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you (===★方便您★===)
看板L_LifeJob
標題Fw: [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時間Sat Jul 21 08:19:55 2012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F_pcw5r ]
作者: EZyou (===★方便您★===)
標題: [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時間: Fri Jul 13 04:55:20 2012
事由:請教版主一下,勞基30+24+39板規二
1.本單位最高一天排班8小時不得超過
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第 30- 1 條 (工作時間變更原則)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
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四、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
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依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
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2.本單位不加班
第 24 條 (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3.本單位假日也不上班
第 39 條 (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假日工作工資加倍)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
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4.本單位只要求 每週至少24個小時 自由排班
請問和板規二何者相衝,謝謝指教。
證據: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排班,即日起,每週至少24個小時 (不接受短期打工)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103-133元/時
國定假日薪資:假日不上班......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不加班~請準時離開~也不要干擾其他人下班.......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10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4樓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圖書館書刊整理、資料搜尋彙整、簡易網頁編輯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04172089
公司負責人:林博文
公司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4樓
公司電話:02-27377649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
劣退
→聯絡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4樓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聯絡人:張小姐 (02-27377660)
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簡歷表至stmember@stpi.narl.org.tw。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NO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1. 工作內容:圖書館書刊整理、資料搜尋彙整、簡易網頁編輯
2. 時 薪:103-133元/時
3. 工作期間:即日起,每週至少24個小時 (不接受短期打工)
4. 工作要求:工作認真、細心、耐心、合群。
5. 適合對象:熟悉文書處理,或是有創意樂於接受挑戰者
6. 應徵方式: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簡歷表至stmember@stpi.narl.org.tw。
7. 截止日期:2012.07.20 前
聯絡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4樓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聯絡人:張小姐 (02-27377660)
◎通知:
→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N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N~邊受訓邊領錢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2012.07.20 前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PTT part-time 社團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pttparttime/ 歡迎加入
--
╔╦◢ ███╦◢███╦╦╦╦╦╦╦╦╦╦╦╦╦╦╦╦╦╦╦*╦◢█ █◣
╦╗
╠ ◢ ◤ ╬╬╬╬ ◢ ◤ Easy for you ~~~ http://www.ezyou.c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j u s t ~◥ 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編輯: EZyou 來自: 123.204.50.205 (07/10 03:55)
推 pttbechia:請問一下每日可排班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36.229.34.76 07/10 10:24
推 kissinwang:8點到18點 一天最多八小時 123.204.50.205 07/10 10:32
※ 刪除原因: (已被FECer刪除) <EZyou>勞基30+24+39板規二
※ Deleted by: FECer (36.233.165.206) 07/11/2012 10:28:20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勞基30+24+39 板規二)[北部] 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誠徴圖書館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Zyou (123.204.50.205), 時間: 07/13/2012 04:55:20
※ 編輯: EZyou 來自: 123.204.50.205 (07/13 05:00)
推 FECer:本板已說明要強制列出薪資 07/13 11:40
→ EZyou:您好,可是本公司不加班也國定假日也不上班,上面也標明 07/13 17:19
→ EZyou:對於這方面也無編列相關預算,請問要列什麼?? 07/13 17:20
→ EZyou:我們不可以承諾沒有的事情 這樣換我們違法!! 07/13 17: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Zyou (123.204.50.205), 時間: 07/21/2012 08: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