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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起因於我請一個朋友在某版幫忙po文, 但我少看一條格式版規,於是我朋友被水桶了。 但我納悶的是?無惡意少量違反其中一條"格式" ,真的有嚴重到要水桶? 在我認知裡,較嚴重 的懲罰應該針對有惡意企圖的行為,只是一條 格式沒遵守到,刪文就已經達到懲罰的目的了 ,真的有到水桶的必要?而且看到90%以上內容 都是遵守版規也知道這不是故意的,比例原則 在這種"違反一條特定格式就水桶"的版規裡似 乎看不到。 "違反一條特定格式就水桶"的版規,我覺得很 有檢討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9.115
GauYi:硬體版? 10/06 00:09
vvbird:如果是大板, 當每個人都只差一點點, 對板主來說, 10/06 00:47
vvbird:負擔可能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10/06 00:48
vvbird:除非有人願意承擔, 否則, 很多時候, 是不得已之惡 10/06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