以理解。 本人為阻止毫無意義的鬧劇一再上演,故推文警告:
VVax:Feuerbach有意見請回文 不要這麼幼稚06/06 16:25
VVax:我們歡迎各種意見討論 但再這樣亂推小弟不能縱容免劣幣逐良幣06/06 16:26
嗣經F回噓
Feuerbach:回文? 8%律師 又自以為高人一等 還有需要回嗎?06/06 17:16
Feuerbach:你要怎樣隨你便 桶我也改變不了律師水平降低的事實06/06 17:17
Feuerbach:至於幼稚 劣幣 抱歉喔 原文奉還06/06 17:18
Feuerbach:想必這篇文章表達的就是一點都不幼稚 XDDD06/06 17:19
Feuerbach:8趴律師 加油囉 讓你刪爽一點06/06 17:21
且對於板友批評,F板友竟毫無邏輯的回應:
Feuerbach:選上總統 再給我批評馬英九 這種邏輯令人拜服XDD06/06 18:23
Feuerbach:要追殺我囉 我好怕 無法反駁 就是要眼不見為淨 XDD 06/06 18:24
可見F板友閱讀能力及邏輯能力,似屬欠佳。 而F既已預見再鬧下去會被水桶,文字中又暗示無懼一切懲處,為遂其所願,並維持 本板秩序,殊不得已,本人只好忍痛設下本板2年多來第一個水桶,背負遏抑言論 自由之罪名。 二、F板友近來常出現於本板,並一再以毫無意義、極盡謾罵性、諷刺性的文字推文, 不勝枚舉,僅舉1110篇為例:
Feuerbach:沒啥幫助 反正以後多到沒人要05/05 16:30
Feuerbach:律師名額開放 的確會多到沒人要 不知這話哪裡有錯05/05 19:51
Feuerbach:有錯請用理論反駁 不過看了各位的嘴臉 我看算了XDD05/05 19:52
Feuerbach:因為再這樣說也掩飾不住內心的惶恐05/05 19:53
Feuerbach:律師 律師 註定要走向代書化的職業05/05 19:54
Feuerbach:一件一萬 狂賀 代書化的日子不遠矣XDD05/05 21:57
這樣的文字,看在代書眼裡是何感想?外界有多少律師期待與代書合作,有多少事 務所是靠代書生存,F板友率出此言,消遣律師不論,更同時傷了代書的心,且對 律師業與代書業的相依相存毫無所悉,並不尊重,可見F板友對律師圈並不瞭解, 不適合在本板發言。 1111篇:
Feuerbach:加油 沒案件的恐慌 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治癒XDD05/05 21:55
看似F板友對律師業很有見地,才會如此疾言針砭,然而,經板友1111篇提供之 訊息: 我在網路搜索 找到這位大哥的文章 推 Feuerbach:賀!!!國考將釋出大量名額 太好了 爽 03/02 09:24 來源 http://officerantikmt.blogspot.com/2010/03/n.html 推 Feuerbach:放心 跟這沒關 法官要你輸 理由早想好了 02/07 14:46 → Feuerbach:不管打什麼都會被電 02/07 14:47 → Feuerbach:學長說過 很多勝敗訴 在法官看你第一眼就已經決定了 02/07 14:47 來源 http://vcore.tw/bs2/article.php?name=ptt_Law_1BRPR2UU.txt 噓 Feuerbach:科科 這跟訴訟技巧有關 不是不可能 科科 03/03 17:24 來源 http://hsiaoyoshye.pixnet.net/blog/post/26468723 至此,幾乎已可得出F板友係一極度惡意之鬧板者。 三、本板素來缺水,極度歡迎任何律師或非律師板友發言分享,不論文章有無建設性、 有無意義、聊天文、交換資訊文、亂七八糟的徵求文,只要波文與本板宗旨有關, 甚至只沾到一點關係,都不會被刪除或影響,可見本板求文、求人第一。然而,對於 F板友的出現,令人甚感失望。F板友身懷滿腹意見,卻無法完整的波寫一篇文章, 只能躲在推文下挑釁、謾罵、諷刺、譏笑,F板友對律師業的輕視,是基於什麼樣的 親身經驗得來,相信本人及眾板友均洗耳恭聽,但從未見F板友能具體陳述其經驗, 是不想陳述,還是不能陳述,經本人於1139篇請求賜教,F卻只能以更無意義的噓文 回應,可見F確實無陳述能力,只有無意義的謾罵能力。本板文章已少,板友亦少, 本人寧願板友多花心力分享有意義的文章,而不願見板友在交流之餘, 還需分神應對這樣程度的言論,若只能有這樣低階的言論能力,相信有其他地方 更適合,本板並不需要也沒能力收留,否則板友流失,文章流失,本板兩年來辛苦 建立的基礎,必因此輩之徒一人而逐漸流失,得不償失。 本人若為一般板友,亦會覺F板友言論有趣,而會起捉弄之心挑釁之,對F遭禁止發言 亦會稍感失落遺憾。