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Lif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dakkk 信箱]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公告] 水桶名單 dakkk 時間: Wed Feb 14 09:43:32 2018 第一條 輕度犯規 處理:砍文 / 警告1次 / 視情節劣文 3. 未爬文:發文前請先參考「官網」、「精華區」與「板上之文章」。(註1) 12.本板專供討論主要與信用卡有關事務之用,其他專板文章請移駕相關專板。 第三方支付相關→數位貨幣與電子支付板(DigiCurrency) 行動支付相關→行動支付板(MobilePay) 銀行帳戶相關→銀行板(Bank_Service) I-CASH、悠遊卡、一卡通相關/晶片卡板(IC-Card) dakkk 二度違反板規 2008/05/12 板規1-3 2018/02/09 板規1-12 已累計2次警告 水桶2週 板工 MoonAthen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113.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editcard/M.1518572614.A.811.html
spirit119: wow 十年前的警告 02/14 10:52
tinystudio: 推版主認真,將近10年前的警告都逃不了! 02/14 10:58
chister: 警告應該可以考慮定期歸零 比如兩年沒違規就可歸零 02/14 11:07
cka: 10年前的警告拿出來算是有點誇張啦..法律緩刑都沒那麼久 02/14 11:21
cka: 擺明故意要弄他啊 02/14 11:22
haha31: 讚 02/14 11:29
MoonAthenaX: 我不懂為什麼要歸零耶 如果有案底在身的人 02/14 11:35
MoonAthenaX: 多年未犯 可以歸零嗎 02/14 11:35
tinystudio: 版主去讀一下法律啦,連死刑都有追訴期耶... 02/14 11:40
horusli: 推 02/14 11:42
MoonAthenaX: 追訴期我知道 請問有板是這麼做的嗎 我來去瞧瞧 02/14 11:45
LabaK: 追溯期25年 還好吧 02/14 11:51
lookers: 10年前的警告????您是認真的嗎 02/14 11:55
kenichisun: 推認真執法 02/14 11:57
claymath: 太認真了 在這節骨眼上會被貓而已 02/14 11:58
cka: 10年前問了一個哪張卡繳稅最划算,就罪大惡極到10年後被當累犯 02/14 11:58
cka: XDDD 天啊..感受到第二個皮丘出現了 02/14 11:59
kenichisun: 沒有定義緩刑多久, 依法水桶很正常, 所以現在可以討論 02/14 12:05
smallshow3: 反觀上一篇發咖啡護航的 02/14 12:05
kenichisun: 警告(緩刑)的期限了, 不過這位仁兄我們懷念他 02/14 12:05
smallshow3: 不止沒有警告,連砍文都要護航 02/14 12:06
smallshow3: 行動支付好歹要綁信用卡支付,咖啡究竟是跟什麼信用卡 02/14 12:09
smallshow3: 有關(不管啦,反正她就是沒事) 02/14 12:09
chister: 不然學聯徵揭露三年就好 02/14 12:13
yeh0416: 推 02/14 12:21
tourism1003: 咦?!剛剛那篇文章,在我送出之前就自己刪文了,那 02/14 12:43
tourism1003: 這邊借我貼一下 02/14 12:43
tourism1003: (不太會說話 & 怕多說多錯,意思不太對就又會被誤解 02/14 12:43
tourism1003: 了,就不“解釋”特地要給板主群看到的用意了) 02/14 12:43
tourism1003: http://i.imgur.com/3b18sG6.jpg 02/14 12:43
claymath: 十年+退文跟兩週水桶時間也差太多 這樣說皮丘 皮丘會覺 02/14 12:57
claymath: 得你看不起他喔 02/14 12:57
tmlc: 皮丘在你們後面 他非常火! 02/14 13:01
kevinpowei: 請問版主以版友意見為依歸 那這篇是不是要統計一下到 02/14 13:16
kevinpowei: 底比較偏好10年前的警告也要算來再判決? 謝謝 02/14 13:16
kevinpowei: 補充:統計版友的意見 02/14 13:17
cka: 來看看他會不會接受板友意見還是硬幹 XDD 02/14 13:34
claymath: 皮卡皮卡啾~~~ 02/14 14:21
