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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mingyu 被申訴人:Album 看板板名:give 判決內容:#1JzhRK89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撤銷劣文數 申訴理由: (一)Album版主依give版規認定本人文章#1JaCfNU7#1Ja5fd57有收取跑退費,因而退文 惟本人於文章中所言: 1.「7-11ibon交貨便60元(便利商店門市取貨)」 2.「郵局小包10元+牛皮紙袋信封2元 共12元」 均係其寄送所需之費用,本人均無收取跑腿費 (二)費用規定 1.7-11ibon交貨便費用規定: ‧單純取貨→NT$60元 ※ 寄件人需於寄貨時支付費用。 網址:http://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 2.郵局小包10元費用規定: 小包 每重100公克10.0元(每件限重不逾1公斤) 網址: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50103 (三)是以give版Album版主以上述兩篇文章本人收取跑腿費之緣由將本人文章刪文並給予 劣文,參酌上開相關費用規定,本人應無收取跑腿費而違背版規之虞,Album版主之 處置似有疑義,建請小組長裁示刪除本人退文數。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74.2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08887510.A.EED.html
smart1988: 請提供溝通信件以及受懲處文章原文、判決文。 09/02 21:36
mingyu: 小組長您好,判決文似已被刪除,在give版找不到,另外我被 09/03 18:05
mingyu: 懲處的文章,文章代碼均已附上,是否仍須轉錄致本處或寄送 09/03 18:05
mingyu: 您信箱? 09/03 18:06
mingyu: 您推文中提供溝通信件,我也在8/24便以站內信方式寄給您了 09/03 18:07
mingyu: #1JzhRK89 (ID_Problem)是否可作為判決文?請您卓處 09/03 18:12
mingyu: 受懲處文章#1JaCfNU7(Give)、#1Ja5fd57(Give) 09/03 18:17
smart1988: 依據組規,須轉錄至本板,除非有特殊理由報請組務同意 09/03 21:52
mingyu: 小組長您好,感謝您的說明,我因被Album版主水桶尚未解除 09/03 22:19
mingyu: 於give版的2篇受懲處文章,無法轉錄至此,可否請您撥空查? 09/03 22:20
smart1988: 請用大F轉錄至自己信箱後,再從信箱轉錄過來 09/03 22:22
mingyu: 好的~感謝說明,馬上辦理 09/03 22:23
mingyu: 溝通信件以及受懲處文章原文、判決文均已全數轉錄至此 09/03 22:46
mingyu: 感謝小組長受理 09/0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