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Lif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邊的處理指的是: a版主到1/25才回信跟我說我違規 在這期間完全沒有把我文章標記或是通知我違規 但我文章是1/18PO的 且爾後都沒有進行修改 所以質疑版主有怠職之可能。 另針對版主的回覆: 請問版友的討論是否應該要在版規內寫明? 版主雖一直強調這個結果是版友討論而生, 但版規很明顯沒有寫明不應要求感謝文, 只寫明不能要求回禮, 而回禮界定相當模糊, give版一直以來都有規定不能要求回禮這我非常清楚, 但感謝文呢? 在規定不能要求回禮的當下仍有人要求感謝文, (就是版主信中的C大事件,事後我有去爬文) 但事後雖然經過表決不應要求感謝文, 版規卻未添加寫出回禮包括感謝文, 若版規有寫明我則認罪, 若版規未寫明我認為不應拿來懲處。 畢竟若沒有參與投票表決或當時沒有在版上的人會不清楚狀況, 況且每個人對"回禮"認知明顯不同, 每個版都應該以置底版規為主, 若有詳細需附註可標明需參考哪一篇文章, 而不是依照版主認知來判決, 會有很多人像我一樣沒有違反板規寫明事項就被判水桶。 謝謝小組長和版主耐心回覆。 ※ 引述《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之銘言: : ※ 引述《swiminsea (昭)》之銘言: : : 申訴點第二: : : 1/18之文章若判定違規,到1/25才進行處理, : : 七天的日期是否明顯表示版主怠職? : 請問 swiminsea 此處所指的 "進行處理" : 指的是什麼事? : 是回覆申訴信件的意思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