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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回應,與給R版友的信件備份: ....................................................... 當初解你水桶,我就寫信跟你說過, 下次再犯,無論是什麼,一律終身水桶。 版規前面也清楚寫了, ▲情節重大或履次累犯有蓄意鬧板或嚴重影響到板面上其他使用者權益,板僕均可視  狀況加重水桶處份或其他處份,唯需另行公開公告說明。 這一次你的文章,雖說沒有攻擊或是不當圖利, 但對於板上來說,已經是無用的心得文, 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何必寫一堆? 不合情理的事情,為什麼可以存在版上? 已經都知道的事情,就等於心得,如果你想抒發,請開個版。 不合情理的事情,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樣需要算計才可以維持感情, 看到你這樣的人,已經讓其他人覺得不舒服,如果你有切身之痛想分想,也請開個版。 版規你已經觸犯了, 就照我之前跟你說的,無論再犯什麼,都是永久水桶。 你自己也是同意的,也答應過要收斂。 結果我當初放你出來,現在要再桶你, 真覺不公,你就申訴吧。 ...................................................... 以上是信件備份, 以下是新增回應。 關於這一次,文章確實不合情理,之前也有許多類似的文章, 發表著許多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如果越來越多這樣的文,像是:坐火車比高鐵便宜、騎腳踏車比機車省錢等等, 那請問到底是要省在哪,難道大家不知道嗎? 再者,之前他因為漏洞而被放出水桶, 這一次再犯,本應該要從嚴處理, 板上有許多不小心卻又好意PO個卡號文就要被水桶的板友, 所以這樣長期PO無意義的常識文+之前又是被終身水桶過的人, 從嚴處理不是很正常的嗎? 麻煩你了,謝謝。 ※ 引述《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之銘言: : ※ 引述《RAVANA (雷瓦納)》之銘言: : : 一.申訴人ID:ravana :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 (a)作出判決板主:macoco7476 :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 : : 已與版主MAIL溝通過 版主並未對信中質疑做出任何說明 : : 只將公告原封不動貼回 溝通信如下 : : 作者 RAVANA (雷瓦納) : : 標題 不服判決-與版主溝通(已備份) : : 時間 Mon Jan 4 20:53:46 2010 : : ─────────────────────────────────────── : : 板主您好 我被水桶有點莫名其妙 特地與您先溝通 : : 我認為文章並未違反這條版規 : : 我的質疑如下 : : 《11》心得文之規範方法 : : a. 過量心得文,經版主公告之後,請採取推文方式 : : 這篇主題並沒有在以前PO過 察過去公告 也從未被發過公告或警告過 : : b. 禁止一文多PO : : 這文也並未在以前PO過 : : c. 內容需包含 - 店家資訊/圖文/前後價格/省錢心得 : : 我的文章應不符合這條 : : d. 其他定義由板主認可 : :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 : 請問我違反了哪條沒規範的定義?? 請您說明解答 我很疑惑 : : 過去從未被刪文 也並未被記點 也並未被因此水桶 : : 《版主的話》 : : 但因為你是累犯,所以終身水桶。 : : 跟你說過很多次了,這種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說要去NET買五折 : : 比百貨公司便宜一樣的"心得",所以see you。 : : 我不認為文章有違反版規11 : : 且遍尋過去水桶公告記錄 並未犯過這條11 請板主明察是否弄錯 : : 若有弄錯 請解除我的水桶處分 謝謝 板主辛苦了 : :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 (a)該判決文章編號: #1BGTm3Ia : : (b)判決內容: : : 作者 macoco7476 (馬可老師) 看板 Lifeismoney : : 標題 [公告] 水桶-RAVANA : : 時間 Mon Jan 4 20:16:00 2010 : : ----------------------------------------------------------------------- : : 《11》心得文之規範方法 : : a. 過量心得文,經版主公告之後,請採取推文方式 : : b. 禁止一文多PO : : c. 內容需包含 - 店家資訊/圖文/前後價格/省錢心得 : : d. 其他定義由板主認可 : :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 : 《版主的話》 : : 但因為你是累犯,所以終身水桶。 : : 跟你說過很多次了,這種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說要去NET買五折 : : 比百貨公司便宜一樣的"心得",所以see you。 : : 四.不服理由︰ : : 申訴理由: : : 1.我認為文章內容並未違反版規11 與板主溝通無效 : : 板主只將公告原封不動貼回回信 : : 並未說明文章哪裡違規 對我的質疑也並未說明 : : 2.