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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Girl (領養代替購買)》之銘言: : 請W板主儘速至組務針對此申訴案做出說明 : 謝謝 1.關於劣退又水桶的問題,一開始我是劣退,後來經板友提醒改處永久水桶,隨即向小組 長發信請教如何消劣文,同時向熱心的hateOnas丟水球詢問,當下就在id_problem提出 申請。請參考 #1EoxzmKf (ID_Problem)。另請hateOnas提供水球時間紀錄。 2.關於bluebe呼籲重選板主一文是否有鎖,請自行去Examination看吧,根本就沒有鎖, 下面還有人回文推文,鎖文之說不知打哪來的? 3.關於pognini所提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我看的版本是這樣: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我看的是 99.05.26修法後版本,不知道pognini是哪一版的 我這一版關於「個人資料」定義在第二條第一款: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所以學校跟系別不算個人資料之說,只存在pognini自己的想像世界。 4.現行板規 13. 板上禁止公開他人資訊及文字恐嚇威脅他人,違者永久水桶。 禁止公開之用意即在保護非公開之資訊,任何人咸能知之資訊既處於公開之狀態,本就 無保護之必要。既為非公開之資訊,倘又需板主或他人證實其真實方能處罰,則失卻板 規禁止公開他人資訊之立法目的,故無論所公開之資訊之真實性為何,個人以為皆應處 罰。 5.pognini辯稱自己只是在開玩笑並無礙其公開個人資訊之行為。bbs只是文字看板,既無 法感受語氣更看不到表情,被處罰了才在說開玩笑根本只是脫罪之詞。 6.再談資訊之真實性,假如採pognini所言,資訊非屬真實不得處罰,則資訊屬真實即得 處罰: 1.開玩笑不小心說中了要處罰 2.故意洩漏資訊沒想到人品太差拿到假資料不用罰 那麼處罰之發動純繫於偶然,那這條存在的意義是? 還是你要說:「開玩笑的不管資訊真假都不用罰」,是否每個人都來開玩笑玩猜猜樂, 反正不用罰,故意洩漏的也只罰真實的資訊,那對個人資訊之保護是否太鬆散?邏輯上 你要如何自圓其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59.123
hateOnas:我比較討厭一人一信那個部分 11/28 20:05
mysheros:1.開玩笑為何要處罰?妳哪一條說不可以開玩笑? 11/28 20:17
mysheros:2.洩漏的是假資料?那要看有無處罰過失犯的規定 11/28 20:17
mysheros: 看來是沒有,沒有規定何以處罰?妳處罰依據何在? 11/28 20:18
a128a128:照你這麼說 以後每個人觸犯板規都說自己"不小心""開玩笑" 11/28 20:19
a128a128:那試問要板規做什麼? 11/28 20:19
mysheros:這是判斷違規事實的問題,屬於事實面,跟法律面無關 11/28 20:27
mysheros:除非妳跟航空公司一樣,規定就是不准開玩笑 11/28 20:27
mysheros:否則基於罪刑法定,沒規定妳怎麼可以處罰? 11/28 20:28
hateOnas:在PTT講罪刑法定主義? 我不知道有幾次坐黑牢了 11/28 20:31
a128a128:哪裡沒規定? 你有看完W板主PO的個人資料的定義嗎? 如果有 11/28 20:37
a128a128:那你應該知道"教育"應該就包含學校科系吧? 你的點在於? 11/28 20:38
mysheros:哪裡有寫不能開玩笑? 11/28 20:41
mysheros:懶得跟妳這閱讀有障礙的人多說 11/28 20:41
mysheros:其實本來就不用講這麼多,因為ptt根本不是法治 11/28 20:42
mysheros:1.板規沒說不能開玩笑,所以不能處罰開玩笑的人 11/28 20:44
mysheros:2.妳想要處罰他,就訂定新板規,「本板不准開玩笑」 11/28 20:45
a128a128:講真的 如果你自覺自己講的有理 你大可以去一些大板 11/28 20:47
a128a128:比如說八卦板好了 試著對他人人身攻擊 等被懲處後 再跟 11/28 20:48
a128a128:板主反映說你只是開玩笑 板規也沒說不准開玩笑 如果板主 11/28 20:48
mysheros:今天的案例是人身攻擊? 11/28 20:49
a128a128:因此而解除對你的懲處 那你再拿來這篇當作輔助的證據 11/28 20:49
mysheros:你在跳什麼針? 11/28 20:49
mysheros:而且妳理解力真的很差耶,我一再強調那是事實判斷的問題 11/28 20:50
a128a128:那請你今天去八卦PO一篇文 說某某板主是XX大學XX系畢業的 11/28 20:51
mysheros:不是說他講開玩笑就是開玩笑,是要依情境判斷 11/28 20:51
mysheros:這很明顯就不是開玩笑阿 11/28 20:51
a128a128:如果你那篇文章沒事 請再拿來做輔証也可以 這樣合你意嗎? 11/28 20:51
a128a128:那請你依樣畫葫蘆 將p的文章末段改成某板主 11/28 20:52
mysheros:為何不行?但這樣的文章,不符合八卦板要的,我為何要po 11/28 20:53
a128a128:將末段的部分改一下貼在八卦板上 如果未被處理再說吧 11/28 20:53
a128a128:你也知道這文章不合適 那請問那末段文章就很適合PO國考板 11/28 20:54
mysheros:我沒有八卦要po阿,而且現在的情境也沒有開這玩笑的必要 11/28 20:54
mysheros:但國考板現在有紛爭,針對此紛爭開個玩笑,有這麼嚴重? 11/28 20:55
mysheros:簡單說,w就是想罰就罰嘛,但這也沒什麼,ptt就是人治 11/28 20:56
mysheros:只是想獨裁不用為自己找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11/28 20:56
mysheros:如果p單單打一篇「s是世新法律正妹」那很明顯不是開玩笑 11/28 20:57
