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wantRMB:新手上路,未來還請多指教。 06/09 22:08
推 longbow2:資格審核中。 06/09 22:31
推 longbow2:經板主來信,並請站方重審資料。 iwantRMB 通過審核, 06/18 22:07
推 longbow2:予以任命。 06/1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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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Wed Jun 10 01:32:53 2009
回覆如下,
懇請閱讀後配合實施。
1.
組務請站方協助查詢新任板主資料時,
(主要目的是調查是否管理超過三個板)
站方通知組務,
iwantRMB 未管理超過三個板,
但,
註冊資料明顯不實。
請 iwantRMB 更新正確的註冊資料,
以符合批踢踢使用者條款的註冊義務。
過去本小組曾因類似情事損失一位優秀的板主,
( CIVIL 板板主 SIXERS )
多次設法詢問皆無法挽回,
為免憾事再度發生,
還請 iwantRMB 配合。
2.
目前貴板板規 3.0 經過多方討論後定稿,
組務初步閱讀後覺得沒有明顯問題,
予以尊重,
並期盼貴板板務運作順利。
但選舉期間 iwantRMB 曾提出政見:
14.有自介者劣文達噓文X2,劣退並水桶7天;
無自介者劣文達噓文X2,劣退並永久水桶。
組務認為,
似乎有考慮的空間。
一則水桶七天與永久水桶的落差實在過大,
二則噓文數量常常未能反映該文章的違規情事,
若以系統設定,可輕易在短時間內達到噓文X2,
板主其實來不及鎖文。
三則噓文聊天有時並非針對該文的喜惡,
卻短時間內會超過噓文X2。
組務希望未來板主在將使用者停權水桶時,
以板主身分,依文章內文,客觀判斷停權水桶的期間。
板友的意見為參考,
但不應以噓文數量來決定水桶期間。
是否水桶、水桶多久?
是板主的權限,由板主依板規及文章內容認定,
否則漏洞實在很大。
組務希望新任板主多多考慮。
3.
iwantRMB 使用者於更新註冊資料,
並閱讀組務的第 2.點意見後,
請通知組務。
(回文、推文、信件皆可)
組務將再度申請站方審查,
若資格符合即會請新任板主上任。
以上。
職場甘苦談組務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1.187
→ neoikki:我尊重組務看法,小組長辛苦了。 06/10 11:33
推 capik:噓文計算可以規定一人一文只能噓一次,就能反映實際版友意見 06/10 11:44
→ capik:如果是一人在同一文只能噓一次,還被XX,那就真的引起眾怒了 06/10 11:45
→ capik:這樣水桶應該就明正言順. 06/10 11:45
推 YTDoctor:所以c大是覺得用輿論來管版是可行的? 06/10 12:00
→ YTDoctor:我以為即便是被噓到xx激起眾怒 內容合理 言之有物 並未違 06/10 12:01
→ YTDoctor:反版規的情況下 實不宜因群眾暴力而制裁發文板友 06/10 12:02
推 qibusini:想請教一下,如果新版主的競選政見(包括對版面的管理原 06/10 22:49
→ qibusini:則)和現行版規不同,應該還是以現行版規為準吧? 06/10 22:49
推 mulkcs:不一定吧 因為版主有制定版規的權利 06/10 23:04
推 hateOnas:我想請問neoikki有沒有辦理交接? 06/11 01:54
→ hateOnas:通常新增版主會寫原版主是否辭職?不過這裡沒看到 06/11 01:55
→ neoikki:交接的時間與方式有公佈在我們版上 06/11 10:25
推 capik:雖然別的版的版規拿來這邊講不適合,但home-sale就是這樣 06/11 23:31
→ capik:噓文達X2以上予以劣退,並予以水桶一個月....一IP只能一次噓 06/11 23:31
→ capik:這是他版這樣執行的先例,所以並不是創舉,也並無不可 06/11 23:32
→ capik:如果言之有物,內容合理,我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會被噓到XX 06/11 23:33
推 hateOnas:home-sale也是有自介跟沒自介的永久水桶跟七天嗎??? 06/11 23:47
推 capik:請問樓上的兩篇文章是那個看板的? 06/12 00:00
→ capik:沒自介被噓文到XX,那就是鬧版了~永久水桶並無不妥 06/12 00:02
→ capik:有自介被噓文到XX,應該是一時秀豆,給7天水桶警告也恰當 06/12 00:03
