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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Judicial5566 被申訴人:P55555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決內容: #1JmXaG_R (Examination)一文中,本人之推文遭發文者修改,認發文者違反該看板 「二、發文規則:(一)基本發文規範:5.禁止修改、刪除他人推文。」之規定,經去信 P55555檢舉。豈知P55555竟表示該發文者已交由另一板主處理,要求本人另行去信N板主。 申訴訴求: 1.小組長應糾正P55555。 2.P55555應依自己所訂規定內容對senterla1做出處分。 申訴理由: 1.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一、責任(1))。 2.P55555自收受檢舉後,每日尚能發上站公告,顯非有不能處理之事由,不應擅自移交受 檢舉之案件。P55555稱senterla1之檢舉案已由N板處理中,故一併將本人檢舉案移交, 不知其究係基於何理由將本人之檢舉與他人之檢舉併為處理,又為何不是他人之案件 與本人之檢舉併由P55555處理?P55555之回信與檢舉內容絲毫無涉,與未處理同。 -- sent from my SonyEricsson k700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244.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05499456.A.6BC.html ※ 編輯: Judicial5566 (122.118.244.26), 07/16/2014 16:44:08
a9301040:推你,這個裁處程序跟理由都很怪XDDD 07/16 17:07
uppowergo: 推! 05/24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