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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sg (你.已.經.死.了)》之銘言: : 想請教GM小組長此群組是否有規定版主在板規修正或者判決標準變動後 : "無需"公告讓板上使用者知情? : 會提出此問題是因為PT版近期公布一系列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及加註的規定, : 而版主們在沒有告知版眾的情況下私下決議增加特殊條款, 並在沒有公告之下 : 以代刊者身分張貼違規文章. 當然在版眾不知道的特殊條款保護下自然就變成 : 合乎規定的文章啦. : 跟版主溝通過後得到幾項回應 : 1.站規、組規還是板規都沒有說版主有義務告知(公告)版主變更衡量標準. : 2.這屬於影響不嚴重的版務更動,所以私下討論後就不公告給大家知道. : 3.把學術機關排除在外不算是版規而是版主衡量輕重的標準. : 3-1.因為版主覺得這不算板規,所以沒有宣導、公告、通知版眾. : 4.版主有先開會討論過,所以沒有任何問題. : 5.如果版眾覺得有必要,那版主只好公告拉. : 6.因為學術機關=公家機關所以不會賴皮(帳),可以放鬆規定. : 6-1.學術機關是指"公立學術機關" 私立不適用. : 想請問未來這類攸關使用者權益的隱形特殊條款沒公開出來 : 是否有版務執行上的瑕疵?? : 版主可以按照不在板規上的標準來進行判決,這怎麼看都很奇怪吧? 對於這種細微的衡量標準變更 我是覺得不需要到公告 板主群還是強制要求雇主須寫上該二項薪資的 學術單位在該案來說僅是指公立的教育單位 且該標準經討論試辦後因有稍加重板務上的執行 所以之後便取消這個方式 回歸到最初原始大家一視同人的標準來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20.155
korsg:不需要公告? 攸關版眾權益的東西你說不用就不用? 04/17 21:51
korsg:然後現在又私下協議改回原版是吧? 04/17 21:52
korsg:然後試辦在哪裡? 有宣導有執行過嗎? 還是拿來脫罪用的? 04/17 21:53
korsg:還細微的衡量標準勒,你在自己訂下的標準裡開個後門叫細微? 04/17 21:58
r1986119:一視同仁,卻只有板主知道?現在又說取消變一視同仁 04/17 22:00
r1986119:所以板主PO時就不用一視同仁我們看到有問題就變一視同仁 04/17 22:00
r1986119:而且說真的隱形板規只有板主知道,那裡給使用者方便了? 04/17 22:01
r1986119:一視同仁,那是不是有PO沒寫薪資的要劣文一下 04/17 22:05
r1986119:不然怎會是一視同仁的作法,就只是規避的解釋 04/17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