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teOnas:那你想誰來當? 誰來當才不會有適格的問題? 01/13 19:33
→ hateOnas:這是假議題吧 01/13 19:33
→ bbbing:你搞錯BM版的用途了 01/14 00:26
→ JasperAmos:hateOnas 誰來當都Ok阿,但不該警察與法官同一人‧ 01/14 02:12
→ nixon:有哪個版的版主不是立法者兼執行者兼法官?? 01/14 13:32
推 hateOnas:請轉職成檢舉王 你就知道了 01/14 21:34
推 wachi0116:可是同一個人當是真的很奇怪......... 07/04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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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訴] PT 與 PT_BM 版主不該為相同版主‧
時間: Wed Jan 26 22:17:58 2011
※ 引述《JasperAmos (阿摩司-任重道遠)》之銘言:
: ●申訴看版/版主:
: PT版與PT BM 目前的版主
: ●是否已與版主完成溝通:
: 無,因為主要是認為制度上不合理‧
: ●申訴理由:
: PT版主旨在開創打工者一個良好的工作選擇環境,而BM則是針對有爭議之判決進行裁判
: 但哪有警察自己當法官的道理?
: PT版主做的判決,有人有異議,到了BM進行申訴卻發現居然是同樣的一群人進行裁判?
: 這似乎有違背公共正義與保持公共行政中立之嫌‧
: 個人認為:
: PT版主日理萬基,單日動軋上百篇的文要看,就已經夠煩了,還身兼PT_BM版主,有怎能
: 立場中立,誠懇客觀呢? 因此最好的方式,個人建議更換PT或者PT_BM版主,或不能重複
: 擔任性質重疊之版主工作‧ 這樣才能保有行政中立的客觀審視要求‧
: 也才能"服人"‧
: 此外
: 上面我所提到的問題,是很明顯的,已經在PT_BM與本申訴版出現,如果本版組務,不
: 願重視此問題,那只會累積民怨,那也就跟網路世界外的政府一樣,一個官樣‧
: 不在乎民意‧
part-timeBM 板主要的功能為提供使用者提出檢舉,以利板主處理違規文章。
(如同 GossipPicket 板、HatePicket 板的功能),
故板主為 part-time 板之板主並無不妥,以便能處理違規案件。
若板主非為 part-time 之板主,將對 part-time 的板務未能提供較佳的輔助效果。
另外,part-timeBM 板亦提供 part-time 板之板務建議、現行板規釋義等功能。
對判決之申訴,為該板涵括之服務項目之一,僅著眼於此,亦大幅限縮該板之功能。
事實上,二級二審制,亦較僅交由小組長裁決來得客觀。
不服判決仍可上訴,另一位板主的判決亦可作為板主方的看法,
此部分亦不影響使用者申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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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