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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1421466 (充實個鵰)》之銘言: : 我在板上推文 : 希望保險版版主LRG自己在板上發言的時候能夠更謹言慎行 : 結果卻遭到版主junshen以將私人恩怨帶上版面的原因遭到水桶兩週 : (a)作出判決板主:junshen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 :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a)該判決文章編號:18097 代碼#1Bgrbwm2 : (b)判決內容: : B、下列違規事項均給予水桶兩週: : B-1、文章或推文內容蓄意挑釁、引戰或將私人恩怨帶至板面: : 私人恩怨請自行解決。 : 舉證如下 : → s1421466:反正重點就是希望身為版主的人 自己言行要更謹慎 03/25 16:23 : → s1421466:隨便就說人家黑白寫 也沒說哪裡黑白寫了 03/25 16:23 : → s1421466:然後水桶別人也沒說出具體的事証 結果自己卻可以這樣說話 03/25 16:24 : 四.不服理由︰ : 1.在我之前轉貼的理財新聞文章中(文章編號16930 代碼#1BNo3GOc) : 保險版版主LRG在底下推文說 "黑 白 寫" : 批評這篇理財文章 : 也間接批評到我 : 卻沒有任何說明為何這篇文章哪裡讓他認為是黑白寫的部份 : 而在最近判我水桶的判決(文章編號17854 代碼#1BdugZcg)當中 : 只說我寫些有的沒的來引戰 : 卻沒有舉證我是寫哪些部份讓他覺得引戰 : 就直接將我水桶七天 : 而後我看到LRG在最近他自己發表的文章(編號18075 代碼#1BgabQNk)當中表示 : "銀行端把保守客戶帶去做SN DCD : 保險端把前收150%的投資型保單當作投資銷售 : 這不就是做了不適當的規劃嗎? : 這個版掛在學術下面不就是為了要討論如何給客戶好的理財規劃" : 讓我覺得他寫保險端把投資型保單當作投資銷售的這個部份太絕對 :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所以我推文表示希望版主能夠謹言慎行 : 沒想到Junshen版主卻說我把私人恩怨帶上版面 : 我剛剛所陳述的事情都發生在保險版 : 我不了解何來的私人恩怨? : 我在保險板上討論保險版版主的判決尺度 : 討論保險版版主自身在保險版的言行舉止 : 提出建議 : 這些都是跟保險版版上有關的事情 : 我不知道為何junshen版主會認為這是"私人恩怨" : 而後保險版版主在水桶公告底下的推文表示 : 我在組務版提出申訴了 : 想看熱鬧的趕快去等等的推文 : 讓我覺得保險版版主的態度真的失當 : 請組務版明察 S大已經把我要說的都說完了.... 本次判決的重點在於我認為板友都有權益申訴板主的判決, 但是既然當初S大不滿L板主的判決,當初就應該提出申訴。 既然S大沒有在當時提出申訴,是否可認定S大認同L板主判決? 在本文的推文中S大指出L板主在之前S大所轉錄之文中推文"黑白寫" 對他有間接批評(?)與S大提出之前被L板主水桶的不滿等等往事, 我認為推文內容雖與本文無關,但傷害到L板主的判決公信力。 所以在閱讀完L板主本文之後,我認為S大在推文時帶入私人恩怨, 針對L板主文內部分文字進行"解讀",實為不妥,故做此判決。 以上,靜候判決。 -- 保險板板主 juns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4.89
baccat:他的意思應該是s版友會因此被水桶 但版主怎可雙重標準吧? 03/26 13:15
baccat: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03/26 13:15
baccat:與何時申訴應沒關係 法律也是有追訴期限的不是嗎? 03/26 13:16
baccat:以此質疑版主雙重標準的話 卻被以私人恩怨水桶 03/26 13:17
baccat:未免太過牽強 似乎不準發聲質疑似的!! 03/26 13:17
MrE:L版主的文章跟本沒有他自己以為的意思,何來州官放火? 03/26 14:35
MrE:明明就是很清楚的中文結構,要硬凹說版主說保險端都怎樣怎樣的 03/26 14:35
MrE:然後再來用自己編的意思說版主雙重標準,就不牽強? 03/26 14:36
MrE:以牽強的抹黑來扯到自己被水桶的事,還把被水桶的文砍掉湮滅 03/26 14:38
MrE:沒有多判一條不實指控也真說不過去 03/26 14:40
baccat:我只是說 他指控的點 並沒說他對不對 03/26 15:29
baccat:另外就是 提出質疑本來就是權力 不是嗎? 03/26 15:29
baccat:難不成是獨裁時代?不可發聲? 03/26 15:29
