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61061 (勞碌奔波)》之銘言:
: ※ 引述《Pierson (Adam Pierson)》之銘言:
: : 一、申訴人
: : Pierson
: :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
: : MorganLee
: :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及其所在看板。
: : 處分之事由:胡亂刪文
: : 所在看板:Insurance
: : 四、不服之理由
: : 前幾日在MorganLee版主罷免案被否決後,該版主以「過期」為由一口氣刪除超過8000篇文章
: : 。可是版主已怠職許久,已有數月以上未整理精華區,其過期之理由所憑為何?且精華區裡
: : 許多真正已過期之資訊也不見處理,反而在版上較新之文章則經他私自判斷全數砍除,且版
: : 友要求版主出面解釋,該版主不但回應,還將自己發了「過期」之文砍除,湮滅證據。
: : 不知版主這樣憑自己心情一口氣刪除近萬篇文章,還不用向版友解釋,且依時間點,非常可
: : 能是因被罷免挾怨報復,或是將罷免導火線的文章全部砍除,請問這種版主是否還適任?
: : (罷免案於11/11凌晨被否決,過數小時後該版主即大量砍文,將今年文章近萬篇文章砍去
: : 大半,還包括讓他被連署罷免的水桶事件討論串,經版友反應後他只回覆「過期」)
: : 該版有熱誠擔任版主的人士很多,不需要一個平時根本不管版,只會使用報復行為對付版友
: : 的失職版主。
對申訴之回覆不能接受 再做補充
: 版主刪除文章後有發言說明,而後因為申請回復文章後,
: 取回的備份將較新的文章覆蓋掉,所以新文章會遺失,這點我有在該版回應說明,
非也 該版版眾的疑問該由版主回應說明 而非由組務來回應
且版眾詢問不只一次 該版主則相應不理
就算是有覆蓋情事 版主再發一次說明文豈是大問題?
: 至於罷免相關文章,過期這點並無不妥,罷免文章本來就不是版旨所在,
不能接受這個說法
當時版主是一口氣將「所有」版上沒被mark的文章砍光
包含才一週內的新文章
將整版文章全部砍光 除了被mark的文章砍不掉外 這種幾近於廢版的行為
組務說這種過期理由成立 未免太可笑
被mark文章還在不是因為他不砍 是因為他用大D砍不掉 不然就是全部文章都不見
而且我只是舉出討論水桶文是被砍除的文章之一 並提出可能是報復或湮滅證據之說
但重點是 一個版主將版上所有文章全部大D砍掉 豈合情合理?
: 如今罷免駁回了,那文章也失去效用,若這樣說是報復,有點牽強。
水桶文章是失去效用沒錯 但所有今年至罷免止板上的文章全部都失去效用?
那該版文章價值還真低 低到只要版主罷免案通過或否決 整個版就要砍掉重練
: 至於版主職位,我已要求板主徵選其它版主協助,而目前版主也在徵選中了。
恕我直言 組務是否有對該版主特別待遇?
不然對於一個當兵中無法處理版務 被罷免贊成票數為反對票數一倍
且又大D將今年該版所有文章全部砍光的版主 組務您一直在替他說話
對該版是有什麼幫助?還是版務您認為該版文章全部砍光光是正常合理之事?
如果組務您認為像保險這類的版可以將所有文章砍得一篇不剩 這樣做合情合理
那我們就知道您的立場就是這樣 而不是為故意包庇該版版主自毀立場
敢問 組務您是不是正是這樣想?
還有 既然您管理的群組底下看版一篇文章都沒有對您來說屬於合情合理的話
那把您管理之群組的整個精華區刪光是不是也合情合理?
反正都是「過期」
那 如果您認為那位版主非常適任 適任到就算罷免人數再多您也要獨排眾議
那您是否認定您管理之群組的版主 應該將其管理看版之文章全數砍除
因為只要這樣 您就認定已盡管理看版之責任
唯一的問題就是 您是否認為版主將版上所有文章全部大D砍光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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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erson 來自: 61.219.52.53 (11/21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