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miniMan: 相關證據請轉錄至組務板。 10/29 22:56
申訴人: hfwu
被申訴人:conk
看板板名: e-Coupon
判決內容: 水桶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
只是po文標題選錯, 沒機會修改, 直接被水桶, 請問合理嗎?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3:42:5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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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明顯你就是沒看版規,你為何不看版規,
反而要尋找以前的文章呢!!
好人也要用好地方,不是一句當好人就沒事。
謝謝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如果您認為不妥可以告知我, 我可以馬上刪文,
: 我使用ptt多年至今第一次收到這樣的處罰!
: 只是我現金積點到期不用覺得浪費想送人, 早知道不用當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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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6.131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6:33:4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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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不覺得你參考文章有點過時嗎??2013年的!!
你也可以事先詢問!!
另外,版主沒有義務提醒違規人。
最後,
自已以為好意,會害死自已。
ex:在出入境局,突然別人請你幫拿東西,你自已卻覺得好意就幫忙,
卻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之後被掃瞄發現是毒品,被抓到一臉無辜樣。
直說不知道,只是好意幫忙。
好意幫忙,卻讓自已踏進監獄。
就這樣!!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 難道參考之前文章錯了嗎?
: 如果有甚麼不合規定的地方就馬上水桶, 這就是你的做事方法嗎?
: 你這個板還有人敢去po文嗎?
: 一番好意po文, 只不過標題標錯馬上被水桶, 警察執行力若有你這麼強就好了!
: 建議你可以直接去當警察, 治安一定會很好!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很明顯你就是沒看版規,你為何不看版規,
: : 反而要尋找以前的文章呢!!
: : 好人也要用好地方,不是一句當好人就沒事。
: : 謝謝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6:51:4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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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隨你意,我也不會說什麼。
最後一點,難到你去每個國家都是想去哪就去哪。
都不事先詢問清楚,哪可行,哪不可行嗎??
嘖嘖....
謝謝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您的執法效率很好!
: 但我認為不完全合理!
: 這次的經驗告訴我, 以後就不要做好事, 因為會自找麻煩~
: 提醒違規的人不是版主義務, 當然, 與版友分享好康也不是我的義務!
: 不會再踏進您管的板了! 在北韓, 連拿個手機也是犯法; 在中國, 連上FB都是違法啊!
: 每個國家法律都不同, 照您說的, 將來您去到任何一國, 提醒您有義務先熟背他們的
: 六法全書...沒人會提醒您喔!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你不覺得你參考文章有點過時嗎??2013年的!!
: : 你也可以事先詢問!!
: : 另外,版主沒有義務提醒違規人。
: : 最後,
: : 自已以為好意,會害死自已。
: : ex:在出入境局,突然別人請你幫拿東西,你自已卻覺得好意就幫忙,
: : 卻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之後被掃瞄發現是毒品,被抓到一臉無辜樣。
: : 直說不知道,只是好意幫忙。
: : 好意幫忙,卻讓自已踏進監獄。
: :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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