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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程請注意組務提問及版主回應) 申訴人ID:psl7634 申訴看版/版主:part-time/wilo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有 他請我來申訴 請求小組長判決為:取消水桶2周之判決 案件事實:我於文章代碼(AID): #1CLb2syl (part-time)之推文 申訴ctd指名的人身攻擊 最後該文推文我寫到沒品二字,就這樣被判了第49條人身攻擊謾罵      該推文並無指明是誰,W版主卻以"認為"我們互相控訴所以判定我違規      我認為一碼歸一碼,判決必須要有證據      並不會因為我檢舉ctd對我人身攻擊而該句就會成立,更何況我沒指名 相關證據: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且沒品不是謾罵或人身攻擊,故提出申訴 作者 wilo (㊣色研所所長) 標題 Re: 哪一部份? 時間 Mon Aug 2 17:26:36 2010 ─────────────────────────────────────── ※ 引述《psl7634 (大毛)》之銘言: : 我想請問哪一部份謾罵或人身攻擊? : 沒指名道姓 且是陳述事實 您已經來函檢舉 ctd先生,很明顯你們在互相指涉對方,就這樣。 還有疑問請逕行到 L_LifeJob申訴,恕不再回應。 如果無證據即可判決的話,我想有失版主公正性 判決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LesUXk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69.186 > -------------------------------------------------------------------------- < 作者: doze (風靈)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0802 part-time板 psl7634 vs. wilo (#1CLfEn89) 時間: Sat Aug 14 15:48:16 2010 判決主文 板主行事無誤,無須更動處分。        職場甘苦談代小組長 doze 檢附理由 申訴人於該時段(16:01~16:06)推文中明顯與ctd針鋒相對,沒品二字所謂何人顯然可見 顯然違反板規第十章第四十九條 板主依照板規第十一章第五十六條處分無誤 節錄原推文
psl7634:幹麻要大家一樣呢@@? 61.58.169.186 08/02 16:01
ctd:因為他是專門幫雇主護航的汪汪 218.163.153.19 08/02 16:02
psl7634:給我一個一定要一樣的理由 何必隨波逐流? 61.58.169.186 08/02 16:03
psl7634:且我不住台北 也不是女的喔 61.58.169.186 08/02 16:04
psl7634:ctd好愛戰喔 都不知道自己法院信接不完了 61.58.169.186 08/02 16:04
ctd:彭雞拔毛 大家都知道你是桃園人 在新竹念書 218.163.153.19 08/02 16:04
psl7634:看看這篇 我都沒說過雇主對 何來護航? 61.58.169.186 08/02 16:05
ctd:最愛亂扣帽子的明明就是麥可下流先生Y 218.163.153.19 08/02 16:05
psl7634:所以阿 到底是誰要戰呢 自己造句來戰 沒品 61.58.169.186 08/02 16:06
節錄part-time板板規 第四十九條 (板上秩序之維護) 本板嚴禁濫用噓文、惡意鬧版、人身攻擊、修推文、謾罵甚至性別限制濫用 噓文也請避免。 第五十六條 (罰則(一)) 違反第三條、第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規定者,處以文章劣退並依 情結之嚴重處以兩星期甚至終身水桶之處罰,違反第三條之一、二、三、四 子項者皆直接處以劣退以及終身水桶之處罰。 -- ...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4.207
psl7634:講真的 就算你判撤銷水桶 也都13天了 這效率.... 08/15 09:15
psl7634:另外~我發完該推文就剛好被鎖文了 根本不能再推 08/15 09:16
psl7634:版規就是版規 沒有證據可以"明確"指出 就是沒有的事(嘆~ 08/15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