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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rerca 信箱] 作者: junshen (反正等著看判決吧) 標題: Re: [申訴] 被水桶一個月一案 時間: Wed Apr 21 12:43:32 2010 有問題請上訴。 ※ 引述《nrerca (無言)》之銘言: : 開玩笑你水桶我 : 我不去找板規看為什麼才是白痴吧 : 您是從哪個證據能證明我是看過板規才跟著起哄的?? : 請您說明!! : 申訴文至今有兩點 : 請您"一一回覆" : 1.板規C-2,板主您從哪一點判我一個月?? : 2.您的回覆文認為"我有看板規,跟著起哄" : 請您提出證據證明,我是先看過板規才跟著起哄 : 若您只是因為板主權限最大 : 而"自我感覺良好"的判我 : 我不排除繼續向上提告 : ※ 引述《junshen (反正等著看判決吧)》之銘言: : : 4、板規從嚴,處理從寬。但新板友如有忽視板規者絕不寬待。 : : 有看板規,跟著起哄,您認為這樣說得過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寂靜之外的好音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3.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