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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之銘言: : ※ 引述《hjgx (妳害了我的狗)》之銘言: : :  申訴人: : : 案件類別: 一般 : : 看板板名: MobilePay : : 被申訴人: 唯一版主MJdavid : : 申訴訴求: 請組務取消旨揭禁言處分 : : 申訴內容: 版主於Fri Dec 28 08:23:11 2018對本人施以退文及水桶180天處分, : : 理由有四:惡意引戰、人身攻擊、造謠、鬧板(證02),惟: : 1.申訴人請先看清楚公告事項 : hjgx 於文章 : R: [閒聊] 台灣PAY,12/22歡樂星期六 : 造謠鬧板 文章退回 水桶180天 : 處分理由只有因為造謠達成鬧板事項 : 哪來的惡意引戰、人身攻擊 你明明有寫 不過你現在捨棄主張 讓咱們聚焦在造謠 我欣然接受 板規中有一條:「違規項目板主保有解釋權」 你主張我的違規項目是鬧版 且因為造謠達成鬧板事項 你能解釋的是鬧版 你遲至今天才解釋 造謠是一個在 ptt以外早有定義的術語 不是你可以任意解釋的 今天我們在組務辯論原文是否為造謠 這一點如果你輸了 我鬧版就不成立 : : 因版主已拒絕交換權利(和解)之提議(證03), : : 該提議內容不能作為今日申訴人仍同意放棄權利之證明,合先敘明。 : : 理由1 : : 版主全依主觀控制言論,未能有效舉證我的言論是謠言。 : : 他未取得文章當事人(全家 華南 台灣PAY 公司)或官署的相反主張, : : 就憑空認定我的言論是謠言。 : : 我於發文之前,已採符合自身能力的方法驗證店員所言可信: : 2.申訴人僅憑與工讀生的閒聊就算官方嗎? : 申訴人何以證明工讀生所言為真? : 何種申訴人所謂的符合自身能力的方法驗證? : 申訴人所謂的符合自身能力的方法是否有與你所謂的「官署」一樣的公信力? 我的驗證已足夠,參照大法官解釋 509號(言論自由) 「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 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官署文件是等版主來提的。 為利於工商社會的訊息流通,訊息的製作者或傳遞者,僅得要求為有限的查證。 如果回文推文沒附官署文件就是造謠,那貴版有極大比例的文字是造謠。 您身為專業版主,以此身份應比較容易向相關各企業或官署探求真相, 並有推文中一群與你意見相近的網友協助。 但是幾天過去,幾十個網友只能說一些刷條碼很累、錢不好分等支微末節, 這些企業又因心虛而不敢回報或公告內情, 害你們無從舉證任何與我主張相反的文件。 從論理來看,你們幾十個人已經是輸給我一個人, 當然版主沒有引導就爭議點辯論,也可以說沒勝負。 版主以算人頭、比氣勢作為管理標準,如果只是砍文我絕對接受, 給個警告,就是要版面乾淨、菜鳥尊重老鳥,和諧嘛! 但對我處罰禁言加退文,要我閉嘴半年而且蒙受不便, 就是以私人聯誼會領袖自居,忘卻促進討論金融科技專業的宗旨。 : : 華南銀行是台灣PAY 全體銀行中負責主辦介接全家的銀行, : : 卻在5000名額滿截止同時斷線,一斷到 4點多都還不想通, : : (連通有這麼難嗎?除非是自己切的。 : : 金融資訊業習慣,發現不當行為的首選方法就是斷線。) : : 同時其他協辦銀行都是通的,足以合理懷疑內情不單純。 : 3.只是懷疑就拿來當驗證? : : 理由2 : : 版主並不認為我貼文提供的資訊太少。 : : 可見貼文既沒有謬誤,資訊也足夠,是OK的文。 : 4.被申訴人何時認為申訴人荒謬的文章資訊足夠是OK的文? : 是否有看到被申訴人在申訴人文章底下的推文嗎? : 推 MJdavid: 我覺得這種聽來的消息應該列為造謠鬧板 各位板友意見如何 12/22 08:39 版主應注意(我與組務也比較注意)行使權力(處罰)後,與受罰人之間的答詢, 版主逾期沒有回答[證03]中的問題2、提議2,等於同意原文資訊足夠,是OK的文。 至於版主12/22 未表明身份,而僅混雜於推文中隨口一個問句, 口氣類似一般網友昨天說喜歡五月天好嗎、今天改口不喜歡好嗎? 我到現在才知道這是版主的意見。 