→ capik:至少有自介就表示有參與該版討論的誠意了...不會射後不離 06/12 00:03
→ capik:兩者差別是很大的。 06/12 00:04
推 capik:一篇文章若是言之無物、內容合理還被噓爆 到 XX 06/12 00:06
→ capik:應該就是那篇文章的言論跟該版版風不合 06/12 00:06
→ capik:不然就是該文作者得罪太多人,遭致眾怒,才會這樣。 06/12 00:07
推 mulkcs:我真的覺得home-sale的作法不當 06/12 00:23
→ mulkcs:我真的覺得home-sale的作法不適當 06/12 00:23
推 capik:當一個社會或是一個無型的團體形成特有文化 06/12 00:42
→ capik:而他人覺得不當時,是群體要配合個人?還是個人要融入大眾? 06/12 00:43
→ capik:我想這是小m應該思考的問題。 06/12 00:43
推 mulkcs:我不知道你的問題有沒有基本人權的前提在,或許基本人權太 06/12 00:48
推 capik:我是不知道小m有沒有在home-sale出沒,如果沒有就下定論 06/12 00:48
→ capik:認為他們這樣做法不當~~那未免太過武斷。 06/12 00:48
→ mulkcs:大,基本的言論發言權就夠了。如果有的話,保障基本發言權 06/12 00:48
→ capik:基本人權? 不知道羅蘭夫人說的:自由,多少罪惡假汝而行 06/12 00:49
→ mulkcs:不正是基本要則,若沒其他理由,單單以旁人的決定而限制, 06/12 00:49
→ capik:這句話表示的意涵是什麼? 06/12 00:49
→ mulkcs:他人的發言權是否不當? 06/12 00:49
→ capik:不正是一個人的自由,以不能干涉他人之自由為前提嗎? 06/12 00:49
→ capik:如果社會群體都講求個人,以個人人權為第一要務~應該會崩解 06/12 00:50
→ capik:也就是個人~社會群體,兩者之間的拔河問題 06/12 00:51
推 mulkcs:我不知道你會崩解的結論何來?不過基本上我們的法制還是朝 06/12 00:51
→ capik:是要群體運作順暢,社會和諧,還是要個人至上? 06/12 00:51
→ mulkcs:向保障基本人權的。另外我覺得羅蘭夫人那段話太空泛 06/12 00:52
→ mulkcs:不適合拿來論述。 06/12 00:52
→ capik:我想這是能夠思考的。 06/12 00:52
→ capik:法治保障人權沒錯~但也保障整體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的 06/12 00:52
→ mulkcs:是否個人至上是可以討論的,但是以投票來限制其他人的權利 06/12 00:53
→ capik:同樣的~PTT保障人權沒錯,但也是以各版最大利益為前提的 06/12 00:53
推 YTDoctor:所以真的不需要板規了 讓輿論掌刑即可 06/12 00:53
→ mulkcs:這連"維持群體利益與個人至上與否"的蹺蹺板都無關係 06/12 00:53
→ YTDoctor:眾人皆曰可殺 則殺之 06/12 00:54
→ capik:投票表現的就是各版的最大利益實體化。 並無不妥 06/12 00:54
→ YTDoctor:舉個例子來說 敝板(medstudent) 最近為了外國籍醫學生鬧 06/12 00:55
→ capik:YTDoctor的問題很好,不過那是古代....現代人會盲從嗎? 06/12 00:55
→ YTDoctor:得沸沸揚揚? 難道一個外國醫學生(對於敝板乃是少數) 06/12 00:55
→ YTDoctor:一發文我就可以浸她水桶嗎? 06/12 00:55
推 hateOnas:capik這個立論的意思是說. 黑道(群體)要配合百姓(個人)? 06/12 00:56
→ YTDoctor:又如許多5566為代號的ID 往往也因多數群眾暴力 06/12 00:56
推 mulkcs:這牽扯到什麼叫最大利益,如果最大利益是存在的,那少數的 06/12 00:56
→ YTDoctor:以人廢言 也是屢見不鮮 06/12 00:56
→ hateOnas:還是要百姓(個人)配合黑道(群體)? 06/12 00:56
→ mulkcs:奴隸為何不可以存在?那是否要對弱勢族群趕盡殺絕? 06/12 00:56
→ mulkcs:我覺得用最大利益來解釋漏洞太大。 06/12 00:57
→ hateOnas:我一直覺得貴版的思考價值有嚴重偏差...可惜... 06/12 00:58
推 capik:最好是有偏差。 06/12 00:59
→ capik:YTDoctor隨便就想浸人水桶?他有引起眾怒嗎? 06/12 00:59
推 YTDoctor:當然有ˊˋ 06/12 01:00
→ capik:有版上共同意識要浸他水桶嗎? 06/12 01:00
