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zzi (!!!)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檢舉] 婚姻板(marriage)板主群怠職
時間Thu Sep 12 15:53:25 2013
簡單回幾個重點:
1.我是檢舉板主群怠職,有兩點:
1.不回覆其他板友所提問的板務相關問題,而且是完全不理會。
2.他人罵「豬」不罰,標準失當。
2.並無申訴我個人被水桶之事。
※ 引述《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之銘言:
: 9/2 Zazzi因推文不當被檢舉後,多數決決定水桶一周後,
: 9/2 Zazzi又用分身發文,並且要求板主水桶他,經多數決後依板規永久水桶。
上面兩篇水桶公告您要附上,個人是不反對,但非檢舉案由,您目的為何?請回答。
: 之後就如本板所見
: 9/4 Zazzi 來信檢舉yiro, 9/7 經板主群多數決告知決定 yiro 不予處罰。
: 9/8 Zazzi 繼續來信要求解釋,板主群認為無需繼續回覆。
: 其餘就Zazzi在我們私下的討論,我因為是第一次擔任板主以及第一次被檢舉,
: 所以不太確定那些部分須公開,那些部分不該公開,
: (我並不介意全部公開,然後馬賽克檢舉的板友,只是不太確定這樣做是否恰當。)
這不是恰不恰當,而是有沒有必要。
您要公開我也不介意,但是您公開有關於我的討論批判或是他人對我的檢舉要幹嘛?
請問我是申訴我自己的判決嗎?請回答。
來,我幫您答,您們的討論和想法大概覺得我很嗆、發言沒水準易惹眾怒、來鬧的?etc.
提出來,可以証明我這個人講出來的話,不值得參考、重視。
嗯,所以呢?可以因人廢言嗎?
人家檢舉A案,您不就A案內容回復,只在回一些B案的東西,附一堆B案的文,
居心何在?
重申,您要提供一票不相干事証,或是要批判我,個人都不反對,
但這板面不是用來給您批判個人,那些不必要的証據要附要公開就請便,但麻煩忙完後,
請再就事論事,回歸我所檢舉之兩點回應,不要模糊焦點:
1.不回覆其他板友所提問的板務相關問題,而且是完全不理會。
2.他人罵「豬」不罰,標準失當。
這兩點,完全不必提到我個人水桶問題就可回答,
所以您們有沒有因人廢言,不客觀且帶著成見看事情,您已反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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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236.35
※ 編輯: Zazzi 來自: 1.174.236.35 (09/12 15:55)
推 allfar:因為你認為我們對你有成見 不過如果公開你就會發現我們對你 09/14 10:24
→ allfar:這個人並沒有成見 我們和你非親非故 素昧平生 我們也不過是 09/14 10:26
→ allfar:按板規管理婚姻板罷了 09/14 10:28
→ allfar:我附上的理由是因為你在前篇推文說我們判決失當以及 09/14 10:28
→ allfar:我們不懂板規 所以我附上 再來我附上還有一個理由 09/14 10:29
→ allfar:就是你跟我們看法的不同就在於你跟我們對文字的見解不同 09/14 10:29
→ allfar:你用Eggholic所回的文章 認為惡婆婆 與 廢物媳婦 是一樣 09/14 10:30
→ allfar:等級的形容詞 你認為智障 與 天才 套進你的句子裡 是一樣 09/14 10:32
推 allfar:可是這些文字卻十分具有攻擊性 像這些東西 對我來說是無解 09/14 10:49
→ allfar:因為那是個人價值觀的養成 09/14 10:50
推 allfar:最後一個理由就是因為你申訴的內容中 認為我們在之前對你的 09/14 11:06
→ allfar:Zazzi所發之言詞較"尖銳"之文字 判決水桶七日 09/14 11:08
→ allfar:以及對你的分身Eggholic的解釋文 判予永久水桶 09/14 11:10
→ allfar:卻不對你檢舉的板友做處分 你認為我們的對你有成見 09/14 11:11
→ allfar:判罰偏頗 因此我才認為公告以及文章是必要的證據 09/14 11:12
→ allfar:這些都是你在申訴內文中所提及的 並且組務群去婚姻板也可以 09/14 11:14
→ allfar:看得到的公開內容 因此直接轉錄我認為並無不妥 09/14 11:14
→ allfar:由於以上是我個人的回應 以及你對我的疑問 因此我回答至此 09/14 11:15
→ allfar:板主群已達成共識的回文 因此我不會再以個人回應你的問題 09/14 11:15
→ allfar:謝謝 09/1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