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明白為何同一案件你分成兩篇
證據部分也附了兩篇一樣的
麻煩你解釋一下 或者是整理一下 把重複的部分刪掉
※ 引述《s1421466 (充實個鵰)》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s1421466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板主: junshen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如前文以及轉錄文章 皆做過溝通
: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a)該判決文章編號:後來版主在保險版第17954篇文章說明
: "[公告] 關於s1421466判決一案 程序失當 特此致歉"
: (b)判決內容:
: 針對這兩天S大的懲處一案,在仔細思考後,我認為我在處理的程序上
: 是有瑕疵的,應該直接給予警告,而非要求舉證,無法舉證再給予警告。
: 給予警告是我認為S大在原推文上確有不實狀況,如同Baccat大的推文
: 所言,本次是針對"除了分紅保單以外"這個重點進行不實舉發,因為
: 除了家母的傳統型壽險保單外,我自己有份還本型壽險皆不屬於分紅保
: 單,但實際上去計算保額與保費(我都是月繳),的確保費都有超過保額。
: 因此我希望S大針對此作說明在先,原因是S大之前已領有警告一次,如
: 我再判定警告應該直接水桶了。再者是由於我非業務,並無法用電腦(?)
: 去計算範例來舉證,因此我才認為S大既為從業人員,應能提出合理舉
: 證證明確如其所言"除了分紅保單以外 保額通常遠高於所繳保費"這個說
: 法,如果提得出,警告並不成立。
: 但是之後經過舉證與討論,S大的說法並未能針對問題舉證,而是把舉證
: 焦點放在"保額通常遠高於所繳保費"上,後來B大的推文中說明了確有其
: 他種類的商品保費是2會超過保額的,也因此我判定S大的舉證無效,依據
: 規定給予警告一次。
: 所以判決結果我不會變更,依然維持警告一次,S大已提出申訴,所以我
: 靜候組務判決。
: 以上,特此說明。
: 四.不服理由︰
: 1.在版主這次聲明當中的第二段,他表示
: "給予警告是我認為S大在原推文上確有不實狀況,如同Baccat大的推文
: 所言,本次是針對"除了分紅保單以外"這個重點進行不實舉發,因為
: 除了家母的傳統型壽險保單外,我自己有份還本型壽險皆不屬於分紅保
: 單,但實際上去計算保額與保費(我都是月繳),的確保費都有超過保額。"
: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做出警告的判決明顯斷章取義
: 他說"本次是針對"除了分紅保單以外"這個重點進行不實舉發"
: 就像我舉的例子一樣
: 如果有人說"除了星期五以外,我通常走路上學"
: 這句話的確表示說話的人星期五不會走路上學
: 但是並不代表星期五之外
: 這個人就必定會走路上學一樣
: 我在該發言當中確實是有講到"除了分紅保單以外"這幾個字
: 但是這幾個字只是整句話當中的片段
: 如果只看我回文的片段就斷定我有什麼樣的意思
: 很明顯的我的語義就會有所改變
: 這樣的判決真的讓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 如果"除了星期五以外,我通常走路上學"這段話
: 代表說話的人一定只有星期五不會走路上學
: 那我覺得我們從小到大所學的中文都得從新學起了...
: 2.再來,junshen版主在第17930篇的公告 " [公告] s1421466 請舉證說明"當中
: 表示
: "發言不夠精確,因為這樣的說詞十分肯定"除分紅保單"外
: 但是如果是一般壽險,年紀越長總保費會趨近於保額"
: 這也讓我感到莫可耐何
: 何謂精確?
: 如果我說"我今天七點到學校"
: 而實際上我是七點零一分35秒到校
: 這樣的說話是否精確?
: 退一步講好了
: 就算我的推文"不精確"
: 那麼這所謂的"不精確"是否就等於"發言不實"呢?
: 如果連一般的回文 聊天性質的陳述自己的看法都要要求精確
: 那麼我覺得保險版從今以後要禁止使用所有的形容詞
: 所有的陳述都要有具體的數據
: 不能容許任何"假設" "可能" 的字眼
: 否則如該版主的邏輯
: 不精確 就會被記警告一般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所有文上提及之文章會在後面用轉錄的方式
: 呈現 謝謝版務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
: 若有相關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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