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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hfwu 被申訴人:conk 看板板名: e-Coupon 判決內容: 水桶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 只是po文標題選錯, 沒機會修改, 直接被水桶, 請問合理嗎?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3:42:56 2014 ─────────────────────────────────────── 您好, 很明顯你就是沒看版規,你為何不看版規, 反而要尋找以前的文章呢!! 好人也要用好地方,不是一句當好人就沒事。 謝謝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如果您認為不妥可以告知我, 我可以馬上刪文, : 我使用ptt多年至今第一次收到這樣的處罰! : 只是我現金積點到期不用覺得浪費想送人, 早知道不用當好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6.131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6:33:43 2014 ─────────────────────────────────────── 您好, 你不覺得你參考文章有點過時嗎??2013年的!! 你也可以事先詢問!! 另外,版主沒有義務提醒違規人。 最後, 自已以為好意,會害死自已。 ex:在出入境局,突然別人請你幫拿東西,你自已卻覺得好意就幫忙, 卻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之後被掃瞄發現是毒品,被抓到一臉無辜樣。 直說不知道,只是好意幫忙。 好意幫忙,卻讓自已踏進監獄。 就這樣!!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 難道參考之前文章錯了嗎? : 如果有甚麼不合規定的地方就馬上水桶, 這就是你的做事方法嗎? : 你這個板還有人敢去po文嗎? : 一番好意po文, 只不過標題標錯馬上被水桶, 警察執行力若有你這麼強就好了! : 建議你可以直接去當警察, 治安一定會很好!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很明顯你就是沒看版規,你為何不看版規, : : 反而要尋找以前的文章呢!! : : 好人也要用好地方,不是一句當好人就沒事。 : : 謝謝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我是參考之前17368篇 時間 Wed Oct 29 16:51:40 2014 ─────────────────────────────────────── 您好, 隨你意,我也不會說什麼。 最後一點,難到你去每個國家都是想去哪就去哪。 都不事先詢問清楚,哪可行,哪不可行嗎?? 嘖嘖.... 謝謝 ※ 引述《hfwu (Little Jia)》之銘言: : 您的執法效率很好! : 但我認為不完全合理! : 這次的經驗告訴我, 以後就不要做好事, 因為會自找麻煩~ : 提醒違規的人不是版主義務, 當然, 與版友分享好康也不是我的義務! : 不會再踏進您管的板了! 在北韓, 連拿個手機也是犯法; 在中國, 連上FB都是違法啊! : 每個國家法律都不同, 照您說的, 將來您去到任何一國, 提醒您有義務先熟背他們的 : 六法全書...沒人會提醒您喔!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你不覺得你參考文章有點過時嗎??2013年的!! : : 你也可以事先詢問!! : : 另外,版主沒有義務提醒違規人。 : : 最後, : : 自已以為好意,會害死自已。 : : ex:在出入境局,突然別人請你幫拿東西,你自已卻覺得好意就幫忙, : : 卻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之後被掃瞄發現是毒品,被抓到一臉無辜樣。 : : 直說不知道,只是好意幫忙。 : : 好意幫忙,卻讓自已踏進監獄。 : :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4.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14592199.A.5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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