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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你好,新年快樂。 先向你抱歉,之前因不熟組務之規定而讓你造成困擾, 但對一項組規覺得有不合理的地方。 我認為最具爭議的應該是「板主十天內處理版務」這項, 你們說板友申訴前必須先信件溝通, 若72小時未獲板主回應就可以申訴。 我很好奇,既然對板主只要求十天內處理版務即可, 那又為何要求板主三天內就要回覆板友信件? 這會讓人認為板主回覆信件對比於處理版務是更重要的事情, 然而身為板主,本身不就應該是宜以處理版務為優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