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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回應如下: 一、 此案未經溝通階段 請組長直接結案並應給予相對應處份 (附上相關信件證明當事人先申訴再寄二封檢舉信 而後才寄申訴信) 二、 針對此案 板務發表補充說明如下: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6804712.A.2E4.html 截錄重點如下: 引用haha777於該篇所有推文如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1p9KQky1ng1NkhNaDlrMUI3UWs/view?usp=sharing 紅色部份係板務判斷屬討論部份 藍色部份係板務判斷屬攻擊部份 "加油好嗎"係綜藝節目流行語助詞 其中隱含挑釁與攻擊意味甚重 依當時情況下 實可避免使用類似語言 減少爭議 而被處份人更多次攻擊y君曾修正論點 更屬於攻擊性質且不必要行為 板務認為為維護看板討論風氣免於挑釁及攻擊不斷情形 判決haha777違規並禁言14天 三、 綜上所述,本案請群組長判定是否成案 若成案且群組長無其他疑問,板務答辯結束 ※ 引述《haha777 (哈哈)》之銘言: : 申訴人:haha777 : 被申訴人:KDDKDD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 判決內容:#1MEwNChI (Examination)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水桶處分撤銷 : 申訴理由: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原公告處分是來自於 本人haha777對另名網友的yuucomes的評論 : 關於yuucomes "屢屢"以十分絕對肯定的態度幫他人解答課業問題 : 卻又立刻再稍後完全否定自己說法 : 證據1: #1MDAj8Ul 該篇之推文 : → gary420: 感謝Y大精闢解釋 ←已使原提問人信其yuucomes所述 : 而後又 : 推 yuucomes: a大是對的 前面當我沒說XD : 證據2: #1MBBaUZJ 該篇之推文 : → yuucomes: 答案是不行 : 而後又 發文 #1MBEP9Yj 該文章內容完全推翻該上述推文 : 證據3: #1M4TEt71 該文內容告知他人題目答案為C : 而後又發文 : #1M4Y6LXw 內文有:改結論了,答案為A。等語 : 從證據1、2、3可以得知 : 可以想見該名網友在立論之初 非經詳加思考便信口胡謅 : 因個人認為此種態度與言行 有影響他人求知的正確性 : 而此為俗稱國考版,知識的正確性屬該版的重要價值 : 本人以為維護該版重要價值 : 便以 學者胡適一言 http://tinyurl.com/qe9lszl 勸之 : 望其為文所論皆應有所本, : 希望他加油等語 對他並無造成任何名譽上的損害 : 因此 下為版主據以水桶之理由 : 推 haha777: 賠償 加油好嗎! 判決與條文看懂好嗎~ 11/01 11:11 : → haha777: 需要到屢次的地步嗎? 請問你修正你的看法 在此版第幾次了 11/01 11:23 : → haha777: 如果你一開始就無法對你的見解有全然的自信 你又何必提出 11/01 11:23 : → haha777: 並非我不尊重你 是你不尊重你自己 你老是提出一些惹人批 11/01 11:23 : 推 haha777: http://tinyurl.com/qe9lszl 加油好嗎 別讓我一貼再貼 11/01 11:27 : 以上皆屬忠實評論 可由證據1、2、3可知 絕非無的放矢 : 再論版主KDDKDD所述: : 「可以述說自己見解 但沒必要批評他人見解 此部份嚴重挑釁、攻擊」 : 此為法律問題,豈有法律見解不得批評之理 : 「舉重以明輕」課本教課書,學者都有批評實務見解之內容 : 何以學生以教科書內容互相討論,卻禁止批評,根本荒謬。 : 只要批評不違真實、或無違禁止及強制規定與善良風俗 即可 : 因此個人認為版主所論 終非可採 : 三論 個人批評亦符比例原則 : 本人批評目的:知識的正確性屬該版的重要價值 為維護該版重要價值 : 1.必要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嗎」 : 若該網友能做到此點,對於他個人素質的提升及該版重要價值 必有幫助 : 2.適當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嗎」 : 用學者名言及勸導式的加油好嗎,是能對他人造成甚麼傷害?根本毫無傷害。 : 3.狹義比例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嗎」 : 名言一句、勸誘一句 對比日後望其不再有證據1、2、3的情狀出現 : 這CP值也太高了 : 綜上 : 既然個人批評符合比例原則、又符合忠實批評、且又無違各種強制、禁止、善良風俗 : 無有版主KDDKDD所述「此部份嚴重挑釁、攻擊」之嫌 : 個人認為 版主KDDKDD的水桶處分,完全失據、失理,理應撤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3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6805318.A.0C4.html ※ 編輯: KDDKDD (118.171.31.73), 11/06/2015 18: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