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hen (反正等著看判決吧)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申訴] Insurance板主Junshen不給申訴
時間Fri Apr 23 12:06:21 2010
小組長抱歉,我又來了。
: 四.不服理由︰
: 1.板規C-2,板主您從哪一點判我一個月??
: 2.您的回覆文認為"我有看板規,跟著起哄"
: 請您提出證據證明,我是先看過板規才跟著起哄
: 3.不給上訴的空間,只叫我逕行上訴
如果沒看板規,請到板規第二頁看一下。
有發文限制,發文前請先看過板規,新手不看板規會加重處分
: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我身為一個消費(網路使用者)在網路上查相關資料
: 有網友把佣金率全部貼上來,我覺得這樣購買保險
: 是不是代表我可以要求對方全額退佣
: 再如何,也是我跟該網友之間的事情
: 板主如果要判我"要求退佣"
: 依照保險板C-2的板規
: │違反C部分者,水桶一個月。 │
: │ 同項目再犯者,水桶兩個月。 │
: │ C-2、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 │
: │ 如為保戶則刪文並記警告一支。 │
: 板主從哪一點可以水桶我一個月
: 保戶不都是刪文並警告嗎??
: 憑什麼水桶我一個月??
: 2.板主提不出證據證明我是先看過板規
: 哪個白痴被開罰單之後不會去查法律為什麼要罰自己??
: 憑這點就認定我有看過板規,所以重罰??
: 3.這板主是否不適任??
: 遇到他個人不爽溝通,就叫使用者自行上訴
: 我看這個板他被檢舉也不是一次兩次
: 為何小組長還是沒有任何的動靜??
我不認同在違規之後再來找理由要求輕判。
以新手來說,沒看板規,加重處罰
看板規後還跟著違規,這不就更說不過去?
板規第四頁
5、如果對版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請至群組事務版申訴。
告知有意見可上訴這樣叫做"不爽溝通"?
之前回覆的判決理由不被接受就是"不爽溝通"?
以上,靜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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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板板主 ju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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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3.36
→ MrE:沒看版規,加重處罰。有看版規,更說不過去,罰更重......嘖 04/23 13:46
→ MrE:要求版主依照版規判,叫做找理由要求輕判。.......囧 04/23 13:48
→ MrE:該篇要退佣的「業務」ManStrong先前二支警告該水桶不判 04/23 13:59
→ MrE:這次又犯水桶一個月的,也只判一個月,之前二支警告的就搓掉了 04/23 14:00
→ MrE:這個「自稱保戶」的應警告一支,就判水桶一個月 04/23 14:00
→ MrE:執行版規實有偏袒、恣意之嫌 04/23 14:01
→ lbt:該做的事情不做(把商業行為分開),不該做的事情一直犯(執法 04/23 19:09
→ lbt:規則和標準從未統一和固定標準) 眾人都不服了 會先辭職的搞不 04/23 19:10
→ lbt:好是每天都受到轟炸的小組長吧 (茶) 04/23 19:10
→ renriver:唉 標準要一致啦 04/23 19:14
推 hrs113355:lbt好像很希望我辭職 04/23 19:31
→ lbt:我好像還沒看過小組長缺席,讓群組長來判的例子...(菸) 04/23 19:41
→ renriver:(舉手)我有看過組務版沒有版主!! 04/23 20:19
→ junshen: lbt好像很希望我辭職 04/26 00:35
→ MrE:小組長遲遲不判決,對蒙受冤屈的版友權益有損 05/04 16:14
→ MrE:版主一直亂水桶,等到組務這邊改判,已經被水桶的刑期也沒補償 05/04 16:15
→ MrE:讓版友坐冤獄的版主也沒有絲毫懲戒,這樣的制度怪怪的.... 05/04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