→ capik:如果有,妳的版規也有這樣規定,那就動手阿。客氣什麼? 06/12 01:00
→ capik:問題是你的遊戲規則要事先講清楚。就OK了 06/12 01:01
→ YTDoctor:這跟版上共同意識什麼關係呢? 版眾噓文表達反對意見 06/12 01:01
推 mulkcs:問題就出在這種版規不恰當 所以不會出現阿 囧 06/12 01:01
→ YTDoctor:然而外國籍醫學生的言論自由 為什麼不應該保障? 06/12 01:01
→ capik:民主為何是少數服從多數?民主真的好嗎? 06/12 01:02
→ YTDoctor:他在合乎規定的情況下發文 只是因為是小眾 難道就該死? 06/12 01:02
→ capik:民主..是現代很多學者所批評詬病的,但還是最普遍使用的體制 06/12 01:02
→ YTDoctor: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少數服從多數的 國中公民有教Q_Q 06/12 01:02
→ mulkcs:capik別亂做"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推論",好嗎? 06/12 01:03
→ capik:合乎情況,是小眾~沒有人說他該死~~妳又為何要他死? 06/12 01:03
→ mulkcs:是服從多數與尊重少數。 06/12 01:04
→ YTDoctor:喔 我是就你的論述 因為往往小眾會被噓到X 可是並沒有違 06/12 01:04
→ capik:但是一旦引起眾怒~廣大群眾噓爆他~~在妳版規又有規定 06/12 01:04
→ YTDoctor:規 因此我必須保障他的言論自由 06/12 01:04
→ capik:那就怪他不長眼了。 06/12 01:04
→ YTDoctor:所以現在想要討論的問題就是 這是不是一種群眾暴力呢? 06/12 01:04
→ mulkcs:我想capik可能認為被噓就得摸鼻子吧 XD 06/12 01:05
→ capik:妳這言論有落差~~小眾往往會被噓到X.....其他人都亂噓? 06/12 01:05
→ capik:毫無理由亂噓?應該不是吧.... 06/12 01:05
→ YTDoctor:敝板或許太小 不能夠當做一個標準 06/12 01:06
→ YTDoctor:左轉八卦板 搜尋噓到XX的文章 試試看 06/12 01:06
→ capik:要不要討論群體暴力~可以問目前掌管一切的站長~裘大 06/12 01:06
→ mulkcs:不管是不是毫無理由亂噓,只要有可能無理由亂噓,對於基本 06/12 01:06
→ capik:他不會告訴你,但是他們的作法就表達:是! 06/12 01:06
→ mulkcs:發言權,我們都要避免這種情況吧。必須謹慎已對阿。 06/12 01:06
→ mulkcs:你也說了,難道沒理由亂噓?所以你也認同要噓要有理由吧 06/12 01:07
→ capik:各版屬性不同~大板小板屬性也不同~無須硬套 06/12 01:07
→ mulkcs:所以把焦點拉在"理由"不是更恰當嗎?而不是單純的票數。 06/12 01:07
→ YTDoctor:我只是想舉個例子讓您看看 表示說 噓文並不代表都言之有 06/12 01:08
→ capik:八卦~是目前最大板~~跟人數100以下的小板完全不同屬性 06/12 01:08
→ YTDoctor:物 被噓到X的文章也未必該死 06/12 01:08
→ capik:那當然,誰會不知道呢? 06/12 01:08
→ YTDoctor:原來大板和小板的使用者人權不同(筆記) 06/12 01:08
→ YTDoctor:對 所以如果只用噓到X就桶 是極為不洽當的 06/12 01:09
→ mulkcs:不是屬性的問題,而是你既然都知道判罰要有理由,理由才是 06/12 01:09
→ capik:但小板有這樣的規則~事先約定的遊戲規則~並無不妥。 06/12 01:09
→ mulkcs:重點,怎麼又要拿推噓文數來做判罰呢? 06/12 01:09
→ capik:簡單一句,台灣並非完全法治社會,PTT更不可能完全法治 06/12 01:10
→ capik:所以事在人為。 06/12 01:10
→ mulkcs:本來就不存在事先約定的遊戲規則阿。 XD 06/12 01:10
推 YTDoctor:簡而言之 是否評定一個使用者是否適合在某板發言 06/12 01:11
→ capik:有辦法拿到行政權~才有做決定的空間,主導的空間。 06/12 01:11
→ YTDoctor:乃是版主的權利 即便是我覺得您所持的理由再荒謬 06/12 01:11
→ YTDoctor:我也沒辦法去改變你們板的生態 06/12 01:11
→ capik:其他小眾~是否受到尊重~~沒人有辦法給答案。 06/12 01:11
→ mulkcs:我不知道capik對於台灣的社會運動的看法如何? 06/12 01:11
