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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pollo (唐小猴)》之銘言: popollo 你好: Taipei 板屬台灣遊園地(TaiwanPlaza)所轄 而非本組範圍,提出申訴應至 L_TaiwanPlaz 才是。 因此本組不予受理。 【板主:eslite12/Yvonne0105】 TAIPEI 看板《Taipei》 我在哪?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penlyly/SES] TaiwanPlaza 台灣 Σ台灣遊園地 → 台灣各地討論/旅? [shengo] TaipeiCity 台灣 Σ台北市 Taipei 台北 ◎TAIPEI eslite12/Yvon 小組長 hrs113355 : 一.申訴人ID:popollo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板主:eslite12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 :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a)該判決文章編號: : 作者 popollo (賣雙卡雙待手機) 看板 Taipei : 標題 [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時間 Thu Feb 25 23:57:52 2010 : ─────────────────────────────────────── : 先前幫父母買了一隻雙卡雙代的觸控手機,但它們不會使用 : 故打算賣出,若有興趣者請來信詢問議價。 : (b)判決內容:劣文退回(廣告)[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四.不服理由︰ : 本人於2010/2/25日初次進到TAIPEI版,因想PO一篇交易文,看到板上眾多交易的文章, : 且置底沒有版規,於是比照其他文章PO了一篇交易手機的文章,結果隔日遭到版主劣退, : 對此感到不服,故找很禮貌的寫信給版主詢問,結果版主只回了15582,回去該版找才 : 知道我犯的版規為一萬多篇文章中的某一篇公告,以此理由給我劣退實在不能接受, : 詳細溝通內容以及是件描述我將來往之放在第五點證據裡面。 :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作者 popollo (賣雙卡雙待手機)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廣告)[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時間 Fri Feb 26 19:28:07 2010 : ─────────────────────────────────────── : ※ 引述《popollo (賣雙卡雙待手機)》之銘言: : : 先前幫父母買了一隻雙卡雙代的觸控手機,但它們不會使用 : : 故打算賣出,若有興趣者請來信詢問議價。 :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廣告)[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版主您好,不好意思我對於您這次的判決有些地方想釐清,陳述如下: : 1.在初次進貴版時我並無找到貴版的版規,所以沒有發現您有公告板規 : (一般版規皆置底,我去新版時都會看,板上看到許多交易文,故以為可交易) : 2.呈上所述,貴版有許多交易文,若PO文賣東西會被劣退, : 那很多很久以前的交易文都還存在,這不合理 : 3.被劣退後我去找到貴版第一篇公告板規,我應該是犯了下面這條 : (4)本版嚴禁商業行為(除公益廣告外),有類似文章一律刪除,要拍賣(或販賣)物品者, : 請麻煩勞駕至yahoo或是ebay去賣!!初犯者警告一次,再犯者一樣永久水桶!! : ->初犯者警告一次,一般來說警告應是會事先通知,如果初犯就劣退的話 : 那跟我平常認知的警告是不同的,關於這部分我就沒有異議, : 但希望貴版能修改版規為初犯者警告一次並且將文章劣退,這樣比較不會造成誤解 : 以上三點是我想陳情的部分,第一次被劣退實在也是自己不小心,第一次進貴版沒 : 仔細找到板規算是我的疏失,但我希望版主能撥空針對以上三點給我回覆,謝謝。 : 補充一下:我PO文時的上一篇文章印象中是賣LG手機3000元的,現在去看他還存在 : 想請問一下PO廣告交易文的定義為何?謝謝 : : --------------------------------------------------------------------------- : 作者 eslite12 (recta sequi)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廣告)[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時間 Fri Feb 26 21:17:33 2010 : ─────────────────────────────────────── : 15582 : ---------------------------------------------------------------------------- : 作者 popollo (賣雙卡雙待手機)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廣告)[交易] 賣雙卡雙待觸控手機 : 時間 Fri Feb 26 21:35:51 2010 : ─────────────────────────────────────── : 版主...您這太不合理了吧... : 我第一次去貴版,置底沒有版規,若您說我沒看到第一篇版規就算了 : 15582..藏在文章中的板規... : 難道我要進版PO文前一定要把全版所有文章讀一遍是否有相關的版規嗎? : 況且我是台北人,交易地點當然是在台北,所以才會在台北板PO文 : 現在因為我沒讀到一萬多篇文章中的其中一篇板規給我劣退,實在難以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87 修正台灣遊園地組務板名 ※ 編輯: hrs113355 來自: 140.112.4.87 (02/28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