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WOMCxj (L_LifePlan)
經檢視本案,申訴人未先與板主 P55555 就水桶案溝通即上訴,案件不予受理,
使用者 ccddxxsszzaa 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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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DO91V0 (L_LifePlan) [ptt.cc] [公告] Life_Plan 組務板板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79238465.A.7C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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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15 smart1988 □ [公告] Life_Plan 組務板板規 2013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申訴者需於 72 小時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除不受理申訴案,並加罰水桶一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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