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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標題: Re: [申訴] 代POGNINI PO文申訴國考版板主
時間: Tue Sep 11 16:52:40 2012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 九月初告你,最快也要十月底才開第一次偵查庭
: : 你要我現在去哪生傳票?
: : 你知不知道為何偵查不公開? 就是避免被湮滅罪證
: : 給被告看訴狀,要給你機會湮滅罪證嗎?
: : 還有,我不要你辭職不幹
: : 我要的是
: : 1. 你解除我們的濫權水桶
: : 2. 然後跟我一起選板主,讓所有爭議訴諸公議
: : 如果你答應,我就給你看訴狀(有地檢署收案章)
: : 等板主選舉完後,不論誰輸誰贏我都會去撤銷告訴
: : 我跟你不一樣,我以誠信為本,言出必行!
: 老兄阿~你真的要測試支持你的人多,還是支持我的人多
: 真得很簡單,只要去組務申訴本人,小組常給你判決後(不論勝敗)
: 都可以持該判決,舉行罷免板主的投票
: 我說阿,你目前就是違反板規,到底憑哪一點要我放你出水桶,讓你參加選舉勒?
那張訴狀不是你的,因為我不想讓你有機會提早準備答辯
你應該也知道,板上多數人跟我很要好,我也請教幾位司法官、律師、書記官
的意見過,你濫權刪文毫無爭議,但是否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刑事責任?
各有見解,贊成反對各一半,這樣就夠了
我們可以看看承辦檢察官的法律見解。
但是,把命運交給別人決定,那是相當不智的行為。
最後提醒你,你應該自知多數板友根本不屑你的為人,才不敢跟我一起選
,組方為了自保,也不敢再偏袒你
一旦發動罷免,你自覺還有希望留任嗎?
不如現在先請辭下台,再跟我一起選,既能免於訟累,又能讓爭議訴求民意
你不覺得這樣比較理智嗎?
就這樣,不要討價還價,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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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櫐臣釁鼓,使歸就戮於秦。寡君之
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
《左傳》 〈秦晉殽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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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55555 (36.233.196.241), 時間: 09/14/2012 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