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rwc1987:覺得pt版主群把版自己板來限制一堆 導致有粥不能給 03/17 00:30
→ jrwc1987:要不要去求職都看大家自己的雪白眼睛 不合理的自然會被噓 03/17 00:30
→ jrwc1987:ptt本該屬於大家的資訊分享平台 卻變成了強制發文版 不解 03/17 00:32
推 smart1988:然後再接一次勞工局的公文嗎? 03/17 02:17
→ smart1988:而且針對板規的建議文在PTBM可說少數 究竟是甚麼時候的 03/17 02:20
→ smart1988:哪一篇文章希望更改板規卻遭到板主漠視呢? 03/17 02:20
→ crazyblack:都是老梗問題了現在竟然在問哪裡有問題 03/17 22:54
→ crazyblack:勞工局有規定版規不能PO十八禁的文嘛? 03/17 22:54
→ crazyblack:本版非十八禁看板所以不能PO 那位版十六歲的鄉民 03/17 22:55
→ crazyblack:不能打工卻可以看打工版這樣合理? 03/17 22:55
→ crazyblack:我只是舉其中一個例子 我明明就有建議過了 結果咧? 03/17 22:56
→ crazyblack:馬上就說回文視同跳針 都給你們講就好了阿 03/17 22:56
推 smart1988:請問哪裡不合理? 觀看徵才文和親身去打工是兩回事 03/17 23:37
→ smart1988:而且PTBM找不到你的建議文 你應該是推文或發文在PT版 03/17 23:40
→ smart1988:不循正確管道提出建議就是這當的作法嗎? 03/17 23:40
→ smart1988:說起來打工版為非十八禁看板 禁止十八禁文章乃屬正當 03/17 23:41
找不到我的建議文那表示是你們刪掉了
還好我有備份 科科
我不是推文 我也沒有不尋正確管道 我不懂我的作法哪裡不正當
請你提出來 可能是我的問題你們答不出來所以就刪掉了吧
別人多回幾篇馬上就說 跳針 離題 劣退 不回答 禁止回文
你也說看板跟親身去打工是兩馬子的事情
所謂的十八禁文章應該是指含有色情暴力等
不適合未滿十八歲之身心未健全者觀看
我想請問 觀看去彩券行賣彩券的文章哪裡會影響身心健康了?
觀看便利商店大夜班徵人文哪裡影響身心健康了
正當? 還真敢講欸
那未滿十六歲看打工文看一看突然哪跟筋不對跑去應徵打工PT版也要負責?
推 smart1988:那就不是我們能管的了 我們只做能力所及範圍內的事 03/18 07:56
那有什麼是你們能管的?
→ smart1988:全面禁止及全面開放是無意義的 而十八禁並非狹隘的情色 03/18 07:57
你們現在不就是在做無意義的全面禁止?
→ smart1988:暴力 而是由政府所認定之未滿十八歲不得接觸之工作或物 03/18 07:58
→ smart1988:品 例如酒促 03/18 08:00
→ smart1988:再者彩卷行會被刪除一直都不是影響身心健康 而是十八禁 03/18 08:01
→ smart1988:身心健康是1-4 十八禁是1-1 我想你可能弄錯了吧? 03/18 08:01
根本就是你沒搞清楚我的重點吧
我的重點是 為什麼十八禁不可以PO 因為PT非十八禁看板這個理由太牽強
要不要乾脆整個PTT廢掉算了 而且出生年份改一下
十八禁的版就看的到了 你才弄錯了吧
→ smart1988:不過爭論下去是無意義的 你講的東西版主群老早討論過 03/18 08:01
→ smart1988:在不使PT再度受到勞工局關切的前提下 我們是不會為了提 03/18 08:02
→ smart1988:供使用者方便而冒險的 以上 03/18 08:02
所以說 PT板根本就是版主群的版阿
版主群最偉大 版主群最辛苦 訂版規都不用跟鄉民討論的
別的版都有 就PT最偉大
再者 勞工局的來函明明就是針對性別 也就是就服五
跟十八禁的關係在哪裡?
打臉也要打準一點好嗎
※ 編輯: crazyblack 來自: 123.204.172.209 (03/19 00:47)
推 r1986119:有爭議的未滿十八歲能否工作的場所,就詢問一下勞工局 03/19 01:00
→ r1986119:勞工局如果說可以,那就可以,那這個十八禁的問題就變成 03/19 01:01
→ r1986119:這是求職及徵人的管道,如果法規上的問題那就詢問官方吧 03/19 01:03
→ r1986119:不然兩邊這樣談,其實也不一定能討論出結果 03/19 01:04
能不能曜談了才知道
推 smart1988:沒什麼好講的阿(攤手) 我文內又沒提到來函的是因為十八 03/19 10:59
又來了又來了 就擺明了不想跟版眾討論阿
小組長曜不要出來主持一下公道
來函原因和我文章所提原因無關 那你提幹嘛?
