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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裁決:省錢板(Lifeismoney)板主 chenglihao/macoco7476 知悉組務公告後應盡速 解除RAVANA使用者之終生水桶。 組務說明:板主砍文後,應有備份文章才為正確之處理。 組務考慮有以下幾點: 1.RAVANA真有違反板規十,該終生水桶。 但板主證據不足! 終生水桶是有爭議。 2.RAVANA在板上發文游走道德邊緣,被(少數/多數)板眾所不齒, 但板主對於RAVANA仍應依板規判決。 3.對於 板主/RAVANA/gaytw 組務板文及省錢板看板公告文,組務皆已閱讀。 .1對於gaytw表示所能提供的證據,當為原始公開發表文章。 依站規可不經申訴人同意直接轉錄至組務板。 但未轉錄,卻在板上明言可轉寄給組務。 這可能陷組務於黑箱作業之名中。 站規有定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是故~不接受gaytw之證據 .2板規十為十分嚴厲之條款,實行該條款應當更加戒慎恐懼以避免誤殺任一板友權益。 對於省錢板板主所為之公告, 自述舉證不便。 至此組務認為直接證據不足。 省錢板原始公告後段所述: 目前已有一名版主 一名板友證明有那篇違規文 以及R板友自己文中承認的確有此違規事件 組務並無閱讀到公告有提及在 何篇文 中申訴者有在自己文中承認的確有此違規事件。 至此,組務並無法確認間接證據是否可信。 .3對於RAVANA板友所自述之: 事後以文章刪除沒備份為理由 無法公開討論文章內容是否真有違法 此處明顯為板主過失,且因證據不足而不該判永久水桶。 綜合以上幾點,事隔多日發公告、R板友在該板名聲、gaytwg聲明皆不是組務之關心之 議題。對於原始該文是否違規也因當時板主自承"事隔多日舉證不便"而無法確認並 加上板主提出之間接證據過於薄弱才有此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49.137 kkabcd:轉錄至看板 Lifeismoney 08/0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