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f7forever:感謝釋疑 12/07 23:48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現在Hometeach版碰到問題
: 問題是
:
: 1.版主將文章劣退後是否須經公告才有效力?
我的答案是「不需要」,至於原因,後面會詳述。
: 2.若問題1.的答案是肯定的,那版主過去未經公告的劣退是應全數撤回?
: 還是補上公告即可?
下面文章恕刪。
關於這個問題,我先設定一個前提,也就是「水桶」和「劣退」是不同的
你所提出的站規第十一條,本條目自創立之初便沒有再更動過
然而劣退系統是 2004 年的產物,亦即,用本條站規來規範劣退並不恰當
劣退規範之大成應觀 #13eKiG_T (SYSOP) 站長 okcool 發表的 [公告] 劣文新規範
內中並無提到劣退是否應公告方得產生其效力
至於 #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內
「看板文章管理權」處只律定水桶處分準則,並無針對劣退提出規範
因此私以為「水桶」和「劣退」應當分開討論
而站規第十一條之規範對象,應當是以水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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