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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現在Hometeach版碰到問題 : 問題是 :    :   1.版主將文章劣退後是否須經公告才有效力?     我的答案是「不需要」,至於原因,後面會詳述。    : 2.若問題1.的答案是肯定的,那版主過去未經公告的劣退是應全數撤回? : 還是補上公告即可? 下面文章恕刪。 關於這個問題,我先設定一個前提,也就是「水桶」和「劣退」是不同的 你所提出的站規第十一條,本條目自創立之初便沒有再更動過 然而劣退系統是 2004 年的產物,亦即,用本條站規來規範劣退並不恰當 劣退規範之大成應觀 #13eKiG_T (SYSOP) 站長 okcool 發表的 [公告] 劣文新規範 內中並無提到劣退是否應公告方得產生其效力 至於 #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內 「看板文章管理權」處只律定水桶處分準則,並無針對劣退提出規範 因此私以為「水桶」和「劣退」應當分開討論 而站規第十一條之規範對象,應當是以水桶為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62.81
ff7forever:感謝釋疑 12/0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