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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檢舉人ID:losfer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study (b)此案簡述:超過七天未上站 (c)補充說明: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1. ┌─────────────────────────────────────┐ │ 文章代碼(AID): #1CvmFDLd (Record) [ptt.cc] 懶惰版主排行榜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cord/M.1290208205.A.56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4949 11/20 [Ptt警察局] □ 懶惰版主排行榜 study 讀書 ◎讀書版~歡迎交流讀書技巧及心得 losfer 8天沒上站 2. 《ID暱稱》losfer (陽萎如山倒)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501 次 《有效文章》69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1/11/2010 21:34:18 Thu 《上次故鄉》96.35.156.234 四.檢舉依據︰ (二)板主基本規範 1.板主七天以上無法上線管板,須至組務板發請假文通知組務。 -- ▁▁▁▁▁▁▁▁ D ▁▁▁▁▁▁▁▁ ▕ PTT護航王用箋 ▏ o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 ̄ ̄ ̄ ̄ ̄ ̄ ̄ h  ̄ ̄ ̄ ̄ ̄ ̄ ̄ ̄ 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4.115
QQGirl:查詢時losfer板主已上線 11/23 23:29
hateOnas:我有站方提供的證據,請小組長不要護航 11/23 23:55
hateOnas:以前是沒有站方提供的證據 我當然只能吞下去 11/23 23:55
hateOnas:現在懇請小組長依照證據辦理 嘆 11/23 23:55
lbt:若要提供對自己有利的陳述,應提交有力證據,而不是一句話帶過 11/24 18:24
lbt:此程序不妥當 11/24 18:24
hateOnas:樓上 是針對我的推文還是針對小組長的推文發言? 11/27 11:55
senjor:所以lbt大的意思是要把排行榜整篇文章轉過來嗎? 11/27 13:31
lbt:當然是說小組長,因為已經有人提出相關證據了 11/2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