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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於 文章代碼(AID): #1J11tfvW (marriage) 中推文 推 catkung:某人跳針護航到讓我覺得她是來釣魚的 經查已違反板規 二.2.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 當時板規罰則 罰則:違者刪文+記點一次+水桶一週;再犯刪文+記點一次+水桶三週。 屢犯者視情形加重責罰及給予劣文。 因於推文中,發文者為無辜,故採取「記點一次+水桶一週」 個人對於侮辱定義 參考於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26 所謂侮辱,乃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行,例如嘲弄或謾罵他人,且不問以言語、文字 或舉動,均可構成本罪;惟本罪之侮辱行為應就案情整體地判斷,例如判斷時也應 顧及行為人之年齡、教育程度、職業、與被害人之關係、行為地之方言或用語習慣 釣魚,於ptt是負面用語,檢舉人也明確指出,此語源自於訟棍的不良行為 並不是什麼話都可以加上「我感覺」來規避暗示對方有此行為 誹謗: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81%E8%B0%A4 誹謗(也稱譭謗、詆譭、中傷、惡語中傷、名譽損毀等)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 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人身攻擊: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BA%AB%E6%94%BB%E6%93%8A 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態度、 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因此判定違反板規。 謝謝,辛苦小組長。 另外,我指出「不要針對"個人"」是指不要針對"人" 我認為針對討論內容(對方內容)去討論是合理的 針對個人的人身(非與討論內容相關),是不合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11.220 ※ 編輯: LisaShie 來自: 163.15.161.247 (03/01 09:17)
catkung:感覺她是來釣魚的..難道釣魚不是一種行為嗎?莫非釣魚是指 03/01 10:55
catkung:這個人的人身???那位跳針者不斷重複跳針行為難道不像某些 03/01 10:56
catkung:訟棍的一貫引起眾怒然後提告的手法嗎?我只是好意提醒可能 03/01 10:57
catkung:有類似行文提醒大家注意不要踩線這樣也被你水桶?何況你一 03/01 10:57
catkung:再把汙辱和人身攻擊的法條拿出來講,卻又說釣魚只是負面字 03/01 10:57
catkung:詞,在原本的版規下我的推文根本不算汙辱及人身攻擊這你 03/01 10:58
catkung:完全不解釋,只用後來你又加上的嘲弄或謾罵他人來解釋侮辱 03/01 10:59
catkung:問題是釣魚兩字並不是嘲弄他個人人格更牽扯不上謾罵,只是 03/01 11:00
catkung:提醒版友他的行為很類似某些訟棍的一貫手法,版主你只是 03/01 11:01
catkung:因為該版友個人感覺不良好所以水桶我你就別再狡辯了 03/01 11:01
catkung:照你這種說法,那以後光是噓文是不是也是一種嘲弄?如果標 03/01 11:01
catkung:準低到連釣魚都是一種嘲弄謾罵,那到底還有什麼負面字眼可 03/01 11:02
catkung:以用於表達板友內心真正的感受? 03/01 11:02
catkung:更何況版友都有推sorrowheaven:另外,現在法院從沒有過因 03/01 11:06
catkung:為有人說「釣魚」二字被判妨礙名譽、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03/01 11:07
catkung:如果版主你不信可以自己上網搜尋一下釣魚跟侮辱的關係 03/01 11:07
catkung:確實在現今法條及社會上釣魚二字都稱不上是一種汙辱 03/01 11:07
catkung:所以你根本沒有理由水桶我,不用再拿法條出來了! 03/01 11:08
LisaShie:我只是貼一下我參考的東西而已~~沒什麼特別意思 03/01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