→ YTDoctor:至於貴版的版眾是幸還是不幸 這就個人心中自有定論了 06/12 01:12
→ capik:對的~謝謝指教。 該版的生態會自我演化,外力干涉未必有用 06/12 01:12
→ mulkcs:因為你很強調"事先約定",與"行政權""主導權" 06/12 01:12
→ mulkcs:剛好社會運動經常批判的就是這些 06/12 01:13
→ capik:如同妳的版也是這樣演化過來的,最後產生你版上的文化的。 06/12 01:13
→ YTDoctor:恩 等c板友拿到立法司法兼行政權於一身的版主的時候 06/12 01:13
→ YTDoctor:自訂定您的規則 只是版主既然是在上位者 且權力遠比 06/12 01:14
→ YTDoctor:一般板友為大 處事更是不得不小心才是 06/12 01:14
→ capik:在同理心中,他版的文化演變,應該就由他版版眾共同承受 06/12 01:14
→ capik:其實講歸這樣講,一旦擁有行政權~難道就會亂做? 06/12 01:15
→ capik:又不是小孩子,還是會有心中的一把尺的。 06/12 01:15
→ capik:如同現在強力干涉你們版要如何..如何..改變..........行嗎? 06/12 01:16
→ capik:而妳當版主以來也知道在高位者跟平民的差異,不對等。 06/12 01:17
→ YTDoctor:敝板板規文末有寫 如對板規有意見 歡迎寄信給版主 06/12 01:17
→ YTDoctor:我們版供們會討論 如果遇上重大改變 或許會參考使用者 06/12 01:18
→ YTDoctor:意見 至於什麼較強力干涉? 這我就不懂了 06/12 01:18
→ capik:當然此版也是會有同樣的反省的,因此無須考慮太多。 06/12 01:18
→ capik:你們版會討論版規,本版也會的,單看版規改過多少次就知道 06/12 01:19
→ capik:版友有意見也是可以跟版主溝通的。 06/12 01:19
推 mulkcs:之前不合理的制度被改掉,現在又要改回來了 囧 06/12 01:19
→ capik:改回來?不見得~別那麼快下定論。 06/12 01:21
→ mulkcs:在我看來是退步 不是進步阿 06/12 01:21
推 YTDoctor:本版隸屬於LifeJob 因此板規的設定會參考小組長的意見 06/12 01:21
→ YTDoctor:謝謝指教 06/12 01:21
→ mulkcs:依照政見14來看是這樣 到現在i候選還沒出來說明 06/12 01:21
→ capik:本次選舉,並非交接,舊版主仍在,版規當然在。 06/12 01:21
→ mulkcs:i當選人才對 06/12 01:22
→ capik:新任版主必須跟舊版主有默契才能改成新版規。 06/12 01:22
→ YTDoctor:依造敝人對該文第二點的了解 小組長似乎認為以噓文判定 06/12 01:22
→ YTDoctor:水桶 仍有待商榷 06/12 01:23
→ mulkcs:不過i當選人還沒有出來說明政見14 而政見14依然有變成版規 06/12 01:23
→ mulkcs:的可能性阿 06/12 01:23
→ capik:你們版會參考小組長意見,本版也是阿~舊版主就是因此改很多 06/12 01:23
推 hateOnas:講了這麼多 新版主沒來發言.... 沒來修正政見... 06/12 01:23
→ capik:i候選人,資格審核都還沒通過~他的政見~也要舊版主同意 06/12 01:23
→ YTDoctor:科科 那c板友 請仔細閱讀第二點喔 Q_Q 06/12 01:24
→ capik:所以想太多。 06/12 01:24
→ mulkcs:當初i當選人提政見說歡迎小組長詢問 結果遲遲不見回答 06/12 01:24
→ capik:第二點,請新版主正式上任後再回答修正即可。 06/12 01:24
→ hateOnas:我一直以為 N版主選完就離職交接了... 06/12 01:24
→ mulkcs:嗯 就等著新版主回答吧 06/12 01:25
→ capik:除非他頒佈的版規違反小組長意思再來評斷,不然不用急著 06/12 01:25
→ capik:下定論。(畢竟還有舊版主) 06/12 01:26
→ mulkcs:總不能版規定了才出聲吧,這樣一定被說人家都訂了才在放馬 06/12 01:26
→ capik:即便新版主真的頒佈違反小組長意思的版規,也還能討論推翻 06/12 01:27
→ mulkcs:後炮 06/12 01:27
推 hateOnas:現任版主需於投票結果發布後兩日內至組務版請辭<--3.0 06/12 01:27
→ YTDoctor:我還以為政見是當選以後要做的事情Q_Q 06/12 01:27
→ capik:現在八字還沒一撇~討論實在沒什麼實質意義 06/12 01:27