版主先前錯過了很多答詢的時機,現在進入審判程序中, 版主至今依然不願有效地提出主張, 應類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認定版主同意原文資訊足夠,是OK的文。 : : 理由3 : : 版主未能指出哪些文字有人身攻擊的含義 : 5.處分的理由哪點是人身攻擊? : 先看清楚公告勿再造謠 : 看不懂公告可以參考同一篇另一個ID的處分 刑法第三百十一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 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我到組務版的自辯,無造謠可言。 : : 理由4 : : 版主未能指出哪些文字屬於引戰與鬧版 : : 原文完全談事情,看不出引(刺激)了什麼?我又不是走進了「華南全家板」。 : 6.處分的理由哪點是引戰? : 先看清楚公告勿再造謠 : 看不懂公告可以參考同一篇另一個ID的處分 : : 理由5 : : 版主在單一(本案)原文中即發生標準不一的處分 : : 原文中多名網友都指責我、對我人身攻擊, : : 我只回答了對我人身攻擊兩次在先的chiaochun, : : 但版主卻只挑選我處分,並至今沉默以對。 : 7.請先搞清楚人身攻擊的定義 : 板友都沒見過申訴人 是要如何對申訴人的身體特徵做攻擊 : 同理 申訴人也沒見過板友 申訴人怎麼對板友的身體特徵做攻擊 : 沒有處分申訴人人身攻擊 申訴人勿直造謠說被申訴人處分申訴人人身攻擊 : : 理由6 : : 雖然版規中有帝王條款:違規項目板主保有解釋權 : : 但是本件中版主並沒有做任何解釋(等我現在寫出來或小組長叫人才出來就太晚了) : : 也就是放棄了解釋權 帝王條款應不適用 : : 想當帝王至少得動腦動手勤快一點吧?希望小組長以此要求版主 : 8.被申訴人已經在推文問板友意見 非第一時間就做出處分 板面管理行為,固應由版主自己負責,而非採民粹式公審。 如果版主一眼看出是謠言,為何任由謠言擺在版面一個禮拜?應直接刪文。 可見版主也認為我的貼文有相當一部為可信, 12/22 版主應來信或公告警示,及時行使管理權與違規項目解釋權。 我根本看不出 12/22推文的是版主,如果我看出來,我一定會增刪原文到讓版主滿意。 : 而且在公告處分做出後就已經形成鬧板是以造謠呈現的解釋 : 9.請小組長注意證據[證03] : ┌─────────────────────────────────────┐ : │ 文章代碼(AID): #1SAP8Jsc (L_LifePlan) [ptt.cc] [證03] 不服MobilePay板主M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546228243.A.DA6.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其中有一段為申訴人對被申訴人進行威脅 : 請您取消退文處置 【提議1】 : 我願意交換 永久放棄在貴板的權利 讓您長治久安 : 未來不再上貴板寫任何文字 你想桶幾年都可以 我是善意邀約 : 意思是被申訴人不取消退文 申訴人就要進行鬧板 我都打算拿消退文交換永久禁言了,禁言的人如何能鬧貴版? 足見版主對我有無端、無止境的想像,對我有情緒上的厭惡,而失去邏輯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546398086.A.D26.html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1/02/2019 11:16:42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1/02/2019 14:35:22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1/02/2019 17:41:39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1/03/2019 14:50:59 謝謝小組長開示(不要去私人聯誼會)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1/04/2019 1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