遍察板上過去所有公告,我從未被公告甚至警告過違反該條版規11 都沒有 : : 甚至從未因違反該條版規11被處罰刪文 也並未被記點 也並未被依版規11水桶 : : 通通沒有 所以從未犯過 所以板主怎能說是累犯?並處以終身水桶 : : 3.依版規讀來 終身水桶的定義是 同條板規再犯才是終身水桶 : : 過去判例也是如此 但版主自行對本次判決擴大解釋板規為 : : 只要犯任何板規第2次 即為累犯 就是終身水桶 難以信服 : : 4.本文標題是"交怎樣的女友比較省錢" : : 版上也有相同文章 有人PO"交怎樣的男友最划算最省錢" : : 未見板主禁止此類討論 也未引用任何版規處置這類文章 : : 所以這類文章 應該沒有違規 若有應等同處理 : : 板主只針對我的這篇文章 牽強引用版規11處罰永久水桶 : : 且無法說明如何違反該條版規 : : 5.省錢版 本來就是各種合法省錢心得都可以討論 : : 好文被推 差文被噓 都很正常 其他人也有發回我文的文章或同性質文章 : : 別人發都算正常文 我發卻判定違反板規並永久水桶 : : 怎可隨版主喜好 就隨便擴大解釋胡亂引用板規水桶人呢 : : 誠懇與板主溝通無效後 才來申訴 : : 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謝謝 : :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版主引用板規如下 : : 《11》心得文之規範方法 : : a. 過量心得文,經版主公告之後,請採取推文方式 : : b. 禁止一文多PO : : c. 內容需包含 - 店家資訊/圖文/前後價格/省錢心得 : : d. 其他定義由板主認可 : :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 : 我通通沒有違反 說明如下 : : a.這篇主題並沒有在以前PO過 察過去公告 也從未被發過公告或警告過 : : 別人PO約會省錢 交男友省錢 也未看過版主禁止這種文章 : : b.這文也並未在以前PO過 : : c.我的文章應不符合這條 : : d.違反了哪條沒規範的定義?? 版主沒說明 我很疑惑 : : 過去從未被刪文 也並未被記點 也並未被因此水桶 : : 原文ID #1BFnP2gS : : 原文貼過來如下 : : 作者 RAVANA (雷瓦納) 看板 Lifeismoney : : 標題 [建議] 交怎樣的女友比較省錢 : : 時間 Sat Jan 2 17:47:44 2010 : : ─────────────────────────────────────── : : 板上常有板友說不交女友最省 但敝人非常不推 : : 上大學之後 就要開始物色好女生好對象來交往 : : 如果都不交 等你到30歲 就會發現同齡的好女性(脾氣好 長得正又乖) 身邊大都有人了 : : 好的大都被人先佔了 相對要找到好女性的機會就會少很多 雖然還是有 : : 會容易遇到一些超難追 或脾氣難應付的公主 : : 或感情牽扯複雜斷不乾淨的女性 或眼睛長頭頂 要求超高的女性 : : 到時處理這些問題反而花更多呢 : : 至於交女友花不花錢 敝人建議可在交往前評估對方以下性向 : : 指數越高 交這女友就越花錢 : : 1.喜不喜歡收到花 : : 花一束都滿貴的 敝人女友反而討厭收到花 不知如何處理 敝人就省很多 : : 2.下列節日對方要求要過哪些 : : 三個情人節(西洋 中國 白色) : : 農曆生日 國曆生日 : : 聖誕節 : : 交往紀念日 : : 過得越多花得越多 敝人女友只過國曆生日和77 也不會花太多 : : 3.購物是否有嚴重品牌傾向 : : 例如3C非SONY不買 日用品決不買雜牌 : : 有的話 有時候就會花很多 像敝人女友就是 : : 4.是否常常愛買衣服鞋子飾品 : : 且一定要挑名牌的 動不動跟你要生日禮物一兩萬的酷奇包 : : 如果兩者兼有 就會花很多錢 敝人女友是很少買 : : 5.付錢傾向是哪種? 要求男生全出的公主 或是看情況有默契的輪流自動掏錢 : : 6.約會活動是否很容易就滿足 例如逛逛街 去去風景區就滿足 : : 是否常常會要你去住民宿或吃啥啥高級餐廳 不去就生氣 : : 甚至重口味要求一年至少要出國一次 : : 7.是否很愛講手機 不打室內電話也不MSN 堅持手機傳情 : : 如果對象花錢指數很高 那您交這女友 就會很花錢 要追就要有心理準備 : : 如果指數很低 就不會花太多錢 像敝人女友花錢指數就不算太高 還好 : 請 macoco7476 板主前來針對此案做說明,謝謝 : 代組長 hrs1133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5.202
m0806449:現在都很會講好聽話 R敝人從去年8月回來 202.96.7.30 01/04 23:27
m0806449:你們就縱容他發廢文 從未見你們處裡過 202.96.7.30 01/04 23:28
m0806449:他當然自我感覺很良好 覺得自己一點都 202.96.7.30 01/04 23:29
m0806449:沒錯啊 202.96.7.30 01/04 23:29
m0806449:麻煩想回歸家庭的 不想處理虛擬世界 202.96.7.30 01/04 23:30
m0806449:筆戰的 自己就趕快請辭了 好嗎 202.96.7.30 01/04 23:30
m0806449:占著茅坑不拉屎 真的很難看!!! 202.96.7.30 01/04 23:31
RAVANA:那想請問為什麼同類型的文章 我算違規 別人 115.43.121.139 01/05 00:00
RAVANA:回一堆卻正常不違規呢 你都逃避不說明 然後 115.43.121.139 01/05 00:00
RAVANA:跳過正常板規 自己開巧門規避板規硬水桶人 115.43.121.139 01/05 00:01