→ capik:倒是流於口水戰居多。 06/12 01:27
→ capik:就說事在人為了~~政見要做~但還是有討論空間 06/12 01:28
推 mulkcs:阿現在不就在討論@@ 06/12 01:28
→ capik:又不是死板版的做。 06/12 01:28
→ capik:沒錯阿~是討論阿~不過妳找錯對象了 06/12 01:29
→ capik:應該找新版主書信討論。 06/12 01:29
→ mulkcs:我沒找錯阿 之前i當選人提政見我就討論一次 結果他避而不答 06/12 01:29
→ capik:會更有效率。更直接。 06/12 01:29
→ mulkcs:說要等到小組問,現在看起來要等到i版友變成新版主才會回答 06/12 01:30
→ mulkcs:了 06/12 01:30
→ mulkcs:而且這篇先討論的明明就是你 囧rz 06/12 01:30
→ capik:他明明就有回答你的問題,我總覺得溝通有落差。 06/12 01:30
→ mulkcs:他的回答是說 等小組長詢問阿 這樣的回答也算回答嗎? 06/12 01:31
→ capik:我討論~但我沒什麼訴求~~~跟你有什麼訴求不同 06/12 01:31
→ capik:妳有訴求在這邊討論,我只是告訴你直接寫信討論更有效率 06/12 01:31
→ mulkcs:嗯 那我不做沒效率的事了 一點半了 準備睡了 你也晚安阿 XD 06/12 01:33
推 capik:聰明,小 m 晚安。 (我覺得現在就能跟你溝通了) 06/12 01:34
→ mulkcs:XD 06/12 01:34
推 hateOnas:跑~~~ 06/12 21:12
> -------------------------------------------------------------------------- <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61.230.5.149 (01/10 01:13)
> -------------------------------------------------------------------------- <
作者: capik (capik)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Fri Jun 12 01:54:41 2009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引述《neoikki (Neoikki)》之銘言:
: : 組長您好,WorkinChina近日舉行投票選出一位新任版主,目前結果已經公佈,因此在此
: : 提出新增版主申請,煩請組長審核。
: : 新增版主人員:iwantRMB
: : 《ID暱稱》iwantRMB (小白) 《經濟狀況》普通
: : 《上站次數》833次 《文章篇數》238篇 (優:12/劣:0)
: : 《註冊日期》03/05/2008 10:26:29 Wed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 《上次上站》06/09/2009 19:52:35 Tue 《上次故鄉》218.1.221.214
: :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1 敗 0 和
: :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 稍後會通知該版友至此報到。麻煩您了!
: : By Neoikki
: : 2009.06.09
: 請Neoikki 依據自己所定草案 兩日內請辭
: #1A5YrPy0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重新開啟版主選舉
這一篇文章完全沒有提到請辭兩個字耶。
: 版主徵選方式會按照目前新版規草案的進行。
: #1A3OjM-Q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鄉民守則 3.0 (草
: ---- WorkinChina版主選舉 ----
: 現任版主需於投票結果發布後兩日內至組務版請辭並告知票選結果;新任版主需於當選後
: 五日之內至組務報到上任。
這一篇文章是草案吧。
妳都知道那兩個字叫 草案了,當然是新版規要頒佈之前,
要大家先討論,經過討論才會有定稿的產生。
很不湊巧的 #1AAeuo0q (WorkinChina)
●10155 m 6/06 neoikki □ [公告] 鄉民守則 3.0 <<定稿>>
這一篇定稿中,經過大家討論後的意見,是舊版主不需要請辭,變成只是徵一個版主
來幫忙,共同管版而已。
~~~~~~~~~~~~~~~~~~~~~~~~~~~
有參與一個版的討論的人,應該不會不知道該版文化,而採用這種抹黑的方式意圖何在?