MoonAthenaX: 雖然初犯是10年前,但因為現有板規沒有這條,所以我 02/14 14:27
MoonAthenaX: 沒有依據可不桶,大家反應熱烈,板工群討論後決定過 02/14 14:27
MoonAthenaX: 完年後,將在板上舉辦投票要不要新增此板規,謝謝各 02/14 14:27
MoonAthenaX: 位指教 02/14 14:27
AlainDion: 板主犯了天大的錯 沒弄清楚ptt是人治而非法治 XD 02/14 14:27
kevinpowei: 樓上應該弄錯了 他們是擺明說是人治XD 02/14 14:42
AlainDion: 先統計再判決 真的是人治無誤喔 02/14 14:52
MoonAthenaX: 投票結果出來就算要改板規 這個水桶也不會改判喔 02/14 14:59
MoonAthenaX: 舊文不適用新規 02/14 14:59
kevinpowei: A大 我說的是咖啡文啦 版主群說因為沒有噓到不可接受 02/14 15:05
kevinpowei: 所以鼓勵發文 02/14 15:05
huikmn: 法律有所謂"新從輕原則",並不是全都以行為時法律來判 02/14 15:16
bullce: 連批踢踢永久水桶也都改成只有10年效期 警告累計竟然可以 02/14 15:34
bullce: 這麼長的時間 XDDD 02/14 15:34
cka: 其實你拖到過年完才投票 就算他適用也已經過一半,這很明顯是 02/14 15:49
cka: 利用制度造成的冤獄 02/14 15:49
cka: 你說板規沒說10年前的警告不算 但板規也沒說10年前的警告要 02/14 15:50
cka: 算吧 02/14 15:50
cka: 沒規定到的部分應該要用對使用者有利的角度解釋 02/14 15:52
AlainDion: 樓上的說法真是歡樂無限 XDDDDD 新年到~開眼界~ 02/14 16:50
kenichisun: 我是覺得警告留存10年真的太久了,不過版規警告應該是 02/14 18:56
kenichisun: 採累計制,所以我只能說我們懷念他,也感謝他替版規 02/14 18:56
kenichisun: 有新的貢獻 02/14 18:56
smallshow3: 上一篇咖啡也沒有依據可以不刪啊 02/14 19:03
groo: 有啦 依據就是沒有噓到xx啦 02/14 19:13
smallshow3: 照這標準,十年那篇也不用警告了啊 02/14 19:15
aitama: 才水桶二週 為自己十年前伸手牌負責啊 02/14 19:40
tourism1003: 樓上幾個人一直在糾結咖啡文跟10年的警告,那是不是 02/14 19:44
tourism1003: 可以連“應不應該溯及既往,把板上之前幾個已經發很 02/14 19:44
tourism1003: 多篇伸手牌的ID一起裁罰”來加入討論? 02/14 19:44
tourism1003: (所謂的溯及既往,是指我開始在討論“板務”之前的文 02/14 19:44
tourism1003: 章) 02/14 19:44
Felix76116: 警告本來就累計的啊,板規又沒說可歸零!支持板主! 02/14 19:44
longya: “版規沒說10年前的警告要算”說出這種話真的是無極限 02/14 21:42
nawussica: 矯枉過正 02/14 22:29
tingiy: 水桶好 02/14 23:12
cka: 哪個板會去記10年前的警告當累犯,我上PTT好像是第一次看過 02/14 23:17
cka: 會支持這行為的人 我也覺得沒有極限阿阿阿 02/14 23:17
cka: 法律上犯了不同的罪如果被判緩刑也都有個期限,過了期限以後 02/14 23:18
cka: 就是新的了,結果一個板的板規竟然10年後還會被當累犯 02/14 23:19
cka: 上面那幾位的意思是板規沒寫何時歸零就是終身有效??? 02/14 23:19
cka: 有這麼神奇的想法的人原來不只板主一個 太幽默了這些人 02/14 23:19
cka: 而且他10年前不是鬧板..那篇嚴格來說只是新手發問被警告 02/14 23:24
cka: 不知道這幾位是否也贊成把國小國中被記的遲到跟沒交作業 02/14 23:28
cka: 拿到現在工作上打考績啊 只要你一項KPI沒達成,要一起累加 02/14 23:28
cka: 誰叫你國小要遲到!!扣年終!挖 這個世界一定會因此和平的!! 02/14 23:29
s9306302100: 還歸零咧,談法律?除未成年外刑事紀錄都永久的,法 02/14 23:39
s9306302100: 官還可看過往紀錄加重刑期咧 還請板主看法律真讓我 02/14 23:39
s9306302100: 笑死 02/14 23:39
s9306302100: 發文前不看板規不爬文伸手牌是要怪誰?有沒有跟信用 02/14 23:45
s9306302100: 卡有關是分不出來?水桶兩週還太輕了吧,兩週後又來 02/14 23:45
