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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認定, 板主並未違反站規。 理由如下: 1.公布檢舉人身分不違反站規 首先, 關於檢舉人身分部分, 組務認為被公開並不違反站規。 依照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檢舉應公開檢舉, 站規裡並未規定板主有接受私下信件檢舉的義務。 甚至依照第十六條的規定, 站規裡的檢舉制度, 是要求檢舉人公開且具名的(除匿名檢舉板外)。 因此, 板主對於私下信的檢舉, 公開處理並公開回覆檢舉人, 就組務看來, 符合前述站規第十五、十六條之精神。 簡單的說, 前述站規第十六條要求, 使用者欲檢舉, 就得被知道身分。 因此此部分本案板主未違規。 但即使如此, 組務仍認為, 對於檢舉信的處理, 板主究竟是基於保護檢舉人而不公開檢舉人身分, 或是基於前述站規第十六條而公開檢舉人身分, 都可說有所本, 如何處理, 是板主權限, 由板主依個案判斷。 2.板主公開處理檢舉事項不違反站規 其次,關於公開檢舉信所檢舉之事項部分: 組務所認定的公開信件, 雖非要完整信件轉錄、全文不動才稱為公開信件, 但僅是板主對於檢舉事項的公開回覆, (也就是本檢舉案檢舉人的情況) 並不屬之。 如果不這麼解釋, 那麼對於檢舉信板主完全無法作業, 不處理被使用者批評管板怠惰, 處理則被批評違反站規。 舉例而言, A 寫信給板主, 檢舉 B 的某言論甲。 板主在處分 B 時, 即使避諱 A 之名稱, 但處理此案件時, 仍得要把甲言論引出並說明, 若僅因為 A 的信件內容有提及檢舉甲言論, 就認定板主處理是公開檢舉信, 那麼, 板主豈不是不管同意與不同意該檢舉事項, 無論是否水桶 B , 只要公開回覆就是違反站規? 那檢舉人寫信給板主檢舉有何實益? 豈不是逼得板主不能回覆同意或不同意檢舉? 尤其, 本案板主全文大多是對於他人疑似違規的情況作說明, 板主文章幾乎無檢舉人自行主觀創造之部分, 這怎麼能說是公布檢舉人之信件呢? 故此部分組務亦認定板主無違反站規之虞。 合前二點所述, 爰決定駁回本案檢舉人之檢舉。 以上。若對本案仍有疑義請至群組務板。 職場甘苦談組務 附錄: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本人私下去信檢舉有人疑似違反workinchina版規5.0 (#1AwHyj8p (WorkinChina)) 貳.01 : 此條人人有資格檢舉,但jesyeh版主未經檢舉人同意,公佈檢舉人身分,違反批踢踢實 : 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 規定如下: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故本人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壹-二-2規定(對於版主違規於組務版 : 提出檢舉),非申訴事件,故沒有寄信與版主溝通,請組務裁決,請求jesyeh版主於 : workinchina版發文公開道歉,文章簡附如下, : #1AwaS3r3 (WorkinChina) : 作者 jasyeh (不太冗的冗員) 看板 WorkinChina : 標題 [公告] 水桶&檢舉 : 時間 Fri Oct 30 09:53:04 2009 : ─────────────────────────────────────── : 噓 hateOnas:被噓是應該 OK 10/29 14:51 : 噓 hateOnas:我噓文的理由就是 被噓是應該 我照版規 10/29 19:21 : 被噓是應該的是指尚未進入中國工作者 : 版主是進入工作者,並不符合被噓條件 : 故,視為挑釁 : 送您水桶七天。水桶到期請來信解除。 : ============================================================================== : : 您的檢舉也一併處理如下 : 推 alenwei:有空還是多去你那個自嗨的Julia版po文吧~都要枯萎了~ 10/30 00:18 : 由於此推文在公告內,並不符合「01.禁止發表與大陸職場、生活無關的文章,若內容為 : 新聞,請說明與本版的關聯性,未附上說明者,版主將不告知刪除,如勸告後仍不聽勸者 : ,自第二篇起採劣退處理,並視為違規。 」所謂「文章」的定義。 : 所以並不適用此條文檢舉。 : 但希望alenwei版友在推噓文的時候可以友善對待新進尚未有自介的版友, : 若屢勸不聽將視為挑釁版主和違規。 : 再次強調,請勿挑戰版主群的好脾氣。 : jasyeh iwantrmb : 0910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8.76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218.161.38.76 (10/30 18:05)
hateOnas:了解了 以後會直接公開檢舉 10/31 00:53
bobobian:弄清楚之後再檢舉不遲,不過如果想當笑柄的話不在此限 10/31 21:33
hateOnas:^_^ 當某些人的笑柄也許也不錯吧 11/02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