(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的犯這種錯),就是不應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2.83
推 mulkcs:capik我說句公道話,自然我以下的意思也不是要n版主請辭 06/12 02:07
→ mulkcs:其實在選版主時,是用草案選的,而每個候選人都當作n版主要 06/12 02:07
→ capik:我從來都不認他為他那個意思。(我只以定稿為準) 06/12 02:08
→ mulkcs:請辭了,我和tww參選人分別是第一最後一個發表政見的 06/12 02:08
→ capik:重開選擇那篇公告,並沒有講要辭職,不要亂誤導。 06/12 02:08
→ mulkcs:都有用希望n版主留任的意思。然後投票到一半,版主才發表 06/12 02:09
→ capik:那個草案是重開選舉之後~才提出討論的。 06/12 02:09
→ mulkcs:定稿。這才是照成紛爭的原因。這沒有對錯得問題。只是你也 06/12 02:09
噓 OutOfHome:誤導?你要不要看看他寫的是什麼? 你不要誤導大家 06/12 02:09
→ mulkcs:不要把有意見者都當作是鬧版者嘛。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阿 06/12 02:09
→ capik:對阿~時間序~妳都很清楚,重開選舉並非以那個草案為準。 06/12 02:10
→ OutOfHome:自己說按照草案 那時草案其他部分根本沒執行 06/12 02:10
→ capik:意見應該是正確意見吧~~這種明顯誤導文~~只是造成困擾 06/12 02:11
→ OutOfHome:3.0定稿執行是6/7號以後的事情 跟板主選舉一點關係都沒 06/12 02:11
→ capik:目前有新版規草案的討論與制定,因此請參選人務必針對新版規 06/12 02:13
→ capik:的部份發表意見。<-------從沒說要請辭吧,只是要你們討論 06/12 02:13
→ capik:草案當然是要大家討論的~~就是要你們討論而以~很淺顯中文 06/12 02:14
推 mulkcs:"版主徵選方式會按照目前新版規草案的進行。" 06/12 02:14
→ capik:討論完畢,才有正式(定稿)。這是正常行政程序 06/12 02:15
→ capik:所以討論完畢的定稿,應該更能代表草案。 06/12 02:16
→ capik:即便那句話他有講~但最後的定稿就是這樣,依照定稿 06/12 02:16
→ OutOfHome:定稿是定其他的板規 當初公告草案內容就是兩日內請辭 06/12 02:16
→ capik:沒有什麼爭議。 06/12 02:16
→ OutOfHome:為什麼5/22徵求板主要依照6/7號的定稿?? 06/12 02:17
→ OutOfHome:為什麼5/22徵求板主要依照6/7號的定稿?? 06/12 02:17
推 mulkcs:我有錯字喔 "造成紛爭" 拍謝 06/12 02:18
→ OutOfHome:這是不是戀棧?? 他沒來請辭 跟請辭組務慰留結果沒差 06/12 02:18
→ capik: OOH大,夜深了,少陪了。晚安 XD 06/12 02:18
→ OutOfHome:公開板民眾觀感就是有差 不過對WIC愛戴他的人沒差 06/12 02:19
→ OutOfHome:哈 晚安摟 06/12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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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Fri Jun 12 01:58:07 2009
即使是已經確定的正式板規,
但本組所轄看板之板規無法拘束本組務的任免權。
沒有辭呈、沒有違規、沒有懲處,
組務不會也不能解除板主的職位。
更何況組務認為 Neoikki 板主目前不宜辭職,
組務迫切需要他發揮管理該板的經驗協助本組發展。
若 hateOnas 板友認為 Neoikki 板主應請辭,
或許可以私下信或是於該板討論,
組務板目前只處理程序正確的申請、申訴案件。
(沒有辭呈、懲處的解職不合程序)
還請見諒。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請Neoikki 依據自己所定草案 兩日內請辭
: #1A5YrPy0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重新開啟版主選舉
: 版主徵選方式會按照目前新版規草案的進行。
: #1A3OjM-Q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鄉民守則 3.0 (草
: ---- WorkinChina版主選舉 ----
: 現任版主需於投票結果發布後兩日內至組務版請辭並告知票選結果;新任版主需於當選後
: 五日之內至組務報到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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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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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2.242
→ capik:亂入者眾,造成負擔,辛苦了。 06/12 02:05
推 OutOfHome:請他來請辭 不是叫組務拔他 他不來請辭就是自打嘴巴吧 06/12 02:24
→ OutOfHome:自己當初定下來請辭 就算定稿有改 那能追溯旣往? 06/12 02:25
