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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itsming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pandapig111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他不願再溝通直接叫我來申訴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a)該判決文章編號:13052 (b)判決內容: 四.不服理由︰ 1.簽名檔為個人專有之行使權利,其出現的角色認定與文章正文是可劃分的 但版主逾越權限,依簽名檔作為依據(認定正文為商業文)來促成判決(浸水桶)確定 那我以後簽名檔的設計是否也要問過他的意見? 2.版主依他個人懷有缺陷的認定(含我"個人簽名檔"以及過去舊文) 判決金蘋果英語讀書會為營利事業單位,未來要依營利事業單位的格式來發文 未來若不以營利單位為首來發文,就要處罰,並且針對我個人認定要加重處罰 金蘋果英語讀書會由"基督教浸信會新人堂"所籌組之免費且非營利讀書會 此為"存在之事實",不是新版主一句自由心證認定就可更改的事實! 的確有其他營利單位也運用了金蘋果一詞,例如:金蘋果語言中心 師資雖多與金蘋果英語讀書會相同 可是兩者間完全沒有"從屬關係",並且『金蘋果語言中心於2012年才成立』 而『金蘋果英語讀書會已成立屆滿兩年半,自2010年起』 再者金蘋果一詞是出自聖經,很多基督徒都廣泛使用此項詞彙。 (1)金蘋果英語讀書會開辦兩年地點都在"教會",完全沒有用到任何單位資源 因為本英語讀書會就是由教會創辦,不需要借用其他單位協助。 (2)金蘋果英語讀書會開辦兩年完全免費,從不收費,根本就非營利事業 因為正是由非營利事業單位的教會來舉辦 為此,版主要求未來要以營利事業單位下轄之免費資源來發文 完全是令我無法理解的要求 @ 兩者成立時間反而是免費的英語讀書會成立較早,何以下轄可言? @ 兩者無"從屬關係"怎可能以一個營利單位下轄免費資源角色來發文? @ 本人已多次提供現實存在之事實證據告知版主,他不予理會也未查證 卻多次公然說謊表示:經"查證"...等說法。 爾後業已證明他僅依自己認定之事實做成判決並未查證 @ 本英語讀書會非營利單位,版主卻直指本人未來若"未"依營利單位角色發文 就要加重處分。試問非營利事業單位之事實已擺在眼前 本人要如何以不正確的角色發文? 3.新版主判決回溯放大,8/27 編號13034文章,內容依版規撰寫 但新版主卻依據該文之"簽名檔",認定正文為商業文,未依程序告知也未查證清楚 逕行刪文,本人據理力爭產生爭議,為此爭議版主回顧過去本人所發之文 並且認定去年11月的某篇文有廣告嫌疑(去年當時此位新版主尚未就職) 抗爭一:新版規已於8/20公告並即日實施,即表示就版規已於同日廢除 版主回溯去年文章並以8/20之新規定處罰之,於法無據 法規精神不可忽視 抗爭二:新版主除逕行刪文之外,並施以本人一個月的水桶處分!損及本人權益 回推放大的判決失當,本人要求更改判決。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附件一:以下文章為本人每篇發文固定撰寫內文 金蘋果英語讀書會 2012 第三季 全新內容分享!!!!!!!!!! ^^^^^^^^^^^^^^ 這是我們的全名,並非金蘋果語言中心,我們是各自獨立之單位 無從屬關係!! 但新版主認定我們是受金蘋果語言中心管轄的免費資源 卻僅僅依靠本人的簽名檔作為憑據,這樣認定過當,且其判決相當粗糙 1. 自介:四位熱血的英文教師 2. 對象:歡迎想增進英文口說能力的人。 3. 目標:為有心想學英文的人,創造一個英文口說環境 4. 原因:為改善台灣人英文口說能力偏弱的現象 5. 地點:新竹市武陵路27號(浸信會新人堂)← 我會強調地點 6. 時間:每週六晚上6點半-8點 7. 方式:以臉書運作~可上臉書搜尋金蘋果讀書會 8. 範圍:全新運作內容即將推出 9. 人數限制:沒有上限 10.解散條件:邁入第三季~會永續經營下去!! 11.