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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nkA56 信箱]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檢舉] pognini 違返板規程序 刪除推文 時間: Tue Dec 18 23:43:02 2012 一.被檢舉人ID:pognini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Examination 國考板 (b)此案簡述: 被檢舉人國考板板主pognini,違反自訂之板規程序,未經公告程序 徑自刪除自己文章若干使用者之推文,顯有恣意處理板務之嫌。 (c)補充說明: 1.於國考板板面發表文章 #1GpIzM-D (Examination)□ [考題] 101地特刑 法、刑訴的擬答(當然是考完後啊)(附於証據附件006-01)。而該板使用 者Kay731、stamd125、chris211等人於該文章之推文,為被檢舉人以與 考試擬答無關的推文,請板友不要偏離本文主題為由刪除。其後使用者 stamd125再次推文抗議:那是否也可以請版主把跟"考試擬答"的無關部 份刪除呢,也離本文主題了..隨後又為被檢舉人刪除。相關使用者推文 被及刪除之歷程(附於証據附件006-01、02、03、04) 2.經檢舉人查看該板板規(附於証據附件006-05),其中第4條規定:違 反本規定之推(噓、引)文,經板務公告違規後,作者得從文章中將其刪除 。兩次刪除使用者推文都未經板務公告違規後,而徑自刪除,顯違反該 板板規之程序。 3.被檢舉人身為該板板主,卻恣意違反該板板規程序,請組長裁決。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相關証據隨後由檢舉人信箱轉錄至組務板面 四.檢舉依據︰ [公告] LifePlan組規 (修訂日期:2011/11/28)#1Cj09eGx (L_LifePlan) 板主懲戒 1.板主違反本組規、板主基本規範 或 處理板務過於偏袒、恣意、懈怠者, 依情節處以 警告一次 或 直接解除職務,嚴重者可限期剝奪於本小組擔任 板主之權。更嚴重者提報群組務板剝奪於本群組擔任板主之權。 2.板主於本板申訴案件中敗訴者,並非即符合前條懲處之要件及程度。 3.經小組判決而解除職務之板主,於解職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被解職板面之板主。 (請"逐點"敘明被檢舉者違反之相關ptt的規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4.62 (12/18 23:44)
pognini:本板並無明文禁止作者刪除推文,站規也沒有 12/19 08:38
pognini:若公告違規就得懲處那三位板友,所以我沒有依板規刪文 12/19 08:40
pognini:而是以作者的身分刪除。你找到站規禁止作者自刪推文再說 12/19 08: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nkA56 (115.165.212.95), 時間: 12/19/2012 12: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