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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akapo (一個人好無聊 =.=)》之銘言: : ※ 引述《Holin (候霖)》之銘言: : : 另外,既然他的權限不足 : : 那他當初所提出的連署是否應該無效? : 一、申請新版 : 1.申請新版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2.不開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版。 : 生活娛樂館的組規對於申請新板的提案人並沒有任何限制, : 連署當然有效啊~ ^^ 既然連署案裡提名的版主沒有符合版主資格 那這個連署案又怎能算是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08.172
akakapo:我不太懂您的意思。我的意思只是"申請新板"的連署有效。 06/08 16:28
akakapo:板主資格不符組規部份,小組長不是已經做出裁決了嗎? ^^a 06/08 16:29
charmer153:尊重組務板主 和板規吧 06/08 16:35
charmer153:待其補足資格或提出曾符合資格之證據時予以復職。 這句 06/08 16:36
charmer153:就是板主說的呀 ^^ 06/08 16:36