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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ilktw 申訴看版/版主:part-time/wilo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是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解除劣退永久水桶 案件事實:該店家並非八大行業的店家 版主以 四、酒吧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類、飲料之營利事業。 這一條將之認定為八大行業 實際上該店家並沒有提供"陪侍"服務 僅只有將酒開瓶 倒入醒酒瓶 連同點心端上桌 跟板上允許的居酒屋服務生的工作內容一樣 我覺得跟法規定義的八大行業還是有所不同 而且該版4086篇即為該店家當初徵人的文章 當時並無判為八大行業 相關證據:我也上網查了當初他們的登記 登記機關 新竹市政府 商業統一編號 30130389 核准設立日期 097年10月21日 最近異動日期 097年10月21日 商業名稱 久村行 「工商憑證申請」 「工商憑證開卡」 負責人姓名 周林詩鶴 現況 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 20,000 組織類型 獨資 地址 新竹市東區中正里大同路七四號一樓 「電子地圖」 營業項目 1 F501060 餐館業 2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3 F501030 飲料店業 4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分支機構 查無資料。 請小組長裁判此判決 謝謝 -- j&= y+ y* jv+ yy-v v & wE!" j17$T 7MPC NU$E- Ej&v- O*K^ yHH:Ovm+ UMMk BMNTO: H1="7' jO&OH: "OH7"E~ U0H1 BB71` jCf'U: vM1H1 jB-j1 wHhHh*- /$B)B- BkJUK ^HI'OH j ""^N1 "OHOK~ H$H"Da jP'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64.245 ※ 編輯: ilktw 來自: 111.251.164.245 (07/22 20:52)
MohLih:請附上與板主完成溝通之證據 要用原文/原信轉錄方式 07/22 21:20
MohLih:不可編輯修改喔 07/22 21:20
> -------------------------------------------------------------------------- < 作者: doze (風靈)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part-time板 ilktw vs. wilo (#1CI3qSga) 時間: Thu Jul 22 21:31:33 2010 判決主文 板主執行無誤,無須更動處分。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檢附理由 一般俗稱之「八大行業」,指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 理自治條例」管理之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視 聽歌唱業、理容業及三溫暖業。 該店 "久村Dinner & Bar" 主要營業項目為酒品供應,顯然應歸屬為酒吧業, 板主依板規第一章第三條及第十一章第五十六條處以永久水桶無誤。 以往板主未曾處理不代表使用者現下毫無過失,若再有恃此強辭抗辯者,將視 同惡意擾亂看板秩序論處。 -- ...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19.146
hateOnas:居酒屋服務生以後也採同一標準辦理嗎? 07/22 22:51
doze:餐廳供酒跟酒吧供餐不同,該店blog顯見以供酒為主故歸為酒吧 07/22 22:59
hateOnas:剛查了查 居酒屋是餐廳... 我還以為是喝酒的地方... @_@ 07/22 23:02
hateOnas:本人認為 板主未曾處理及由來已久而成之潛規則 07/23 12:51
hateOnas:應該給人家一個機會 且不應斷絕使用者向上申訴之權力 07/23 12:52
hateOnas:當然 本人沒有被永久水桶 無法替她們申訴 07/23 12:54
hateOnas:請組務及板主念在前板主未曾處理 造成使用者之錯覺網開一 07/23 12:56
ckming:之前的板規沒有規範何來板主沒有處理? 07/23 14:19
ckming:這是現在K板主所制定的板規新加入 所以現在才開始取締 07/23 14:19
ckming:兩套板規卻用同一套標準 就說之前的板主沒有處理? 07/23 14:20
hateOnas:我本來以為是我的錯 原來不只我錯... 如果是新版規 07/2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