→ OutOfHome:我想一定是非常重要的法令才會追溯既往吧 06/12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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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oikki (Neoikki) 站內: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Fri Jun 12 10:07:34 2009
看來我需要解釋一下我現在的作法。
原本我是打算要提辭呈的,不過在選舉將結束時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所以沒有馬上提。
那就是新舊交接、緩衝期問題。
一個版面上同時有新的版規執行、又剛好版主異動,若新任版主對於指令操作不熟悉、或
者大家對其標準界定不清楚的情況之下,很容易引起爭端,屆時版上一片吵鬧、組務又需
要為此勞心勞力,對大家都沒好處。
對於我個人是最輕鬆的啦,拍拍屁股說再見是最簡單的。
但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而我討厭別人說我不負責。
因此我在版上有公告交接期,預計到七月初會將所有版務交接給新任版主;那時候再辭職
應該是個比較恰當的時機。
版主職位不同一般,就算要走也必須要想到你離開之後版上有沒有可能因此亂成一團。當
初草案是直接copy第一次版主選舉公告,那時的背景是我直接交接才能有效解決爭議;現
在的情況是新任版主已平和產生,重點需放在整個版務平和轉移上面。
我個人是毫不戀棧這個職位,若大家覺得我多慮、新任版主一上任就可以把所有事情處理
得井井有條,那麼我會在新版主上任後至此地請辭,眾人無須多慮。
By Neoikki
2009.06.12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即使是已經確定的正式板規,
: 但本組所轄看板之板規無法拘束本組務的任免權。
: 沒有辭呈、沒有違規、沒有懲處,
: 組務不會也不能解除板主的職位。
: 更何況組務認為 Neoikki 板主目前不宜辭職,
: 組務迫切需要他發揮管理該板的經驗協助本組發展。
: 若 hateOnas 板友認為 Neoikki 板主應請辭,
: 或許可以私下信或是於該板討論,
: 組務板目前只處理程序正確的申請、申訴案件。
: (沒有辭呈、懲處的解職不合程序)
: 還請見諒。
: 職場甘苦談組務
: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請Neoikki 依據自己所定草案 兩日內請辭
: : #1A5YrPy0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重新開啟版主選舉
: : 版主徵選方式會按照目前新版規草案的進行。
: : #1A3OjM-Q (WorkinChina) [ptt.cc] [公告] 鄉民守則 3.0 (草
: : ---- WorkinChina版主選舉 ----
: : 現任版主需於投票結果發布後兩日內至組務版請辭並告知票選結果;新任版主需於當選後
: : 五日之內至組務報到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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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字流貓尾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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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232.144
推 capik:誰~要你走?...別離他,一個版,兩個版主共治,反而有利版務 06/12 11:09
→ capik:所以不需要離那些有的沒有的話。 不要走、不准走~ 06/12 11:10
→ capik:定稿本來就是要新增版主。即便講過也是可以改,無須因人廢言 06/12 11:11
推 YTDoctor:樓上倒是很愛戴n板主喔Q_Q 這篇文章和昨天c大的推文連在 06/12 16:01
→ YTDoctor:一起看 真的是別是一番滋味 06/12 16:02
→ YTDoctor:"即便講過也是可以改" 這句話也還滿特別的呢^__^ 06/12 16:02
→ neoikki:這是我的問題啦,與他們無關...當初沒想清楚 =__= 06/12 23:39
推 capik:五樓應該沒在大陸工作過~大陸就是人治的社會 06/13 00:17
→ capik:大家去那邊走走當然也會被同化~人治為大 06/13 00:18
→ capik:怎樣?跟你們醫藥版文化思想很不同吧。 06/13 00:18
推 capik:至於五樓說的愛戴不愛戴的問題,頗有笑點... 06/13 00:20
→ capik:只有在大陸晃過的人才會有同理心,能體會彼此的感受 06/13 00:21
→ capik:跟愛不愛戴無關。 06/13 00:21
推 hateOnas:哈哈哈 漫好笑的 06/13 00:37
噓 OutOfHome:你很負責任? 自打嘴巴也是負責任? inX你沒辦是負責任? 06/13 23:44
→ neoikki:真不知道樓上現在是在鬧什麼..懶得理你 06/14 07:41
推 OutOfHome:inX你有辦?不知道你到底在偏袒什麼 都三十幾歲的人了 06/14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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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utOfHome (心湖已為傷痛平)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Sun Jun 14 08:04:39 2009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回覆如下,
: 懇請閱讀後配合實施。
: 1.