baccat:況且牽涉版職 處理本該更謹慎 球員兼裁判本來就容易被說 03/26 15:31
s1421466:MrE 你的說法才是真的不實指控! 我被判水桶的文章是版主 03/26 16:17
s1421466:砍文的 如果你不了解事情請不要隨便解讀 03/26 16:17
s1421466:我沒有申訴就等於我認同版友跟版主的作法嗎?我覺得這是兩 03/26 16:18
s1421466:回事 我對於版主的發言提出質疑 我相信這是在保險版上可 03/26 16:19
s1421466:以做的事情 就像是我寫文章 別人質疑我一樣 03/26 16:20
s1421466:每個人有每個人推文的自由 重點是不論事情發生多久 都是 03/26 16:21
s1421466:板上的事情 跟版主到現在在板上的行事風格也都有關係 03/26 16:21
s1421466:用"私人恩怨"來水桶版友討論版主在板上的言行 我不認同 03/26 16:22
s1421466:另外別忘了 LRG水桶我的時間到現在也沒超過申訴期 只是我 03/26 16:24
s1421466:覺得接連出現這樣程序失當 沒有道理的水桶後讓我實在無法 03/26 16:25
s1421466:接受 才決定提出申訴 不然我也懶的跟版上一些人計較 03/26 16:26
renriver:保險版翻舊帳的人非常多,只是j版主剛好水桶s兄而已 03/27 13:06
renriver:剛好版規也有寫到.....就剛好水桶s兄沒水桶別人而已 03/27 13:07
renriver:這樣想有沒釋懷一點 XD 03/27 13:07
renriver:只是說L有掛上一個版主的頭銜讓s覺得是可公評的 03/27 13:09
renriver:但你評論的是自己被判決的問題,而不是第三人會有意見的 03/27 13:10
renriver:所以才會有爭議吧......... 03/27 13:10
renriver:若s今天是評論L版主對其他的判決爭議,就不是私人恩怨了 03/27 13:12
renriver:嗯 嚴格來說翻舊帳和私人恩怨有差別...怒我第一句用錯詞 03/27 13:13
renriver:但是意境差不多啦 哈哈.... 03/27 13:14
s1421466:你別把重點用偏了 我的推文是希望板主謹言慎行 03/27 18:40
s1421466:覺得你蠻愛說風涼話的 03/27 18:41
renriver:好像是 03/27 18:41
s1421466:評論版主的判決跟尺度 都是板上可以討論的事情吧 03/27 18:43
renriver:難免有事不關己的路人會來說風涼話嘛~~(我啊我啊) 03/27 18:45
renriver:站務可以參考咩....都申訴了就等判決吧 03/27 18:46
s1421466:什麼叫做評論自己被水捅的市情是第三者不會有意見的 03/27 18:54
s1421466:你沒看到判決文底下有噓文嗎? 03/27 18:55
renriver:這是問句還是你有下一句要接 03/27 18:55
renriver:喔 03/27 18:55
renriver:我這樣說是我的看法 參考用 03/27 18:56
s1421466:連建議板主謹言慎行都等於私人恩怨嗎 03/27 18:56
s1421466:等你被水桶我再上來講風涼話給組務參考 03/27 19:00
s1421466:說的根本都似是而非 轉移重心 03/27 19:01
renriver:還好呀...也不是沒被水桶過...也申訴過前任版主 03/27 19:03
renriver:又不是不知道被水桶的不爽 03/27 19:04
renriver:就好像有一些版友會一直追著你之前發文的某些話攻擊你 03/27 19:06
renriver:我也覺得那樣是不對的,是翻舊帳或看你不順眼 03/27 19:06
renriver:但版主並沒有水桶他們 03/27 19:06
renriver:但事實上依照這次你被水桶的案例他們也應該被水桶的 03/27 19:07
renriver:我說得風涼話也順便提醒一下版主這個狀況 03/27 19:08
s1421466:算你還蠻有良心的 烏烏 03/27 21:56
falseshelter:我對判決沒啥感想…不過的確承認有在追著s大過往的發 03/28 01:37
falseshelter:文或推文來攻擊(或討論?),或許每人的想法真的不太 03/28 01:38
falseshelter:一樣吧,我仍舊無法對於在以「保戶利益」為優先的保 03/28 01:39
falseshelter:險版裡表現過多的「業務利益」。 03/28 01:42
falseshelter:即便原意是好的,但如果一直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反駁 03/28 01:42
falseshelter:,也感覺不出有任何改變…我承認我真的會想攻擊…@@ 03/28 01:43
falseshelter:不過以上推文和判決沒啥關係…只是看到r大的推文有感 03/28 01:44