運作規則:完全免費~←並且強調免費 附件二:以下是版主所發之信件內容 作者 pandapig111 (熊貓) 標題 Re: 版主 請你搞清楚 時間 Wed Aug 29 23:29:49 2012 ───────────────────────────────────────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之前的公告.... 被水桶的文章不也是在我上任之前發的.... ^^^^^^^^^^^^^^^^^^^^^^^^^^^^^^^^^^^^^^^^^^ 他明確知道那篇為去年的舊文,卻依然執行粗糙判決 沒版主的時候也還是有版規存在的,只是沒有版主執行而已.... 是先有版規...你才發文的,這沒錯吧.... ^^^^^^^^^^^^^^新版主講得振振有詞,但是他卻回溯舊文,施行判決水桶 8/28號你的簽名檔直街宣傳跟讀書會無關的營利單位 為何沒有違規?? ^^^^^^^^^^^^^^^^^^簽名檔是我個人權利專用並設計 板規根本沒有規定簽名檔部分。 版主卻依此為憑據去促成判決,完全藐視使用人權益。 附件三:關鍵的去年11月舊文 金蘋果語言學校動態:←這是不同的單位,名稱也完全不同於金蘋果英語讀書會 但是版主依此第三個單位內容,也就是 C 單位 來認定金蘋果語言中心與金蘋果英語讀書會有從屬關係 也就是認定 A 單位與 B 單位有直接關係 我完全感到莫名其妙,根本沒有邏輯可言。 Emily老師在新竹市南大路"西大郵局"樓上 開設:1.針對兒童美語的英文課程 2.國高中英文學習課程 3.針對無法定時上課的上班族,設計的一個英文急救課程 目前是免費試聽期間,歡迎洽詢。 光這點就可以認定 ← 新版主靠本人為金蘋果語言學校的宣傳做出以下認定 金蘋果語言讀書會與金蘋果語言中心 你們是同一個單位 ←版主的認定很偏頗,因為我從未幫金蘋果語言中心打廣告 有廣告的只有這篇文章,是幫金蘋果語言學校提供免費試聽訊息 跟金蘋果語言中心無關 版主做出的認定就完全沒有道理!也沒有根據!根本沒邏輯! 從第三單位 也就是 C 單位,來認定 A 與 B 單位的關係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啥!蠢嗎?還是沒有邏輯觀? 附件四:版主無理的要求(版主私信) 因此認定,金蘋果讀書會以後發文需照營利單位所舉辦之"免費"讀書會 格式發文 否則直接水桶30天,但如是你發文,則是累犯,會加重處罰 ^^^^^^^^^^^^^^^^^^^^^^^^^^^^^^^^^^^^^^^^^^^^^^^^^^^^^ 無法理解此版主針對性的言論與未經查證的判決 存在的事實只有一個『金蘋果英語讀書會』由基督教浸信會新人堂成立 並不屬於任何營利事業單位,我無法接受版主扭曲性的定位 只憑藉著簽名檔與訊息不清的舊文,亂認定!! 這種恐嚇式發言,已經逾越了其該有的權限 要求: 1.請小組長澄清簽名檔,使否受版主約束或是受版主管理其內容? 2.若認定本金蘋果英語讀書會為非營利事業單位,請約束版主針對性的刪文 3.即刻恢復我使用者權限 -- 臉書搜尋[金蘋果] 金蘋果英語樂園(廣播節目) 金蘋果英文讀書會(免費) 金蘋果語言中心(新竹市關新路藍海18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01
pandapig111:你確定沒幫語言中心打廣告...直接寫在內文叫沒有... 08/30 23:14
pandapig111:本篇文章簽名檔又打一次..... 08/30 23:14
pandapig111:另外我是用A.B單位去認定A.B的關係... 08/30 23:18
pandapig111:你自動省略的功力真是一流,關C什麼事... 08/30 23:19
itsming:關於你的說詞就出現矛盾你懂嗎? 08/31 13:47
itsming:你一直認為簽名檔的文字使得那整篇文成為商業廣告文 08/31 13:47
itsming:請問一下,我這篇申訴文有因為我簽名檔的關係改變了文體 08/31 13:48
itsming:還是我這篇申訴文模糊了焦點,從申訴變成打廣告? 08/31 13:49
itsming:我相信它還是申訴文,而你也這麼認定 08/31 13:50
itsming:所以你說不能區分?簽名檔本來就跟主文有區隔 08/31 13:51
itsming:不然簽名檔上的橫線是幹嘛用的? 08/31 13:51
smart1988:相關證據須以轉錄方式移動至板上。 09/08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