→ smart1988:禁(遠望) 反正現在我們要盡一切努力避免PT板再被盯上 03/19 11:00
最好是你開放便利商店大夜班 彩券行工讀生
會被勞工局釘上 我快笑死了
之前跨年一堆人生超過十二點工讀生
這也是十八禁的工作 板主就沒有抓
一定要版友檢舉才抓 不想拿出來講硬要我提就對了
我看你還有什麼理由 發一篇文跟版友討論版規板主是會死就是了?
→ rabbitdo:你不知道PT板一向都是板主說了算嗎(笑) 03/20 08:31
就句話是我第一個推的噢!
※ 編輯: crazyblack 來自: 218.160.179.39 (03/21 01:12)
推 r1986119:所以我才說直接詢問勞工局,勞工局說可以那就可以啊 03/21 20:22
→ r1986119:反正版主不也說怕惹事嘛,那就直接問上級機關不是比較快 03/21 20:23
推 u1401631:你不常喝茶 所以你是被排除在外的人 03/22 10:41
→ u1401631:PT跟Job就有很好的共識 PT不能PO的 通通上Job就對了 03/22 10:42
→ u1401631:弄的Job版跟個四不像一樣 還留一個不當板主就會死的人在 03/22 10:42
→ u1401631:那邊自我感覺極度良好 03/22 10:42
→ u1401631:話說Job也是版主說了算 公投投完再說我們照原本方式來 03/22 10:43
→ u1401631:真的是喝茶時學了不少好招數呢 03/22 10:44
→ bbbing:這篇到底想講什麼.... 03/23 11:36
我才不懂你想講什麼咧 看清楚再推文很難嗎?
歸納重點再推文很難嗎?
※ 編輯: crazyblack 來自: 218.160.178.107 (03/23 12:36)
→ bbbing:那你這篇這重點歸納在哪? 03/23 17:50
→ bbbing:可以直述的句子,為什麼偏要用激問句? 03/23 17:51
你家住海邊噢 就算我今天要用祈使句 造樣造句 你也管不著好嘛
你看文我還要幫你歸納重點噢
你沒學過歸納法嘛?
推 korsg:第一天上pt版啊? 之前彩券行事件打哈哈就過去了 03/24 16:35
※ 編輯: crazyblack 來自: 218.160.177.221 (03/25 17:05)
→ bbbing:所以你故意不整理結論想考驗小組長是嗎( '3') 03/26 17:22
推 michaelliu:早之如此 某人當初何必政治都爭把錢賺弄下來呢 (笑) 03/27 17:55
→ michaelliu: 知 03/27 18:01
→ michaelliu:早之如此 某人當初何必政治鬥爭把前版主弄下來呢 (笑) 03/27 18:01
→ michaelliu: 打錯真多字(汗~) 03/27 18:02
推 CN091118:樓上猛錯字XD 推討論版規~ 還有劣文應該更加嚴謹... 03/30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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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標題: [轉錄]Re: [討論] PT版的問題
時間: Wed Mar 23 09:27:38 2011
※ [本文轉錄自 kuo1102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討論] PT版的問題
時間: Wed Mar 23 01:02:28 2011
※ 引述《smart1988 (蒼穹)》之銘言:
: 有任何建議或想討論的可於PTBM提出
: 除了提出認為不合理之處與理由外
: 也請提出改善方法讓板主知道你們想朝哪方面改進
: 而不是單方面質疑不合理
: 至於較為敏感之十八禁、藥物試驗等工作因配合政府勞工局之要求
: 未免於板上再次紛亂,並在最大限度內達成工作多元化
: 除了聽取PTBM上之建議做小幅度修正外
: 沒意外的話板主群將維持現行制度繼續管理
: 另外我認為說板主群完全不聽從意見,完全自己做自己的
: 是不確實且嚴厲的指控,最明顯的例子便是 #1DVTQ-Mn、#1DVvVxI9
: [問題] 代上課不行 代旁聽可以?
: 因顧全到確實代旁聽可能成為新的漏洞,因而列入板規二加以禁止
: 這就代表有人提出疑問或建議,板主群都會開會討論
: 當然禁與不禁是把雙面刃
: 全面禁止就會顯得沒什麼工作,這就違反了當初開板初衷
: 全面開放又會像以前那樣,收到勞公局公文,整個板宛如戰場般地斷壁殘垣
: 這中間如何拿捏不是一兩個人三言兩語就能解決的
: 目前兩位板主管理板的核心目標便是「平安、順遂」
: 只要有可能再度受到勞工局關切之議題,都將以政府法令為主
: 在容許範圍內做最小限度禁止,以及最大限度開放
: 但這把名為限度的尺,將存於板主群的心中與會議中。
: 本篇文章發出後結案,若有其他議題請另開新篇,否則以板規處分。
說白了就是 "浮動標準"
代上課不簽到不點名有沒有違法?? 理論上沒有.
但因為 "與學位學分有關. 違反學術倫理" 所以禁止.
違反倫理有沒有違法?? 說是以法律為標準. 那搞一個 "學術倫理" 又是怎麼回事??
限制服裝有沒有違法?? 主管機關說似乎沒有. 所以可以通過.
限制身高有沒有違法?? 華航的空姐案好像被裁罰了.