RAVANA:約會省錢法 交男友省錢法 這些可以po都正常 115.43.121.139 01/05 00:05
RAVANA:我寫交女友省錢法就被你開巧門判違規? 115.43.121.139 01/05 00:05
RAVANA:這水桶有沒針對性又開巧門 事實很清楚了 115.43.121.139 01/05 00:07
macoco7476:回m0806449:之前R板友的文章,或許不 61.229.235.167 01/05 11:37
macoco7476:中看,但起碼沒有違反版規,你不要因為 61.229.235.167 01/05 11:37
macoco7476:你人生攻擊被水桶了而不滿意大放厥詞 61.229.235.167 01/05 11:38
macoco7476:你在瘋狂噓文找人吵架的時候 就應該要 61.229.235.167 01/05 11:39
macoco7476:先想過了 我不像你動作快時間多 但我 61.229.235.167 01/05 11:39
macoco7476:一定會處理 你也別逼我公布你信件 61.229.235.167 01/05 11:40
macoco7476:回RAVANA:你這次的文章的確不合情理也 61.229.235.167 01/05 11:40
macoco7476:過於無意義 試問如果每人交往前都要先 61.229.235.167 01/05 11:41
macoco7476:詢問過 你愛不愛名牌包你吃不吃大餐 再 61.229.235.167 01/05 11:41
macoco7476:衡量你是不是要跟這個人交往 那你在 61.229.235.167 01/05 11:42
macoco7476:別人眼中已經是自私自利者 如何教人 61.229.235.167 01/05 11:43
macoco7476:省錢 你這樣的行為實在不適合樸實的 61.229.235.167 01/05 11:43
macoco7476:省錢板。 61.229.235.167 01/05 11:44
macoco7476:再加上你既然覺得再BG版有更多討論 61.229.235.167 01/05 11:44
macoco7476:你就自己證明了你的文章在BG更適合 61.229.235.167 01/05 11:45
macoco7476:再回一下m0806449: 如果你想講點有道理 61.229.235.167 01/05 12:11
macoco7476:的東西讓人讚同 建議你改一下措詞 老是 61.229.235.167 01/05 12:11
macoco7476:屎阿.死一死.老娘.給我記住.這類的話 61.229.235.167 01/05 12:12
macoco7476:大家對你的觀感 不需要我再提醒你了吧 61.229.235.167 01/05 12:13
RAVANA:有什麼信件 就請趕快公布出來 我袒蕩蕩 211.75.139.160 01/05 13:08
RAVANA:無中生有 講的好像我做過啥壞事一樣 211.75.139.160 01/05 13:09
RAVANA:另外說我瘋狂噓文更是不實指控 你真的很會 211.75.139.160 01/05 13:10
RAVANA:無中生有 我噓過幾次文 都可以調出來 211.75.139.160 01/05 13:11
RAVANA:還瘋狂咧 我的噓文很少 而且都噓之有物 211.75.139.160 01/05 13:12
RAVANA:找人吵架也是不實指控 我的文有與人謾罵吵 211.75.139.160 01/05 13:13
RAVANA:架嗎 我的回文都超克氣超理性 也不怕你調 211.75.139.160 01/05 13:14
RAVANA:請你公佈信件 並舉出我瘋狂噓文及找人吵架 211.75.139.160 01/05 13:22
RAVANA:謾罵的文章 我抗議你無中生有的指控 211.75.139.160 01/05 13:23
RAVANA:板上也開始很多人在質疑你的判決了 211.75.139.160 01/05 13:23
RAVANA:板上過去從未有板主被這樣嚴重質疑過 211.75.139.160 01/05 13:25
RAVANA:另外 人身攻擊也是不實指控 請問我攻擊過 211.75.139.160 01/05 13:41
RAVANA:哪位版友? 亂叛亂水桶就算了 現在又不實指 211.75.139.160 01/05 13:43
RAVANA:控我這位版友 真是令人生氣 211.75.139.160 01/05 13:44
RAVANA:該文何不合情理 有沒有意義的定義是啥? 你 211.75.139.160 01/05 13:50
RAVANA:自己不喜歡那篇文章 就一言堂說了算 並用巧 211.75.139.160 01/05 13:50
RAVANA:門永久水桶扼殺別人發言權力 已經是濫權了 211.75.139.160 01/05 13:51
RAVANA:該文被噓很多沒錯 同樣贊同的人也很多 211.75.139.160 01/05 13:52
RAVANA:實情就是有人覺得不喜 有人覺得說得很對 211.75.139.160 01/05 13:53
RAVANA:正反人數都有 你就逕自認定無用並巧門重判 211.75.139.160 01/05 13:54
RAVANA:這很明顯就是濫權了 211.75.139.160 01/05 13:55
RAVANA:噓文及謾罵不實指控部分 是我看錯 向M版主 211.75.139.160 01/05 15:03
RAVANA:說生抱歉 但其餘部分我的質疑 仍未撤銷 211.75.139.160 01/05 15:04
RAVANA:噓文謾罵攻擊 M版主是指另位m板友 非指我 211.75.139.160 01/0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