falseshelter:而發了一下 03/28 01:44
baccat:假如要追著以前的舊文打....應該一堆人都要水桶才是!! 03/28 16:14
baccat:光這次水桶S142的公告推文內 就有些人該水桶了!! 03/28 16:15
baccat:這時卻不見任何動作~不免令人質疑 03/28 16:16
MrE:該不該水桶是你說了算喔...覺得該水桶沒水桶,申訴啊..... 03/28 21:28
MrE:自己在那裡「這個該水桶、那個該水桶」,然後再說搞戒嚴..科科 03/28 21:31
baccat:我可沒說誰搞的像戒嚴!!也許是我啊!! 03/28 22:30
baccat:另外 已經丟信了阿 但還沒處理 誰知道 ^^ 03/28 22:31
baccat:倘若符合版規規定 還不算 那我也不知道版規幹嘛用的!! 03/28 22:31
baccat:裝飾? 喔...我忘了 法條跟條款都被忽略了 版規算什麼!! 03/28 22:32
MrE:對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都不看,只會說七天被醫院吃掉的 03/28 22:38
MrE:要懂法,懂版規是苛求了點。版主沒處理表示版主不認為該罰 03/28 22:39
MrE:有質疑來這裡申訴啊,看看質疑的有沒有道理嘍 03/28 22:39
baccat:你原文沒回...六個月內退費在條文內可是有條件的!! 03/28 22:46
baccat:假如不符合該條件 那是否適用? 另 這裡似乎不適合討論 03/28 22:47
baccat:歡迎回原文繼續^^" 03/28 22:47
baccat:來這裡是需要先與版主溝通的 這是標準程序~ 03/28 22:48
baccat:又不是申訴就受理 = = 03/28 22:48
MrE:法條自己看,要凹說自己要在申請書寫自己偷懶適不適用是你的事 03/28 22:55
MrE:反正我身邊的人不會被醫院吃掉,你身邊的人自求多福 03/28 22:56
MrE:等著看你來申訴... 03/28 22:56
baccat:請冷靜~我只是依照你說的條法回你的話!! 03/28 22:58
baccat:倘若是自己忘記去退費超過七日不符標準 是否也可退? 03/28 22:59
baccat:你只需要說答案就好了 謝謝您!! 03/28 22:59
MrE:要說什麼要你教喔..切...最後一次教你,你要在申請書寫「自己 03/28 23:04
MrE:忘記」「自己懶惰」都是不可退的,沒能力找出「不可歸因於被保 03/28 23:04
MrE:險人之事由」可以請個法律顧問,只會硬凹不合法條的情況,不會 03/28 23:05
baccat:你說的因素 也是有限制的 總不可能一天到晚颱風水災吧? 03/28 23:05
baccat:況且 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 走漏洞方式本來就不是正常管道 03/28 23:06
MrE:去找出能適用法條的條件,這樣的業務能幫保戶爭取什麼?..科科 03/28 23:06
baccat:雖然可行 但不代表這可拿來說明!! 03/28 23:06
baccat:在法律上 你可以這樣跟法官說 捏造事實嗎? 03/28 23:06
baccat:我要的答案只是"標準程序下" 而不是旁門左道 03/28 23:06
baccat:做法人人會 只是你說的太滿 超乎法條規定 03/28 23:07
baccat:這就是我要說的!! 了解嗎? 03/28 23:07
baccat:就像違規被警察開單 凹到沒被開 就表示可行? 03/28 23:08
baccat:這是兩碼子事情 看法條就請就事論事 別說旁門左道 03/28 23:08
baccat:請分清楚 事實與捏造事實的差異 03/28 23:09
MrE:反正就是要凹說你說七天內沒退就會被吃掉沒錯,ok啊,你說的對 03/28 23:09
MrE:當你七天內沒退,申請退費的理由是「自己忘記、偷懶」真的不能 03/28 23:10
MrE:退,你說的沒錯,七天內沒退真的會被醫院吃掉....^^ 03/28 23:10
baccat:恩 要的就是你這句 依照法條走嘛!! 03/28 23:11
MrE:你爽就好,版主不聽你的話水桶,就看你申訴成不成功吧 03/28 23:11
baccat:偷吃步的方式 我也會阿 03/28 23:11
baccat:但既然是討論法條 當然討論的就是標準程序囉~ 03/28 23:11
baccat:恩 這我會處理 謝謝你的關心^^" 03/28 23:12
MrE:好笑勒,還真的自己以為對了起來,那有法條就好了,電腦判讀 03/28 23:12
MrE:要法官律師幹嘛。讓你凹一下,倒真的以為對呢..... 03/28 23:13
baccat:除非你能證明 該情況下 標準程序下 "無捏造事實" 03/28 23:14
baccat:情況會不同 !! 請謹言慎行^^" 03/28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