mysheros:他只是再最後面開個小玩笑,還打上XD 這有什麼 11/28 20:58
mysheros:s又不是世新法律正妹,請問誰的法益被侵害了 11/28 20:58
mysheros:無侵害無處罰,很難懂? 11/28 20:59
MJdavid:我應該也算是當事人吧 我好被影射教pognini去灌人家信箱? 11/28 21:00
a128a128:那我叫你依樣畫葫蘆 去CCR PO文總可以吧 那邊也有紛爭 11/28 21:00
MJdavid:隱私權法益被侵害了 誰說無侵害? 11/28 21:01
a128a128:你何不試著PO PO看 如果沒被刪文劣退 那再來跟我講一聲 11/28 21:01
mysheros:奇怪了?怎麼不是妳去po?你要入他人罪,還要對方舉正? 11/28 21:01
mysheros:而且ccr板,笑死人,該板板主的作風跟w有何不同? 11/28 21:02
a128a128:是你說開玩笑沒關係的 又不是我說的 當然是你要去舉證啊 11/28 21:02
MJdavid:mysheros你是當事人? 為什麼可以在這篇一直推文? 11/28 21:02
a128a128:你去PO這樣的文章 然後說你是開玩笑的看他們接不接受 11/28 21:03
mysheros:真的太好笑了,納粹找法西斯來評理,笑死人 11/28 21:03
mysheros:喔 放大絕啦 那我不說了 你們爽就好了 11/28 21:03
a128a128:mysheros 可能是我眼睛不好 那文章末段哪來的" XD "? 11/28 21:04
MJdavid:不能不說呀 你的說法滿好的 請繼續 讓多點人看到 11/28 21:04
MJdavid:對了 我被影射教唆犯罪要去哪投訴? 11/28 21:05
bluebe:講輸人就說非當事人不准回, 結果自己回最多 11/28 22:31
pognini:mysheros bluebe 感謝您們仗義直言,但請不要跟他們糾纏 11/29 17:10
pognini:以免模糊焦點 11/29 17:10
MJdavid:仗義未必有理 有理行遍天下 情緒性的字眼我也會 什麼太好 11/29 19:28
MJdavid:笑了 放大絕啦 我也會說 理說不通才說人家放大絕才是放大 11/29 19:28
MJdavid:絕吧 我也好奇 P提供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內容是哪來的 11/29 19:29
mysheros:叫ccr板來評理 這還不好笑? 11/29 19:33
mysheros:我講到一半 妳就說我不是當事人 怎麼可以發言 11/29 19:34
mysheros:這還不是大絕? 11/29 19:34
mysheros:你們真的很奇怪 只會叫別人舉證 怎麼不是你們來舉證阿 11/29 19:34
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我被影射教唆灌人家信箱耶 請問您是? 11/29 19:38
mysheros:你是哪個當事人?哪一篇? 11/29 19:44
mysheros:你有提出申訴嗎?在哪 11/29 19:44
a128a128:#1EpuqG5_ (L_LifePlan)至少原文裡還有提到MJ 你隻字未提 11/29 20:24
mysheros:提到就算當事人喔?是被告還是原告? 11/29 20:28
MJdavid:利害關係人 11/29 20:32
a128a128:那起碼我就有資格問你了吧 mysheros? 請問你是當事人嗎? 11/29 20:53
mysheros:利害關係人=當事人? 哪一條寫的? 11/29 21:10
mysheros:而且被提到一下就是利害關係人喔?到底是哪一條寫得? 11/29 21:12
mysheros:我從來沒說我是當事人阿 真的非常好笑 自己愛提 11/29 21:12
mysheros:現在還要別人幫忙護航 嫩 11/29 21:12
mysheros: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11/29 21:13
mysheros: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11/29 21:13
MJdavid:這不就是P的邏輯嗎?引個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說是個人資料 11/29 21:35
MJdavid:保護法第三條 XDD 11/29 21:35
mysheros:你想跳去哪?不是很愛講誰是當事人誰不是當事人? 11/29 21:41
mysheros: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MJdavid:我是當事人呀 11/29 21:42
bluebe:當事人跟利害關係人都分不清,就敢來丟人現眼 11/29 22:38
bluebe:MVdavid我只嗆你一句話,你這種邏輯可以考上國考 11/29 22:41
bluebe:不管是高普初,我捐10000給聯勸,這種程度敢衝國考 11/29 22:42
bluebe:笑死人了,你還是去當一輩子的loser吧 11/29 22:43
bluebe:老是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胡扯瞎掰再指責別人 11/29 22:44
bluebe:妳們這種無時不刻戰人尋求自我存在定義的人,我看多了 11/29 22:45
bluebe:小心當上一輩子的loser 11/29 22:45
MJdavid:何不大一點 50萬新台幣 11/29 22:54
pognini:MJdavid加油~~~~~~,你考上我負責向bluebe催收這10000元 11/30 22:30
MJdavid:我為什麼要加油 你要催收什麼?bluebe邏輯超好的 他是要跟 12/02 14:09
MJdavid:MVdavid嗆的 唉~~邏輯這麼好 拿來搞小動作 12/02 14:10
mysheros:妳話好多喔 當事人~ 12/02 15:35
RankA56:pognini自己10000都拿不出來了~~XD 11/20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