然本人身負管理之責,若無法維持正常理性的板風,恐不適任。 故F申訴稱本人「純憑個人好惡予以水桶」,實屬高估,若以本人個人好惡,本人 絕對樂於放任F在外任人玩弄而不自知。無奈本人需對管理負責,故只得辜負其他 板友及自己內心期望,忍痛限制F發言。 四、本板仍有法律圈外的一般板友,對律師業有好奇之心而前來瀏覽,一般板友從文字中 應較無法分辨發言者是否為律師,而會一概認為在這裡講話的「應該都是律師」。 若持續縱留F板友流連於本板並一再發表無意義、謾罵、諷刺性的噓文, 恐怕將使一般板友誤認「原來律師程度不過如此」,屆時律師對外形象即如F板友 所願、所幻想的一樣沒水準。 律師不一定全部有水準,但要像F板友這麼奇特,也極為少見。 五、本板主要宗旨,為提供站上國內外律師們討論執業心得、疑難、趣事、未來規劃的 空間。F板友對律師業一無所悉,無法參與討論分享,又不虛心求教學習,影響板務, 影響其他板友權益,違反板規情節嚴重,前所未見,應禁止發言。 再者,本板求文若渴,為促進討論,故板規第6條規定「推文4行以上請用回文」, F板友滿腹高見卻不願回文,造成推文吵成一團,毫無秩序及理性討論的風氣,經警 告仍一再故犯,且情節惡劣嚴重,前所未見,亦應禁止發言。 六、國考階段,會出現像F板友如此情狀者,向來曾經歷國考試煉者,都能理解,亦感同情 ,此種情狀非上榜無以治癒,若持續放任F在板上受上榜者攻擊,本人擔心,F板友受 太大刺激將出現無法挽救的後果。是本人在此誠摯呼籲F板友專心考試,少亂推文,很 多東西講太多你聽不懂,沒考上你聽不進去,律師業也決不像你幻想的這麼慘, 但有多好有多慘,你絕對無法理解,請考上再說。 本人誠摯祈禱敬祝盡快上榜。 七、基於以上理由,本人認定F板友為惡意鬧板者,且無陳述能力,不適合於本板發言, ,又違反板規胡亂推文鬧板,有永遠禁止發言的必要。 水桶期間 在Feuerbach有陳述能力前,永久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4.234
Robbit1024:Good 鬧夠久了 06/09 00:42
Feuerbach:"原來律師程度不過如此"只有這句話對了 其他沒啥意義XD 06/09 08:59
BEAKLIN:好文 06/09 11:13
akiehls:我對F版友、V版主都沒有個人好惡 可是至少V版主說出一篇道 06/09 11:44
akiehls:理 卻仍然僅見到F板友挑釁般的推文 如果F版友不服 06/09 11:45
akiehls:是否也應該檢附更多理由呢? 06/09 11:45
amurorei:其實真的很多版友早就檢舉過F板友、請版主水桶他了,但版 06/09 16:44
amurorei:主一直寬厚處之,是近來隨著國考日期將近F版友亂版、噓文 06/09 16:45
amurorei:情形變本加厲,版主才不得不痛下水桶。要不然版主還滿看 06/09 16:46
amurorei:他文章取樂的......XDDDD 06/09 16:46
> -------------------------------------------------------------------------- < 作者: doze (風靈)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0608 lawyer板 Feuerbach vs VVax (#1C2wNUWY) 時間: Tue Jul 6 21:55:08 2010 判決主文 板主處分妥適, 駁回申訴人之請求。 檢附理由 依板主所提證據,申訴人明顯多次惡意噓文鬧板 板主亦多次苦心勸告,然無任何成效 依據PTT站方公告之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申訴人明顯違反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之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板主有權依據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條給予其適量懲罰。 因非初犯且多次勸告未聽,板主給予永久水桶處分並無不妥。 此案至此終結,小組不接受上訴。 -- ...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4.211
hateOnas:上訴流程至 about_life -pttlaw 07/06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