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milk7054: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請不要挑戰中華民國憲法04/18 18:09
被檢舉人於該文章中答辯:
「 中華民國憲法未有保障散佈不實言論之言論自由
且只是暫時停止討論 未有絕對禁止 亦無板規罰責」
若中華民國憲法無限上綱保障所有言論,那請教檢舉人,
以下新聞中,主管機關之處罰依據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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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對法理、學理的錯誤理解而來的檢舉,實為無理由
之舉,且無檢舉人於此案簡述所提「恣意擴權限制板友討
論國營事業招考話題」之虞,但仍尊重檢舉人檢舉之權。
此外,對檢舉人於檢舉案之推文言論:
→ milk7054:感謝G大的裁示,只是藉這次檢舉,希望板主能包容多元聲音04/19 19:27
→ milk7054:既然他本人都來看過我的檢舉,想必日後行事能夠尊重眾人04/19 19:28
→ milk7054:既目的已達到,我就不多加打擾。這篇就先暫且擱著。04/19 19:30
呼籲檢舉人對被檢舉人之人格權,保有尊重。勿利用檢舉
案發言,用公開形式,意圖形塑被檢舉人,恣意擴權、不
包容多元聲音、不尊重眾人之形象。對於此種公開舉動,
傷害被檢舉人之人格,被檢舉人非常介意。亦請自重。
再次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未有保障散佈不實言論之言論自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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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變法 不避生死 富國強兵 雪我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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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5.13
→ milk7054:恣意擴權乃是單就治板方式,未制訂板規前就先行暫停討論 04/20 22:23
→ milk7054:故非以辱罵、歧視言詞,貶低MJdavid的人格權 04/20 22:24
不
閣下還沒搞清問題的點 在下在意的是 檢舉了卻不在乎是否成案 只是要形塑
在下是「恣意擴權、不包容多元聲音、不尊重眾人」之象形的舉動
如果檢舉案能進入審查階段 在下也想藉由此次機會
聽聽小組長(第三人)的審視意見 知道在下所採取的必要措施是否合理
在下還在好奇 在閣下檢舉文中以推文方式
告訴閣下檢舉案的申請應注意事項、格式、方法等
沒想到閣下置之不理 一意孤行
直到最後 看了上篇文章閣下最後三行推文 才了解閣下的目的不是在爭理
而是以形塑在下負面形象為目的
→ milk7054:MJdavid必須理解何謂對人不對事、對事不對人的定義 04/20 22:27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是對事呀 有問題嗎?
有人因為這樣被水桶嗎?
→ milk7054:論壇乃集合眾人之智,而板主是受板友所託選舉出來 04/20 22:29
→ milk7054:古鄭人於鄉校批判子產,而子產不毀鄉校 04/20 22:32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又不是在批判在下的管理措施
在下對該討論串做出暫停討論措施 與子產的引喻有何關係?
→ milk7054:防堵言論猶如防川,大決傷人必多 04/20 22:33
這條引喻 又與『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的關連為何?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只有在討論 要考、不考
有在討論在下的管理措施嗎?
還是閣下認為 在其他地方在下被批判後
做出了鎖文、水桶等舉動? 才用了這兩條引喻
那請教閣下 在下上任後哪一篇鎖文是因為批判在下管理措施?
哪一篇水桶處分是因為批判在下而做的處置?
→ milk7054:假若批踢踢由板主決定言論走向,那跟個人部落格何異?? 04/20 22:34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請問在下是決定了會考的言論走向
還是 決定了不會考的言論走向?
除此之外 還是閣下能明確指出 在下決了什麼言論走向
→ milk7054:更何況謠言定義為何,板主似有必要更明確定義 04/20 22:34
謠言還需要定義?不就是假消息
→ milk7054:報章雜誌與官方資訊有所出入,也未聞只准官方報社存在 04/20 22:37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中 哪位板友是報章雜誌代表能否指出
再者 閣下真以為報章雜誌造謠是不會進入司法程序嗎?
這些純粹是熱心板友由自身所處的環境得到的消息 他們幾乎都是經濟部之下的事業單位
但是 最後決定是在經濟部內的各方角力 誰說了準?
→ milk7054:古代忠臣犯顏直諫,能否假設不中聽言辭是毀損君主人格權? 04/20 22:39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 到底是在討論誰的人格了
→ milk7054:以結果論對照之前消息有出入,就稱為散布謠言 04/20 22:42
→ milk7054:那以後報章雜誌就不敢披露政府內幕消息 04/20 22:43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的討論串
二篇說要考 二篇說不會考 誰是真 誰是假?在目前無法求証的狀況下
難道放任兩方你來我往 繼續爭論 讓一些新來到國考板的新手考生摸不著頭緒?
又或者 在下明知且發現這討論串 對一些新來到國考板的國營事業考生無益
還故意放任 等到真相大白後 再來公告處分說錯的那些人 讓板眾感覺大快人心?
這種權謀的事 在下至少不會在國考板對板友做
→ milk7054:言論過於自由有時成為社會亂源,但底線在哪自由法律判斷 04/20 22:44
→ milk7054:而不是交給管理者判斷言論何者為好何者為劣 04/20 22:45
→ milk7054:更何況板規未出,就有相關公告,可謂法未制訂先做處置 04/20 22:46
法為人類行為的落後指標 先有某些不當行為才會有法 而在此青黃不接之際
仍需做出的適當裁決合理裁決 這種情況可類比於「判例」
無為而治 不是不作為而治
『有關"經濟部「新進職員」"暫停討論』案的討論串 影響不特定多數人
基於公益 故做出暫停討論決正 注意 是暫停 不是停止 且此決定無人被水桶、劣文
題外話 國考板板規沒有一條是劣文 在某板犯板規就在某板處理
不應用劣文影響其他板發言權利
→ milk7054:MJdavid也曾檢舉前板主縱容親近人士, 04/20 22:50
→ milk7054:也未聞p大要求MJdavid尊重他的人格權 04/20 22:50
不
在下是真心請小組長裁決不公之事 也為了是要罷免處事不公之板主
與閣下要形塑在下負面形象用意不同 勿又引喻失義
另外
當時在看了組務板板面上 其他人申訴p前板主所提供的私信證據後
反而在下比較想請p前板主 尊重他人人格權 但因為是他人案件
當時在下亦非小組內之板主 無此發言權限
→ milk7054:故本人以為尊重他人建言不只遵法,更考驗管理者的風度 04/20 22:51
由閣下提檢舉案又不在乎是否進入審查的心態 及上一篇閣下最後三行推文可知
是形塑他人負面形象 非建言
在下建議
若是在下誤會閣下是只為形塑在下負面形象 可否請閣下重新依照組務板規定
擬定新的檢舉或申訴 讓此次爭議能夠進入小組長審查階段?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21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