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LifePlan
標題[檢舉] 建議刪除版主
時間Sun Feb 24 14:02:57 2013
一.被檢舉人ID:pognini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Examination、Violation
(b)此案簡述:建議刪除版主
(c)補充說明:
三.此檢舉之證據︰
以下轉路文章和提供文章編號
┌─────────────────────────────────────┐
│ 文章代碼(AID):
#1GM8i6l6 (L_LifePlan) [ptt.cc] [公告] 請使用者注意相關規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47980038.A.BC6.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9/18 GeminiMan □ [公告] 請使用者注意相關規範
┌─────────────────────────────────────┐
│ 文章代碼(AID):
#1H5ArSvY (Violation) [ptt.cc] [判決] rocfrank、RankA56 v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360309596.A.E6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14 Ptt幣 │
└─────────────────────────────────────┘
●24605 ! 2/08 longbow2 □ [判決] rocfrank、RankA56 vs.pognini 合併判決
四.檢舉依據︰
依據Violation站方判決,站方法務longbow2建議群組長GeminiMan
妥慎考量被檢舉人 pognini板主職位之適合性。
在此檢舉,請GeminiMan說明該任版主是否適合擔任板主。
1.GeminiMan業已公告,勿於組務板以「提告」「法院」等語威脅板務、組務人員,
達到己身的訴求。
2.站方法務 longbow2 在判決內陳述,多次收到揚言提告之信件,故站方
故本板認為 pognini 並不適任本站之板主。
惟本板無板主任免權,任免板主亦有板務運作考量等因素,
故建請 GeminiMan 群組長慎重考慮 pognini 板主職位之適合性。
(以上三段顏色文字轉述該判決
#1H5ArSvY (Violation) 非本人本意)
做出以下判決。
3.根據站方 longbw3 陳述,該任版主屢以暗示提告,在未知是否以此達到自己需求外
根據群組長公告「勿以提告」「法院」威脅版務、組務人員,
該任版主是否適任版主,猶有疑義。
參照該判決
#1H5ArSvY (Violation)
4.提告為憲法賦於之訴訟權,為個人權力行使,
唯如果濫用該訴訟權達到己之需求是為「謀求己之不當訴求。
如在該看板,組務版,寄信方式,蓄意恐嚇他人,
使被害者不敢申訴,不敢提出罷免不敢檢舉
目前PTT站規 組規版規之規範,並無相關規定
是否可請站方或視群組長,制定相關辦法,遏止該不良風氣。
5.GeminiMan為該案之被害者,如跟本人一樣畏懼被告,是否移轉權限給于站方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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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204.94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04.94 (02/24 14:06)
推 GeminiMan:本案與 [檢舉] 並無相關,法務判決時已副知群組,會再 02/24 23:48
→ GeminiMan:審慎考量。 02/24 23:48
推 pognini:我保證只會因為侵害到我或家人提告, 02/27 08:55
→ pognini:我只想追究RankA56侵害隱私的行為,無意殃及無辜 02/27 08:56
→ pognini:尤其是P55555,之前以提告維護看板資訊交流的功能 02/27 08:58
→ pognini:如今也有點後悔,在此公開保證不會再對你提其他告訴了 02/27 08:59
推 pognini:在見識過Kay731 RankA56的手段後,我肯定你敢做敢當的態度 02/27 09:01
→ pognini:專心唸書吧,祝你早日金榜題名 02/27 09:02
→ RankA56:不知道pognini要提供啥作擔保啊?? 02/2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