( 新聞沒再追有沒有打訴願或行政訴訟. 所以應該是罰了 )
可是版上還是有徵 MODEL 限制身高的. 有沒有違法?? 版主說了算.
發出後結案. 不准再對版主群有任何質疑. 不然板規處分.
明明就有法律上的疑義. 道德上的模糊. 不敢回答. 不敢面對. 拿板規來當令箭.
代旁聽有問題. 代錄音呢?? 代聽講座呢?? 錄音有沒有著作權問題??
( 誰知道你代錄音後拿出去做什麼??
誰知道你去代聽講座有沒有事先報名要代簽到?? )
警察也不是每個紅燈左轉的都抓. 但萬一不抓. 警察被反搜證了. 就有刑法瀆職的問題.
行政處分至少免不了.
有漏洞掀出來了. 要不要面對??
目前看到的. 是限制服裝這件事因為主管機關說 "除非他明白限制性別" 才違法.
至少正常來說. 男生穿女裝在職場上是違反職場倫理的.
( 男生穿女裝不違法. 不過不一定. 萬一出現在女廁就可能被告性騷擾.
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
違反法令或違反倫理. 麻煩請清楚界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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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9.249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109.249 (03/23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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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5.11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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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討論] part-timeBM 幹什麼用的?
時間: Wed Mar 23 09:32:26 2011
針對版規不同意見的使用者. 文章說砍就砍.
乾脆說版是你家開的就好了.
別人的意見裝作沒看見也就算了.
版上的問題根本不敢面對. 文章砍掉裝作沒事.
這麼管版. 版上違法的廣告不砍.
下次不要跟版主檢舉. 直接去勞工局檢舉就好了.
麻煩小組長告知一下版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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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115.181
推 smart1988:前一篇回文已告知結案不可回文。 03/23 14:49
噓 u1401631:PT版主請你閉嘴 03/24 09:26
噓 rabbitdo:純噓板主 03/25 12:38
噓 michaelliu:俗話說 沒那個屁股 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03/27 17:57
推 xslay:推你 板主一句結案就結束了? 04/13 23:47
推 r1986119:一言堂啊!.... 04/1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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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討論] PT 版限制身高不違法..原來如此
時間: Wed Mar 23 09:39:36 2011
就業服務法明訂的就業歧視法令.
原來可以限制身高.性別.年齡.
版主的標準為浮動標準.
在 part-timeBM 上的文章也說砍就砍
早說嘛. 請勞工局去處理就好了.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100618100530
徵空姐「限高」 華航遭北市罰30萬
記者:華舜嘉 林志偉 攝影:黃智忠 台北-桃園 報導
空服員行業許多人趨之若鶩,不過,小心限制多多,像是華航就要求身高得要超過
160公分,就算華航事後改變身高限制方式,不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仍然認為,華航
違反就業公平法、有就業歧視的嫌疑,因此開罰30萬!記者實地了解後發現,其實每
家航空公司都有身高限制,不過2007年就業公平法通過之後就取消身高限制,因此
華航反應比較慢,才會被勞工局盯上。
http://www.esctcg.gov.tw/ct.asp?xItem=1183677&ctNode=18876&mp=116041
徵才廣告限身高性別涉就業歧視,如經評議成立北市勞工局將開罰30-150萬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0-05-18
工作權乃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就業服務法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於第5條
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
、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是就業歧視係指雇
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該項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受僱與否或其他
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有不公平且不合理之情事,即可認定為雇主對
求職人或勞工有歧視行為。招募徵才廣告如登刊限「男」限「女」限「身高」條件等
字眼,限「男」限「女」涉及「性別歧視」,而限「身高」則屬「容貌歧視」,雇主
如未能舉證或舉證不足以證明該項工作性質與上開條件有實質關聯,依得同法第65條
第1項規定應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1DV0ta6u (part-time) [ptt.cc] [多區] 徵4月彩妝造型發表會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擔任彩妝造型發表會Model。
希望條件 : 167cm以上、身材佳有自信、最好有台步經驗。
#1DY0tAHF (part-time) [ptt.cc] [南部] 台南市 網拍model
補充事宜
◎其他:
→ 男性model 身高172~182 中等身材
乾淨整齊即可
視覺年齡18~25
請來信正面全身及半身照至mukhametun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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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115.181
→ bbbing:所以你現在是想要在組務板討論板務問題? 03/23 11:38
推 kissinwang:就直接檢舉阿~~反正也只是通知台大而已 03/23 12:55
→ rabbitdo:然後最後PT板關掉 皆大歡喜 03/25 12:38
噓 ipiscrh:PT或者PTT關一關算了,省的一堆人來煩 03/26 07:12
→ korsg:超商賣菸酒的事情版主都龜起來不理了...的確是關掉算啦 03/27 02:40
→ michaelliu:2F辛苦了XDDD 不過通知完其實也是河蟹就是了 = = 03/27 17:58
→ michaelliu:勞工局表示:檢舉之文章已刪除(所以不查XD) 03/27 17:59
→ michaelliu:換句話說 刪了文就可以當作沒犯過法嚕~~~ 03/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