s9306302100: 發廢文沒完沒了 02/14 23:45
youkisushe: 而且明明就不到10年 還想說多久咧 02/14 23:57
rmoira: 噗 某樓的舉例也太好笑了吧 這是同板同人犯規 不是國小與 02/15 00:14
rmoira: 工作 你國小六年的警告不是累加的嗎? 02/15 00:15
rmoira: 卡板並沒有換板 一直都是相同環境 02/15 00:15
cka: 國小六年的警告累加沒錯 但後面的不會因為你國一遲到就加重啊 02/15 00:29
cka: 你真的知道你在說甚麼嗎?原PO這次違反板規沒人說他該是對的 02/15 00:29
cka: 重點是拿一條10年前的警告來判累犯根本不合理,應該只判這次 02/15 00:30
rmoira: 國中一年級就是換環境了好嗎 跟國小不同 你才知道自己在說 02/15 00:32
rmoira: 什麼嗎? 02/15 00:32
cka: 上面講的國一是國小一年級..應該用小一才對,你看前後文就知道 02/15 00:32
rmoira: 板規沒寫 就是沒有追溯期 管他幾年照啊 02/15 00:33
cka: 你小伍再遲到難道有因為小一小二遲到過就加重嗎?? 02/15 00:33
rmoira: 管他幾年照算啊 02/15 00:33
cka: 錯 版規沒寫就不該這麼久 不然照你這樣講PTT應該沒幾個版有寫 02/15 00:33
cka: 難道PTT就要全站都動不動就累犯加重嗎 你跟我說哪個版有抓10 02/15 00:34
rmoira: 這次發現問題很好啊 修改後再說有追溯期 02/15 00:34
cka: 年前的累犯 02/15 00:34
cka: 所以就是大家發現問題了啊,難道你要嘴硬堅持追10年合理? 02/15 00:35
rmoira: 不同年級遲到不會加重是因校規沒寫 板規沒有年級之分 02/15 00:35
rmoira: 別再拿國小國中工作來比喻ptt了 02/15 00:35
rmoira: 發現問題就下次改啊 這次就是板規沒寫 板主判這樣並沒錯 02/15 00:36
rmoira: 有問題請被桶的本人去申訴嘛 02/15 00:36
cka: 錯 發現問題不只是下次改,當這部分的確有問題,之前被冤獄的 02/15 00:37
cka: 不應該照判吧 02/15 00:38
rmoira: 建議你去教被桶的那位申訴比較快 照現行板規判並不冤 02/15 00:39
rmoira: 依他十年發一次文的頻率來看 桶二週很短很快就過了 02/15 00:39
s9306302100: 都成年人能辦卡還在那國中國小媽媽十塊的,板規寫的 02/15 00:52
s9306302100: 清清楚楚不遵守怪誰?替自己的行為負責吧,追訴期是 02/15 00:52
s9306302100: 什麼爬一下文吧,警告一次就確定違反板規了,是在追 02/15 00:52
s9306302100: 訴什麼?第二次又違反板規應當論處 02/15 00:52
AlainDion: 繼續開眼界秀下限啊 XDDD 02/15 00:53
wd77222: 才水桶兩個禮拜而已 過完年就出桶了別吵吵鬧鬧了好嗎^__< 02/15 04:15
kenichisun: 建議先討論警告到底要紀錄多久,這個比較影響整個版, 02/15 06:32
kenichisun: 過完年版主要開投票了 02/15 06:32
kenichisun: 補充一下,不只是警告,連水桶次數的紀錄要保持多久, 02/15 06:34
kenichisun: 希望大家討論一下,感恩 02/15 06:34
leosky41: 10年真的笑了XD 02/15 09:48
Felix76116: 有人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02/15 10:53
hicoy: 板規有討論空間 不過硬要凹成對的就很難看了XXD 02/15 13:02
longya: 理盲+法盲的最高境界 02/15 16:27
horusli: 板規修訂很久了,當初怎麼沒反應,踩到才說罰太重 02/15 18:03
VeronicaMars: 錯 版規沒寫就該是永久的,就像葡萄酒沒寫有效期限 02/15 22:27
VeronicaMars: ,就是不會過期 02/15 22:27
VeronicaMars: 並不是冤獄。發現問題就提出討論修改,下次適用 02/15 22:30
spirit119: 我是一樓,支持樓上所說,其實我也想表達版主認真而已 02/16 10:35
spirit119: ,只是沒想到大家看法和我不一樣… 02/16 10: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kkk (114.136.233.71), 02/19/2018 03: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