: 組務請站方協助查詢新任板主資料時,
: (主要目的是調查是否管理超過三個板)
: 站方通知組務,
: iwantRMB 未管理超過三個板,
: 但,
: 註冊資料明顯不實。
: 請 iwantRMB 更新正確的註冊資料,
: 以符合批踢踢使用者條款的註冊義務。
我知道我在這邊發問有可能是多此一舉 不過事先詢問主要是想釐清爭議
請問組務 iwantRMB於多少天內無法完成註冊 組務將會警告或者撤銷其板主資格?
一個禮拜?兩個禮拜?一個月? 我無法想像至今已經四天了到現在還未完成註冊
--
→ i~~~:頂多只是個趁熱鬧版的人~~一定也是空虛寂寞沒人理沒朋友04/19 09:52
→ B~~~~~~~~~~:你不只寂寞沒朋友 還是個萬年注定沒朋友呢~~~~~
OutOfHome[申訴]人身攻擊
板主:版友所言或許有點酸,但是在我認定沒有到達人身攻擊部份
小組長:尊重板主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6.166
推 mulkcs:我想原po這問題 應該是要問wic的n版主吧 06/14 23:59
→ mulkcs:應該是問錯人了 0rz 06/15 00:00
噓 alenwei:干你屁事?被水桶就來這邊哭么? 06/15 10:08
推 mulkcs:說實在,樓上這種口氣一旦檢舉肯定又進水桶 06/15 17:56
噓 alenwei:又干你樓上屁事?在WIC惹人厭就整天來這裡自high? 06/1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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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Re: [申請] WorkinChina 新增版主
時間: Sun Jun 14 08:37:05 2009
iwantRMB 尚未完成註冊,
就尚未完成任命程序,
就還不是板主(且未曾擔任過),
請問,
組務如何依懲處板主的規範懲處他?
這就像一位使用者被申請擔任板主,
可是文章數不足我無法任命他,
那就等到他文章數補足後再視情況是否任命即可,
(當然原申請板主也可以放棄申請或改為申請別人)
組務到底為什麼應該要懲處他呢?
大陸工作板目前仍有 n 版主管理,
沒有迫切需要第二位板主的緊急情況。
而 iwantRMB 只要完成註冊程序,
組務就會重新審核他的資格,
資格補正後、程序正確後,
我就會實質審核、任命他,
從此,
他就開始擔負、擁有板主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同時也開始受本組務監督。
在還沒開始之前,
他對組務而言就是一個一般的使用者而已。
另外,
對一位在大陸工作的使用者而言,
身分認證有他可能會遇到的困擾,
例如填寫資料與現居住址,
若填寫真正正確的大陸廠址,
可能帳號部都要更辛苦地、更耗時地審查。
這些您說無法想像的事情,
若您用心一點,
或是願意設身處地地了解大陸工作板使用者的身處環境,
就可以想像到。
沒有那麼難。
職場甘苦談組務
※ 引述《OutOfHome (心湖已為傷痛平)》之銘言: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 回覆如下,
: : 懇請閱讀後配合實施。
: : 1.
: : 組務請站方協助查詢新任板主資料時,
: : (主要目的是調查是否管理超過三個板)
: : 站方通知組務,
: : iwantRMB 未管理超過三個板,
: : 但,
: : 註冊資料明顯不實。
: : 請 iwantRMB 更新正確的註冊資料,
: : 以符合批踢踢使用者條款的註冊義務。
: 我知道我在這邊發問有可能是多此一舉 不過事先詢問主要是想釐清爭議
: 請問組務 iwantRMB於多少天內無法完成註冊 組務將會警告或者撤銷其板主資格?
: 一個禮拜?兩個禮拜?一個月? 我無法想像至今已經四天了到現在還未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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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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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32.77
→ alenwei:說的好~那傢伙擺明是來亂的啊 06/15 10:09
推 sfishes:說的好~那傢伙擺明是來亂的啊 06/1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