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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ar1231 信箱]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標題: 申訴水桶 時間: Mon Mar 7 18:40:16 2016 版主... 我只是好心把我快到期的折價券,在我代定文的推文中分享給其他人 這樣也被判定水桶?? 我兩次被禁用 都是因為我的好心所導致? 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一點 可否說明 我再代訂文中,額外分享三個e-coupon有何不妥? 我本文還是代訂,只是想說有人可能不想找代訂,提供多的三組沒歸戶分享 這樣就30天會不會太誇張???? 板規是白紙黑字,解釋權只能靠版主心證?? 這樣似乎有點不太公平 一個制度,若連續造成別人因好意造成被處罰 這樣的制度似乎不太合理..不是規定如何 而是執法的過程是有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9.2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ar1231 (1.34.139.240), 03/07/2016 1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